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建设的提案

2026-01-27 11:15:4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航空医疗应急救援具备反应速度快、机动能力强、救援范围广等特点,在与时间赛跑挽救生命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现代化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低空经济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关键支撑。广东省依托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以及密集的医疗资源,已初步构建起“空地一体、多点联动、智能协同”的航空医疗救援网络,在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中明确提出要构建覆盖全省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镇村直升机起降点布局和建设,拓展直升机、无人机等在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但总体来看,我省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1.标准化建设滞后。我省乃至我国航空医疗救援领域的标准制定尚处于起步阶段,航空医疗转运的操作规范、责任界定、设备标准等细则尚未落地,无人机集群投送、AI调度等新兴场景也缺乏统一安全监管标准。这导致救援在流程、服务质量等方面难以形成统一标准,不同运营主体的设备难以互联互通,影响了整体救援效率和服务质量。

  2.救援资源分布不均。我省航空医疗救援资源高度集中于广州、深圳等城市。据统计,广州已有17家三级医院设19处直升机起降点;深圳市已开通16条“无人机送血航线”用于医疗物资(主要是血液制品)的低空运输。而粤东西北地区多数县级医院无专用停机坪,仅依赖临时起降点;部分镇村起降点“有场地无保障”,缺乏夜间照明、通信、消防等配套;部分山区、海岛地区因地形复杂,尚未纳入低空飞行网络规划。此外,珠三角城市与粤东西北城市在建设航空医疗救援体系上的财政投入与可持续运营能力差异显著,部分粤东西北城市缺乏稳定支付机制,导致救援设施“建不起,用不上”。

  3.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目前,尽管我省在航空医学方向人才培养方面已初步形成“院校教育—专业培训—实践基地”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我省虽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已设置航空航天医学、应急管理等航空医疗救援二级学科,但总体而言,我省航空医疗相关专业建设仍然较为薄弱;在专项培训方面,我省曾于2019年启动紧急医学救援骨干“百人项目”,广州等地市也定期举办航空医疗救护专业培训班。但培训规模小、实训场地不足,培训体系仍有待完善。

  为此建议:

  1.先行先试,建立航空医疗救援领域标准体系

  一是在梳理总结各地现有规范指引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省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与中南地区民航局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制定省级《航空医疗救援基本服务规范》《医疗无人机运行安全要求》地方标准。二是支持鼓励广东省医学会、航空航天学会等社会组织先行先试,发布高质量团体标准,对成熟团体标准,按程序上升为地方标准。三是联合港澳卫生与民航部门,探索粤港澳航空医疗救援操作标准互认机制,推动大湾区标准互认。

  2.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提升全省公共卫生应急公平性

  一是实施“差异化+梯队化”发展战略。指导广州、深圳等核心城市以打造国家级航空医疗枢纽为目标,聚焦器官移植转运等高精尖场景;指导粤东西北地区则以县域医共体龙头医院为核心,建设“基础型航空救援节点”,重点保障心梗、卒中、创伤等急症转运。二是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对粤东西北地区给予设备购置补贴、飞行费用补助、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探索“飞地合作”模式,由珠三角三甲医院对口支援偏远地区航空急救能力建设。三是将“航空医疗救援覆盖率”“县域起降点可用率”纳入健康广东、平安广东考核指标,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量化目标,加强考核督导。

  3.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航空医疗相关学科建设。在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等专业中增设“航空应急医学”模块,支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肇庆航空职业学院等院校试点“空中护理”“航空医疗技术”高职专业。二是加强实训平台建设。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联合通航企业共建“教学-训练-演练”一体化平台。三是将航空急救培训纳入医师、护士继续教育学分体系,扩大专项培训规模。四是借鉴香港、澳门在航空医疗转运中的经验,开展师资交流、联合演练,探索建立大湾区统一的航空医疗人才资质互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