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协商活动 对民间河长发展、预防高空坠物提案进行督办

2021-08-23 09:55:40 来源:深圳政协

  8月18日下午,市政协就《关于建立“民间河长”长效机制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安全保障措施,预防高空坠物的提案》2件提案开展督办协商活动,走访视察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副市长张华,市政协副主席田夫参加活动。

  张华、田夫一行首先来到大沙河河口,现场视察我市水污染治理成效和碧道建设情况,并与市水务局、团市委等单位代表召开协商座谈会。据介绍,我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深圳积极响应,统筹各方力量,治水工作实现从水务部门单打独斗转向河长统领全民合力攻坚,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同时坚持全民治水,构建了“政府河长+民间河长”组织体系,近年来全市共有150余名民间河长、700余名志愿者河长、10万余名“河小二”等志愿者持续开展护水巡河行动。

  提案主办单位市水务局作了办理工作汇报。我市在总结民间河长实践经验基础上,会同相关单位拟定了《深圳市民间河长志愿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民间河长作为志愿者的一种形式,遵循自愿、无偿、诚信的原则依法开展河湖保护、宣传和监督活动,并明确民间河长的权利和义。目前,《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一旦通过实施,提案的绝大部分建议都将得到解决。

  委员们充分肯定提案办理成效,同时希望《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加大对民间河长的经费支持,让民间河长在水污染治理中发挥更大的监督、推动作用。

  随后,委员们还前往南山区冠铭雅苑一期视察小区防高空坠物情况,并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安全保障措施,预防高空坠物的建议》进行督办协商。

  提案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作了办理工作汇报。指出建筑物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室外构件老化,缺乏定期质量检测等制度;二是高空坠物的预防性设计规范不足;三是相关主体在预防高空坠物方面的权责不清晰;四是缺乏强制性的预防措施规定。

  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提案建议,市住房和建设局已着手对《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建立房屋安全定期检测检验制度,规定“物业企业负责物业天面、外墙、楼梯间等共有部分的巡查,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对其所有或使用的窗户、窗台、搁置物、悬挂物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和设施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同时鼓励物业企业建设高空坠物技防措施,从物防、人防、技防三方面入手,严防高空坠物。

  市政协提案委主任张波、一级巡视员余立功、专职副主任赵彦博、一级调研员魏威,督办组委员傅新江、杨小文、沈凌云、李月、孙亚华、李振、李中胜、杨军、张京京、周海斌、彭颖,市水务局副局长黄海涛,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尹杰,团市委副书记袁志雄,市住房建设局一级调研员朱文芳,提案人代表张学虎、杨灵祥、朱珠,及有关提案办理单位等同志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