九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之讲话

2016-12-16 02:22:19 来源:广东政协网

  在政协第九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5628

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这次常委会议,围绕省委十分关注的发展县域经济问题开展专题议政。听取了汤炳权副省长关于加快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通报和省政协调研组的调研情况汇报,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开得积极而富有成效,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会后,省政协办公厅将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形成常委会议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推进这项工作提供参考。

  会议期间,大家还听取了国务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卢中原同志作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的报告,受到很大启发。在常委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是我们结合政协实际,创新学习制度的一个新尝试。今后,我们将在每次常委会议期间,邀请有关专家就国际、国内重大问题和大家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举行专题讲座,以拓宽常委们参政议政的思路,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

  今年初,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意见》科学总结了十五年来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新鲜经验,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推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方面都作了科学的规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政治意愿,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的共同政治规范。

  学习贯彻好《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政协要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事业不断发展,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广大政协委员的学习,并把它同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重在结合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明确政治协商包括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两种基本方式。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就是要按照政协章程,结合广东实际,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形式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各个层面的协商活动。多年来,省政协围绕我省各个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通过专题议政、专题协商、专题视察、专题调研、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协商议政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积累了许多好经验。我们要坚持和完善这些行之有效、有广东特色的做法,并上升为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协商议政的质量和水平。要抓紧制定或修订、完善省政协的有关规章制度。参照全国政协制定、修订的八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委员视察等的内容和程序,使政治协商更加郑重经常、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切实有效。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支持,主动协助省委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细则。中共广东省委十分重视与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自1997年以来,省委就我省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的人事安排,先后与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了27次协商活动。我们要按照 "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的要求,主动协助省委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细则,明确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争取将政治协商工作的重点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努力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

  最近,中共广东省委围绕建设和谐广东问题开展广泛的调研活动。省委常委、副省长、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党员负责同志,分别组织调研队伍,按省委拟定的调研题目,开展专题调研。省委交给省政协的调研题目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各政党、各阶层、各团体、各组织等方面关系的和谐"。在调研中,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部分市县政协就此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这次调研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

  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重在不断探索、拓宽渠道,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我省政协组织中,60%以上的省政协委员,65%以上的省政协常委,都是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他们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积极支持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就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群众生活以及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提案、发表意见。积极邀请他们参加政协开展的协商议政、民主评议、重点调研、专题视察、提案督办等活动,并积极支持他们独立开展调查研究。要坚持和完善省政协党组成员分工联系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制度,省政协、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座谈会制度,建立及时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和政协内部合作的重要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他们通报情况,就共同关心的一些重大问题交换意见,努力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要积极探索、不断拓宽发挥他们作用的形式和渠道。近年来,各级政协在开展协商议政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一些省市政协开展了"立法协商",一些地方政协受党委委托,开展了政协党组与参加政协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某个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进行协商等。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提供了借鉴。我们要大胆借鉴并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和渠道,例如,探索建立政协与人大联席会议机制,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面,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相关界别的委员进行协商恳谈;选择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有关专家举办"发展论坛",在新闻媒体上开设"委员建言"专栏等。要积极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中共广东省委十分重视安排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实职工作。据统计,目前,在我省县级以上的政府、司法机关、科研院所担任领导实职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有190人。我们要继续推进这项工作,按照《意见》的规定,保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协委员、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中都占有一定数量和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加,并有一定数量担任领导职务;政协机关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并有一定数量担任专职领导职务。要积极推荐优秀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到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和科研院所等担任领导职务,及时将他们中的优秀代表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进一步强调落实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与中共领导同志同等待遇的问题,帮助民主党派解决业务经费、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等实际问题。

  各级政协组织要加强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合作,全方位、多层次、大范围地做好宣传工作。突出宣传我省在贯彻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方面的好经验;宣传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所取得的成效;宣传他们在构建和谐广东中所发挥的作用,努力营造贯彻落实《意见》,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重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增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整体功能。政协委员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但由于绝大多数委员分散在各行各业,有自己的本职工作,除了出席例会、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之外,履行委员职能的其他途径和方式还比较少,委员作用和界别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我们要积极为委员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建立健全必要的机制,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如建立政协主席定期约请委员座谈制度,政协领导联系界别制度和走访委员制度,界别提案征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制度等,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委员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帮助委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委员的群体力量和界别优势转化为政协履行职能的丰硕成果。要积极探索改进政协的组织构成。按照政治协商所必备能力的要求,确定委员人选;按照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要求,分配委员比例,包括界别、民族、团体和地区的比例;适当扩大专职政协常委、委员的比例,整合政协的人才和智力资源,增强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的整体功能。要突出政协的界别特色,重视社团组织的统战工作,主动把有代表性的社团组织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要积极协助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切实维护好所代表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扩大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尊重新社会阶层的社会地位,认真研究其总体状况、群体特征和发展趋势,努力拓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渠道。要适应社会阶层的新变化和新发展,研究调整政协的界别构成,适当增加新的社会阶层的人员比例,把他们中的优秀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中来,激发他们的活力,引导他们有序地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同志们,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任务。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不断开创我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广东作出新贡献。

 (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