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当前,广东正在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数字化转型,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构建多元智慧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智慧治理水平。站在“十五五”新起点,广东应加快形成以“全链条智慧治理”为导向的数字化生态治理格局,进一步推动AI大模型与环境管控深度融合,持续增强环境风险防控的预判性、有效性与精准性,为美丽广东建设构筑坚实可靠的数字屏障。
一、存在问题
(一)整体协同效能不足
一是全省数字化生态治理缺乏顶层设计。现有环境业务信息化系统多呈“孤岛”状态,数据重复采集和系统重复建设导致业务重构和数据整合困难,管理成本较高,且尚未形成基于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全要素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二是数字化生态治理区域发展不均衡。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数字化生态治理水平差异较大,很多地市缺乏信息化专业力量,数据资产管理和长期运维能力不足,信息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薄弱。
(二)数据共享体系不畅
尽管我省“一网统管”平台已初步实现多部门数据接入和互通,但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层面仍存在不足,环境监测、环境管理、气象、水利、住建等部门的数据共享通道未有效打通,跨流域、跨区域的环境事件处置仍依赖传统协调机制,制约了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与环境风险精准防范。部分地区监测点位布局科学性不足,未能综合考虑地理、气象等自然因素,影响数据代表性与决策有效性。
(三)智能应用场景有限
多数地市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利用仍停留在采集存储与统计展示层面,缺乏多源数据的关联融合与深度分析,难以有效支撑前瞻性决策与精准防控。现有数字化应用多集中于污染溯源、执法辅助等环节,在生态修复过程模拟、环境趋势智能预测、容量评估等关键领域的应用广度与深度不足,技术赋能业务全链条的闭环尚未形成。
(四)支撑保障仍显滞后
跨部门数据共享的责任划分、数字化监管的执法标准等方面,缺乏细化制度支撑。数字化监测结果与行政执法之间的衔接标准尚未明确,导致监测、监管、执法链条存在断点,制约了数字化治理效能转化。
二、我省数字化生态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
一是将数字化生态治理全面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度衔接。二是以《美丽广东建设实施意见》和《数字广东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为基础,出台《广东省数字化生态治理总体规划(2026-2035)》,明确“全省一盘棋”的战略目标与实施路径,加快构建全省域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三是省级层面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数字化生态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省市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专班,共同推进数字化生态治理工作。
(二)健全数据共享体系
一是建立“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协同治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边界,推动环境、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数据共享,构建跨流域、跨区域环境事件数字化协同处置体系,提升环境应急快速响应、联防联控能力。二是建强省级生态环境数据中枢。通过争取国家回流、地市推送等形式,整合环境系统业务条线数据,构建覆盖全要素、全过程的数据质量管理和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打造省级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提升生态环境数据供给能力和风险研判能力。三是织密生态环境智能监测网络。优化“天空地河海”立体监测体系,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传感器、水声呐等技术,部署AI识别与立体遥测技术,提升分钟级监测预警与污染溯源能力。
(三)拓展智慧治理场景
一是强化生态系统模拟,提升预测预警能力。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及珠三角部分地市,构建基于通用AI大模型开发生态环境垂直领域大模型,强化污染预测、风险预警、环评辅助等功能,构建智能中心提升决策技术引擎。二是深化“数字孪生”技术的应用。在重点城市、重点园区、重点流域建设高精度三维模型,通过动态运算精准模拟污染扩散,强化环境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报。三是拓展场景应用,拓宽治理覆盖范围。借鉴佛山AI+环评、广州AI环境监测辅助等模式,拓展AI执法、大气溯源、流域治理、应急处置等应用场景,搭建危险废物全链条追溯平台,推动危废跨省转移许可全程网办。
(四)加快法规标准建设
一是加快出台《广东省数据条例》。明确公共数据确权、流通、交易规则,细化生态环境数据采集、使用、共享的权责边界。二是统一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标准,全面梳理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接口标准和质量要求。三是推动数字化执法有效衔接。制定数字化监测与执法衔接的专项法规,明确数字取证、证据效力与程序规范,推动形成监测、监管、执法闭环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