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的建议

2023-03-02 21:34:54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之二十四

台盟广东省委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的建议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对于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助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动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湾区内人才共享和跨境执业仍存在障碍。如深圳等地与港澳职业资格资质认证体系差异较大,区域间职称资格资质互认普遍缺乏政策支撑。二是人才引进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人才流动和激励评价方面的政策还不完善,创新链、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的四链融合政策尚未形成协同共进格局。三是人才引进政策繁琐,缺乏统一协调平台。目前港澳和外籍人才查看我省人才引进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的专门网站或平台极少,政策的透明度、整合度和开放度有待提高。四是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有待优化。高水平的基础教育、高资质的医疗机构供给不足,金融配套服务还需要紧跟产业发展步伐,国内外保险体制还存在不对接的地方,高房价等成为引才留才的主要瓶颈之一。

  为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建议:

  (一)深化人才资质资格互认改革。一是用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应积极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扩大港澳专业资质认定范围,力争更多境外职业资格纳入《执业认可清单》。二是探索制定大湾区人才资质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尽快突破粤港澳三地专业资格互认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优化港澳和外籍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便利措施。一是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发起成立创新合作组织或联盟,定期举办科技峰会。持续提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影响力,擦亮“中国人才第一会”的金字招牌。二是优化人才引进政务服务。在“粤省事”开辟港澳和外籍人才专区,并提供关于招聘、法律、税务、家政、保险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发挥大湾区地域优势,携手香港在全球范围引进科技人才。探索人才“居住在香港,创新创业在深圳”的新模式,打造深港人才共同体和创新联合圈。四是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创办科技型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结合我国法律体系和加入国际组织公约情况,推动劳动人事法制与国际标准接轨。

  (三)深化科技创新制度规则对接。一是推动大湾区高校之间学历、学位等硬性指标认同,建设大湾区国际化教育共同体。二是支持港澳科研项目经费过境来大湾区开展研发,资助支持前海自贸区的深港合作科研项目,允许香港高校依托深圳研究院申请的科研资金跨境拨付至港澳高校本部用于科研活动。三是完善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探索“大数据分析+小同行评价”新模式,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四)创建大湾区特色的“人才+产业”生态链。一是推进人才引进与产业深度融合。一方面创建具有大湾区特色的人才引进带动项目引进,改变现存的人才引进政策同质化现状。另一方面,推动战略科学家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实施,将城市科技产业进步与科学家自身发展结合起来。二是建设形成“产业+人才”生态圈。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海外建立办学机构、研发机构。建立揭榜挂帅制度。加大从产业所需、源头创新、人才培养到教育优化的全链条个性化政策,推动四链高水平协同发展。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输出服务体系。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高科研成果转化在科研人员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设立“国际科创人才服务中心”,借鉴欧洲经验实行“科技经纪人”制度,协助对接科技成果及市场需求,促进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四是建立政府间接投资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引入激励方式。人才引进时除给予政策扶持外同步签订业绩指标,鼓励实施股权期权激励等多样化的分配机制,实现“技术资本化”。五是打造国际科技人才社区。借鉴英国“天狼星计划”,大力吸引东欧、东南亚等地区的顶尖青年科学家,形成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科技人才社区。六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逐步突破港澳人士在大湾区的文化、互联网、金融业领域不能担任独立法人的限制。

  (五)优化适宜人才发展的生活环境。一是提供国际化生活服务。针对港澳和外籍人士专门编制“生活指南”,增加面向港澳和外籍人士的国际医疗中心和国际学校,满足港澳和外籍人才就医和子女教育需求。二是提供便捷可控的境外网站访问服务。大力发展提供国际间网络加速服务的供应商,设置境外网站访问权限的负面清单,方便港澳和外籍人才查询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