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台盟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完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近期发生的香港大埔火灾事故,以一种极其沉痛的方式,再次揭示了公共消防安全体系的脆弱环节。这场悲剧不仅是对应急响应能力的考验,更促使我们要检视日常居住环境中长期潜伏的静态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是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石。居民楼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其消防设施的完备与有效,直接关系到火灾初期扑救成功率与人员疏散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居民楼应配备消火栓系统、疏散楼梯、防火门等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然而,现实与法规要求之间存在巨大落差,调研发现,部分居民楼存在以下问题:
(一)消防水带接口长年缺失:部分居民楼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关键接口(消防喉头)普遍丢失,且长期无人补充,室内消火栓系统形同虚设,致使火灾初起时无法快速取水扑救。
(二) 生命通道“结构性破坏”:部分居民楼的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把手等人为损坏,导致其防火防烟功能失效,一旦发生火灾,将加速烟火蔓延,直接威胁疏散安全。
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暴露了从日常管理到监管执法环节存在漏洞,使消防法规与工程设计在现实中落空,居民面临巨大风险。尤其在广大待改造的老旧小区,问题更为复杂严峻:设施老化与管线杂乱、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建筑耐火等级低等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风险迭加现象更为突出。
解决上述问题,应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构建“主体责任清晰、日常管理规范、居民参与监督、政府监管有力、更新改造同步”的综合治理新格局。
建议:
(一)将“安全专项”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优先项与强制项
1、制定并强制执行“消防安全改造清单”:在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与设计中,单独编制“消防安全能力提升专项方案”,并多方多办法筹措,确保足额资金保障,有物业收费的小区要压实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方案应包含:消防供水系统重构与增压、电气线路全面更换并套管保护、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与停车设施、消防通道标准化整治与划线管理、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更换、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等内容。将消防改造效果作为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和核心指标。
2、建立“安全负面清单”与分类处置机制:对改造前评估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清单管理。对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风险、消防通道绝对无法打通、或经评估无法通过改造达到基本安全标准的建筑或区域,经专业论证和法定程序,坚决纳入拆除重建或征收搬迁计划,从源头消除不可逆风险。
3、强化改造过程安全管控:针对改造期间施工密集、风险增大的特点,制定高于常规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施工队伍资质、动火作业管理、临时消防设施设置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改造期间不失火、不出事”。
(二)创新“建管一体”模式,确保更新成果可持续
1、推行“改造与物业管理提升”同步招标与捆绑实施:鼓励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时,将后续一定年限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作为附加条件或联合招标内容,引导实力强、信誉好的物业企业提前介入改造设计,从长期运营维护的角度提出优化建议,实现“一次改造、长期管好”。
2、借助改造契机完善业主自治基础:街道、社区应主动作为,在改造前期宣传动员阶段,积极引导、依法协助小区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并将其作为落实改造意愿、监督施工质量、决定后续管理模式的核心组织,为长效治理奠定组织基础。
3、将智慧消防融入“智慧社区”建设:在改造中统一规划部署,推广运用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联网等技术,对更新后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进行数字化建档和动态监测,实现水压异常、电弧故障、燃气泄漏等风险的智能预警,提升管理效能。
(三) 健全日常监管与多元共治体系,压实长效管理责任
1、实施“网格化+信用化”精准监管:夯实基层网格管理,将消防设施巡查纳入网格员日常职责。同时,强化信用监管,住建、消防部门联合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信用档案,将设施完好率、隐患整改率等与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招投标直接挂钩,实施激励与惩戒。要求社区或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定期开展居民楼房安全检查、报告。
2、强化执法闭环与典型案例曝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设施缺损、通道堵塞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并责令立即恢复。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对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和责任人,依法采取罚款、曝光、直至行政拘留等措施,彰显法律威严。
3、激发居民主体作用,培育社区安全文化:通过改造过程中的宣传栏、议事会、演练活动,广泛宣传消防知识,明确每位居民的责任与义务。设立“消防安全楼栋长”,鼓励举报隐患。将爱护消防设施、畅通生命通道等内容纳入居民公约,营造“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