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2023-03-02 21:35:17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之十六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就业问题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乡融合发展在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要素单向流动现状未改变。一是乡村人才大量外流。乡村劳动力和人才处于净流出状态,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注入乡村的途径不通畅。二是农业农村资金流入不足。农村金融资金外流严重,存贷比严重偏低,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的“卷帘门”“玻璃门”未有效破除。

  (二)城乡规划融合统筹有待健全。一是城乡规划管理割裂,部门各自为政、条块分散情况较普遍,规划编制无法满足城乡结构快速变化的要求。二是城乡空间对接不畅,多规融合尚在试点阶段,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面临融合发展的瓶颈制约;乡村规划缺位,城乡规划脱节问题突出。

  (三)土地要素流动受阻产权改革滞后。一是农村缺少建设用地,农村人口的大量迁移进城导致农村国土空间开发低效,难以发挥建设用地的集聚效应。二是集体经营性资产闲置现象普遍,叠加农村住房建设规划滞后原因,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未有效盘活,农民财产性收益价值有待挖掘。

  (四)城乡基层治理框架亟待完善。“城中村”与城市原有社区形成的二元格局下,农村务工人员不能充分享有与城市户籍人员同等的教育、医疗、就业等机会和待遇,难以有效融入城市社区,导致社会治理隐患。

  二、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的建议

  (一)打破体制机制阻碍堵点,加快城乡人才要素流通。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推动人才双向流动,在省内试点探索城乡双向户口迁移制度;给予城市返乡人口与村民同等权益,提高乡村和返乡人才生活待遇;加强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权益保障。

  (二)疏通治理机制性梗阻,畅通土地金融要素资源。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推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改革试验区。创新金融支农模式。建立完善农村主体信用档案,对守信失信主体进行奖惩;创设农村耕地保护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地方农副产品保险品种。

  (三)统筹协调促进规划,推动城乡空间一体。促进城乡规划统筹协调。科学确定城市发展边界和红线,促进城市和乡村空间互通。推动村庄规划编制,促进村庄建设、土地等规划“多规合一”。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贯通。促进智慧城市功能向乡镇延伸。

  (四)优化就业服务供给,大力统筹城乡就业体系。一是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用好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渠道,深化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发挥带动就业创业的作用。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返岗需求,因地制宜开展用工服务,加强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二是促进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导向,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专项培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紧紧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企业岗位实际的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三是促进就业服务质量提升。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统筹开展好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高市场匹配效率。细化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具体举措,强化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服务,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培育壮大市场化服务力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扩大就业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