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优秀提案

2022-08-31 17:33:55 来源:广东政协网

  1、提案第 20220958号

  案    题: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7号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会办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摘    要:

  建议

  内    容:

  (李希书记牵头督办重点提案,根据第20220052、20220010、20220120、20220257号提案意见综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稳妥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在牵引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成效显著。我省作为全国制造业大省,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球制造中心,目前仍然存在制造业用能结构有待优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压力大、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挑战、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不足、绿色金融支持相对滞后等问题,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加快绿色转型、充分发挥竞争优势,做好应对一系列新的风险挑战的准备。

  为此建议:

  一、优化政策供给,营造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优良环境

  一是提高“双碳”相关政策针对性精准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两手发力,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与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双轮驱动,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构建广东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合理设计减排动态路径。二是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制定出台支持政策,在资源环境、人才引育、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精准支持;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化石能源控制为主的能源消费考核体系,并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责任制,强化节能监察和督促检查。

  二、加快构建广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一是立足科技自立自强,提前布局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加快智能电网、储能、可再生能源制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加强绿色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等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加强标准国际衔接。在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能效、高效率、高收益的低碳发展模式相关标准方面加强布局,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全产业链和绿色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全域标准体系,提升在国际领域的标准话语权,打破“碳壁垒”。二是逐步减少传统石化能源供给,合理推动风电、光伏、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有序推动制造业企业用能结构调整。同时优先保障居民用电和重点制造业企业合理生产用能,降低经济社会运行风险,不搞“碳冲锋”。提高能源自主供给能力,优先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鼓励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工程,替代燃煤发电。积极引入省外绿色低碳能源,推动与绿电富余省区签订购电协议,特别是探索与广东对口帮扶省区形成以合理价格长期优先给广东绿电保供机制。三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关键技术突破,推进泛在电力物联网、规模化储能、先进输配电等技术建设应用,提升电网的新能源消纳水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获批全国首批示范和建设超万亿汽车与新能源产业集群为契机,科学布局包括制氢、储氢、加氢、用氢等氢能全产业链,打造氢能技术应用示范。

  三、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促进广东制造业迈向中高端

  一是从源头控制,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而是遵循绿色转型规律和市场规律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二是实施过程降碳,引导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强化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能耗重点领域减污降碳。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大力研发和推广先进的高效节能设备和工艺,重点加快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绿色升级改造,实现能效水平对标行业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品种升级、节能环保、减少碳排放,并为配套企业提供定制化绿色服务。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循环利用、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示范,逐步构建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三是推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推进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芯片、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战略性产业集群,进一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中的深度融合应用。推动产业集聚,整合或调整规划, 发挥省内电子信息产业发达、制造业基础好、产业配套能力强的优势, 强化产业协同,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新能源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重点扶持在新能源各领域具有优势和潜力、根植于广东的龙头企业,引进上下游供应链企业,促进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相关配套企业聚集的产业发展格局。

  四、加快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潜力。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利用能源领域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的契机,联合省内外“国家队”科研力量,对准系统集成、硬核技术、关键材料等方面的短板实施联合攻关。在市场激烈竞争中成长起来大批中小企业具有天然的创新基因,建议强化政策扶持,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潜力,使他们获得更加灵活和富有生机的空间和土壤。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国产替代扶持力度。实现核心设备的国产替代,是降低新能源装备价格的关键,也是降低新能源市场价格、普及新能源应用的关键。当前,推进国产替代的最有效办法是拓宽国产核心产品的应用空间,建议强化政策指向引导,建立国产设备进口替代验证评价体系,落实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政策,推动国产核心产品和设备进入产业链、供应链,通过市场经济行为拓宽国产核心产品和设备的应用空间。

  五、以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减碳,提升广东制造业竞争力

  一是对标发达经济体,将设计、材料、制造、物流、营销、产品到回收的全流程纳入绿色环保监管,贯穿于产品全生命周期,推动全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二是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其对产业链供应链相关企业提出减碳要求,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减碳模式,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

  六、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找准着力点,服务广东制造业绿色发展

  一是深化产融合作,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制定工业绿色发展专项政策,建立全省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技术库,前瞻性将气候和环境因素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做好科学应对。健全、统一全省绿色金融标准、基础设施,高标准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技术提供高效的绿色投融资指引,稳妥开展碳金融产品交易。二是探索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碳金融、气候金融等创新机制,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侧与绿色产业升级同频共振。通过以融促产的同步创新,持续推进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应用,为制造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绿色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碳排放绩效挂钩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设立制造业绿色低碳基金,完善绿色金融评价、信息披露和激励约束机制,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绿色项目倾斜,助力广东制造产业体系绿色转型发展。三是以碳中和为导向设定绿色融资项目标准,积极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深化广州、深圳碳交易试点,进一步扩大碳交易控排行业范围和降低控排企业门槛,加快推进重点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品上线,有效衔接企业碳配额分配方法和“双碳”目标要求。四是发挥深圳国家气候投融资改革的作用,加速发展气候投融资业务,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投资我国碳中和技术和产业。

  七、发展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碳中和技术和产业

  一是加快我省碳中和技术和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成立我省“碳中和技术和产业创新中心”,汇聚产业、研发、金融、技术交易、专业机构的力量,大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发展。出台扶持政策,从产业端和金融端分别支持绿色企业的技术创新和金融机构服务绿色企业的绿色投融资。二是加速巩固和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针对具有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的行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加强产业政策扶持和引导,吸引产业链供应商集群发展,补足产业链条短板。针对先进前沿技术领域,发挥营商环境、产业政策、金融扶持、创新机制的整体优势,在我省率先开展商业化试验和应用,加强培育碳中和新兴产业。三是加大重点行业规模化发展力度。在沿海经济带大力发展海洋碳汇技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试验示范。在广东汕尾华润海丰碳捕集测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百万吨级碳捕集装置在我省落地。加快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以项目带动产业在我省发展。

  联 名 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民进广东省委会,刘建萍

  答复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文号:粤工信案函[2022]307A

  答复类型:A类(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答复日期:2022-10-14

  联 系 人:李敬斯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民进广东省委员会,刘建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第20220958号由第20220052、20220010、20220120、20220257号等4个提案整合而成,以下简称系列提案)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系列提案的主要内容为:一是优化政策供给,营造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优良环境;二是加快构建广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三是紧抓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促进广东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四是加快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以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减碳提升广东制造业竞争力;六是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找准着力点,服务广东制造业绿色发展;七是发展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碳中和技术和产业。系列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谋策的能力和水平。

  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高度重视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李希同志在众多提案中选定该系列提案作为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亲自部署指导提案办理工作,并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王伟中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省委成立由王曦、张晓强同志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6个会办单位共同办理,并将4个独立提案归纳为7个专题建议,成立相应专题小组,认真组织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系列提案办理过程中,各办理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有关地市扎实开展“深调研”,召开研讨会研究提案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商议具体解决措施。加强与提案人沟通,充分吸纳、及时回应提案人意见建议。坚持把提案办理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以提案办理推动“1+1+9”工作部署落地落实。2022年9月20日,王曦、张晓强同志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提案答复意见稿。会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各会办单位根据协调会精神对答复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经李希同志审定,具体如下。

  一、关于优化政策供给,营造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优良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注重优化政策供给,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3.45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30.3%(全国为15.9%),较2015年提高约4.7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强度为0.31吨标准煤/万元,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单位GDP碳强度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为0.51吨标准煤/万元,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95.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在全国领跑先行。

  (一)加强绿色低碳发展顶层设计。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推动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启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文件编制工作。出台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我省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施工图。坚持以碳达峰碳中和牵引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广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以及南沙建设等重大机遇,完善粤港澳绿色低碳合作机制,携手港澳共建绿色低碳湾区。优化“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快绿色发展。

  (二)构建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以碳达峰碳中和牵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和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绿色低碳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坚持“质效优先、绿色发展”基本原则,朝着“绿色可持续发展迈入新阶段”发展目标,顺应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通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促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型等措施,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逐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逐步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政策,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省及地市能耗双控考核。优化能耗双控目标分解落实,防止简单层层分解。统筹全省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积极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强化节能监察和督促检查,重点监察高耗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依法依规推进违规企业整改。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高预警等级地区加强督促指导。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各项政策举措落地实施,努力营造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把系统观念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与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衔接国家部委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各领域各行业实际,科学编制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绿色金融、标准规范等保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降碳措施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资源要素等保障支撑,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推动先进制造业由集聚化发展向集群化发展跃升,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打造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支持绿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推动绿色产业集聚,提升绿色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增强绿色产业综合竞争力,培育形成绿色产业发展新动能。

  三是系统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

  二、关于加快构建广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推进能源领域保供应、调结构、提效率、促改革、惠民生等工作,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完成“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淘汰关停落后火电机组约450万千瓦,全面完成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压减非发电用煤消费,2021年,全省电煤消费量1.51亿吨,约占全省煤炭消费量的77%。建成一批LNG接收站和储气库,实现天然气主干管网“市市通”,推进内河航运绿色清洁发展。与2015年相比,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比重下降7.3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3.5个百分点。

  (二)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十三五”以来,我省海上风电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已建成投产21个项目,装机容量约651万千瓦,居全国第二位。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截至2021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约1022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12倍,占省内电源装机比例从0.8%上升至5%。

  (三)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和抽水蓄能电站。我省现有在运行核电机组14台,装机容量1614万千瓦,约占全国31.6%,居全国第一。核电在各类型机组中保持了最高发电水平,以占省内电源11%的装机规模支撑了24%的省内发电量。推动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建设,现有在运行抽水蓄能电站6座,装机容量968万千瓦。

  (四)积极引入省外绿色低碳能源。2020年底,乌东德昆柳龙特高压多端柔直示范工程建成投产,西电东送送电总能力约4500万千瓦(送端)。与云南、贵州、西藏等省(区)分别签订《“十四五”云电送粤框架协议》《“十四五”黔电送粤框架协议》《西藏清洁能源基地送电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协议》,加快推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

  (五)有序推动制造业企业用能结构调整。坚持“以气定改”,有序推进“清洁化改造”工程,推动全省677条建筑陶瓷窑炉全面完成清洁化改造,完成635台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钢铁、石化化工、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弧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比例。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安全保供的底线思维,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统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能源自给能力,补齐产供储销体系短板,构建煤、油、气、核、新能源等多轮驱动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至49%左右,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8%左右。

  一是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发挥煤电托底保障作用,有序推动落后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强化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通过容量替代、风火互补等方式有序推进一批支撑性和调节性兜底保障煤电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在珠三角等负荷中心合理规划调峰气电布局建设,在省内工业园区等有用热需求地区,布局一批天然气热电联产及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十四五”时期新增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约3600万千瓦。

  二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有序发展核电。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十四五”时期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十四五”时期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等项目开发,“十四五”时期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

  三是积极争取省外清洁电力。充分发挥南方电网大平台优势,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协调外来电力保供增供,确保落实西电东送送电协议计划,稳定西电东送能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逐步推动西电东送计划放开,促进西电东送市场化与广东电力市场建设有效衔接,促进西部清洁能源电力消纳。

  四是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智能的现代化电网,持续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建立源网荷储灵活高效互动的电力运行与市场体系,推动多能互补、协同优化与智慧综合能源服务的融合发展,促进源网荷储友好互动,促进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加快发展抽水蓄能,“十四五”时期新增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约240万千瓦。

  三、关于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促进广东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旗帜鲜明提出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高规格召开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启动实施“强核、立柱、强链、优化布局、品质、培土”六大工程。2021年,全省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3.3%,基本保持稳定,筑牢了广东经济“压舱石”;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4.2%和29.9%,比2016年末分别提高4.9、2.3个百分点。我省规上工业企业数、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工业增加值、工业机器人产量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数量等多项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

  (一)加快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进入快车道,建立“五个一”工作体系,形成“省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格局,2021年,20个集群增加值占全省GDP近四成。产业集聚和产业园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建成95个省产业园;启动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助推区域协调发展。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2021年,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达2500亿元,投入强度为1.67%;建设印刷及柔性显示、高性能医疗器械、5G中高频器件等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引导支持制造业企业绿色化发展。不断完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2021年,省财政新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十四五”期间投入约500亿元,将“支持绿色化发展”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大力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3万余家次。在石化、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发布行业“十四五”能效对标指南,行业平均能耗水平持续下降。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每年征集更新我省先进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目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节能技术产品(设备)对接推广活动。

  (三)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全国首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开展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试点。截至2021年底,累计引进培育510家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动超2万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6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用云”,以数字化转型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有效提升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印发实施《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规模。鼓励和支持“两高”项目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搬迁升级”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要求新上“两高”项目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全省“两高”项目台账,2021年,对634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依法依规推进违规项目整改。强化“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五)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每年制定当年全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贯彻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十三五”以来,全省关停退出涉及落后产能企业200余家。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发展壮大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促进广东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大力研发和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支持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升级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以数字化和智能化赋能制造业绿色发展。

  一是坚持以绿色低碳助推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快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步伐,推动全省制造业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制造业绿色发展,围绕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需求和关键场景,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和应用。提升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数字化水平,加快绿色制造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建设绿色供应链管理、园区智慧用能管理、污染物在线监测等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是坚持以绿色低碳引领企业发展。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企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培育一批在低碳产品开发、低碳技术创新等细分领域国际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以及有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其主动融入“链主”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例。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消减生产过程污染排放示范,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十四五”期间推动5000家以上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三是坚持以绿色低碳推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动态管理清单,对照国家政策规定开展评估检查,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新建(含新增产能的改建、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原则上实行省内产能置换。推动制造业项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和标杆值,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工艺装备,以节能高效用能设备、超低排放、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料和替代产品、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等领域为重点,实施一批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低端低效产能有序退出。

  四、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坚持以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促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新能源领域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重点专项,在海上风电、氢能、太阳能、核能等方向部署科技创新。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在第三批省实验室项目中,重点支持建设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一核心+四分中心”广东省实验室。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优化创新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瞄准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着力加强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

  (二)培育壮大新能源制造业。聚焦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氢能等重点领域,布局一批重点新能源制造业项目,牵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省新能源汽车产量53.5万辆、增长155.6%,占全国产量的15.1%。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产销量前10名中有3家广东企业,分别是比亚迪、广汽埃安、小鹏汽车。围绕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高标准推动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和粤东海工、运维及配套组装基地建设,构建功能完备的风电全产业链生态体系。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云浮等市建设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为契机,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和燃料电池发展,汇集超300家氢能企业,年产值超100亿元,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之一。目前,我省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3000辆,累计运营超3000万公里,建设加氢站超40座,均居全国首位。

  (三)支持新能源装备实现自主可控。2015年以来,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将新能源装备作为重点技术攻关领域,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新能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通过市场化方式破解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初期市场信任不足导致的推广应用瓶颈,促进重大技术装备创新。设立海上风电专项资金,支持相关海上风电项目投资,带动国产风电装备采购。

  下一步,我省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采取有力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继续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等专项,加快推进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小核心、大协作、广开放”。支持国家级、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自主创新先进新能源装备产品优先在省内推广应用。优化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新能源装备标准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落实《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加强统筹谋划,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光伏、氢能等相关新能源装备产业集聚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短板环节实施精准招商,构建协同配套、功能互补、上下游企业聚集发展的新能源装备产业链生态。落实《广东省汽车零部件产业“强链工程”实施方案》,鼓励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产业链配套体系,提高我省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阳江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基地和粤东海工、运维及配套组装基地加快建设,打造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汕尾海工基地和揭阳运维基地。推动大尺寸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项目建设,完善我省光伏产业链。

  三是加强骨干企业培育。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重大技术装备进口设备减免税、企业研发费税前抵扣等支持政策,省市联动加强新能源装备骨干企业培育,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提供“直通车”服务,及时解决重点企业诉求。支持新能源装备行业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开发、技术改造、人才引进,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前景好、产业支撑作用大的优质骨干企业。鼓励新能源装备骨干企业开展技术输出和资源共享,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培育形成一批新能源装备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五、关于以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减碳,提升广东制造业竞争力的建议

  我省积极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印发实施《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造业的竞争力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41家、绿色设计产品871种、绿色工业园区1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1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总数量居全国首位。

  (一)建立完善绿色制造体系。以电子信息、家电、汽车、化工、建材、纺织等特色行业为重点,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推动全行业绿色制造水平提升。构建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产业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鼓励企业应用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开发推广一批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按照产业结构绿色化、能源利用绿色化、运营管理绿色化、基础设施绿色化的要求,通过“横向耦合、纵向延伸”,以产业集聚、生态化链接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能源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集中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园区。

  (二)积极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指导汽车、机械、家电、电子、通信等行业中影响力大、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在供应链整合、创新能力共享、智能化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建立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拓展延伸园区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促进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截至2021年底,累计推动134家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鼓励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节能减排关键原材料和核心技术等进口。

  (三)扎实推进广东碳标签试点工作。“十三五”以来,启动广东碳标签机制建立及粤港互认机制研究工作,推动多项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完成10项相关标准制定,并选取典型产品开展试点评价。2022年1月,指导专业技术机构组建广东碳标签专业委员会,编制《广东产品碳足迹评价与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广东碳标签的目录、技术规范、评价程序、标识以及信息管理平台等内容,推动产品全产业链碳排放溯源。2022年6月,碳标签专业委员会向社会发布首批10个产品“广东碳标签”。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贸易,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广东制造业竞争力。

  一是深化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推动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增加绿色设计产品供给,力争我省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数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继续推动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聚焦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发展、推动节能降碳、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等主要任务,到2025年,全省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现循环化改造。

  二是不断完善绿色贸易体系。研究制定《广东省支持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不断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组建广东省绿色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建立绿色贸易标准体系。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发挥省领导同志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和全球招商顾问作用,鼓励外商投资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生物医药与健康、先进材料等绿色产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合作。

  三是持续推动绿色低碳标准国际互认。建立完善广东碳标签管理和宣传平台,规范评价活动,提升评价质量,树立广东碳标签的权威性,推动绿色低碳标准与国际标准互认,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推进广东产品碳足迹评价与标识(广东碳标签)制度。面向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扩大广东碳标签覆盖的产品范围,制定详细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鼓励出口型制造业企业和供货商企业使用广东碳标签,摸索形成成熟模式和有效经验,提升广东制造业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能力。

  六、关于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找准着力点,服务广东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利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机遇,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建立发展碳交易市场,丰富碳金融产品,取得积极成效。

  (一)构建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体系。印发实施《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深入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对发展绿色金融作了专章谋划部署。支持广州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印发实施《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方案》《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构建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支持深圳制定全国首部绿色金融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加强与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互认。与香港品质保证局、世界银行合作推进绿色建筑融资工作,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澳门银行公会制定大湾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方案和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联合港澳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指南——整车制造业》,并将绿色供应链管理指标体系拓展至电子制造业。

  (二)支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绿色信贷方面,创新推出“排污权质押融资”、“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乡村振兴复垦贷”、“光伏贷”、“林链贷”等 40多个绿色信贷产品。绿色债券方面,注重调动境内外两个债券市场资源,发行全国首单“三绿”资产支持票据、全国首批碳中和债券,在香港、澳门同时挂牌发行全国首只双币种国际绿色债券。绿色保险方面,大力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产品,在全国首创药品置换责任保险。

  (三)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我省积极谋划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将占全省碳排放约65%的电力(现已纳入全国碳市场)、钢铁、石化、水泥、造纸、航空等六大行业约250家企业纳入碳市场范围,年度排放配额总量约4亿吨,碳配额累计成交量约2亿吨,交易额超过40亿元,排放配额规模、交易量及交易额均居全国区域碳市场首位。基于碳现货市场,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陆续推出碳排放权抵押融资等创新型碳金融业务,首创生态补偿平台,开展新能源资产交易与投融资服务,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和林业碳汇业务标准和成果。

  (四)大力发展气候投融资。积极推进建设气候投融资地方项目库,以应对气候变化效益为核心指标,科学界定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的入库项目范围和技术要求。出台境外资金投资气候项目支持政策,强化与国际双边、多边机构合作,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支持入库气候友好型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指导广州南沙、深圳福田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下一步,将聚焦打造符合广东实际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有力支撑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体系。围绕政策激励体系、绿色金融标准、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绿色金融合作等方面探索机制突破,推动建立以“碳核算”为基础的绿色产业标准体系,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技术开展绿色投融资提供政策标准指引。

  二是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绿色项目收费权等环境权益的新型抵质押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碳普惠制,扩大碳普惠制消纳场景,为碳普惠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探索建立高效的抵质押登记及公示系统,推动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抵质押物。研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三是优化提升广东碳市场交易。优化我省碳市场总量机制设计,探索碳市场总量机制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效衔接的路径,研究修订《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通用的碳配额交易机制,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充分发挥碳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开展期现联动、境内外联动的碳金融创新。

  四是大力发展气候投融资业务。依托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征集一批分布式光伏、海上风电、氢能利用、气候适应、跨域绿色治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项目,积极打造碳中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产业集群,积极吸纳相关投资机构入库,打造气候投融资产融对接平台。

  七、关于发展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碳中和技术和产业的建议

  我省坚持创新引领,聚焦国内外新产业、新技术发展前沿领域,立足全省技术和产业发展基础优势,支持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突破,前瞻性谋划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碳中和技术和产业。

  (一)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印发实施《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设置“碳达峰碳中和”专栏,提出开展低碳、零碳及负碳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编制《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优势及产业发展趋势,提出7大领域20个细分领域的技术攻关重点方向。聚焦技术减排,布局传统“两高”行业、新能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非CO2温室气体减排/替代、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开采等面向碳中和的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结合我省林业、湿地、海洋资源丰富,固废资源尤其是电子废弃物量大面广等特点,布局生态碳汇、固废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谋划布局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坚持新能源项目开发带动、技术创新引领,推进相关产业协同发展,2021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5008亿元,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核电、气电、海上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装机规模以及氢燃料汽车推广规模全国领先,海上风电整机、光伏逆变器及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系统及部件、储能电池及系统集成等领域研发制造水平居全国前列。

  (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试点示范。推动氢能技术应用示范,布局一批催化剂、膜电极、空压机、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等关键核心零部件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以及氢气制储输用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推动光伏基础材料、太阳能电池及部件智能制造,发展智能光伏产品,突破智能光储关键技术,提升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能力。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在全国率先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2019年5月,华润电力海丰电厂CCUS测试平台建成投运,是世界第3个、亚洲首个多线程碳捕集测试平台。2022年6月,我省与中国海油、壳牌集团、埃克森美孚签署协议,启动“大亚湾区CCS/CCUS集群研究项目”,推进规模化CCS/CCUS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

  (四)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组建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广东省节能标准化工作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加强碳排放相关标准制定修订,按照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的原则,指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制定发布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鼓励引导社会团体和龙头骨干企业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五)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广东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增遴选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纳入“冲补强”计划给予支持。设置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等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高度相关的本科专业21个,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博士授权学位点32个、硕士学位点73个。强化技能人才支撑,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全省有21所职业院校的新能源、数字化等相关专业被列为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对国内外相关领域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抓住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推动我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取得率先突破。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出台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示范”行动,大力推动新能源、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和成果推广。打造国内外碳达峰碳中和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试点示范基地建设。

  二是推动硅能源产业发展。落实《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构建硅能源产业“五光十色”发展格局。在基金、园区、平台、人才和电力消纳等支撑性方面打造“五光”支撑载体,在光伏制造、储能电池、光电器件、能源管理器件、数字能源、装备及零部件、材料、应用、循环利用、智能制造等专业领域构建“十色”关键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全省硅能源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硅能源领军企业。

  三是构建海上风电全产业链体系。落实《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加快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产业化开发。以海上风电项目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产业集聚区,构建集风电整机、叶片、塔筒、铸件、海缆、电机、柔直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以及设计、检测、认证、施工等全产业链体系。

  四是持续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标准计量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系统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地方标准。鼓励有关机构和企业参与国内国际相关标准制定,推动相关标准国际互认。

  五是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对接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创新,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产业学院等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增加相关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绿色低碳领域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提案第 20220958号

  案    题: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7号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会办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摘    要:

  建议

  内    容:

  (李希书记牵头督办重点提案,根据第20220052、20220010、20220120、20220257号提案意见综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稳妥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在牵引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成效显著。我省作为全国制造业大省,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球制造中心,目前仍然存在制造业用能结构有待优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压力大、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挑战、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不足、绿色金融支持相对滞后等问题,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加快绿色转型、充分发挥竞争优势,做好应对一系列新的风险挑战的准备。

  为此建议:

  一、优化政策供给,营造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优良环境

  一是提高“双碳”相关政策针对性精准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两手发力,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与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双轮驱动,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构建广东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合理设计减排动态路径。二是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制定出台支持政策,在资源环境、人才引育、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精准支持;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化石能源控制为主的能源消费考核体系,并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责任制,强化节能监察和督促检查。

  二、加快构建广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一是立足科技自立自强,提前布局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加快智能电网、储能、可再生能源制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加强绿色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等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加强标准国际衔接。在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能效、高效率、高收益的低碳发展模式相关标准方面加强布局,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全产业链和绿色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全域标准体系,提升在国际领域的标准话语权,打破“碳壁垒”。二是逐步减少传统石化能源供给,合理推动风电、光伏、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有序推动制造业企业用能结构调整。同时优先保障居民用电和重点制造业企业合理生产用能,降低经济社会运行风险,不搞“碳冲锋”。提高能源自主供给能力,优先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鼓励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工程,替代燃煤发电。积极引入省外绿色低碳能源,推动与绿电富余省区签订购电协议,特别是探索与广东对口帮扶省区形成以合理价格长期优先给广东绿电保供机制。三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关键技术突破,推进泛在电力物联网、规模化储能、先进输配电等技术建设应用,提升电网的新能源消纳水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获批全国首批示范和建设超万亿汽车与新能源产业集群为契机,科学布局包括制氢、储氢、加氢、用氢等氢能全产业链,打造氢能技术应用示范。

  三、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促进广东制造业迈向中高端

  一是从源头控制,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而是遵循绿色转型规律和市场规律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二是实施过程降碳,引导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强化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能耗重点领域减污降碳。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大力研发和推广先进的高效节能设备和工艺,重点加快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绿色升级改造,实现能效水平对标行业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品种升级、节能环保、减少碳排放,并为配套企业提供定制化绿色服务。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循环利用、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示范,逐步构建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三是推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推进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芯片、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战略性产业集群,进一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中的深度融合应用。推动产业集聚,整合或调整规划, 发挥省内电子信息产业发达、制造业基础好、产业配套能力强的优势, 强化产业协同,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新能源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重点扶持在新能源各领域具有优势和潜力、根植于广东的龙头企业,引进上下游供应链企业,促进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相关配套企业聚集的产业发展格局。

  四、加快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潜力。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利用能源领域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的契机,联合省内外“国家队”科研力量,对准系统集成、硬核技术、关键材料等方面的短板实施联合攻关。在市场激烈竞争中成长起来大批中小企业具有天然的创新基因,建议强化政策扶持,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潜力,使他们获得更加灵活和富有生机的空间和土壤。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国产替代扶持力度。实现核心设备的国产替代,是降低新能源装备价格的关键,也是降低新能源市场价格、普及新能源应用的关键。当前,推进国产替代的最有效办法是拓宽国产核心产品的应用空间,建议强化政策指向引导,建立国产设备进口替代验证评价体系,落实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政策,推动国产核心产品和设备进入产业链、供应链,通过市场经济行为拓宽国产核心产品和设备的应用空间。

  五、以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减碳,提升广东制造业竞争力

  一是对标发达经济体,将设计、材料、制造、物流、营销、产品到回收的全流程纳入绿色环保监管,贯穿于产品全生命周期,推动全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二是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其对产业链供应链相关企业提出减碳要求,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减碳模式,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

  六、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找准着力点,服务广东制造业绿色发展

  一是深化产融合作,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制定工业绿色发展专项政策,建立全省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技术库,前瞻性将气候和环境因素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做好科学应对。健全、统一全省绿色金融标准、基础设施,高标准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技术提供高效的绿色投融资指引,稳妥开展碳金融产品交易。二是探索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碳金融、气候金融等创新机制,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侧与绿色产业升级同频共振。通过以融促产的同步创新,持续推进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应用,为制造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绿色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碳排放绩效挂钩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设立制造业绿色低碳基金,完善绿色金融评价、信息披露和激励约束机制,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绿色项目倾斜,助力广东制造产业体系绿色转型发展。三是以碳中和为导向设定绿色融资项目标准,积极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深化广州、深圳碳交易试点,进一步扩大碳交易控排行业范围和降低控排企业门槛,加快推进重点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品上线,有效衔接企业碳配额分配方法和“双碳”目标要求。四是发挥深圳国家气候投融资改革的作用,加速发展气候投融资业务,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投资我国碳中和技术和产业。

  七、发展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碳中和技术和产业

  一是加快我省碳中和技术和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成立我省“碳中和技术和产业创新中心”,汇聚产业、研发、金融、技术交易、专业机构的力量,大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发展。出台扶持政策,从产业端和金融端分别支持绿色企业的技术创新和金融机构服务绿色企业的绿色投融资。二是加速巩固和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针对具有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的行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加强产业政策扶持和引导,吸引产业链供应商集群发展,补足产业链条短板。针对先进前沿技术领域,发挥营商环境、产业政策、金融扶持、创新机制的整体优势,在我省率先开展商业化试验和应用,加强培育碳中和新兴产业。三是加大重点行业规模化发展力度。在沿海经济带大力发展海洋碳汇技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试验示范。在广东汕尾华润海丰碳捕集测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百万吨级碳捕集装置在我省落地。加快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以项目带动产业在我省发展。

  联 名 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民进广东省委会,刘建萍

  答复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文号:粤工信案函[2022]307A

  答复类型:A类(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答复日期:2022-10-14

  联 系 人:李敬斯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民进广东省委员会,刘建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第20220958号由第20220052、20220010、20220120、20220257号等4个提案整合而成,以下简称系列提案)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系列提案的主要内容为:一是优化政策供给,营造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优良环境;二是加快构建广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三是紧抓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促进广东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四是加快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以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减碳提升广东制造业竞争力;六是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找准着力点,服务广东制造业绿色发展;七是发展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碳中和技术和产业。系列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谋策的能力和水平。

  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高度重视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李希同志在众多提案中选定该系列提案作为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亲自部署指导提案办理工作,并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王伟中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省委成立由王曦、张晓强同志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6个会办单位共同办理,并将4个独立提案归纳为7个专题建议,成立相应专题小组,认真组织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系列提案办理过程中,各办理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有关地市扎实开展“深调研”,召开研讨会研究提案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商议具体解决措施。加强与提案人沟通,充分吸纳、及时回应提案人意见建议。坚持把提案办理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以提案办理推动“1+1+9”工作部署落地落实。2022年9月20日,王曦、张晓强同志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提案答复意见稿。会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各会办单位根据协调会精神对答复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经李希同志审定,具体如下。

  一、关于优化政策供给,营造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优良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注重优化政策供给,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3.45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30.3%(全国为15.9%),较2015年提高约4.7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强度为0.31吨标准煤/万元,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单位GDP碳强度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为0.51吨标准煤/万元,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95.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在全国领跑先行。

  (一)加强绿色低碳发展顶层设计。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推动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启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文件编制工作。出台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我省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施工图。坚持以碳达峰碳中和牵引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广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以及南沙建设等重大机遇,完善粤港澳绿色低碳合作机制,携手港澳共建绿色低碳湾区。优化“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快绿色发展。

  (二)构建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以碳达峰碳中和牵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和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绿色低碳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坚持“质效优先、绿色发展”基本原则,朝着“绿色可持续发展迈入新阶段”发展目标,顺应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通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促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型等措施,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逐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逐步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政策,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省及地市能耗双控考核。优化能耗双控目标分解落实,防止简单层层分解。统筹全省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积极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强化节能监察和督促检查,重点监察高耗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依法依规推进违规企业整改。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高预警等级地区加强督促指导。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各项政策举措落地实施,努力营造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把系统观念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与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衔接国家部委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各领域各行业实际,科学编制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绿色金融、标准规范等保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降碳措施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资源要素等保障支撑,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推动先进制造业由集聚化发展向集群化发展跃升,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打造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支持绿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推动绿色产业集聚,提升绿色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增强绿色产业综合竞争力,培育形成绿色产业发展新动能。

  三是系统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

  二、关于加快构建广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推进能源领域保供应、调结构、提效率、促改革、惠民生等工作,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完成“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淘汰关停落后火电机组约450万千瓦,全面完成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压减非发电用煤消费,2021年,全省电煤消费量1.51亿吨,约占全省煤炭消费量的77%。建成一批LNG接收站和储气库,实现天然气主干管网“市市通”,推进内河航运绿色清洁发展。与2015年相比,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比重下降7.3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3.5个百分点。

  (二)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十三五”以来,我省海上风电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已建成投产21个项目,装机容量约651万千瓦,居全国第二位。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截至2021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约1022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12倍,占省内电源装机比例从0.8%上升至5%。

  (三)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和抽水蓄能电站。我省现有在运行核电机组14台,装机容量1614万千瓦,约占全国31.6%,居全国第一。核电在各类型机组中保持了最高发电水平,以占省内电源11%的装机规模支撑了24%的省内发电量。推动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建设,现有在运行抽水蓄能电站6座,装机容量968万千瓦。

  (四)积极引入省外绿色低碳能源。2020年底,乌东德昆柳龙特高压多端柔直示范工程建成投产,西电东送送电总能力约4500万千瓦(送端)。与云南、贵州、西藏等省(区)分别签订《“十四五”云电送粤框架协议》《“十四五”黔电送粤框架协议》《西藏清洁能源基地送电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协议》,加快推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

  (五)有序推动制造业企业用能结构调整。坚持“以气定改”,有序推进“清洁化改造”工程,推动全省677条建筑陶瓷窑炉全面完成清洁化改造,完成635台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钢铁、石化化工、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弧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比例。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安全保供的底线思维,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统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能源自给能力,补齐产供储销体系短板,构建煤、油、气、核、新能源等多轮驱动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至49%左右,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8%左右。

  一是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发挥煤电托底保障作用,有序推动落后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强化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通过容量替代、风火互补等方式有序推进一批支撑性和调节性兜底保障煤电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在珠三角等负荷中心合理规划调峰气电布局建设,在省内工业园区等有用热需求地区,布局一批天然气热电联产及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十四五”时期新增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约3600万千瓦。

  二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有序发展核电。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十四五”时期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十四五”时期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等项目开发,“十四五”时期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

  三是积极争取省外清洁电力。充分发挥南方电网大平台优势,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协调外来电力保供增供,确保落实西电东送送电协议计划,稳定西电东送能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逐步推动西电东送计划放开,促进西电东送市场化与广东电力市场建设有效衔接,促进西部清洁能源电力消纳。

  四是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智能的现代化电网,持续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建立源网荷储灵活高效互动的电力运行与市场体系,推动多能互补、协同优化与智慧综合能源服务的融合发展,促进源网荷储友好互动,促进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加快发展抽水蓄能,“十四五”时期新增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约240万千瓦。

  三、关于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促进广东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旗帜鲜明提出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高规格召开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启动实施“强核、立柱、强链、优化布局、品质、培土”六大工程。2021年,全省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3.3%,基本保持稳定,筑牢了广东经济“压舱石”;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4.2%和29.9%,比2016年末分别提高4.9、2.3个百分点。我省规上工业企业数、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工业增加值、工业机器人产量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数量等多项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

  (一)加快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进入快车道,建立“五个一”工作体系,形成“省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格局,2021年,20个集群增加值占全省GDP近四成。产业集聚和产业园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建成95个省产业园;启动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助推区域协调发展。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2021年,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达2500亿元,投入强度为1.67%;建设印刷及柔性显示、高性能医疗器械、5G中高频器件等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引导支持制造业企业绿色化发展。不断完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2021年,省财政新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十四五”期间投入约500亿元,将“支持绿色化发展”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大力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3万余家次。在石化、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发布行业“十四五”能效对标指南,行业平均能耗水平持续下降。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每年征集更新我省先进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目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节能技术产品(设备)对接推广活动。

  (三)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全国首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开展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试点。截至2021年底,累计引进培育510家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动超2万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6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用云”,以数字化转型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有效提升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印发实施《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规模。鼓励和支持“两高”项目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搬迁升级”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要求新上“两高”项目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全省“两高”项目台账,2021年,对634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依法依规推进违规项目整改。强化“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五)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每年制定当年全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贯彻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十三五”以来,全省关停退出涉及落后产能企业200余家。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发展壮大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促进广东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大力研发和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支持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升级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以数字化和智能化赋能制造业绿色发展。

  一是坚持以绿色低碳助推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快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步伐,推动全省制造业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制造业绿色发展,围绕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需求和关键场景,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和应用。提升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数字化水平,加快绿色制造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建设绿色供应链管理、园区智慧用能管理、污染物在线监测等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是坚持以绿色低碳引领企业发展。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企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培育一批在低碳产品开发、低碳技术创新等细分领域国际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以及有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其主动融入“链主”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例。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消减生产过程污染排放示范,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十四五”期间推动5000家以上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三是坚持以绿色低碳推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动态管理清单,对照国家政策规定开展评估检查,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新建(含新增产能的改建、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原则上实行省内产能置换。推动制造业项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和标杆值,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工艺装备,以节能高效用能设备、超低排放、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料和替代产品、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等领域为重点,实施一批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低端低效产能有序退出。

  四、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坚持以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促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新能源领域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重点专项,在海上风电、氢能、太阳能、核能等方向部署科技创新。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在第三批省实验室项目中,重点支持建设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一核心+四分中心”广东省实验室。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优化创新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瞄准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着力加强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

  (二)培育壮大新能源制造业。聚焦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氢能等重点领域,布局一批重点新能源制造业项目,牵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省新能源汽车产量53.5万辆、增长155.6%,占全国产量的15.1%。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产销量前10名中有3家广东企业,分别是比亚迪、广汽埃安、小鹏汽车。围绕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高标准推动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和粤东海工、运维及配套组装基地建设,构建功能完备的风电全产业链生态体系。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云浮等市建设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为契机,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和燃料电池发展,汇集超300家氢能企业,年产值超100亿元,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之一。目前,我省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3000辆,累计运营超3000万公里,建设加氢站超40座,均居全国首位。

  (三)支持新能源装备实现自主可控。2015年以来,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将新能源装备作为重点技术攻关领域,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新能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通过市场化方式破解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初期市场信任不足导致的推广应用瓶颈,促进重大技术装备创新。设立海上风电专项资金,支持相关海上风电项目投资,带动国产风电装备采购。

  下一步,我省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采取有力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继续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等专项,加快推进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小核心、大协作、广开放”。支持国家级、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自主创新先进新能源装备产品优先在省内推广应用。优化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新能源装备标准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落实《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加强统筹谋划,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光伏、氢能等相关新能源装备产业集聚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短板环节实施精准招商,构建协同配套、功能互补、上下游企业聚集发展的新能源装备产业链生态。落实《广东省汽车零部件产业“强链工程”实施方案》,鼓励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产业链配套体系,提高我省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阳江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基地和粤东海工、运维及配套组装基地加快建设,打造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汕尾海工基地和揭阳运维基地。推动大尺寸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项目建设,完善我省光伏产业链。

  三是加强骨干企业培育。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重大技术装备进口设备减免税、企业研发费税前抵扣等支持政策,省市联动加强新能源装备骨干企业培育,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提供“直通车”服务,及时解决重点企业诉求。支持新能源装备行业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开发、技术改造、人才引进,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前景好、产业支撑作用大的优质骨干企业。鼓励新能源装备骨干企业开展技术输出和资源共享,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培育形成一批新能源装备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五、关于以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减碳,提升广东制造业竞争力的建议

  我省积极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印发实施《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造业的竞争力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41家、绿色设计产品871种、绿色工业园区1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1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总数量居全国首位。

  (一)建立完善绿色制造体系。以电子信息、家电、汽车、化工、建材、纺织等特色行业为重点,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推动全行业绿色制造水平提升。构建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产业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鼓励企业应用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开发推广一批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按照产业结构绿色化、能源利用绿色化、运营管理绿色化、基础设施绿色化的要求,通过“横向耦合、纵向延伸”,以产业集聚、生态化链接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能源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集中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园区。

  (二)积极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指导汽车、机械、家电、电子、通信等行业中影响力大、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在供应链整合、创新能力共享、智能化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建立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拓展延伸园区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促进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截至2021年底,累计推动134家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鼓励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节能减排关键原材料和核心技术等进口。

  (三)扎实推进广东碳标签试点工作。“十三五”以来,启动广东碳标签机制建立及粤港互认机制研究工作,推动多项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完成10项相关标准制定,并选取典型产品开展试点评价。2022年1月,指导专业技术机构组建广东碳标签专业委员会,编制《广东产品碳足迹评价与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广东碳标签的目录、技术规范、评价程序、标识以及信息管理平台等内容,推动产品全产业链碳排放溯源。2022年6月,碳标签专业委员会向社会发布首批10个产品“广东碳标签”。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贸易,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广东制造业竞争力。

  一是深化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推动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增加绿色设计产品供给,力争我省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数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继续推动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聚焦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发展、推动节能降碳、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等主要任务,到2025年,全省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现循环化改造。

  二是不断完善绿色贸易体系。研究制定《广东省支持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不断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组建广东省绿色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建立绿色贸易标准体系。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发挥省领导同志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和全球招商顾问作用,鼓励外商投资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生物医药与健康、先进材料等绿色产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合作。

  三是持续推动绿色低碳标准国际互认。建立完善广东碳标签管理和宣传平台,规范评价活动,提升评价质量,树立广东碳标签的权威性,推动绿色低碳标准与国际标准互认,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推进广东产品碳足迹评价与标识(广东碳标签)制度。面向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扩大广东碳标签覆盖的产品范围,制定详细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鼓励出口型制造业企业和供货商企业使用广东碳标签,摸索形成成熟模式和有效经验,提升广东制造业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能力。

  六、关于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找准着力点,服务广东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利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机遇,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建立发展碳交易市场,丰富碳金融产品,取得积极成效。

  (一)构建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体系。印发实施《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深入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对发展绿色金融作了专章谋划部署。支持广州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印发实施《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方案》《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构建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支持深圳制定全国首部绿色金融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加强与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互认。与香港品质保证局、世界银行合作推进绿色建筑融资工作,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澳门银行公会制定大湾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方案和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联合港澳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指南——整车制造业》,并将绿色供应链管理指标体系拓展至电子制造业。

  (二)支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绿色信贷方面,创新推出“排污权质押融资”、“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乡村振兴复垦贷”、“光伏贷”、“林链贷”等 40多个绿色信贷产品。绿色债券方面,注重调动境内外两个债券市场资源,发行全国首单“三绿”资产支持票据、全国首批碳中和债券,在香港、澳门同时挂牌发行全国首只双币种国际绿色债券。绿色保险方面,大力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产品,在全国首创药品置换责任保险。

  (三)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我省积极谋划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将占全省碳排放约65%的电力(现已纳入全国碳市场)、钢铁、石化、水泥、造纸、航空等六大行业约250家企业纳入碳市场范围,年度排放配额总量约4亿吨,碳配额累计成交量约2亿吨,交易额超过40亿元,排放配额规模、交易量及交易额均居全国区域碳市场首位。基于碳现货市场,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陆续推出碳排放权抵押融资等创新型碳金融业务,首创生态补偿平台,开展新能源资产交易与投融资服务,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和林业碳汇业务标准和成果。

  (四)大力发展气候投融资。积极推进建设气候投融资地方项目库,以应对气候变化效益为核心指标,科学界定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的入库项目范围和技术要求。出台境外资金投资气候项目支持政策,强化与国际双边、多边机构合作,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支持入库气候友好型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指导广州南沙、深圳福田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下一步,将聚焦打造符合广东实际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有力支撑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体系。围绕政策激励体系、绿色金融标准、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绿色金融合作等方面探索机制突破,推动建立以“碳核算”为基础的绿色产业标准体系,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技术开展绿色投融资提供政策标准指引。

  二是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绿色项目收费权等环境权益的新型抵质押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碳普惠制,扩大碳普惠制消纳场景,为碳普惠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探索建立高效的抵质押登记及公示系统,推动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抵质押物。研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三是优化提升广东碳市场交易。优化我省碳市场总量机制设计,探索碳市场总量机制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效衔接的路径,研究修订《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通用的碳配额交易机制,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充分发挥碳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开展期现联动、境内外联动的碳金融创新。

  四是大力发展气候投融资业务。依托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征集一批分布式光伏、海上风电、氢能利用、气候适应、跨域绿色治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项目,积极打造碳中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产业集群,积极吸纳相关投资机构入库,打造气候投融资产融对接平台。

  七、关于发展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碳中和技术和产业的建议

  我省坚持创新引领,聚焦国内外新产业、新技术发展前沿领域,立足全省技术和产业发展基础优势,支持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突破,前瞻性谋划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碳中和技术和产业。

  (一)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印发实施《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设置“碳达峰碳中和”专栏,提出开展低碳、零碳及负碳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编制《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优势及产业发展趋势,提出7大领域20个细分领域的技术攻关重点方向。聚焦技术减排,布局传统“两高”行业、新能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非CO2温室气体减排/替代、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开采等面向碳中和的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结合我省林业、湿地、海洋资源丰富,固废资源尤其是电子废弃物量大面广等特点,布局生态碳汇、固废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谋划布局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坚持新能源项目开发带动、技术创新引领,推进相关产业协同发展,2021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5008亿元,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核电、气电、海上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装机规模以及氢燃料汽车推广规模全国领先,海上风电整机、光伏逆变器及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系统及部件、储能电池及系统集成等领域研发制造水平居全国前列。

  (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试点示范。推动氢能技术应用示范,布局一批催化剂、膜电极、空压机、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等关键核心零部件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以及氢气制储输用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推动光伏基础材料、太阳能电池及部件智能制造,发展智能光伏产品,突破智能光储关键技术,提升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能力。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在全国率先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2019年5月,华润电力海丰电厂CCUS测试平台建成投运,是世界第3个、亚洲首个多线程碳捕集测试平台。2022年6月,我省与中国海油、壳牌集团、埃克森美孚签署协议,启动“大亚湾区CCS/CCUS集群研究项目”,推进规模化CCS/CCUS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

  (四)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组建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广东省节能标准化工作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加强碳排放相关标准制定修订,按照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的原则,指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制定发布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鼓励引导社会团体和龙头骨干企业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五)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广东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增遴选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纳入“冲补强”计划给予支持。设置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等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高度相关的本科专业21个,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博士授权学位点32个、硕士学位点73个。强化技能人才支撑,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全省有21所职业院校的新能源、数字化等相关专业被列为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对国内外相关领域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抓住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推动我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取得率先突破。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出台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示范”行动,大力推动新能源、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和成果推广。打造国内外碳达峰碳中和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试点示范基地建设。

  二是推动硅能源产业发展。落实《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构建硅能源产业“五光十色”发展格局。在基金、园区、平台、人才和电力消纳等支撑性方面打造“五光”支撑载体,在光伏制造、储能电池、光电器件、能源管理器件、数字能源、装备及零部件、材料、应用、循环利用、智能制造等专业领域构建“十色”关键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全省硅能源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硅能源领军企业。

  三是构建海上风电全产业链体系。落实《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加快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产业化开发。以海上风电项目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产业集聚区,构建集风电整机、叶片、塔筒、铸件、海缆、电机、柔直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以及设计、检测、认证、施工等全产业链体系。

  四是持续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标准计量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系统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地方标准。鼓励有关机构和企业参与国内国际相关标准制定,推动相关标准国际互认。

  五是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对接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创新,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产业学院等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增加相关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绿色低碳领域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