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优秀提案

2020-04-17 02:33:0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1、提案第20170845号
  案    题: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提高扶贫实效的系列提案(省政协主席督办重点提案)
  提 出 人:台盟广东省委会、龙建平、邓文基(共3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委农办,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审计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内    容: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动员,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广东省要高标准完成面向全面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扶贫开发任务,确保到2018年被帮扶的相对贫困人口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就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央“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实现广东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总结第一轮扶贫“双到”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启动了第二轮扶贫“双到”工作,组织3599个单位,派出7986名干部驻村,帮扶2571个相对贫困村、20.9万相对贫困户、90.6万贫困人口。三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用倒逼的方法解决动力问题,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贫困问题,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制度问题,全面实现了扶贫“双到”目标任务,被帮扶贫困户生活状况大大改善,被帮扶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被帮扶地区经济社会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发展速度显著提高。
  扶贫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脱贫,搭建完整的发展体系,形成良性的发展模式,树立健康的发展理念才是贫困地区脱贫的最佳途径。在前期开展扶贫工作时,可以通过资金帮扶的方式迅速、高效的解决实际困难,重塑崭新的外部环境,改善当地的面貌,但从长远看,为贫困地区寻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径,自我重构,自我革新,自我循环才是关键,因此在帮扶的中后期智力支持显得尤为重要。台湾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例如生态环保、休闲农业、职业教育、社会保障体系、社区文化等。
  目前,我省仍存在着法治对扶贫政策落实的保障功能不强,农业科技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未能突显,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精准扶贫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筑牢精准扶贫的法治屏障
  就以前扶贫工作中的一些教训和问题来看,大多都与相关法治力量的薄弱或缺位有关。比如,一些地方在扶贫开发上搞变通,导致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不能直通基层、直达群众,这暴露出的是法治对某些地方督促力和约束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必须要强化法治对扶贫政策落实的保障功能,让其见证、督促相关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精确落地。
  一是要充分发挥检察等司法机关在政府扶贫工作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始终以“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为问题导向,梳理扶贫资金的底数标准、政策依据与发放程序,排查漏洞与隐患,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法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大对落实扶贫政策“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扶贫成效的有机统一。同时,还应切实开展对脱贫对象法治知识的普及培训,提升其尊法、守法、用法、维法的能力,让法治信仰在其心中根深蒂固。
  二是要发挥法治的监督惩戒功能,维护各项扶贫资金的安全。尽管当前的扶贫工作提倡“扶志”和“扶智”,但扶贫资金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要依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着陆。建立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司法监督和人大、政协监督等的有机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定期跟踪扶贫项目资金审查、审核、拨付、使用、公示等进展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在执行中不走样、不变形,在精准脱贫中切实发挥作用。
  (二)加强科技创新应用,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一是要加快农业实用技术成果转化。针对贫困地区资源独特的优势,推广中草药、特色蔬果、食用菌、花卉苗木、木本油料、牛羊等特色产品种养及加工技术,打特色牌、生态牌、绿色牌、有机牌,带动农民快速致富。
  二是要增强农业科技前沿技术创新研发。遵循农业科技发展的趋势,瞄准精准扶贫的需求,既着眼当前,也着眼未来,选择当前发展急需而技术存在瓶颈、当前处于前沿而未来引领发展的领域着重发力,做好技术储备,为贫困地区农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创新研发,积极开发利用贫困地区的种质资源;加强农业信息技术创新研发,促进扶贫工作的精准识别、精准服务和精准管理,提高扶贫效率;加强设施农业、加工技术创新研发,促进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和产业升级。
  三是要加强农业科技集成转化。精准扶贫需要多样的、综合的农业科技,以满足其资源、人力、技术等不同发展要求。在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研发的同时,要加农业科技的综合集成。在技术应用中加强土壤改良、节水灌溉、育种育苗、种植养殖、精深加工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增加产量,提高质量,获得附加价值,从多个方面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
  (三)创新精准帮扶手段,激发扶贫活力
  一要搭建广东农业科技扶贫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横向融合,纵向贯通”的原则,积极整合构建广东农业科技扶贫信息共享平台。在横向上,整合农业厅、科技厅、扶贫办、林业厅、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地方按照同样模式整合相应部门的数据信息,形成地方信息共享平台;在纵向上,统一省市、区县、乡镇、村户在精准扶贫、农业科技等方面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统计口径和统计范围等,保证数据信息的一致性、兼容性和准确性,实现信息的纵向贯通。
  二要研建农业科技扶贫模拟评估系统。针对扶贫工作动态发展的特征,基于精准扶贫中采集汇总的各种信息,采用农业信息分析技术构建农业科技扶贫模拟评估系统,实现实时监测、动态跟踪和科学分析,根据农业科技扶贫各项措施的作用机理,模拟扶贫工作的进度和速度,评估扶贫效果,保障精准扶贫按时保质完成。
  三要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创新示范基地。要主动抓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历史机遇,支持促进贫困地区产业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吸引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多方参与,积极借助“互联网+”发展的快车,采取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方式,形成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的良好局面。大力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创新示范,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加强一二产业融合;着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拓宽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强农业、工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创新融合。
  (四)强化科教兴农战略,增强扶贫实效
  一要加强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技能培训。强化落实“雨露计划”,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一年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等补助力度,进一步增加培训的批次、人次和时间。积极培养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组织开展产业带头人创业技能、知识的培训,发挥先富人群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大力推进农业科技线上咨询、实时服务、远程教育等多种培训模式。
  二要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精准扶贫。针对贫困地区在资源、环境、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科研院所要进一步强化与贫困地区的合作,“交朋友”、“结对子”,实现一对一帮扶;完善“博士服务团”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三要健全农技推广技术服务体系。在普遍建立驻村工作队(组)的基础上,要根据贫困地区农业生态条件、产业特色、生产规模、区域布局等情况和扶贫需求,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基层农业技术服务队伍,确保每个贫困村都能得到有效的农业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农技推广”的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
  (五)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助力精准扶贫
  一要加强我省省级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建议由省扶贫办、大数据管理局联合牵头,发改、财政、教育、民政等相关厅局配合,依托广州、深圳两大国家级超算中心和移动、腾讯等企业的通信和互联网技术力量,积极建设省级大数据精准扶贫平台,对现有系统进行技术升级与设施普及,通过对扶贫动态管理体系与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不断强化大数据扶贫信息平台的综合分析能力、动态监管能力,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融,构建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运用等功能为一体的扶贫“大数据”应用格局,把大数据贯穿“识别—决策—匹配—帮扶— 管控—服务—退出”的精准扶贫全过程,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
  二要强化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和致贫原因。运用大数据技术,扩大信息采集渠道, 通过与公安局户籍、银行存款、工商企业登记等方面的数据交换和分析, 实现对贫困户的线上比对审计, 对扶贫对象全面真实地识别与评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失误,把真正贫困户筛选出来;嵌入人口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以及经济信息资源库等基础信息资源,直观展示全省的贫困人口总数、贫困户总数、贫困发生率以及贫困人口构成情况;优化衡量指标,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为每一位贫困户建立“贫困指数”,甄别出最贫困的乡、最贫困的村、最贫困的户,提供全省贫困人口(户)的贫困分值和分布;加强数据加工能力和效率,分析揭示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并通过致贫原因分析,协助提供精准的扶贫措施,为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与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要运用大数据保证扶贫措施精准到位。在建档立卡等数据的基础上,实现民政、教育、财政、卫计、公安、人社、城乡建设等多部门数据进行对接共享并进行大数据分析,整合为各部门所需的扶贫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做出科学决策,根据贫困者的致贫原因,为当地政府提供有针对性的扶贫项目,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对不同境况的贫困者进行差异化的帮扶,从而围绕因人因地施策,把产业脱贫、搬迁脱贫、生态脱贫、教育脱贫、医疗脱贫、保障脱贫等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贫困户;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发挥大数据众筹众扶的特点,加强大数据精准筛选、智能匹配功能,将扶贫对象的具体需求与政府、公益组织、企业、社会爱心人士等帮扶资源精准对接;引入多种端口,通过开发运用Web后台管理端、手机APP端、大数据监控系统和客服坐席 
  答复单位:省委农办
  答复文号:粤委农工办案〔2017〕47号(A)
  答复日期:2017/10/20
  联 系 人:刘正跃
  联系方式:37876331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粤委农工办案〔2017〕47号(A类)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提高扶贫
  实效”系列提案答复的函
  台盟广东省委员会,龙建平、邓文基委员:
  省政协主席会议确定你们提出的第20170305、20170195、20170468号提案为第20170845号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提高扶贫实效”系列提案(省政协主席王荣同志督办重点提案)。经与各会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省政协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系列提案办理工作
  系列提案紧密结合中央部署和我省实际,突出“精准”和“实效”,集中反映了社会各界对精准扶贫的迫切要求和希望。所提意见建议非常契合实际,针对性、操作性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都走在全国前列,但由于广东地域的特殊性,区域差距、群体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从去年开始,又启动了新一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进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提高扶贫实效,是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省政协将本系列提案列入2017年重点提案,由省政协主席王荣同志亲自牵头督办。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协办公厅、提案委组织协调,专门成立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农办主任陈祖煌同志担任组长,省委农办主办,省纪委、省检察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等单位会办。省政协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布置相关工作,落实主办、会办单位工作职责和具体办理工作要求,特别是王荣主席亲自审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省委农办、省扶贫办高度重视,将系列提案的办理列为今年我办的重点工作,研究提出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确定了提案办理的5个专题及具体办理内容,并按职能落实各专题办理单位,明确办理形式、进度安排和具体要求,确保领导、责任、工作“三到位”。各提案办理单位高度重视,齐心协力,相继开展了书面调研、实地调研、分组协商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扎实地完成了提案办理的各项工作。8月21日,省委农办、省扶贫办牵头召开系列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碰头会,邀请提案委员台盟广东省委员会、龙建平、邓文基委员参加系列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碰头会。会上,各办理单位向提案委员汇报各自的办理情况,下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提高扶贫实效”系列提案答复(征求意见稿)》,听取提案委员的意见建议。提案委员对系列提案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表示充分肯定。
  二、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主要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实现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时任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的部署,我省从2009年开始开展了两轮共六年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
  第一轮“扶贫双到”(2009年——2012年)标准为2500元,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和恩平市等83个县(市、区)的3407个贫困村、36.7万贫困户、158.6万贫困人口实施帮扶,截至2012年底,全省被帮扶的贫困人口实现人均纯收入7762元,比2009年增长近4倍;贫困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11.09万元,比2009年增长近18倍,均超过预定目标。
  第二轮“双到”(2013年——2015年)扶贫标准为3480元,对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2571个重点帮扶村、20.9万户和90.6万贫困人口实施帮扶,截至2015年底,全省相对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可达到8500元以上,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65%左右,大大超过原定45%的目标。
  两轮“扶贫双到”工作探索了许多经验做法在全国精准扶贫工作中得到了推广,也为我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打下来良好坚实基础。
  (一)全面部署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基本形成符合广东实际的四梁八柱的扶贫顶层设计。我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2016年——2018年)的扶贫标准为4000元,对2277条相对贫困村、70.8万相对贫困户、176.5万相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帮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今年3月全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更加明确提出,提出“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总目标,明确提出把2277条省定贫困村建设成新农村示范村等目标任务。8月2日,全省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省委书记胡春华强调要把新农村建设摆上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落实分级负责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助力贫困户脱贫。
  一年多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中力量扎实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省级出台“1+N”政策措施体系配套文件37个,压实了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责任,启动了脱贫攻坚“八大工程”,构建了我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指引。符合广东实际的四梁八柱的扶贫顶层设计基本形成,概括来讲:一是基本形成了切合实际的总体思路,二是基本形成了脱贫攻坚的有效举措,三是基本形成了整体覆盖的支撑体系,四是基本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脱贫攻坚在广度、深度和精准度上都达到了新的水平。其中,2016年全年投入扶贫开发143.18亿元,实施各类产业帮扶项目5.47万个,新增就业6.1万人,实现减贫57.36万人。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各级筹集各类扶贫资金130.24亿元,精准投入资金55.4亿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项目2328个,生产设施项目3495个,公益性项目8627个。产业就业扶贫推动有力,实施帮扶产业项目6.55万个,受益贫困人口75.3万人;组织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22.02万人次,转移就业10.78万人。扎实推动“三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6.41万户、教育补助贫困学生26.15万人、购买基本医保和重大疾病保147.64万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启动,6694个自然村制定村庄规划,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项目8436个,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8178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718个。
  (二)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目前,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在2016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上半年工作巡查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在各大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全面整改。二是全力以赴推进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开展基础数据的摸查、宣传发动、完成了实施方案的起草等工作。三是更加突出强调时间服从质量,不在片面追求数字脱贫,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一道奔入小康。四是出台《广东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五是加强驻村工作,召开了全省驻村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化落实县镇村尤其是驻村工作队责任。六是推进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完成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与教育、人社、公安、民政和地税等5个部门3.3亿条相关数据线下比对。七是积极统筹扶贫资金,保障扶贫资金规范使用。将2017年省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37.03亿元下达给有关地市、财政直管县(市)。针对我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落后情况,再次督促各地落实好有关政策。八是做好牵头抓总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涉及行业扶贫、“三保障”等,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工作落实。
  (三)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有针对性工作。正如你们提案中所反映的,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提案指出的“法治对扶贫政策落实的保障功能不强”、“农业科技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未能凸显”、“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精准扶贫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一年多来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审计厅、财政厅多次组织开展入户核查和明察暗访,严格督查扶贫对象精准和扶贫资金使用;省经信委、科技厅、农业厅、教育厅注重农业科技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加强农业科技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农户种养水平;省扶贫办、民政厅扎实推进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和部门数据信息共享,目前大数据平台已上线运行,对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对提案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筑牢精准扶贫的法制屏障
  一是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制度。2016年,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明确了我省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制度,包括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公示制度,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情况统计监测制度,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制度等,扎紧了精准扶贫的制度篱笆。
  二是加大线索排查处理力度。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底,省纪委全面起底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共排查出线索3215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9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4人。2016年10月,省纪委组织对14个省级贫困村,就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医疗救助、学生生活费补助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入户核查,核实违规问题119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诫勉谈话31人。省检察院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在贫困乡镇、村组普遍建立检察联络室、服务站,聘请驻村工作队成员或第一书记担任检察联络员或志愿者,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的举措,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省审计厅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精准扶贫工作实施跟踪审计,审计范围涵盖14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地级市。通过纪检、检察、审计等多部门联动发力,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早发现、早处理,为扶贫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三是强化执纪执法的预防监督。加强执纪执法部门与扶贫开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对本地扶贫资金名称、政策依据、补贴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摸清政策资金底数清单,排查漏洞隐患,加大对扶贫政策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2017年8月31日,省检察院与省扶贫办联合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专项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围绕扶贫开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认真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时提出完善制度、加强风险防控的建议措施。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的地区、行业或系统,开展区域性、行业性的专题预防活动,综合运用预防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对重大扶贫工程和重大扶贫项目实施同步预防。与共同组织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定期开展系统性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参与扶贫工作公职人员的反腐倡廉自觉性。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村到户活动,开展扶贫开发预防职务犯罪示范乡(村)、项目创建活动,向农村基层赠送预防职务犯罪书籍,加强法律公共宣传,鼓励群众对扶贫项目进行监督。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线索排查、明察暗访和跟踪审计力度,把严格执纪执法的要求贯穿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对胆敢向扶贫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二)加强科技创新应用,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一是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队伍。2016年我省启动实施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第二个5年计划,着力打造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自创新团队成立以来,研发新技术11项,研制新机械、新设备16个;申请专利149项,授权专利76项。针对当前精准扶贫过程中面临的农业实用技术落后的局面,20个创新团队可针对贫困地区农业资源的有事,加快农业实用技术成果转化,为其提供相应产业的种养或加工技术,带动贫困地区农民致富。
  二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立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进一步完善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暨农业科研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新型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技孵化器和成果转化基地等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行动,以“智农通”“智农卡”“农博士”“农技宝”等应用系统为载体,遴选专家参与12316三农信息综合服务,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
  三是建设省科技精准扶贫产业基地。省科技厅安排专项资金1600万元用于省科技精准扶贫产业基地建设,第一批建设32家科技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基地。针对贫困村资源优势和科技发展需求,围绕“一村一业”发展目标,形成“科技引领、产业带动、整村脱贫”的科技扶贫新局面。省农业厅稳定建设500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促进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科技扶贫政策体系,充实科技扶贫人才储备,发展科技扶贫服务载体,加强科技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不断发挥农业科技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三)创新精准帮扶手段,激发扶贫活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贫困农户的大田种植、畜禽养殖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改进贫困地区农业监测统计、市场分析、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贫困地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农产品网上销售、流通追溯和运输配送体系。今年以来,我省完成了2017年省级“互联网+”现代农业20个信息进村入户示范点、5个农产品物流示范点、5个省级智能化生产企业示范点项目的评审上报工作,推进12316二期项目实施,在全省开展农民手机应用培训活动周。积极开展信息进村入户示范省申报相关工作,遴选信息进村入户的运营商,召开了进村入户运营工作座谈会,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培训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努力实现涉农信息与扶贫数据的共享,着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拓宽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水平。
  (四)强化科教兴农战略,增强扶贫实效
  一是加强贫困农户农业科技技能培训。“十二五”期间,我省共开展贫困农户实用技术培训135多万人次,其中扶贫系统共培训贫困农户实用技术培训100多万人次,农业、人社、教育系统开展贫困农户实用技术培训35多万人次。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以来,我省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资金补贴方式,探索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补培训机构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实施“春潮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入开展相对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以就业为导向,统筹各类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2016年,培训贫困劳动力38万人次。
  二是推动科技人才参与精准扶贫。开展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千村大对接”行动,加强对全省建档立卡的2277个贫困村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目前已经收到各地市贫困村报送的技术需求2100余条,入库农业科技人员达到3500余名。组织编写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丛书,推广实用技术,已经集成编辑首批印制丛书和科普挂图各500套,并且下发到有关省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业专家、种子、农资、农机、信息进村入户,指导贫困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贫困农民科技种养水平。
  三是增强农技机构服务精准扶贫的支撑保障能力。支持各级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机构和技术人员,以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强对贫困户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围绕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帮助相对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按其意愿开展技能培训,使其掌握1-2项农业生产管理实用技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贫困人口技能培训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贫困户实用技能水平,助力其增收脱贫。
  (五)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助力精准扶贫
  一是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基本功能设计符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2016年底以来,根据胡春华书记在河源、梅州调研座谈会上作出“着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立覆盖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大数据库”重要指示精神,省扶贫办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积极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责任,成立扶贫大数据库项目攻坚小组,全力推动扶贫信息化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主动履行助力精准扶贫攻坚的社会责任,为我省无偿研制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在借鉴甘肃、贵州、广西等省扶贫云平台建设做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注重管理功能,突出服务功能的要求,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共设计“扶贫信息大数据库、精准扶贫管理、精准扶贫监控、扶贫服务、扶贫管理与服务信息手机APP”等五大类功能29个子项,纵向接入省、市、县、乡、村、户6级使用的信息平台,预留了横向接入民政、教育、人社等行业部门数据。各级数据导入后,可实现数据监控、责任监控、项目监控、东西部扶贫、绩效考核、扶贫服务六大业务的可查可视可共享。与兄弟省相比,主要特色有六项:一是开设网上办事大厅扶贫管理与服务事项。二是开设贫困村和贫困户个人专属网页。三是开设东西部扶贫管理模块。四是开发帮扶干部手机APP。五是开设公众互动功能。推出岭南优品精准扶贫电商平台,计划预留开设公众帮扶功能,社会力量可点对点帮扶贫困群众。上述功能设计基本能实现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有关用信息化引领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工作精准发力的意见建议。
  二是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第一期已在各地测试上线。截止2017年6月底,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第一期栏目和手机帮扶APP已完成开发并测试上线,“资金监控”和“绩效考核”计划在8月中上旬前测试上线。为做好项目开发,我办牵头在云浮罗定、清远阳山、梅州五华、韶关乐昌等4个县(市)6个镇开展扶贫大数据系统数据采集应用试点,全省各地依靠扶贫工作组录入了66.4万户贫困人口信息,进一步摸清贫困人口底数,为与行业部门数据对接奠定基础。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数据2016年项目补充采集工作,目前正开展2017年项目和录入清理工作。去年底以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与教育、人社、公安、民政和地税等5个部门3.3亿条相关数据进行线下比对,省信息中心牵头与其他部门拟订信息目录清单,加快推进数据对接工作。此外,在全国率先以县为单位在网上办事大厅增设“扶贫管理与服务”专栏。4个试点县(市)共梳理222项扶贫事项,其中148项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7月份开始全省总结推广试点地区经验,为贫困村贫困户网上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渠道。
  下一步,我办会同有关单位争取扶贫大数据平台第一期2017年底前正式运行上线,同时与省直有关单位信息系统打通信息瓶颈,及时交换扶贫领域信息资源,抓紧实施扶贫大数据平台第二期建设。 
  诚挚感谢台盟广东省委员会,龙建平、邓文基委员对我省精准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感谢你们积极建言献策所付出的艰辛劳动!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2、提案第20170844号
  案    题: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提案(省长督办重点提案)
  提 出 人:刘大济、王文清、民革广东省委会(共3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金融办,省农科院,省供销社,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广东总队,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市政府,深圳市政府,珠海市政府,汕头市政府,佛山市政府,韶关市政府,河源市政府,梅州市政府,惠州市政府,汕尾市政府,东莞市政府,中山市政府,江门市政府,阳江市政府,湛江市政府,茂名市政府,肇庆市政府,清远市政府,潮州市政府,揭阳市政府,云浮市政府
  内    容: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对一个有着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重农固本一直是重中之重。能否抓好“三农”问题,对于我国未来发展全局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农村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三农”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农业的长远发展。会前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强调,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6年12月23日,胡春华同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做好我省“三农”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谋划做好明年“三农”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对稳定社会经济发展,促使农村早日脱贫,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会办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0170844号
  重点提案的意见
  广东省农业厅:
  《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提案(省长督办重点提案)》(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70844号重点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市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三农”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领“三农”工作,明确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2017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由分管的市领导负责牵头推进,力争工作能够走在全省的前列。
  一、近年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情况
  近年来,佛山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对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市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的同时,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确定“三顺应,三促进”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顺应城市发展阶段加快改革,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
  近年来,佛山城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城市发展定位、土地资源空间、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再适宜摊大饼粗放式发展。为此,我市将调整农业产业布局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一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近年来,我市以高端农业为发展目标,加强科学规划和政策引导,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我市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业产值之和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95%,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突出抓住“一压一增”,“压”主要是压减对环境资源影响较大的畜牧养殖,“增”主要增加质量效益好的花卉、蔬菜和优质水产。经过近年的努力,目前全市种植业、水产业、畜禽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十二五”初期的34:37:22调整为34:41:19,逐步形成种植业以高值花卉苗木、优质蔬菜种植为主,水产业以桂花鱼、加州鲈等优质鱼养殖为特色,畜牧业以环保生态畜禽养殖为内容的格局,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合理。
  二是开展农业源污染综合整治。实施耕地、鱼塘、林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开展生态绿色种养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全市近千亩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小区已全面进入试水养殖阶段。全市先后关停、清理禁养区内8363家畜禽养殖场。截至目前,全市禁养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共有485家、非规模场6100家,已完成了384家规模场的治污设施建设(约占全市规模场家数的80%),畜禽养殖污染存量大幅减少。
  三是强化农业支持保护。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农业的发展扶持力度,2016年,全市在农业方面的支出达25.34亿元。其中,每年安排市级财政扶持资金6000万元以上,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菜篮子”基地、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进行扶持。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农业方面各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可以合法、合规使用土地。在用地报批方面,加大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的用地支持,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及省现代农业100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用地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用地报批。严格划定执行农林资源保护红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工作任务,全面推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改革,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强化耕地、鱼塘和林地的优化提升,为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奠定基础。
  (二)顺应市场化配置资源要求加快改革,促进农业产业水平提升。
  近年来,随着土地升值加快,农用地租金也随之水涨船高,目前佛山每亩农用地年租金接近4000元。此外,社会整体薪酬水平不断攀升,进一步推高了农业的劳动力成本。用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不断升高,促使传统小规模、碎片化的农业生产方式效益日益减弱。为此,我市着力通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为市场决定农业资源配置创造条件。
  一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根据省的部署,我市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选择三水区全区和顺德区均安镇、容桂街道作为试点,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市场决定农业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全市已有2579个经济社完成确权基础工作,占应确权经济社总数的76.32%。其中,三水区作为全省的整县(区)试点单位,已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二是大力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服务和引导,完善“两个平台”相关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区、镇(街道)、村(居)的农村产权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构筑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信息化监管网络,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总体总量。实行“四个全面上平台” ,截至目前,全市进入平台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有22.23万宗,涉及合同标的总额898.88亿元,平均增值率达10.17%。
  三是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发展主体力量。我市积极实施现代农业园区扩面工程、提质工程和评级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主体产业突出、园区特色鲜明、规模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园区,初步形成了“2+7+N”(2个核心区、7个重点园区和一批星级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体系,认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1家(五星级7家,四星级24家),总面积13万亩,入驻经营企业1000多家,带动就业超过2万人。大力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有市级龙头企业104家(省级26家,国家级2家),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10家(市级60家,省级17家,国家级1家)。在三水区试行探索家庭农场建设,认定家庭农场40个。
  四是大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加强省农科院佛山分院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农业科技攻关、转化和成果应用。率先建立佛山市农业科技创新孵化平台,目前已有近10个项目落地,6个项目正在孵化。加大农业招才引智力度,成立全市农业科学领域首个院士工作站。2017年,市农科所创新性与中国农业大学联手建设全省首家“科技小院”,让在读研究生在农业生产基地蹲点,实现“指导生产、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一站式上门服务。目前全市农业科技贡献率接近70%。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发展到34个,累计培训16.4万人次。
  五是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通过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促进金融服务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我市在总结三水等区实施“政银保”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模式,进一步破解农业农村贷款难问题。截至2017年5月底,已累计向三水区农户发放贷款6284笔,共11.02亿元,高明区自2016年以来已发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22笔,贷款金额1775万元。开设政策性水稻种植、能繁母猪、森林、渔民人身意外伤害、家禽、生猪、岭南特色水果等险种,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推出中小微企业保险贷、农村妇女小额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等金融项目。积极推动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举办全省首场农业资本微路演活动。探索“商业银行+农产商会+会员”形式,推出全省首款免抵押贷款。
  六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我市以推进佛山农民职业化发展为目标,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认定工作,着力为佛山现代农业发展培育一批“懂文化、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四懂”新生代农业产业工人。组建佛山市职业农民技术培训讲师团,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农业技术与技能鉴定相结合的高端培训。全市认定34个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2016年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5万人次,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培训、鉴定近1500人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600人。举办“佛山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命名仪式,树立佛山新型职业农民先进典型。
  (三)顺应消费需求变化加快改革,促进农村居民增收。
  佛山地处珠三角核心区,市民对高品质农产品和观光休闲农业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为加快发展都市农业、绿色优质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良好条件。
  一是加快发展绿色优质农业。深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全市市级“菜篮子”基地达62家,全市建有省级“菜篮子”基地11家。在全省率先推进“菜篮子”基地直销点亮标经营建设,实现亮标经营的直销点增长至94家。建成全省首个集检测和视频监控于一体的“菜篮子”产品监测信息系统。全市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全市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保持“零发生”。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推广微电水处理技术、水质在线监测、生态过滤等生态养殖技术。与珠江水产研究所广泛开展渔业科研合作,推广池塘生态推水养殖,应用干清粪、雨污分流、沼气池等环保畜禽生产技术,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小区试点建设,全市建有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9个、省市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49个,市级健康生态养殖小区5个。发展畜禽清洁养殖,猪-沼-作物等生态养殖模式全面推广,全市规模化养猪场90%以上配备沼气池,基本实现养殖污水达标排放。
  二是加快发展农业新兴业态。我市按照“农业园区休闲化、休闲农业公园化”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产业基地公园化、景区化建设。目前,佛山市已建成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3个、中国森林体验基地1个、市级休闲观光类农业园区11个、佛山农业公园10个,盈香生态园、宝苞农场、小农街、百花园等一大批农业园区和公园受到市民热捧和点赞,成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休闲农业发展的新亮点。高明盈香生态园、陈村花卉世界、南海百花园等观光休闲农业园区初具规模,年接待游客人次和营业收入逐年提高。2017年6月18日,佛山农业旅游协会正式成立,协会将着重宣传和推广佛山市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农业旅游园区及农家乐等,同时也将发挥好政府和会员企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整合农业与旅游资源,搭建协会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平台。
  三是加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重要的商业模式。我市2016年印发了《佛山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探索实施互联网+农村、互联网+现代农业战略,统筹推进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将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市商务局的电商发展扶持资金,2016年共有3家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成功通过申请获批资金75万元。切实抓好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培育农业电商企业和平台,通过各区推荐及专家实地考察、评审,挂牌支持一家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通过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带动本地农业生产经营,加速农产品流通,扩大本地农产品销售市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提案提出的对策建议,我市计划着重从四个方面深化改革,可归纳为“四改,四增”:
  (一)改革发展引导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举措包括:1.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探索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农林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为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奠定基础。2.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实施农林业和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三区四组团” 建设,推进产业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布局,加快发展以高值特色花卉和优质蔬菜为主的种植业和休闲农业,在稳定水产养殖面积的基础上推动水产养殖的产业转型、结构转换、模式转轨。3.拓展延伸产业发展空间和价值链,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支持,推动传统农产品加工技术和设备改造升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机遇,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和合作。
  (二)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培育产业发展新业态,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重点举措包括:1.深化“三权”分置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巩固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有效实现机制,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股权等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3.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发展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和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由物业出租为主向多元化发展转变。4.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农村与文化、科技、教育、生态有机融合,积极发展民宿经济、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打造一批森林特色小镇、休闲农业小镇和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5.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业”,加快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聚集、流通的重要基地。6.构建农民创新创业体系,实施农民创新创业工程,制定更加优惠的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农民创业培训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将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公信力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农民创新创业园区。
  (三)改革生产组织方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提质增效。重点举措包括:1.建设高水平的发展载体,重点打造生产、流通、科技、观光、精品等五种类型现代农业园区,推进佛山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核心区建设。2.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扶持农业龙头企业“5+1” 链条建设,着力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发展壮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争取上市融资,引领佛山农业走向高端化。3.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搭建技术交流和信息共享平台,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4.推广健康安全种养模式,积极发展立体农业、工厂农业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开展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工程建设,改善养殖水域环境,提升水产品质量。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与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衔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快农产品生产者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6.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种养结合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集约化利用能力、农业绿色增产能力和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能力。
  (四)改革政务服务方式,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进农业创新发展活力。重点举措包括:1.提升政务服务“三农”水平,按照全市行政审批“一门式”改革 和市行政审批标准化设置工作的要求,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简化涉农领域跨层级、跨部门审批事项办理,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设置,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2.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能力,成立政策性农业融资机构,解决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困境,全面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模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3.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着力为佛山现代农业发展培育一批“懂文化、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四懂”新生代农业产业工人。4.优化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建设一批“规划建设好、绿化美化好、空气水质好、公共服务好、社会风尚好”的“五好”新村居和一批“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服务优”的美丽文明示范村居,带动乡村旅游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纳入市委重点改革任务,由市领导挂帅,成立佛山市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审议决定有关重大政策及具体措施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负责联络省、市相关部门,协调各区和有关责任单位,对方案实施执行开展指导、检查和评价。同时,根据改革的内容任务,组建专家顾问团,对重大决策、项目及执行实施进行专业指导。
  (二)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研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量化指标和目标管理体系,对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区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岗位责任、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健全督导检查机制,提升各单位执行力。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区、各有关单位创新举措,制定土地、资金、人才、科技等专项政策,健全要素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统筹用好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促进改革的效能。引导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正面引导媒体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答复单位:省农业厅
  答复文号:粤农函〔2017〕1428号(A)
  答复日期:2018/01/02
  联 系 人:陈尧明
  联系方式:37288834
  反馈意见:未反馈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广  东  省  农  业  厅
  粤农函〔2017〕1428号(A)
  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844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刘大济、王文清等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提案(第844号,由第48、54、141、697号提案整合而成,以下简称系列提案)收悉。经与各会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明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你们提出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建议,十分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建设性,对于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今年初,马兴瑞省长从650多件提案中,选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提案作为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并审定办理工作方案。在办理过程中,马兴瑞省长多次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带队深入江门、茂名、湛江、肇庆、潮州、揭阳等地开展调研,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的政策举措。邓海光副省长多次主持召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座谈会,广泛听取农口部门、专家学者、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各办理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把提案办理和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同推进,推动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实现稳健起步。
  为扎实推进系列提案办理,省政府成立了由李锋秘书长担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协调小组,明确由省农业厅主办,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51个单位会办,省府办公厅负责协调督办。10月13日,李锋秘书长组织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协调推动有关重点工作落实,完善提案办理答复意见。根据协调小组会议要求,省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带队到广州南沙、惠州、河源等地督办调研,开会研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重要事项落实。在创建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方面,我省已向农业部上报了创建方案。在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方面,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已上市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开展同业和产业链并购。在落实用地保障方面,专门出台农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设施农业发展。在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项目建设方面,高州市、遂溪县已完成招标并开始“三通一平”建设,乐昌市、怀集县已完成招标,阳春市、河源灯塔区、惠城区正在开展项目招标,四会市、饶平县、新兴县正在筹划招标工作。
  12月4日,马兴瑞省长主持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各承办单位和提案者代表参加会议。会上,省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和省委农办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马兴瑞省长和程萍、王文清、李步德等三位提案者代表作了深入座谈交流。马兴瑞省长指出,系列提案符合中央精神、切合广东实际,针对解决好我省“三农”发展问题开出了良方,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推动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马兴瑞省长强调,要以办理重点提案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密切沟通联系,发扬“马上就办”作风和钉钉子精神,提高办理实效,确保圆满完成提案办理各项任务,全力推动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更大突破。会后,省农业厅按照座谈会意见,对答复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我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其作为破解我省农业发展难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举措来抓,充分吸纳系列提案有关意见建议,聚焦关键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开新局面。
  (一)抓制度设计,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供给侧+结构调整+改革”的思路,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紧抓体制机制创新这个重要着力点,扎实开展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创设。制定了《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制定了《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组建方案》,加快组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省财政投入100亿元以内,其中首期安排30亿元,按1:2的比例吸引社会投资人,建立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提高我省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是着力深化改革。围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农村水利、林业、供销社、农垦等领域改革。农村土地确权方面,截至11月底,全省实测耕地面积3878.47万亩,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1025.35万本,实测率(占全省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比例)、颁证率分别为106.36%、93.95%。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重点理清了“一本账”,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比中央要求的时间提前两年)。建设了“一张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县镇全覆盖。修订了“一个法”,修订完善的《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开展了“五项试点”,东莞市、南海区、新会区、蕉岭县、阳山县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的示范试点,探索推进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监管、推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等创新经验。水利、林业、供销社、农垦等领域改革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等试点任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重点开展了完善林地确权发证、规范林权流转、发展林业经济等工作,有5个市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农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广东农垦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达到国家确定的16项量化指标要求,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做法经验。三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实施了全省现代农业水利林业海洋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以及雷州半岛现代农业水利生态修复等系列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农口各行业发展的目标举措和重点建设工程。四是加强农业法治。修订了《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制定了《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目前正开展《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等立法工作,以立法形式确立长效制度机制。五是加强宣传培训。省农业厅组织开展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广东的探索与出路”系列宣传活动,在南方日报推出13个专题报道,广泛凝聚共识。围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联合举办了全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在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开设专栏定期宣传,在广东电台每天2次播放解读节目,为打好确权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抓实践探索,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一是抓结构调整增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种养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和岭南特色优势产业,全省培育名牌农产品1042个、“三品一标”农产品2565个,特色效益种植业产值占种植业总产值的70%,扶持发展林下经济2985万亩、产值463亿元。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对供过于求的低品质水果进行改良,改良后的荔枝亩产值翻番,柑橘、香蕉、菠萝亩均产值超万元,同时根据环境容量调减生猪出栏量213万头(占6%)。二是抓产业链增效。积极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大力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和企业加工研发基地,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1.41万亿元。推动落实农村电商支持政策,80%以上的地市与京东等知名电商达成战略合作,培育了一批本土农村电商骨干企业,近两年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额年均增速30%以上。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推进农旅融合,创建22个省级休闲体验式广东农业公园,创建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8个、示范点19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04个、示范点240个及一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全省有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万多家,直接带动50多万人就业。三是抓节本增效。着眼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69.28%,以甘蔗为主的经济作物机械化取得初步突破,高标准建设了一批连片设施农业示范基地。着眼节肥节药节水,扎实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4084万亩次。大力实施全国首创、亚洲地区最大规模的世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近几年来减少不合理施用化肥45万吨,农药使用量减少5.9%,2017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52万亩。四是抓品牌营销增效。利用市场推进农产品优质优价,省农业厅联合11个省直单位开展了广东“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在意大利米兰世博会、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上讲好品牌故事,打响了一批广东农业品牌。全省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带动405万农户增收207亿元,品牌农产品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13%。五是抓规模经营增效。多元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分别达3501家(其中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709家,43家企业上市融资)、4.15万家,培育家庭农场1.33万家,多种形式带动450万农户“抱团”经营提升小农生产竞争力,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29.2%,畜禽养殖规模化率63%、高出全国水平7个百分点。
  (三)抓保障支撑,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164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527万亩,实施耕地质量提升面积1483万亩次,完成了1049宗中小型灌区建设任务,农村水电装机容量746万千瓦,全省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农业水电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国家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省工作,基本建成“一网、一图、一库、一平台”省农业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1640个省级“惠农信息站”,行政村基本实现4G网络覆盖。二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队伍支撑。涉农林高校科研机构建设方面,全省共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农林科研机构149家,建立了深圳华大基因、中国农科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等一流的种业创新研发机构和一批国家级作物品种改良分中心。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方面,在全国率先组建了基本覆盖全省涉农科研教学、企业、协会的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立了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整合优势资源开展重大科研攻关和技术模式创新,同时积极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全省有涉农领域两院院士5人,“南粤百杰培养工程”8人,引进国际领军人才2人、紧缺拔尖人才4人。“三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方面,实施了“扬帆计划”和“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等,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121万人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万人。2016年以来,育成农作物优良新品种203个,双季超级杂交稻年亩产(1537.78公斤)刷新了世界纪录,通过国家审定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31个,数量全国第一。全省农业、林业科技贡献率分别为65%、55%,居全国第2位和第5位。三是加强金融保险支持。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组建了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政银保”“投贷补”等金融支农创新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以及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累计发放贷款8.35亿元,金融服务“村村通”覆盖面达到98%,政策性涉农保险品种从2010年的2个增加到目前的18个。
  三、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省已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刚刚起步,主要面临七个突出问题。
  (一)农产品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随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分层次、多样化、小众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显著增加,我省农产品供求主要矛盾已从总量问题转变为结构问题。主要表现为低品质的农产品多,消费者青睐的优质绿色品牌农产品少,农产品“难卖”与“难买”并存。一方面,全省每年优质果蔬、肉类的结构性缺口分别超过400万吨、200万吨,难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需求。另一方面,我省优势特色大宗水果优质率低,且上市期集中,往往滞销价低,增产不增收。
  (二)新型经营主体实力不强。农业龙头企业缺乏领军型企业,在全省3501家农业龙头企业中,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只有2家,超50亿元的6家,超10亿元的40家,与山东(分别为12家、27家、131家)、浙江(分别为2家、3家、388家)的差距明显。农民合作社入社率只有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薄弱,如我省有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310个、农机合作社1019家,而浙江分别达到1000家、1407家。全省流转承包地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比重低于全国(35.1%),更远低于上海(60.1%)、浙江(53%)、江苏(48.2%)。
  (三)科技引领支撑不强。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研发投入不足、资源设置分散、创新效率不高、专业人才匮乏等短板。市场主导科技创新不足,没有紧跟农业生产经营需要,按照源头强种、产中强技、产后强销的思路,在粮经饲统筹、种养加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键环节的关键技术上下深工夫,农业科研与转化应用“两张皮”的现象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四)农业产业链条短。现代农业竞争本质上是产业链竞争,没有完整的产业链,就难以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农业只能是产品农业、弱势农业、低效农业。当前我省农业大而不强,突出问题是一二三产业融合不紧,农业产业链条短,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足60%、低于全国65%的水平,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为2.48:1,低于浙江(3.15:1)、江苏(2.81:1),价值链整体仍处于低端环节,市场竞争力总体不强。
  (五)装备设施发展滞后。农机化仍处于中级阶段的初期,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低于全国20个百分点,也低于浙江12个百分点。全省有设施温室大棚28.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0.7%,远低于江苏(445.6万亩、占6.5%)、山东(406万亩、占3.5%)、福建(155万亩、占7.7%)。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灌溉用水效率较低,有效灌溉农田面积只占67.9%。全省功率在600马力以上的海洋机动捕捞渔船仅占1.1%,高水平现代渔港仅占9.4%。
  (六)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亮起“红灯”。我省人均耕地0.38亩,仅为全国的1/4,因工业“三废”污染和长期超强利用等原因,全省中低产田占62%。农业面源污染重,农药施用强度全国最大,农药、化肥有效利用率不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尚未建立,处理设施装备条件跟不上,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利用率71%、虽高于全国60%的平均水平,但低于浙江的97%。资源环境两道“紧箍咒”越绷越紧,迫切需要走低污染、低消耗的绿色发展道路。
  (七)农业农村改革任重道远。农村土地确权进入攻坚期,越往后推进难度越大,按期保质完成既定目标的任务艰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农村集体资产底数大,产权情况复杂,虽然已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划分核准等后续工作任务很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及相关法律等重大问题亟待深入研究。农村金融保险创新落实落地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
  四、下一步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思路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程,非一日之功和短期安排,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重点抓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1.调优农业产品产业区域结构。一是调整优化农林种植结构,加快发展优质特色产品,促进农产品供给向“优质型”转变。按照“优粮经扩饲料、提升园艺作物、丰富特色产品、扩大冬种生产”基本思路,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注重做好品质文章,制定实施优质农产品发展计划和标准体系,水稻主粮主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发展丝苗米等特色优质大米;岭南水果重点对荔枝、香蕉、龙眼、菠萝、柑橘进行品种改良和更新换代,促进错峰上市,将优质率提高到60%以上;优质蔬菜加快发展淡季品种和北运菜,建设300个蔬菜产业园。注重做好特色文章,以全产业链的理念,发展茶叶、花卉、南药、蚕桑、食用菌、木本油料、特色林果、珍贵树种等优势特色作物,打造1000个岭南特色水果产业园、100个生态茶园、100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一批设施花卉示范基地、主题观光园。二是调整优化畜牧水产养殖结构,加快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促进养殖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转变。生猪养殖减调并举,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推进禁养区生猪清退和珠三角生猪减量,鼓励生猪企业到外省建立供粤养殖基地,逐步调减生猪出栏量500万头以上,同时加快淘汰小型养猪场等落后产能,将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调高到65%,品牌土猪供给能力由110万头提高到500万头以上。家禽养殖稳量提质,发展优质黄羽肉鸡和地方特色品种,到2020年,优质黄羽肉鸡出栏3亿只,肉鸡规模化率由65%提高到68%。牛羊养殖强基增量,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加强地方特色牛羊保种育种,建设高产优质草场,到2020年,肉牛肉羊出栏分别达到62万头、52万头(比2016年增长5%、4%)。水产养殖控量增效,合理确定淡水养殖规模和控制近海捕捞,加快发展远洋渔业和深水网箱养殖等特色渔业,将优质鱼虾养殖比重提高到50%以上。三是调整优化农业区域结构,加快建设“三区三园”,形成“四区两带”新格局。编制实施全省农业现代化功能区划,引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实行适区适种(养)。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自2017年起,用3年时间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35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60万亩,创建一批岭南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粤台农业合作示范区等,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目前已启动湛江农垦、江门新会、湛江徐闻3个国家级和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2.调新农村产业结构。把握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新趋势,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编制实施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扶持壮大一批优质特色果蔬、茶叶、畜禽水产等加工领军企业。力争2020年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到1.65万亿元。二是加快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省和“互联网+农业”小镇,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一批本土农产品电商骨干企业和县区电商服务中心。加强农产品现代物流园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突破农产品电商瓶颈约束。发挥“广货网上行”等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供销社、涉农流通企业发展电商平台或与电商平台对接。三是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加快发展生产型休闲农业,建设一批美丽田园、美丽果园、美丽菜园、美丽茶园,创建一批休闲体验式广东农业公园(其中省级30个)。推动旅游与农林渔业有机结合,认定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40个、示范点100个,打造农业旅游示范点,推动乡村旅游研学、养生健康、文化旅游创意等农旅融合新业态发展。四是积极开展农村“双创”。扶持创建一批茶叶、水果、蔬菜、水产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建设认定一批“双创”园区(基地),强化产业引导和公共服务,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等要素投入农业农村发展。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订出台财政、用地等系列支持政策,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形成一次新的异军突起。重点保障用地需求,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的同时,探索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等方式,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3.调绿农业生产方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把农业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抓紧制定我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创建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重点实施“五大行动”:一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二是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施增效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建设100个万亩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和一批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示范基地,深入实施世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确保到2020年,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贯彻实施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试验,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和基础数据库,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等任务。农膜回收率、秸秆利用率分别达到80%、85%。四是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继续推进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乡村绿化美化、森林进城围城、雷州半岛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划定和坚守森林、林地、湿地、物种四条生态红线。五是推进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大力提升海洋牧场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抓好伏季休渔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建设美丽海湾、美丽海岸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岛礁、自然保护区。
  4.调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培育品牌。深入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力争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个,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品达到3000个,打造一批带动产业发展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业品牌,高水平建设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种业博览会、养猪产业博览会等品牌宣传推介平台。二是强化监管。推进全程监管,制定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路线图,打造“广东农业追溯”监管品牌和农产品诚信体系。大力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到2020年建设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60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现“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全覆盖。组织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工程”活动、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是严控风险。突出抓好国家H7N9免疫试点、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推进屠宰管理改革创新,探索引入大型养殖龙头企业开办屠宰企业,或者通过整合、兼并等方式做大做强屠宰企业,逐步打破固有僵化布局模式。
  5.调强科技创新引领。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一核心目标,主要突出“一个重点”、完善“三大体系”。一是突出现代种业创新。争创国家级和启动省级农作物、畜牧水产、林木花果、微生物食用菌四大类种业科技创新工程,并制定发展路线图。以良种联合攻关为主线,组建现代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产业创新发展联盟,培育上市种子企业3家、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10家以上,构建政产学研结合的育种新体系。支持广州市建设种业小镇,建设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深圳国家级生物育种基地,加强生物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和现代生物育种技术研究,深入推进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等改革,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抢占种业创新制高点。适应结构调整需要,加快岭南特色果蔬、鲜食玉米、优质稻、林木、畜禽水产等良种选育和推广,新建良种繁育基地1.7万亩,新增种子生产能力400万公斤、种苗供应能力1.5亿株,实施广东小耳花猪、雷琼黄牛、雷州山羊等保种计划。二是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农林渔业生产实际和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实施一批科技研究与技术推广重大专项。加强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20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创建国家(广东)饲料科技创新中心,创建1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提升农业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到2020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6%以上。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建立研发机构,扶持建设100个省级农业企业研发机构和100个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孵化器),发展农村创新创业平台。四是强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积极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的新机制,鼓励基层农技人员与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通农技上山下乡、服务千家万户的“最后一公里”。
  (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全省农村农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建立目标任务倒逼机制和常态化层层约谈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压实地方和部门两个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开展全方位大宣传和分级分层大培训,确保2018年100%完成确权任务。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出台我省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清理核实工作成果,指导推进东莞、中山、汕头澄海、佛山顺德、惠州博罗、江门新会等6个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未承担国家试点任务的14个地级以上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由点及面推进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真正让农民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受益者。三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坚持分类培育,促进多元融合,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行业领军龙头企业、上市龙头企业和大型供销、农垦企业集团,到2020年全省龙头企业达到5000家以上,其中省重点龙头企业1000家、上市龙头企业100家。加快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类型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鼓励组建合作社联合会,到2020年农民合作社达到4.8万家,省级以上示范社2000家。深入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和返乡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以上。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推动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意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作用,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和代耕代管、土地托管等服务带动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到40%。四是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投入意见,稳定财政支农投入,加快组建和启动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五是加快农业金融保险创新。在农村金融方面,继续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对接农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探索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信贷担保方面,推动省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加快建成覆盖全省的担保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立担保机构并实质性运营,构建起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柱性制度。在农业保险方面,将农业政策性保险纳入农业生产及农村灾害救助体系,推进扩面增品提标,探索开展气象因素、天气指数等保险方式,提高农业保险深度(2020年达到0.9%以上)。六是深化农垦、供销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开展省农垦集团公司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完善省农垦集团、产业集团、子公司(含农场基地公司)三级架构,到2018年底前完成办社会职能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建设基层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建设100个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和一批乡镇级综合服务中心,形成全省供销“一张网”经营服务体系。印发实施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继续抓好50个深化林改重点县的确权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深入推动农口部门“放管服”改革,为市场引导农业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环境。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农业发展短板。一是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确保到2020年达2556万亩,占耕地保有量目标面积(3719万亩)的68.7%。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山区小型灌区改造、农村机电排灌等项目和雷州半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加强现代渔港和渔船更新改造,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避风锚地和示范性渔港,提升渔港综合服务功能。二是补齐农机装备短板。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适合特色种养、丘陵山区的新型特色机械装备的引进、示范和研发,敞开绿色发展机具购置补贴,大力推广智能农业、节水农业、高效植保、节药节肥、农产品加工等装备。推进水稻及甘蔗、花生等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扶持建设一批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到2020年水稻、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72%、48%。建设现代农业装备(智慧农业)孵化器和农机装备智能生产车间,促进农机装备制造转型升级。三是补齐设施农业短板。统筹推进设施农业与田头冷库建设,引进以色列等国外先进农业设施装备技术,建设广东现代高效农业设施示范基地,规划建设100万亩现代化设施农业、连片水肥一体化设施基地和一批田头冷库。加大农业信息化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构建农业物联网测控体系,推进农业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四是补齐农业社会化服务短板。出台支持生产性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社、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等开展农资购买、机种机收、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烘干仓储、信息服务,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五是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短板。贯彻实施《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编制示范村整治创建规划,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全面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道硬化和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集中供水“三个全覆盖”,提升农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乡风文明水平,3年见成效,5年大提升,彻底解决贫困村发展滞后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心和支持,感谢你们积极建言谋策所付出的艰辛劳动!
 
  附件:系列提案十三项专题研究办理意见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12月25日
  (联系人:江柏毅,电话:020-37288211)
  附件:
  系列提案十三项专题研究办理意见
 
  第一专题: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省农业厅牵头)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珠三角都市农业区、潮汕平原精细农业区、粤西热带农业区、北部山地生态农业区、南亚热带农业带、沿海蓝色农业带的“四区两带”区域布局,调整优化农产品的品种、品质结构和生产布局,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安全和特色农产品供给,完善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政策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取得了初步进展:一是立足资源禀赋优布局,大力建设北回归线优质水果产业带、雷州半岛南亚热带亚热带水果示范区。推进珠三角都市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划定工作。二是种植业围绕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三元结构,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化经济作物结构调整,粮改饲有所突破,扶持建设新增优质牧草70万亩。三是畜牧业根据环境容量和市场需求,以生猪和草食畜牧业为重点,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与2013年相比,全省调减生猪出栏量6%,增加肉牛、肉羊饲养量6%和4%。四是特色优势产业稳健发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快发展远洋渔业、深水网箱养殖等特色渔业,特色效益种植业产值占种植业总产值的70%。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省农产品供求结构性失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农作物的区域间种植结构雷同性大、产期集中,果菜均不同程度存在集中上市滞销问题。另一方面,消费者青睐的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少,优质大米、荔枝、菠萝分别占30%、40%、10%,品牌土杂猪、优质肉鸡仅占3%、40%。全省每年优质果蔬、肉类的结构性缺口分别超过400万吨、200万吨。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以提高环境资源匹配度为重点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出台广东农业现代化功能区划,加快实施《广东省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和广东省雷州半岛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行动计划,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实行适区适种、适区适养,按照“四区两带”的区域发展定位,划定优势区,发展最宜区,合理布局优势特色产业,做到生产布局与环境资源相协调。
  (二)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1350万亩和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60万亩。按照“稳粮优经扩饲、提升园艺作物、丰富特色产品、扩大冬种生产”的思路,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的三元种植结构。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选育推广专用优质稻品种,着力提高大米优质率。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加快发展蔬菜特色品种,规划建设300个蔬菜产业园。
  (三)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瞄准市场消费需求,创建50个产业特色鲜明、市场潜力大、具有核心技术的岭南特色产业优势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做强做大特色水果产业,实施品种提升行动,岭南特色水果优质品种比重力争达到60%以上,并错开水果集中上市期。以全产业链的理念发展茶叶、南药、食用菌、特色林果等优势产业,打造100个生态茶园。推广节能规模化食用菌生产技术,工厂化、集约化生产的食用菌品种增加20%,加工产值增加30%。发展南药种植350万亩,标准化生产水平显著提高。
  (四)大力发展健康养殖业。大力实施“减猪稳禽增牛羊”行动,清退关闭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加快淘汰小型养猪场等落后产能,2020年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加强禽流感疫病防控,推行生鲜鸡上市,稳定家禽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南方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扩大优质肉牛、肉羊生产。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产业结构,科学规划布局水产养殖,控制近岸养殖,拓展深远海养殖,积极壮大远洋渔业。
  (五)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大资金、政策和技术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花、林茶、林禽等林下经济,丰富林下经济产品种类,提升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达到4500万亩,林下经济年综合产值达700亿元以上,建成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个。
  第二专题:增加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省农业厅牵头)
  近年来,我省各地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一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业标准体系,目前已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698项,基本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基础管理等多个领域全覆盖。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累计建成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71个,示范区辐射带动农用面积达1710万亩,示范户达102万户。二是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推动以县为单位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广东“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加强品牌农产品标准和营销推广体系建设,截至2016年底,有效期内的区域公共品牌300个,经营专用品牌1346个。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全省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分别为1710个、745个、8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3个。三是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了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质量安全监管的无缝对接机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已建成运行,目前有2万多家企业接入平台。建设广东农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终端销售店及农技服务人员多流程农资产品可溯管理。全省91%的县级农业部门设立了监管机构,检测机构基本实现市县全覆盖,创建了5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四是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全面落实《广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10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我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连续第4年被农业部考评为优秀。建立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30个,实施统防统治面积700万亩次。全省没有出现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爆发流行。五是组织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用农产品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指导超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超市“肉菜”质量安全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确保监管部门“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和约谈问责等措施。对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统筹整合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等相关检测资源,逐步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鼓励和支持县(区)、乡镇将现有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为综合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手段。对粤东西北15个地级市检测中心升级改造,着力打造4-6个区域性检测中心(省风险评估实验站),提升现有7个省部级检测中心(省风险评估实验室)检测功能。
  (三)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发挥追溯机制倒逼作用,推动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为市场流通和消费选择提供一个直观可靠的查询平台。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农业、海洋渔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机制。认真总结广州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出生证)试点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争取早日在全省范围内试行。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监测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健全检测和执法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能力。
  (五)强化主要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以产地主要农产品为监管重点,以全程、全产业链为监管路径,加快形成涵盖农资监管、标准执行、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安全检测、包装标识、产地合格证及市场准入、市场流通等环节的全程风险管控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系统监管的理念探索符合实情、富有成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全面提升产地农产品安全水平。
  (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信息系统、完善诚信信息记录、实行诚信信息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业扶持政策联动机制,强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全面落实生产记录、主体承诺、自查自检和包装标识制度。
  (七)推进绿色生产。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合理布局种养业,积极推行新型农业和种养模式。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设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国控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划定粮食禁种区域。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制定一批广东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将标准转化为生产技术规程。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八)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探索建立以质量安全放心、可追溯为主要内容的优质优价机制,着力提升优质安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三品一标”,有序推进“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严格落实“三品一标”认证审查有关工作制度,加强证后监管,严格退出机制。
  第三专题:加快发展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省农业厅牵头)
  我省高度重视发展农业产业化工作,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为我省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2016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各级投入农业“银政保”达4.5亿元,受惠经营主体3200家,贷款金额22亿多元。2017年,省财政安排3.3亿支持我省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我省共有农业龙头企业3501家,其中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709家(包括56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4.15万家(国家级示范社275家,省级示范社1376家),在农业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13311家,种养专业大户13.8万户。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159.8万人,多种形式带动农户450万户。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亟待提高。主要表现在规模化程度不高,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化程度不高,科技含量不高等四方面。二是土地流转率低制约了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提升。全省耕地流转面积仅占总面积的29.2%,低于全国平均35.1%的平均流转率。三是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亟待完善。农业服务对象结构复杂、影响因素多、投资周期长、不确定性大,难以取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收益,对市场化主体激励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快构建多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加快扶持一批销售收入上10亿甚至50亿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上市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市场融资推动龙头企业规范发展、壮大实力。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提升龙头企业的管理、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化的现代农业支撑服务体系。到2020年,上市农业龙头企业、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00家、1000家。二是推动农民合作社实现“四个转变”。推动农民合作社由松散型向规范型转变、由注重数量向量质并重转变、由分散经营向联合发展转变、由单一产业向“三产融合”转变。到2020年,我省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4.8万家,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提高至30%。三是大力推进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出台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办法标准,结合实际培育一批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积极探索通过政、银、保、基金“四位一体”新模式多渠道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资金困难问题,研究解决设施农业用地和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每年培育省林业龙头企业20家以上,到2020年,省林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
  (二)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粤台农业合作园区等平台,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园入区集聚发展,鼓励注册集体商标,打造园区品牌。积极推进江门和茂名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农产品原料基地,建成集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群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
  (三)细化和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落实《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服务支持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妥善解决农村涉地承包经营纠纷。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履约情况监管。推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四)建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一是建设全省供销“一张网”经营服务体系。重点打造现代农资农技服务、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配送服务“两大网络”,实现农资农技服务、粮油等主要农产品2个小时内配送服务到达全省大部分行政村。二是加快农资流通向农技服务转型。坚持以农户为中心、以作物为导向,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改造新建3000家农资核心零售门店,形成覆盖农业主产区的农资农技服务网络。三是推动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10个左右粮食种植示范基地,采取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综合提供粮食种植技术、农技作业、烘干收储、加工销售等综合服务,促进粮食生产服务带动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涵盖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冷链运输、仓配一体的冷链物流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
  第四专题:加快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省农业厅牵头)
  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一是创建了台山、电白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将加工示范园区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创新创业园区统筹规划,通过“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引领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断壮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积极开展广东农业公园、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及美丽休闲乡村创建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立体化宣传推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路线。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培育创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组织推荐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斗门生态农业园)等20个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申报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并建立我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开展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宣传推介优秀返乡创业人员先进典型,推动加快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并取得初步成效。
  由于当前我省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产品加工水平较低,技术装备相对落后。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起步较晚,适应广东特色农产品的加工专用机械的种类较少。普遍存在农产品初加工不足,精深加工技术装备水平相对落后等问题。二是休闲农业发展缺乏整体规划与定位。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和系统研究,我省休闲农业发展区域不平衡、同质化,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突出,有特色、高品位、多功能、知识型的休闲园区不足。三是发展主体资金短缺、用地难问题仍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制订印发《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研究出台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标准和指导意见。开展全省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推广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展览展示系列活动。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项目。
  (二)推动休闲农业加快发展。加快发展创意农业、农耕体验,旅游观光等生产型休闲农业。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及美丽休闲乡村创建活动,推介精品景点路线。开展广东农业公园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广东农业公园。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我省2个县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围绕创建国家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省,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物流及电商示范试点,在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直配、品牌农产品社区宅配、区域特色农产品电商体验馆等方面先行先试。       
  (四)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支持涉农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支持省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稳妥推进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用中心建设。加强农产品电商网络传播服务。支持阿里、京东、苏宁等国内大型电商平台进驻我省农村地区。
  (五)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好2017中央财政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工作。引导各地突出不同方向和重点,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多功能性。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农业文化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突出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整县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五专题: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省农业厅牵头)
  近年来,省农业厅积极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制定出台《广东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2016-2018年)》,加快推进包括一图、一库、一网、一平台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省农业厅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业信息化工程领导小组,建立统筹规划、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用“一盘棋”的思路推进全省农业信息化建设。二是整合资源,提高效率。2013年以来,我省共投入2.3亿推进农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投资项目、动物防疫溯源、种子检验、疫苗供应、测土配方施肥、土壤肥料、生产监测、农业物联网应用等业务管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三是示范带动,推广应用。将科技云平台、农产品溯源平台、物联网应用平台、农业经营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应用对接到示范地区,形成省市县镇村多级联动,有效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的深度融合。四是进村入户,服务便捷。全省认定益农信息社1640家,涵盖公共服务型、企业经营型、青年创业型三种服务模式,广泛应用“互联网+”现代农业,激活农业创业创新活力,大力推进公益型服务、市场化服务,全面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五是强化监测,健全体系。建立健全农业信息监测体系,全年定期采集农产品生产、流通数据,建立经营主体数据库,面向全省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数据库,建立经营主体行业自评功能。六是物联应用,生产智能。完善广东农业物联网应用云平台,推动多网融合对接,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生产环境情况实时呈现,实现农业生产千里可视、掌上可控。七是名牌带动,发展电商。加大力度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建立了广东十大名牌、省名牌、名特优新农产品网络展示网站。我省从相对落后一跃成为全国农业信息化的优秀典范,得到农业部及省领导的肯定。2016年,广东省通过农业部考核,被认定为“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省”和“全国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省”。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省农业信息化工作与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农业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全省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手段薄弱,整体水平还比较滞后,资源仍未得到有效整合,特别是在市县、基层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助推农业现代化的作用。二是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全省各地农业信息化工作水平差异较大,基层农业部门普遍缺乏必要的资金或工作经费,未能形成高水平、广覆盖的信息管理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抓住机遇,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以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大会为契机,落实各项具体措施,扎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通过发展以“互联网+”现代农业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管理各环节深度融合,助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二)建立健全农业大数据分析系统,助推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大力度建立健全广东省农业大数据分析系统。完善农业信息采集体系,实现农业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化、农业大数据服务常态化运转。
  (三)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高农民信息技能。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在抓好全省益农信息社基础上,重点扶持一批带动面广、服务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省级优秀益农信息社。创新公开服务型、企业经营型、青年创业型等多种服务模式,继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与诺普信、银联、阿里巴巴、苏宁、电信、移动、联通、南方农村报八大服务商签约共建益农信息社,通过省级优秀信息社,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力争提前完成全国试点省的任务和目标。
  (四)加大物联网推广应用,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深化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广东农业物联网应用云平台,推动多网融合对接,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生产环境实时呈现,实现农业生产千里可视、掌上可控。二是面向全省“五位一体”生产基地开展视频监控、自动控制、传感设备、信息采集等信息化应用拓展,实现高清视频监控、水肥一体化、农产品质量、设备自动控制等动态接入。三是针对农业生产基地光纤网络覆盖难问题,逐步开展田头WIFI服务,让农民更好更便捷体验“互联网+”现代农业生产新模式。
  (五)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提升农业品牌竞争力。以国家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省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进城与农资下乡双向流通,加快形成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格局。研究制订广东省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实施方案,在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直配、品牌农产品社区宅配、区域特色农产品电商体验馆、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引入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商,加大力度培育本土农业电子商务服务商,培训本土农业电子商务人才,带动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与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商对接。
  (六)完善政务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一是抓好农业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着力抓好全省农业应急平台建设,加强在信息感知、数据传输、智能处理和优化决策等关键技术的综合集成应用,支持移动互联网接入方式,实现农业生产调度、综合执法与应急指挥的快速处理。二是抓好农产品追溯体系平台建设。建设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的追溯管理。开展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全程可溯管理,在世行面源污染项目示范点全面推行IC卡管理。建设广东农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终端销售店及农技服务人员多流程农资产品可溯管理。三是扎实推进市县政务信息化建设。以广东“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化示范市县作用,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向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延伸,加强省、市、县三级业务审批办理的协同联动,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落实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市县农业部门,落实全省农业政务云建设,加快面向智能手机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实现农民在家门口就能直接办理各类各级业务。
  第六专题: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省农业厅牵头)
  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系列创新举措,有力有效增加了农业科技供给。一是着力推动农业科技供需匹配。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现实科技需求、关键技术研究、实用产品创制、重大技术推广,组织开展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联盟项目系统征集工作,共设立了6个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19个农业技术需求研究与示范项目、4个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1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并继续扶持20个农业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为推动广东特色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二是着力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建设工作,创建127个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进一步强化我省农业科技基础应用研究和技术成果储备,为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持续推进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暨农业科研项目储备库建设,进一步征集和梳理全省具有良好转化前景的农业科技成果,为推进省级农业科技领域的资金扶持方向提供决策依据。三是着力推进产业技术团队建设。推进以农产品为单元的12个纵向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和以农业领域为单元的8个横向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结合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助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召开了由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参与的全省农业科技专家座谈会。据不完全统计,产业技术建设启动以来,各创新团队共审定新品种17个,研发新技术11项,研制新机械、新设备16个,建立示范基地98个,建立数据库8个,为各级各行业部门提供产业技术建议意见60多份。四是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继续推进农业部重大农技推广项目建设,选育推广了一批水稻、果蔬新品种、新技术。启动长期性基础性科技工作,明确了任务领域和13个观测监测点,初步形成中央-省-地三级联动、全国一体化的工作格局。推进了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了“农技宝”“12316三农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累计用户已达15.46万人。五是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动实施了4个整市和43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项目工作,至今已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万人、现代青年农场主1000人,涌现出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先进典型。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省农业科研推广工作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研发投入不足、资源设置分散、创新效率不高、专业人才匮乏等短板。二是市场主导科技创新不足,没有紧跟农业生产经营需要,农业科研与转化应用“两张皮”的现象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50%。三是农业科研推广人才总量不足,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结构不合理现象较为突出,后备力量薄弱等问题,直接影响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筹备建设和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着力打造20个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着力突破一批农业关键共性技术,力争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装备设施、生态环保、加工保鲜等领域形成一批重要应用成果,不断提升农业良种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等产业技术创新应用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广东现代种业发展。深入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与利用,围绕广东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和种业共性关键技术组织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扶持建设优势特色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种业科技成果的孵化转化,加快我省优势特色作物(荔枝、香蕉、蔬菜、鲜食玉米、优质稻)品种更新换代,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继续完善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暨农业科研项目储备库建设,科学评价第四批广东省农业应用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新型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技孵化器和成果转化基地等一批(计划各100个)平台建设。
  (四)进一步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继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扎实推动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和“互联网+农业科技”行动,以“农博士”、“农技宝”、农技推广APP等应用系统为载体,遴选专家参与12316三农信息综合服务,加快推进一体化、全覆盖的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建设。
  (五)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结合中央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着力推进在全省建设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给予相对稳定资金扶持,围绕我省发布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组织开展节本增收、绿色发展、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以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力争在建设500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水平明显提升。
  (六)进一步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动态管理”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承办机构和相关责任。在认真总结佛山、梅州、河源、韶关等4个整市推进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实现新型职业农民整省推进,全方位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不断发挥涉农高等院校优质资源和技术力量,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力争到2020年,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总量突破20万人。
  第七专题: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省农业厅牵头)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化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严守耕地红线,连续17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目前已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3164万亩,并实施特殊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投入资金2.012亿元,改良土壤理化性状,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二是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不断提高。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农业节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十二五”期间,投资106亿元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2015年,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43.79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重由2010年的3.54%提高到16.7%;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从60.9%下降到51.2%,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则由827m3下降到753m3,减少74m3。三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5年开始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6年,全省已有96个县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084万亩次,减少不合理施肥量4.8万吨(折纯)。在80个县(市、区)选择推进农药减量使用,全省绿色防控覆盖面积1500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3%,专业化统防统治630万亩次,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22%,农药使用总量比2015年减少0.14万吨。初步构建覆盖全省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预警监测体系,基本掌握我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2014年开始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目前已在27个县88个乡镇448个行政村展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治理耕地面积46.7万亩,受益农户9.5万,实现减施化肥农药分别为14%和2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基本回收。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功培育了一批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四是绿化广东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6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8%,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达5.73亿立方米。通过人工造林、更新改造、补植套种、封山育林等措施建设森林碳汇工程总面积170.5万亩,森林碳汇存储大量增加。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农业资源过度开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农业内外源污染相互叠加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一是资源约束日益加剧,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更加艰巨。二是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三是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建设生态保育型农业的任务更加艰巨。农田防风抗风、防洪排涝、抗寒抗旱等能力仍然较低,农业灌溉节水力度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任重道远。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发展布局,稳定提升农业产能。一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实行适区适种、适区适养,提高环境资源匹配度。二是建设特色农产品产业园。按照“稳粮优经、提升园艺、扩大冬种”的思路,做强做优岭南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北回归线优质水果产业带、雷州半岛热带亚热带果菜产业区和热带作物生产基地。三是发展环境友好型畜牧业。按照“减猪稳鸡增牛羊、提升种业强特色、绿色发展保生态、延伸链条提效益”的发展思路,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开发利用草山草坡和新垦耕地资源发展现代草地畜牧业,大力推进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及粪污无害化等“五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养殖,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四是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田间渠系配套、雨水积蓄利用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开展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信息报备、统一上图入库,按时优质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建设任务。
  (二)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一是严格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数量、质量红线,确保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7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3164万亩。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制定耕地质量建设标准和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政策,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二是提升耕地质量。扩大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项目,制订农作物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和增施有机肥补助政策,到2020年耕地基础地力提升0.5个等级。
  (三)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防风抗风、防汛抗旱、灌溉能力。二是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实施果菜茶药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力争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三是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农药生产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农药登记引导,推动农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争取在果菜茶等特色经济作物上落实高效药械的购买补贴政策。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四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态养殖、循环水养殖、沼液沼气利用、农家肥积造等技术,实施秸秆养畜、畜禽粪肥还田。加快可降解农膜研发和应用,引导使用加厚或可降解农膜,支持企业回收废旧农膜。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开展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支持利用废旧木料和木材采伐、加工剩余物生产人造板、生物质能源,提高木材综合与循环利用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0%,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四)修复农业生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扶持发展种养结合、种地养地结合、林下立体经营等生态循环农业,修复农业生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建设美好清洁田园。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分别达到90%以上。二是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推动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治理力度,扩大种养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规定,防止造成新污染。大力推进保护性耕作,促进养地与污染治理相结合,生产与环境保护同发展。
  (五)大力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行动。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落实市级人民政府监管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形成问题导向,督促各地完成建设和保护任务。提高森林碳汇林抚育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抚育质量,加强森林经营,精准提高森林质量。开展桉树林退出补偿政策专题调研,推动出台符合雷州半岛实际的生态补偿机制。
  第八专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农业厅牵头)
  近年来,我省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深化农村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截至2017年10月,全省实测耕地面积3854.26万亩,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1001.87万本,实测率(占全省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比例)、颁证率分别为105.56%、91.51%,比今年2月份分别提高51.72、87.48个百分点。二是在东莞市、中山市、汕头市澄海区、佛山市顺德区、惠州市博罗县、江门市新会区实施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方案已报农业部并获批复。拟在未承担国家试点任务的14个地级以上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目前正在指导各市研究制定试点方案。三是在蕉岭、阳山、郁南、罗定、德庆、廉江、英德等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多权能。四是在南海区试点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目前,该区有175个村(居),182个经联社,1712个经济社完成股权确权章程的民主表决,完成率86%。
  (二)深化农村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2015年7月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文件,制定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的13份政策文件。二是建立统一交易平台、制订城乡统一地价体系、建设统一信息系统,实现了对集体土地入市开发全过程监管,基本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同责”。截至目前,南海区完成入市64宗,面积约2069亩,成交金额55亿元,同时力推21个重点示范项目入市,已成功入市9宗,面积约1090亩,实现抵押19宗,面积348亩,抵押金额17.2亿元。同时,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机制,近期开展“创新农村建设用地整合方式”以及“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机制”专项调研。
  (三)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完善集体林权确权发证。2014年以来,省林业厅先后选择了集体林地面积较大、林改任务较重的50个县作为深化林改工作重点县,千方百计完善细化确权发证工作,以此带动全省深化林改工作。目前,50个深化林改工作重点县共完善、细化集体林地确权登记面积1125.8万亩,发放林权证15.6万本。二是规范林地木林流转管理。在严格执行2010年省林业厅出台的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正在制订《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推行统一的集体林地承包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推进林地林木流转管理规范化、便民化。目前全省共完善合同19.6万份,流转面积1779.5万亩,金额23.5亿元。三是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目前,全省已建立林下经济扶贫示范县10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县40个,林下经济经营面积2982万亩,产值489.4亿元,受益农户192.4万户。四是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14年印发了《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对发展林业合作社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积极培育包括家庭林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目前,全省有各类农民林业合作组织1677个,经营林地面积达434.25万亩,涉及农户45.6万户。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省深化农村改革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在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方面,主要存在确权工作整体进展较慢,区域不平衡,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后续工作难度较大,特殊群体诉求不少,技术支撑保障不足。二是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主要存在集体林地林木确权登记发证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有的地方存在外业勘界不准确、自留山和承包责任山联户发“大证”、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收益未均分给农户和林改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加上山林纠纷依然较多,一些长年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谋划新招奇招,出好硬招实招,打好确权攻坚战,确保如期保质完成确权工作任务。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加快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继续完善确权发证成果,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确保林权登记向不动产统一登记平稳过渡。进一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积极推动出台《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流转办法》。
  第九专题:推进“三农”投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
  当前我省“三农”投入的主要矛盾在于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与运行机制问题,关键抓手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方式。但从工作实践来看,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仍然面临不少困难乃至障碍。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公益性强、建设运营成本高、投资回报率低,难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二是农村产权改革滞后,金融支持体系不健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突出。三是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难,农户筹资建设和缴费管护缺乏积极性;四是政府投资多头管理、资金使用缺乏统筹,投资效益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改变“三农”投入主要依赖于政府直接补助的做法。一是区分公益性、准公益性及市场化的投入领域,区别对待。对农村道路、生态建设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管护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农民参与和社会资本进入。对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准公益性设施,建设投入主要由政府承担,运行管护费用以受益主体承担为主,政府适当给予补助。对农村电网、电信等经营性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重点对欠发达地区给予补助。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流通等领域建设项目的资金缺口,原则上政府不再安排直接补助,主要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二是创新金融支持机制。落实政策,将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支持信贷机构扩大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投放规模,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和资本金设置条件。探索采取融资租赁、政银保合作等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支持农村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三是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实现建管并重,持续发展。对规模较大的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建设,鼓励采取特许或委托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运行管护。对点多面广的小型集中和分散式供水、村内道路、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等,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村民自建自管等方式进行建设和管护。同时,鼓励各市通过财政拨款、特许或委托经营承包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基金。
  (二)围绕政府、农民、社会资本、国企、金融、社会组织等主体,构建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格局。一是稳定财政支农投入。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确保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不减、总量有增。建立竞争性分配的财政投入机制,对“想干、能干、干得好”的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二是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积极探索优化基础设施项目的多种付费模式,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投资股权少分红、不分红等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实施,提高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回报率,增强项目吸引力。三是组建省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或贴息的方式,依靠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重点支持我省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和农业服务主体,农林渔业现代种业建设、农林渔业设施装备、发展绿色农林渔业、农林渔业新业态新产业及其他具有一定收益的农林渔业设施等领域的经营性服务权投资项目。四是强化固有企业社会责任。发挥输配电企业、基础电信运营等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电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五是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加大奖补力度,提高农户筹资建设和缴费管护积极性。引导农民树立“谁使用、谁付费”的观念,逐步建立农村基础设施使用者付费机制。
  第十专题:强化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我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工作,从“三旧”改造、增减挂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设施农用地、农村地籍调查等多方面切实提供保障。
  (一)深入推进旧村庄和空心村改造。落实“三旧改造”,通过对农村居民点低效、无序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改进,提高用地效率,改善村居环境,腾退建设用地,并将腾退出的土地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截至2017年7月,全省完成旧村庄改造项目886个,面积9.3万亩。
  (二)大力推进增减挂钩试点。自2008年国土资源部批准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将农村“空心村”、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等优先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倾斜安排所需周转指标,解决农村村庄搬迁安置用地。对旧村垦复整治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需要。截至目前,已有15个地级以上市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共下达我省增减挂钩周转指标24.53万亩,我省共批准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区249个,涉及周转指标14.66万亩,占国家下达我省周转指标总数的59.76%,完成拆旧复垦面积7.99万亩,其中耕地1.55万亩。
  (三)探索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新路径。省国土资源厅正在拟定“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机制”等政策文件。通过制度创新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四)积极做好用地规划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要求各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适当调整,优先安排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产业等用地,为优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提供规划保障。
  (五)保障农业用地计划指标。在下达2017年用地计划指标时,下达精准扶贫7500亩、农民建房9700亩、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5000亩(约占国家下达我省指标的2%)专项用地指标,并指导地方将专项用地指标用到实处,将农业供给侧改革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新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六)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根据我省农业生产特点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为支持农业发展,适当扩大附属设施农用地类型,除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已明确的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外,我省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还可包括以下类型:必需配套的水肥一体化灌溉、水泵配电等管理用房用地;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机械临时存放和维修车间用地,农产品产地初级加工、田间冷链仓库、烘干设施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设施农业项目区内机耕路、排灌站等用地。
  (七)全力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工作。为规范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省农村地籍调查作业细则》以及《广东省农村地籍调查成果验收办法(试行)》(简易调查方法),成立农村地籍调查技术指导组。2016年11月底,选定广州市白云区、河源市龙川县、梅州市五华县、肇庆市四会市和清远市连州市作为全省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的试点单位。截至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已落实了经费,经费落实率为100%。预计2017年底前,可基本完成农村地籍外业调查工作,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为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贫困村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和农村新社区规划建设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允许预留部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或修编中,允许预留部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落图,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并继续深入研究,探索预留部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保障农业发展用地需求。
  (二)优化设施农用地政策。对农业生产者在农用地上搭建或安装没有永久性承重、不破坏耕作层的大棚,并继续用于种植的,属于保护性栽培,没有改变用途,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原地类管理。允许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在不破坏土壤耕作层的前提下,在农用地上架高搭建建筑物。农业项目涉及的停车场、驿站、农村道路建设用地,允许纳入配套设施用地。
  (三)推动农村光伏产业发展。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第十一专题: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省委农办牵头)
  (一)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
  1.开展第一、二轮扶贫“双到”贫困村建设新农村工作。2009年至2015年,我省启动了第一、二轮扶贫“双到”工作,将粤东西北14市5978个行政村(贫困村)列入重点帮扶范围,在帮扶脱贫的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村庄面貌有较大的改善。据统计,第一、二轮5978个贫困村总投入达到406亿元,其中有416个村每村投入帮扶资金超过1200万元,一定程度推进了贫困村创建新农村工作,改善了人居环境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2.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2011年至2015年,我省先后启动了2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省级财政共投入扶持资金4亿多元,经认定,各地建设了名镇62个,名村672个。其中第一批认定了37个名镇、244个名村;第二批认定25了个名镇、428个名村。此外,推动佛冈、新兴、博罗、台山4个县(市、区)创建名镇名村示范村示范县创建工作。
  3.开展幸福村居示范片建设。为加快老区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安排1.1亿元帮助原11个中央苏区县(梅州市兴宁市、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梅江区、潮州市饶平县、韶关市南雄市、河源市龙川县)开展幸福村居示范片试点建设,完成建设项目218个,覆盖75个村庄,省、市、县三级共投入资金5.2亿元,受益村民近12万人。
  4.开展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建设。2014年底至2016年,我省启动粤东西北三批共42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涉及行政村188个、自然村1203个、受益农民群众68.1万人,截至2017年上半年,启动建设项目3451个,累计投入资金50.2亿元。两年来,在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问题解决等方面有较大改善。2017-2018年,省启动新一轮省级新农村示范创建工作,覆盖24个县(市、区),省级财政计划投入24亿元。
  5.启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6年,我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计划要求,到2018年,我省粤东西北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覆盖率要求达到80%以上,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11月,我省召开了粤东西北14市推进人居环境现场会,对人居环境整治进行了全面部署和推进,通报了各地进展情况,曝光了一些地方脏乱差现象。据全省农办系统调查统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粤东西北14市有50971个自然村完成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占自然村总数119058的43%。
  (二)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1.群众迫切期盼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据对115个行政村264个自然村的390名村民代表和197名镇村干部的问卷调查,基层反映较突出的五个方面问题:一是村巷道硬底化建设占20.35%。二是垃圾污水处理、建立保洁机制占19.04%。三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占16.27%。四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占12.57%。五是公共服务和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占11.48%。
  2.农村建设短板比较明显。我省农村历史欠账多,各方面设施比较落后,总体与全面小康建设要求有差距。一是新农村建设规划滞后。截至2016年底,我省纳入村镇建设统计范围的181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覆盖率为55.86%。其中,珠三角村庄规划覆盖率为78.65%,粤东西北为38.97%。有五成以上20户以上的自然村缺乏规划,建设无序,村庄杂乱,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农村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全省20户以上14万多个自然村中,有近六成的自然村没有开展村庄综合整治,七成五的自然村没有实行雨污分流,八成以上的自然村没有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四成多的自然村没有实行人畜分离或畜禽养殖集中圈养。农村垃圾随处可见,水体黑臭、四处溢流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农村脏乱差现象没有根本得到改变。三是农村管理缺失,发动群众不力。长期以来,各地不重视对农村的管理,指导、引导不够。一些市县领导和基层干部对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认识不清,宣传发动群众工作不力,依靠群众打开工作局面的办法不多,环境整治工作存在政府和群众“一头热一头冷”现象。由于动员发动工作做得不够,群众误以为环境整治只是政府的事,主动参与意愿不强,主观能动性欠缺,存在政府在干、群众在看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认识,补齐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县级政府是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地。
  2.以连线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三清”(即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道巷道积存垃圾、建筑材料,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三拆”(即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即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扎实推进村道硬化、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集中供水全覆盖和提升农民住房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乡风文明水平,彻底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3.构建多元筹措投入机制,为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保障。我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提出以推动2277个贫困村创建新农村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新增313亿元用于贫困村创建新农村工作,同时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亿元用于推进全域新农村建设,坚持用10年时间长期推进实施,确保农村面貌有较大改善。各市、县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支出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加大投入支持。另外,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外出乡贤积极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
  4.发动群众建设美丽家园。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家园。选好用好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以自然村为单位,组建由村民小组长、党员、回村居住的老干部、退休教师、外出乡贤等村民代表组成的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在村“两委”领导下,制定村规民约,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十二专题:完善促农增收长效机制(省委农办牵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出台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工作方案,多渠道拓宽农民增收途径。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79元,同比增长8.9%,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和GDP增长速度。
  (一)稳定增加工资性收入。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培育农村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万人,培训山区创业青年1.34万人,帮助12.43万困难人员就业,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今年以来,全省经济持续稳步向好,城乡务工形势良好。前三季度,农民工资性收入6719.75元,增长9.9%,对农民收入增长贡献率达58.4%,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二)千方百计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积极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分别达3501家、4.15万家,分别比2012年增长40.88%、178.52%,培育家庭农场1.33万家,多种形式联结带动450万农户发展。农村网络零售交易额近两年来均保持30%以上增速,全年可望超过1000亿元。全省1万多家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带动50多万人就业,带动农民经营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全省61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2017年春节共接待游客近2200万人,经济收益超过5.5亿元;2017年国庆中秋节共接待游客352万人,累计经济收益4.1亿元。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832.27元,增长6.3%。其中,人均第一产业净收入增长15.2%。
  (三)积极探索增加财产性收入。在土地确权基础上,鼓励通过互换并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广东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仍有较大空间,前三季度人均财产净收入为419.52元,仅约为城镇居民的1/10。
  (四)稳定增加转移性收入。加大民生实事落实力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0元;农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240元,提高幅度为21%;城乡医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998元。今年以来,农村居民今年人均报销医疗费获得收入增长48.5%,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和政策性生活补贴分别增长46.8%和16.4%。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2607.12元,同比增长9.6%。
  (五)狠抓精准扶贫大力提升贫困户收入。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督促保障政策落实,推动建立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健全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长效机制。2016年以来,全省共实施各类帮扶项目819.4万个,其中帮扶到户产业项目48.7万个,带动贫困户21.9万户、78.3万人。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展种养特色产业的项目29.7万个,带动贫困户18.4万户、67.7万人;通过发展旅游、电商、光伏等入股固定分红的资产性收益项目9.4万个,带动贫困户7.2万户、25万人。全省累计转移就业、就近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25.7万人。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5869元,同比增长4%。其中,有劳动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6031元,同比增长15%。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按照提案办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注重激发农民自我“造血”能力,完善促农增收长效机制,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第十三专题:强化人才支撑(省农业厅牵头)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三农”人才培养工作,实施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培养和引进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三农”人才队伍,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人才保障。
  (一)完善涉农院校体系建设,加大“三农”管理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快华南农业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步伐。目前,该大学农林学科进入全球百强,位列全球第71位,全国农林高校第4位,建有7个国家级科技平台,为开展“三农”学科研究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推进高校农业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全省高校在农业领域方面共有6个学科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前1%,5个二级学科入选国家重点学科,8个学科入选第九轮广东省重点学科攀峰重点学科,涉农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专业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个、广东高校产学研示范基地12个,有效增强了我省现代农业原始创新和技术研发能力。三是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通过加强实践教学,开展教学改革,创新“三农”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涉农院校农业人才培养水平。目前,全省高校共设置农学本科专业18个,覆盖64.3%的教育部农学本科专业;共设置专科专业19个,覆盖37.3%的教育部农林牧渔类专科专业。全省高校共有农学本科专业点47个,在校生15094人;共有农林牧渔专科专业点28个,在校生6702人。在校生规模比2012年增长14.21%。
  (二)坚持高端引领,加大“三农”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实施“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杰出人才(南粤百杰)”项目,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掌握核心技术、国际一流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才等急需紧缺人才。二是加大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支持华南农业大学设立11个博士后流动站,每年招收农业博士后30人左右。支持省农科院、肇庆大华农、云浮温氏集团等12家科研院校、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支持江门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等8家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吸引和培养了一批博士后青年。三是运用职称杠杆,开发农林科技人才。实施对农业专技人员职称评审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野外作业的、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实行免考。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免除了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硬性要求,有效推动农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发展。2011年至今,全省累计评选出农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83名,林业高级工程师461名,海洋渔业高级工程师94名。
  (三)强化政策指引,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开展广东百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共完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万人,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1000人,评选了100名广东百佳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认真落实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四)加大引导扶持,积极开展农村“双创”活动。一是搭建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加快江门台山、茂名电白两个省级创业创新产业园区建设,成功遴选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斗门生态农业园)等20个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申报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安排5000万元优先支持返乡下乡创新创业项目。由人社部认定农村创业孵化基地554家。二是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加快设立创业就业服务专窗,推动各项创业补贴申领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落实好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2017年上半年,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达5.85亿元。三是举办2017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围绕农村市场、农业生产模式、农业服务及农产品销售等进行创业创新。目前该赛事已吸引逾200个项目报名参赛。
  (五)深化改革,推动农业人口有序转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转让上述权益,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共享收益。组织举办“南粤春暖”“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搭建供求对接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2017年以来,累计举办现场招聘会约2100场,提供岗位近240万个次,达成就业意向约73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农”人才培养体系。以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站(中心)、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补充,以生产经营、专业技能、专业服务为重点,坚持人才规划与产业规划深度融合、人才项目与产业项目深度融合、人才资源与产业资源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涉农科研院校专业设置,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职业农民培训学院,满足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需求,逐步形成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的“三位一体”培养体系。
  (二)加强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对优秀创新团队给予重点资助,加大农业科研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及涉农企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总量结构合理、创新气氛浓厚的科研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服务的积极性。
  (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创新创业等计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
  (四)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对全省“三农”干部骨干开展教育培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多方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五)完善“三农”人才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办法,用好的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科研人员合法合规享受成果权益,让创新人才得到合理回报。加大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资福利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农技人员合理取酬的新机制。完善人才遴选资助和表彰奖励制度,树立一大批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政策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格局。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会办厅局。
  排版:阎  倩                                   校对:江柏毅   
  3、提案第20170843号
  案    题:关于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提案(省委书记督办重点提案)
  提 出 人:广东省工商联、农工党广东省委会、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邓飞其、梁琦、戴德丰、周高雄、卢伟硕(共8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港澳办,省金融办,省外办,省法制办,省国税局,海关广东分署,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
  内    容:
  2016年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伟大号召,并提出了振兴实体经济的系列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实体经济发展的程度前所未有,我省应积极响应这一号召,从理论上、实践上确立实体经济的绝对地位。实体经济是我国市场的主体,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石。一直以来,实体经济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主要依托和优势所在,基础扎实。制造业是广东优势产业,是广东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实体经济的振兴离不开制造业的发展。我省作为我国经济第一大省,也是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能有效地推动和促进国家“中国制造2025”、“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互联网+”等战略的实施,也能有效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而优化产业结构,加速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
  一、我省制造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结构整体仍处于中低端水平
  从总体来看,我省制造能力强而研发能力较弱,仿制能力强而创新能力较弱,组装集成能力强而关键部件开发能力较弱。真正体现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精尖产品和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不足,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产业同质化竞争问题仍很突出。大多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中低端,层次低、附加值低,关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我省仅仅是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离高端制造业集聚高地还相差甚远。
  (二)品牌质量不高
  一是基础能力不足。先进工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依然薄弱,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严重依赖进口,基础能力跟不上,部分产品和技术标准不完善、实用性差,跟不上新产品研发速度。
  二是品牌建设滞后。仍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品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品牌意识薄弱,大多品牌价值较低,传统品牌杂而不亮,缺少一批能与国外知名品牌相抗衡、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三是集聚协同效能不强。产业聚集特色不足,产业趋同现象比较普遍,部分产业园区仍停留在简单的企业集聚布局阶段,片面追求企业数量“扎堆”,对产业链条的延伸重视不够,产业协同效应不高,生产资源和生产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发挥。支撑产业集聚的服务和管理体系不健全,仓储物流、技术中心、营销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基础设施建设受资金约束,建设的标准和档次不高,影响产业链的延伸。
  四是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基础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大多数企业装备研发设计水平较低,试验检测手段不足,关键共性技术缺失。企业技术管理或研发机构不健全、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的能力偏弱。企业管理不规范,大多实施粗放式经营、家族式管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封闭式的管理模式,缺乏专业化制度化的管理分工,直接影响企业扩张能力、融资能力和创新能力及发展经济效益,造成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不足。受市场下行压力影响,不少企业追求短期“短、平、快”的经济效益,不重视产品质量,缺失推崇质量、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也有不少企业浮躁好利,从制造业转向其他热门赚快钱行业,难以横下心来脚踏实地干实业。
  (三)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存在突出问题
  一是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关键技术和零部件对外依存度高,组装集成能力强而关键部件开发和制造能力弱,创新设计支撑工具软件和平台缺乏,高精尖产品开发能力欠缺。二是自主品牌智能装备在中高端市场上占比小、话语权弱。产品设计、制造、系统集成技术水平待进一步提高,对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参与度不高。三是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示范推广力度不大,尚未形成完整的智能制造应用产业链。四是智能制造集聚区域辐射带动作用较弱,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不足。部分行业产业链不完整,尚未形成专业化分工、社会化配套的制造体系。
  (四)面临着制造业外流的压力
  欧美发达国家的“再工业化”战略以及美国总统特朗普对制造业回归政策的实施势必会造成我省高端制造业的外流。与此同时,我?大部分省区都将建设制造强省作为发展目标,后发优势和弯道超车趋势明显,而我省由于劳动力成本的提高、资源环境要素约束趋紧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虚高推动等,造成企业经营成本不断攀升,经营环境不断恶化,“用工难”现象频频出现。
  (五)高技术制造业总体竞争力仍然偏弱
  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品达到国际水平的仅占20%,总体竞争力仍然偏弱;高技术制造业对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诸如商、军用大飞机,飞机发动机、太空探索、高端新材料、量子通讯、量子计算等)参与度不高;高技术制造业中的关键技术、关键部件对外依存度较高;省内区域高技术制造业规划统筹不够,珠三角地区高技术制造业业态和结构趋同性较高,存在着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相互竞争的现象(比如LED、光伏项目等);高技术制造企业税费负担较重,来源于广东的宏观税负高于山东、江苏、浙江等省,收费项目仍然偏多;高技术制造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平台建设不足,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往往不能畅通;全省各级科技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待加强。
  (六)创新动力不足
  人才缺乏、科研人员工作受限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使制造业发展创新动力不足。在德勤公司和美国竞争力委员会编制的《全球制造业竞争力指数》中,人才主要包括科学家、研究人员、工程师和技术工人。调查显示,企业认为当前实现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最急缺的人才中,72.15%缺乏研发人才。我省对于能够独立操作智能机器的工人以及能够集成、维修机器人的高级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即工业工程人才还是十分缺乏的,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产业应用需求。对于科研人员而言,由于科研成果利益分享、职称评定、行政级别、资金使用等一系列问题的制约,其工作积极性大受影响,更多的工作精力不是放在科学研究上,而是放在了业务领域。此外,即便是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我省各地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力度都不够,一项新技术很容易被同行或竞争者模仿、复制甚至是篡夺,这大大打击了企业开展原始创新的积极性,最终也深深地影响了制造业发展的创新动力。
  此外,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生产成本高(税费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资源制约(产业用地紧张)、环境制约、资金“脱实向虚”等问题,都制约着我省制造业的发展。 
 
  粤经信案函〔2017〕172A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
  “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
  系列提案答复的函
 
  省工商联、农工党广东省委会、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邓飞其、梁琦、戴德丰、周高雄、卢伟硕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提案收悉。系列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推动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发展的一系列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迫切要求和希望。系列提案所提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谋策的能力和水平。
  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省政协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立案的提案中遴选出“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提案。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亲自审定,牵头督办该系列提案。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省委专门成立由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江凌同志和副省长袁宝成同志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主持并制定了办理该系列提案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确定了系列提案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办,确定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质监局、金融办等7个牵头单位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等27个会办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将8个独立提案归纳为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优化产业格局,推进重点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制造业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促进开放合作,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加大降成本力度,营造实体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打造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等8个专题,并形成8个专题办理小组。各办理单位制定了详细办理计划,开展书面专题调研,邀请提案人参与实地调研,加强与提案人沟通,多方研究探讨,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办理意见。
  8月17日,江凌同志主持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强调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以提案办理为契机,切实推动我省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的发展。会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各办理单位,认真吸纳协调会意见,研究梳理了影响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关键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并对答复稿作了修改。
  9月20日,胡春华同志主持召开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和有关省领导同志,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提案单位代表和提案人等参加会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胡春华同志和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作了讲话。胡春华同志充分肯定了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出系列提案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抓住了关系广东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对促进我省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胡春华同志要求,要继续深化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优势助力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加快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智造”“广东创造”转变。会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各办理单位按照汇报会意见,对答复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报省领导同志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抓手,聚焦重点产业发展,突出科技支撑,加快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
  一是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编制《广东省卫星导航产业技术路线图》等近40份产业技术路线图。组织实施计算与通信芯片、新型印刷显示、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等重大科技专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204家,近5年来联盟累计攻克产业关键性、共性技术4000多项,信息通信、超材料、无人机、高性能计算机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
  二是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技术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上线运行,征集重大科技成果9000多项。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大力发展新型研究机构和众创空间。2016年,全省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达500家,其中178家纳入国家级孵化器管理体系,数量居全国第一;新型研发机构180家,累计孵化企业317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634家,在孵企业超过2.6万家。
  三是推动智能制造加快发展。制定实施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加快10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2016年产值9400亿元、增长10.7%。推广智能制造示范。遴选培育机器人骨干企业,实施工业机器人应用计划,通过购置费事后奖补推广省自主品牌机器人应用。2017年1—7月,全省工业机器人产量12884台,同比增长22.2%。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取得新进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截至2016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达168480件,连续7年位居全国首位;全省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近204.38万件,连续22年居全国首位。推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积极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双打”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为制造业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我省制造业迈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实施好重大科技专项。增加无人智能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动力系统等重大科技专项和应用型研发专项,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
  二是加快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创新体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创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组建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在广东布局建设。深入开展专业镇升级示范建设行动计划,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技术创新联盟发展。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加强与国防科工系统领域的央企、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军民技术融合发展。
  三是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龙头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四是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全面推广实施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探索建设大型省属国有孵化器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支持国有企业成为我省科技成果加快转化的重要力量。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有效提升文化领域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的应用推广。
  五是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及高价值专利。建立专利导航与产业运行、企业发展决策深度融合的机制,完善商标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关联企业、产业园区间的许可使用和价值实现。
  二、关于优化产业格局,推进重点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多措并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出台《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6大产业为发展重点,着力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推进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开展新数字家庭行动,推动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2017年1—6月,全省先进制造业完成增加值8404.15亿元(新口径)、增长10.6%,占规上工业比重达52.7%。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广州市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城市)。
  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扩产增效。2015年以来全省开展技改的规上企业累计达18131家,占全省规上企业总数的43%。2017年1—6月,全省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992.43亿元、增长30.1%。制定《广东省工业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实施水泥、陶瓷、蔗糖、造纸等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行动,2016年启动试点示范项目40个。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坚决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2016年全省淘汰落后造纸产能9.658万吨,压减307万吨落后和过剩粗钢产能。2017年1—6月,全省共取缔“地条钢”产能企业87家,合计产能约1100万吨/年。
  三是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出台实施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专项政策,加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支撑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两化融合贯标,截至2017年7月底,全省共有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163家,省级贯标试点企业1105家,其中189家企业通过国家评定,约占全国的1/5,居全国首位。
  四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和粤东西北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推进跨区域产业共建。实施《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举办省产业转移园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对接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第一轮3年对口帮扶圆满收官,6个帮扶市向8个被帮扶市主导或协助引进产业项目累计达2062个,计划总投资4000多亿元。
  五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出台实施《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制造业并带动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省级生产服务区示范工作,确定14个生产服务区为首批示范单位。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对接,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加快发展工业设计。2016年底举办首届生产服务周暨供应链管理峰会、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截至2017年7月底,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1家,数量居全国首位;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94个。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要求,充分借鉴吸收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加大优化产业结构的工作力度。
  一是培育发展万亿级新兴支柱产业。2017—2020年省财政安排资金,重点支持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万亿级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发展。对相关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重点企业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扩产增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等给予补助。充分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制造业的研发、中试、产业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等的支持。
  二是继续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着力打造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带、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沿海石油化工及新材料制造产业带、环珠江口先进轻纺制造及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粤东西北配套产业集聚区等“三带两区”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格局。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军民融合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全省军民融合产业产值超2100亿元。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将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广州市升格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三是继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抓好技术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技术改造塑造产业新优势,重点支持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门槛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力争到2020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额超过8000亿元,我省规上制造业企业实现全面改造。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重大产业项目统筹布局,强化对跨市基础性产业的主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开工建设。
  四是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制定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施方案,重点培育1—2家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一批行业级、企业级工作互联网平台,打造10个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区和5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培育100家以上优秀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商,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改造。继续扩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规模,推广超高速无线局域网技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创新体系,为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提供保障。
  五是大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以提升制造效能为方向,推进生产制造全流程优化,全面提升制造企业在“微笑曲线”前、中、后端各个环节的附加价值,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强化设计创新引领地位,加快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加强“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展示平台的组织。着力推进供应链管理,深入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试点示范。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深化工业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
  六是深化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共建,加强区域联动发展。坚定不移推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以产业共建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第二轮对口帮扶,提升珠三角产业对粤东西北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狠抓产业共建龙头项目,探索推广“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等共建模式。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产业发展引导,防止产业过分雷同和重复建设,推进产业链跨区域对接融合,引导珠三角地区优势产业向粤东西北延伸产业链条,形成紧密的产业联系和合作共赢的格局。
  三、关于提升制造业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民营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着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一是着力增强大型骨干企业实力。深入实施《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主动为骨干企业发展纾难解困,加强和优化对大型骨干企业的服务,累计收集办理骨干企业诉求900余项。加强产业用地、用海、用能保障。在电价、发电指标、电力体制改革等方面加大对骨干企业的支持,将全部工业大型骨干企业纳入电力市场交易用户范围,3年多累计为骨干企业节约用电成本约1.95亿元。支持骨干企业开展产融合作新模式探索。
  二是培育一批“单打冠军”和“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2012年以来共遴选500家高成长企业,其中专精特新企业328家。推荐5家制造业企业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16年重点支持15个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示范县,推动我省新上规模工业企业4714家。2017年在粤东西北地区为主的15个地市中遴选3个“小升规”示范市,引导小微企业规范经营,加快转型升级为规上企业。
  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近年来,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通力合作,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放宽条件、简化流程,高标准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科学合理制定考核目标,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树立标杆。2016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2191家(其中省8822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10357家;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超1.9万家,居全国第一。
  为进一步提升制造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制造业加快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由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大型骨干企业发展壮大。着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龙头企业和境外大型企业投资项目,省市共同实施“一企一策”扶持。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展产融合作模式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服务。每年重点支持30家销售收入超50亿美元的骨干企业“走出去”。推动大型骨干企业中央研究院项目加快运营见效,支持更多大型骨干企业牵头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探索在省级相关专项中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和吸引国家军工龙头企业到广东投资重大军工和“军转民”项目。
  二是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提升竞争力。实施《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成长“十三五”规划》引导提升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推动中小微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新轨道。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引导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完善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联盟建设机制,推动创新资源聚集。鼓励示范基地创新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体制机制,加快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建立稳定持续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机制,制定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评选发布高新技术企业百强名单,引导资本、技术、人才与我省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对接。建立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信息,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推广。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各阶段所需创新要素,发展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风险投资机构等中介服务。
  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构建激发国有企业创业创新潜能的激励机制,提振企业家精神。通过管理层持股让管理层与企业共进退,企业领导和骨干团队可参与分享超额增量收益;对董事会运作规范有效的企业,经理层人事管理权下放到董事会;扩大职业经理人试点范围,新增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产生;推行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建立与分类管理、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制度。
  四、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建议
  我省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推进制造业计量管理体系建设,全省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3661家。加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力度,目前全省建成或在建国家质检中心75个、省质检站214个,国家质检中心数稳居全国第一。强化认证认可规范提升,我省各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与133家境外知名检验检测机构实现检验能力互认,与瑞士通用公证行(SGS)等14家机构深入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与香港创新科技署签署《粤港质量及检测认证工作合作协议》,促进粤港两地检测认证合作互认。
  二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近3年我省有750家名牌企业承担了各级科技项目,获得发明专利6220项,有583家企业获得科技奖励;有652个发明专利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名牌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2.8%,比我省规上企业高出14个百分点。出台《广东省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名牌企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超过25%,占全省名牌企业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8%。52.7%的名牌企业主导或参与了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名牌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达11205个。在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颁奖大会上,广东省共获奖6项。
  三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强制造业标准化顶层设计,发布广东省LED照明产业等7个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下达《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等161个高新技术产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发布《数控高速印制板钻床技术条件》等300余项高新技术产业地方标准。2017年1—6月,全省企事业单位共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163项、国家标准4391项、行业标准3817项、地方标准2090项;建立标准联盟335个,制定实施联盟标准1204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62项、企业最高等级计量标准2846项。推动5G技术、纳米技术等多项地方标准“孵化”为国际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以质量提升和质量创新形成新供给、满足新需求。
  一是完善质量政策法规。推动质量促进综合领域以及消费品安全、品牌、标准化、计量等专业领域的法规以及规章制修订,推动我省地方立法满足“质量时代”的需求。
  二是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发挥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协同各相关牵头部门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完善省对地级以上市的质量考核工作制度,推动开展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探索构建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等指标为内容的“质量GDP”统计指标体系。
  三是夯实品牌技术基础。推进计量基标准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建立高水平的量值溯源和测量管理体系。加快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检测检验、研发中试、标准汇集与制修订、检验技术研究与检测方法制修订、高端人才吸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六大平台作用,打造质监公共科普服务基地。发展自愿性认证,引导和规范发展联盟认证、区域认证。
  四是加强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社会中介,让符合资质、具有公信力的社会组织承担名牌评价、产品自愿性认证、品牌价值测算等品牌建设工作。构建广东优质品牌标准认证体系,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发掘特色资源大力打造地理标志品牌。推动企业普遍开展质量创新,应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
  五是提升标准化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支持组建标准创新联盟,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适合产业发展的团体(联盟)标准,打造高端制造业标准高地。强化“三院九所”等标准化技术机构在推动制造业标准化快速发展的引导和组织作用。围绕智能制造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建设广东先进标准体系。推动专利标准融合,深化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广东标准国际化进程。
  六是优化品牌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质量品牌宣传,充分发挥政府、行业、企业、中介、协(学)会、媒体和消费者各方力量,通过每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强化商标品牌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商标品牌意识,为我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关于促进开放合作,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努力构建具有更强竞争力和自主性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稳步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一是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引导我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逐步实现从产品输出到产业输出。完善与企业走出去相适应的海关税收征管、货物监管、保税服务、国际海关合作等机制,促进优势产业与产能转出去、技术标准带出去。2017年1—7月,我省核准备案新设立境外企业(机构)342家,协议对外投资额81.9亿美元,实际对外投资额50.9亿美元。
  二是加快建设一批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支持企业创新国际产能合作方式,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构建集群式走出去平台,推动企业抱团出海。目前, 我省规划或在建的“一带一路”沿线境外产业园区项目共16个,规划建设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机构以产业联盟、全产业链形式在境外建设城市综合体、智慧城市、产业新城及园区等。充分发挥广东丝路基金和“走出去”专项资金对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的支持作用。
  三是深化跨区域高技术合作。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分设粤港高新技术合作专责小组、粤澳科技合作专责小组,具体推进高新科技领域合作。推动深圳、香港合作发展河套地区为“深港创新及科技园”,支持佛山与香港依托三山新城推进“粤港科技中心”和“粤港澳科技展示交流中心”建设。
  四是落实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广东自贸试验区政策。全面贯彻落实CEPA相关协议与广东自贸试验区政策,签署并落实《粤港共同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合作协议》《粤澳共同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专责小组合作协议》。建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评估机制,构筑评价指标体系。创新自贸区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在前海实施“港人港资港办法”,允许港商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自主采用香港工程建设模式进行管理。
  五是深化粤港澳金融和信息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启动自贸试验区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广发基金等9家基金管理公司16只基金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注册。国内首家澳资银行营业机构、首家港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和首家港资控股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落户广东自贸试验区。依托粤港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立“云平台建设和应用”“云计算技术创新和标准研究”等课题组,推动两地云计算等技术发展和应用。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布局与政策引导。制定并落实积极利用外资政策措施,从加大项目落户支持力度、降低投资运营成本、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支持研发创新、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吸引和留住人才等10个方面提升我省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深入落实《广东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沿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加强与沿线国家海关部门合作。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实现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推动企业按照商业规则和国际惯例参与对外投资合作。研究制定我省境外经贸合作区认定与考核办法及扶持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合作区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合作区进行扶持并推荐参加商务部认定的国家级合作区考核。
  二是提升国际贸易前端防控和维权能力。加强预警机制建设,提升前端防控能力和决策水平。完善全省贸易摩擦案件基础数据建设,提高运用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国际贸易相关新规则研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与申诉,组织经贸领域多双边对外谈判,建立和完善海外维权机制。搭建商标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平台,加快商标数据和品牌信息的归集、开放、利用,开展海外商标注册等商标品牌服务和维权援助,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效能。
  三是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助推广东制造发展。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的联系与沟通,支持各地深化与港澳高技术制造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向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反映政策诉求,争取广东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畅通三地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发展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湾区经济。深化粤港澳建筑服务领域的合作,共同制定建筑服务类规范和标准,推动建筑服务类企业携手争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建项目的投资或承包权。进一步创新自贸试验区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全面引入香港建设管理模式。狠抓引资引技引才,继续高水平引进外商投资,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在技术、教育和人才方面的合作。
  四是加大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力度。建设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先行区,探索建立跨境并购中心、离岸人民币在岸交易结算中心等创新型平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争取个人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合格投资者双向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鼓励外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发起创业投资基金。推动自贸试验区内证券期货机构开展跨境经纪、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加快建设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保险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保险产品服务创新试点。
  六、关于加大降成本力度,营造实体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实体经济营商环境。2016年帮助企业减负约2125亿元,2017年1—7月为企业减负约1740亿元。
  一是出台降成本政策措施。制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强化放水养鱼意识,聚焦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重点提出10条具体政策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出台《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公布省级权责事项、试点部门和地区纵向权责事项,编制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开“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现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全覆盖。制定项目准入、行政审批、政府监管3份清单,率先探索对内资企业投资项目事项清单管理,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备案管理。成立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在深圳市、珠海横琴新区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设立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窗口,实现省内就可办理商标注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等业务。
  三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实现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税负整体只减不增,建立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实现现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降低社保单位缴费率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省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清理整顿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空运领域率先在白云机场空港口岸试点政府支付查验费用改革。
  下一步将继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获得感。
  一是抓好降成本十条措施的宣贯落实。加大《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宣贯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利用新媒体对企业、市民普及降成本新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基层干部和企业家理解、贯彻、用好降成本政策。定期跟踪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适时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税额;降低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统一和下调异地施工建安企业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统一契税缴纳期限,推进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工作,降低企业办税成本。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少政府定价管理收费项目。完善营改增试点行业政策,打通抵扣链条,确保营改增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严格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收取范围和标准,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
  三是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消部门自设中介服务事项及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构建开放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压减投资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四分之一以上,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增强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减少政策变动给企业带来的隐性成本。做好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建设工业大数据平台,归集、共享、开放涉企工业相关数据。及时修订产业准入标准、规范。推广商标注册、商标质权登记便捷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是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地区适度降低医疗保险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
  五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加强输配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利用输配电价改革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取消、降低部分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2018年将核电及全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纳入电力市场交易范围,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省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出台蓄冷电价政策,降低蓄冷用户谷期电价,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和临时性接电费用标准30%。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用地供给,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适度降低土地出让底价。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鼓励工业项目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推进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
  六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逐步取消普通公路项目收费。布局完善多式联运功能的综合物流枢纽,推进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基础设施无缝衔接。推进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发展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促进物流、产业、交通枢纽融合发展。
  七、关于打造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的建议
  全省紧紧围绕制造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创新制造业人才政策,切实做好人才管理服务。
  一是着力完善制造业人才政策。根据《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出台加快引进培养制造业人才系列措施,为人才提供住房等基本保障。
  二是着力推进制造业人才培养。实施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全省156所技工院校和52所本科高校,为制造业提供大量人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全省近5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达858万人次,645万人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和获证总量均居全国首位。
  三是着力加强制造业人才引进。依托“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深圳高交会”“广州海交会”等国家级交流合作平台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我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大力引进制造业人才。2009年以来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组织评审引进6批162个创新科研团队和122名领军人才,其中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分别占11%和13%。
  四是着力创新制造业人才项目平台建设。推进博士后平台建设,在站博士后达3000多人,累计培养博士后1.1万人,其中制造业占40%以上。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年为技能人才开展实操培训和技能鉴定9万人次。建设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9家,其中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4家,每年名师带徒培养准技能大师近300人。
  五是着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开展南粤技术能手等表彰活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年平均举办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60多个职业(工种),带动技能人才720多万人次参加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立省”、强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思维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制造业人才队伍。下一步,重点围绕“七个大力推进”来开展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升企业领航能力。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和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实施“领航100”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国(境)学习培训,从海外引进战略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二是大力推进制造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引导应用型大学和技师学院提高供给质量。开展一批“双元制”教育、本硕博贯通式培养试点基地建设。2020年全省理工类大学生占比提高到47%。支持全省特别是珠江西岸六市一区打造若干所以培养装备制造业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加快技师学院发展,促进应用型技师培养。鼓励支持高校对接我省信息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增设一批急需的理工类学科,培养“工业信息工程师”等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是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制造业高技能人才规模。支持建设若干所以现代制造业为主体专业的高水平技师学院,扶持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深化技工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培养适应“中国制造2025”战略需求的高素质制造业技能人才。深化校企合作,组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和技工教育校企联盟,扶持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支撑制造业发展的大国工匠。
  四是大力推进大国工匠精神培育,提升中国工匠素养和工匠文化。宣传高技能人才爱岗敬业先进典型,塑造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和“名师带徒”活动,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进工匠精神进校园、进课堂,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劳模、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的比例,加大对一线技术能手的表彰力度。
  五是大力推进制造业高端人才引进培养,补齐高层次人才短板。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加大引进海外制造业高端人才。加大实施珠江、特支、扬帆人才计划力度。优化实施扬帆计划,加大粤东西北地区制造业引才力度,推动制造业区域协调均衡发展。利用高层次人才服务智库资源,开展高层次人才地市行活动,提供智库支持,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六是大力推进制造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激发人才创造活力。逐步提高技工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按照高职院标准实施生均拨款。深化制造业职称制度改革,强化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获得奖项等评价指标。向制造业新型研发机构、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推进制造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探索企业评价认证在行业内通行。
  七是大力推进制造业人才服务保障,营造人才良好发展环境。完善制造业人才社会保险制度。制定《广东省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推行人才优粤卡,为来粤工作的国内外高素质制造业行业人才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内关于个税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人才给予税收优惠。推广珠海、东莞、佛山等地服务制造业高层次人才方面的经验。
  八、关于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的建议
  各相关单位以办理提案为契机,大力改进和推动工作有效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间接融资支持。出台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等实施意见或细则方案。推动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上线运行。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截至2017年6月底,制造业本外币贷款余额约12746亿元,位居所有行业的对公贷款首位;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累计实现融资5687亿元。
  二是努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联合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和各地级以上市金融局(办)举办多期新三板挂牌业务培训班,支持并指导债券发行申报工作。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境内上市公司新增54家,合计527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34家,合计1819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挂牌企业新增4295家,达25653家;截至2017年5月底,广东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2372家,排名全国第一,管理基金4994只,认缴规模1.75万亿元,实缴1.08万亿元,占全国的1/5。2017年上半年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958.35亿元。截至2017年7月底,全省通过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369.93亿元。
  三是推动保险参与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为实体经济稳定运行提供风险保障。推动开办“政银保”业务。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推动企业“走出去”。引导险资参与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2017年上半年,广东(不含深圳)保险业共提供风险保障104.1万亿元,科技保险累计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风险保障3619.3亿元,全省“政银保”和商业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累计支持发放贷款187.9亿元,受益企业11.56万家次,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出口284.5亿元。截至2017年6月底,保险资金投资广东余额达3412.1亿元。
  四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落户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科技资源集聚地区,目前在科技资源集聚地区已设立51家银行业分支机构。2016年6月,国内首家总行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行总行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在广州成立。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制度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和提请在粤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用合适时机积极呼吁修改商业银行法,明确强实抑虚的有关要求。推动地级以上市建立制度化的政银企合作机制,每年协助向金融机构推荐经筛选的优质制造业项目。
  二是继续畅通股市、债市、股权投资、保险四个市场通道。突出抓好直接融资特别是企业上市工作,对在境内申请上市以及在“新三板”“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或补助。引导私募投资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出质股权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构筑实体经济的风险保障体系。
  三是优化结构增加金融资源有效供给。推进地方金融供给侧存量重组,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推动组建发展资源集聚度高、金融牌照齐全、服务支撑强、规模效益好的省属金融控股集团。力争中小金融机构申请设立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是加强政策储备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十项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绿色制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增强各部门出台的涉及支持企业融资政策的协调性,简化企业申请程序,提高惠企政策的企业知晓度和覆盖面。
  五是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应对处置突发单体机构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加强宣传引导,防止炒作和误导。力争2017年底前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实现全省全覆盖。
  专此答复。
  诚挚感谢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对我省振兴实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感谢你们积极建言谋策及付出的艰辛劳动!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影响我省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及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