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案第 20230960号
案 题: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省委书记督办重点提案)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员会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7号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会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摘 要:
内 容:
(由1、52、87、126、189、358、650、807号提案综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核心,是广东的立根之本,制造业自始至终都是广东的看家本领。在新征程上,省委省政府提出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正当其时。我们应抓住重大历史机遇,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以更高位推动、重点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把制造业这份厚实家当做优做强,在新的高度挺起广东现代化建设的产业“脊梁”。
当前我省制造业发展存在着的主要问题有:制造业增速下降,以终端产品为主的产业结构受疫情、产业链上下游、美国打压等影响较大;产业结构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缺乏对未来产业发展宏观布局。部分核心产业链供应链外部依赖性高、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配套能力不足,断链风险大;高端产业低端建设,部分制造业企业仍处于供应链、价值链低端;中间制造企业的供应链面临严重的挤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企业规模结构不够理想,现代服务业配套不完善;制造业人才培养力度不足。土地空间快速消耗,工业用地压力越来越大。
为此建议:
一、坚持制造业当家的理念不动摇,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氛围
一是坚持制造业当家的观念不动摇,以建设更高质量的制造强省为目标,出台进一步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召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力营造全社会大力发展制造业、鼓励在广东投资兴业的社会氛围。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将增资扩产制造业企业纳入我省助企服务范围,完善挂钩联系和领办、协调、跟踪、指导全过程服务机制,给予或落实制造企业在土地、科技、税收、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效化的“一揽子”政策支撑体系,打造我省制造产业集聚发展政策高地。完善金融扶持政策,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出台相关融资政策,支持跨区域贷款落地实施,增加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帮助企业解决在新产品开发、项目改造、转型升级方面出现的融资难题。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新品种,开设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绿色通道。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尤其是节能改造、智能化改造、产业链协同创新、科技攻关等项目,为企业增加流动性支持,让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流向工业制造业。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力打造具广东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增强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在基础性、关键性和战略性领域形成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广东制造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价值链地位。从规划引导、重点领域选择、实施路径、发挥企业主体价值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以“十四五”制造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口,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高工业自主研发能力,从广东制造转向广东智造,加快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发展和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关键领域的卡脖子问题,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企业群。二是打造以“链主”企业为核心、以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为基石的多层次制造业企业体系。坚持广东制造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既定发展路径,继续集中资源打造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根据集群发展需要一群一策、一项目一策。注重20个产业集群间的横向互动,形成立体式的集群军团作战模式,不能因行政区域或部门职能造成割裂的产业模式。谋划未来产业发展,以更加灵活创新的机制支持未来产业发展,找到继续引领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同时要防止因概念炒作而导致政府和社会资源的无效投入。三是强化规划指引,科学引领我省工业制造业产业布局。进一步强化对做大做强我省制造企业的规划和引导,促进产业特色化、集群化、专业化发展,加快企业链条式延伸、上下游配套。制定我省制造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到“内外”“新旧”企业同谋划、同部署、同扶持,促进现有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明确区域规划和产业规划,明确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分区域分产业超前谋划或重新调整,为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力争快速形成集群效应。四是创新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以加强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互动融合为方向,大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智能制造,并带动质量检验、会展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构建制造业和服务业并重的发展格局。
三、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深化制造业生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着眼全局加快强链补链建链。全面摸查主要产业链供应链情况,全面梳理其国产化、本土化生产及可替代情况,梳理主要产业链各环节代表性企业和技术水平,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擎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大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上融合创新发展。一是对汽车、电子等我省具有较好基础的行业,立足产业前沿,注入资金、科技、品牌、互联网等元素“强链”。如设立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着力推动动力电池、驱动单机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车载计算平台、车载操作系统等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做大做强。二是对新材料、新能源、基础软件等我省具有一定基础且增长潜力巨大的行业,在高端芯片制造、共性支撑软件研发等方面下大力气抓紧“补链”,努力形成完整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三是对区块链、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领域,通过优化环境、引进领军人才吸引企业集聚,推动产业规模逐步壮大“建链”。
(二)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开展精准招商。一是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针对跨国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产业链专项招商,每年引进一批高质量、强带动的大项目好项目,落地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总部。二是大力推动关键零部件供应链招商。梳理补链强链招商清单,以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为契机,围绕汽车等产业定向爆破,积极争取在长三角布局的外资零部件企业在广东特别是南沙设立区域总部或“第二工厂”,打造全国汽车供应链华南中心。
(三)做好产业链供应链合理布局和备份。一是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和优质企业集聚,避免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比如加大对链主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鼓励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选择多个位于不同区域的供应商以增强供应链稳定性。充分挖掘珠三角地理优势,应用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多种交通工具和多条路线,增强供应链稳定性和上下游市场多样性。二是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引导相关行业重点企业在一般性库存基础上,适当调高芯片、电子器件、重要原材料等核心零部件及关键资源的储备规模,支持相关行业一级供应商在广州等地区建立二、三级供应商零部件仓库。鼓励企业坚持创新发展路径,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共同组织、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模式,主动面向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和“卡脖子”技术,联合开发替代性备份技术,加快建立完善技术备份机制,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高端和高附加值环节赢得优势。
(四)做强制造业“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一是建立健全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每年入库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各市、区主管部门可从行业和区域二个维度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加强产业链企业招引,按产业链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围绕产业链布局开展并购重组,引导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二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链主”企业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放市场,采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建设基于供应链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入世界级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的供应链,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建立“白名单”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供应链核心企业“白名单”。
(五)利用“链长制”引导链主培育,增强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一是加快培育“链主”企业。鼓励引导产业链供应链上的骨干企业按照专业化分工做大、做强、做优,尽快成长为链主。二是建立“链长”通过“链主”抓“链条”的传导机制。各链长要调研梳理产业链发展现状,掌握产业链重点企业状况和产业链各环节对外依赖状况,找准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制定产业链关键卡点攻关项目清单,经政府审定后对清单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三是采取正向激励措施,鼓励“链主”企业通过并购、引进、参股等方式,开展补链强链延链等产业链垂直整合活动。
(六)提高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智能化改造,加快运用物联网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支持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应用。支持优先购置和使用由本省自主研发生产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推动绿色化改造,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以先进生产力代替落后生产力。
四、多渠道破解产业空间制约问题,保障用地需求
(一)以工业园区为主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落实“三旧改造”政策,鼓励企业入驻园区,安排专项资金建设标准厂房,构建扶持政策与企业投资强度、税收产出强度相挂钩的制度体系,建立制造业企业闲置厂房交易信息平台。进一步盘活土地存量,支持国土部门对土地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加大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力度,加快规划片区式土地供应。二是加快工业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在招商洽谈前工业园区基本实现“三通一平”,防止出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建而不能用”的情况;与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系,帮助企业加快解决建设用地问题。三是探索税费返还、项目补助等土地优惠政策。完善制造业企业综合评价制度,实施财政差别化以及用地、用水、用能、排污总量、融资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扶持政策。
(二)打造“工业上楼”示范样本,破解产业空间困境。一是充分发挥国资国企优势,打造“工业上楼”示范样本。采用“政府主导实施、国有企业运营、股份公司参与、利益统筹为主、市场方式运作”的模式,打破传统产业园规划建设运营方式,多渠道探索拓展产业空间路径,总结形成富有创新色彩的工业上楼示范样本,着力解决连片产业空间供给难题。二是推动建立“工业上楼”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建设运营。在规划建设阶段,出台建筑节能达标奖补政策,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发展智慧园区,建设更多灯塔工厂。在招商运营阶段,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分类制定适合“工业上楼”的产业指引和建筑设计指引,建设安全适用的“工业上楼”园区及楼宇。三是完善共享共赢机制,鼓励多方参与。建立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间的长期利益共享机制。由产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与园区入驻企业产值规模、税收缴纳相挂钩的奖补措施,有效反哺前期投资。创新拆迁补偿方式,探索将部分货币、物业补偿置换为项目股权,通过后续现金分红实现双方长期“利益绑定”。优化国企考核机制,对参与“工改工”投资运营的国有企业进行“单列考核”,重点考核产业聚集情况、园区入驻率、经济产值、税收总额、企业满意度等指标。四是加大政策支持,激发主体活力。针对城市更新类“工业上楼”项目,适当放宽土地合法权属比例要求,优化土地贡献率、法定图则调整、租售限制等,激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针对开发运营主体,试点通过用地直供、专项补贴、政府专项债、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国有企业保本微利参与;针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租金补贴、搬迁回迁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针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上楼”制造业园区,根据税收贡献、产值拉动等给予相应政策奖补。
五、积极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作用
(一)数字化改造的推广人。选择工业互联网专业机构,统筹企业数字化、工业互联网改造。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互联网企业帮扶相关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引导软件服务业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以产业集群为单位,对集群内的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可以选择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集群做试点,逐步推广到其他集群。灯塔工厂具有较高的标杆示范价值和较强的规模化复制能力,应多宣传推广现有灯塔工厂的经验。
(二)产业空间的协调人。由省级层面统筹协调产业空间受限的深圳、广州等地和兄弟市,探索解决产业园区空间问题,合理分配园区产业增加值。鼓励各类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研发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通用性或行业性中试基地,面向整个行业提供中试服务。系统推进先进制造业园区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有机衔接,将园区及周边区域生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产业集聚区统筹布局。
(三)夹心层企业发展的助力人。一方面,对重点企业要“一企一策”,强化龙头企业牵头作用。另一方面,目前我省针对中型企业的适用政策不多,需追踪潜力较大的中型企业的发展关键“拐点”,推出针对性政策,助力其实现“惊险一跃”。
(四)示范产品的购买人。对重点企业的首台套、创新产品的应用,进行有针对性的对接和支持。同时鼓励企业间购买,根据买方采购额的一定比例提供政策补贴。研究制定工业软件“首版次”软件政策、保险补贴、研发应用双向奖补等措施,鼓励华为、中兴、金蝶、中望软件等国产工业软件龙头开发企业不断深耕,持续积累形成技术优势。
(五)基础研究的引导人。根据我省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尤其是工业软件需求,采取专项基金、专项补贴等形式,引导特定方向的基础研究。优先加快高端工业软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识别每个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有针对性地引进相关企业。重大科研项目立项过程中以技术转化成果价值来衡量项目价值。
(六)先进服务业的中间人。支持行业协会做好企业与融资机构之间的“中间人”,帮助金融机构对行业内企业进行研判和投融资决策,对助力成功对接的行业协会进行奖励。打造和引进提供现代化服务的专业公司,在产权保护、企业闲置资金利用、企业发展方向等方面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服务。
六、积极发挥资本作用,优化工业投资结构
(一)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增强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一是加大龙头项目的引进力度。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强化高端产业招商引资,完善省、市、县(区)三级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二是制定灵活优惠的招商政策。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在土地供给、土地流转等方面研究实行更大幅度、更加灵活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是进一步加强外资招商吸引力度。按照投资梯度实施不同的财政奖励支持,对特定类型的重大外资项目实施“一项目一议”的财政重点支持;建立与境外政府及机构的招商合作机制,加强对世界500 强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四是加快推进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运作,有效发挥产业基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更多民间资本支撑工业投资。
(二)加大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力度,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支持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等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强政银企合作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投资优质工业项目。二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加快谋划一批产业链项目。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鼓励本土企业依托“一带一路”开展国际并购。三是继续控制高耗能行业投资规模。坚持绿色发展原则,严格把控高耗能工业投资项目落地投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粤东西北地区招商引资的支持力度,构建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三)加速工业技术改造工作,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一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及重大平台建设项目。鼓励地方政府推动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二是有效落实技术改造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鼓励企业争取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增强全省技改投资后劲,促进企业技术水平提升。三是高度重视创新对工业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持续加强创新投入。面向先进制造业领域创建更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积极吸引港澳领先的科研创新资源来粤转化。
(四)发挥多种所有制资本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一是在不同产业领域有侧重地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作用。如在部分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可利用大型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强的优势,引导国有资本进入新兴领域进行探索发展。在市场竞争成熟的领域,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让民营经济发挥更大活力,创造更多市场主体。二是建立打造部门职能约束的招商引资体制,精准开展产业招商,提升全国乃至全球企业家投资广东制造业的积极性。三是统筹兼顾,在扶持重点产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抓好中小微企业发展。要加快创业园、孵化器、研发中心、交易中心、展示中心等建设;放宽知名、著名商标的争创条件,鼓励小微企业参与品牌争创,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建议选择一家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每年注入一定的风险担保资金,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有竞争力但短期内存在资金缺口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以商招商”形式引进外地优质企业落户,对具有上市潜力的后备中小企业给予相关资金扶持。
七、打造立体式制造业人才体系
一是围绕制造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以产业创新平台吸引知名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团队和专业人才参与研发建设,汇聚战略性产业集群优秀人才,推动实施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产教融合城市、企业培育试点等。二是实施更长效的人才定向培养机制。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的专业培养要结合制造业现实所需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以工业制造、工业设计的培养入手,再结合数字经济领域的专业学习,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快产教融合的步伐。通过与大型制造业企业共建人才实训基地、技术联合体、联合实验室等多种方式,培养实操型人才。四是继续加大海外招才引才力度。通过定向引进的方式,吸引更多优秀的产业人才来粤工作。五是建立国际性智力精英的人力资源贮备库,以项目方式引进海外领军型科研人才,形成国际化智力支撑体系。
联 名 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民盟广东省委员会,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台盟广东省委员会,杨森平,李婧
答复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文号:粤工信案函[2023]387号A
答复类型:A类(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答复日期:2023-12-29
联 系 人:任恒
A类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
一次会议第20230960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广东省委会、民革广东省委会、民盟广东省委会、致公党广东省委会、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台盟广东省委会,杨森平、李婧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系列提案(第20230960号由1、52、87、126、189、358、650、807号8个提案综合)收悉。该系列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迫切要求和希望;所提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谋策的能力和水平。
该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的高度重视。省政协从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立案的提案中遴选出“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系列提案。黄坤明同志亲自审定,牵头督办该系列提案。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省委专门成立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建文同志和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曦同志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主持并制定了办理该系列提案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25个单位会办。工作方案明确将8个独立提案归纳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产业体系”、“高标准建设一批园区载体”、“推动工业投资扩容增量”、“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氛围”等6个专题,共22项具体任务。各办理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办理计划,扎实开展书面专题调研,邀请省政协委员参与实地考察,加强沟通协商,认真研究剖析,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各项工作。经报省领导同志同意,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产业体系的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产业规划和布局。一是加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谋划和设计。因应新形势新要求,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下称“制造业当家22条”),构建以“制造业当家22条”为核心的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出台工业母机与基础制造装备产业“强基工程”等N个细分领域政策文件,逐步构建“省市一体化”政策体系。组织开展《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持续优化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策略,坚持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未来产业并举,形成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集群的意见》和20个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稿,明确将加大力度培育发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第三极,稳步壮大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规模,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突出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化产业体系建设。前瞻布局未来电子信息、未来智能装备、未来生命健康、未来材料、未来绿色低碳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厚植新质生产力。抢抓通用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二是高起点高质量推进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深入实施扶持“1+20”战略性产业集群政策有关文件,研究编制我省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措施,推动7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地政府研究出台集群培育提升行动方案,加快构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产业集群培育梯队。经过数年坚持,我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战略性产业集群形成了“8372”发展格局,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3.91万亿元,同比增长3.7%。十大战略性支柱集群实现增加值3.40万亿元,同比增长3.1%,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和稳定器。其中,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增加值同比增长12.2%,汽车战略性产业集群增加值增速超过7.4%,绿色石化和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增加值增速分别为6.6%和6.2%。十大战略性新兴集群实现增加值0.51万亿元,同比增长7.8%,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其中,新能源产业集群增加值增速达14.7%,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前沿新材料集群增加值增速均超10%。三是持续优化全省产业空间布局。不断强化珠三角核心区引领带动作用,布局7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数量居全国前列。推动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项目、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宝钢湛江钢铁项目等省重大制造业项目落户粤东粤西两翼,有力提升东西两翼发展能级。构建推动产业有序转移“1+14+15”的政策体系,围绕打造高标准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提出系列支持举措,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有效承接珠三角地区等的产业转移,形成“三带两区多基地”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二)提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一是推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取得新成效。启动实施省基础研究十年‘卓越’计划,实现将1/3以上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用于基础研究,组建省企联合基金聚焦破解产业发展底层的重大科学问题,加快补齐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短板。加快突破重点产业链短板环节,分批次大力推进5G、芯片与软件、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发挥财政引导撬动作用,截至2023年11月末,省财政投入97.35亿元,带动社会投入超210亿元。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企业参与“卡脖子”技术、国际科技前沿和国产替代需求的项目占比达92.6%,牵头项目超过一半。实施广东核心软件攻关工程,推动我省龙头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工程持续打破西方技术封锁,在实现14纳米以上EDA工具国产化基础上,继续实现MetaERP自主可控,并取得Mate60手机自主研制等多项重大技术突破。二是加强高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核心总部建设,打造“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构建高水平多层次实验室体系,有序推动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以省实验室、在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为核心,以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为拓展的广东实验室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全省27家高水平研究院累计吸引全球高端人才超3000名。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高效组建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创新中心。2023年11月正式获批组建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创新中心。目前,我省已获批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全国29家),数量全国第一。2023年完成第7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目前全省已累计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40家,覆盖15个地市,实现了领域、地域“双突破”。加大投入建设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新认定156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累计培育1621家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居全国前列,已逐步成为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创新载体。三是加强创新政策支持。大力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探索组建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推动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等国家级基金加强对广东企业的支持。联合银行机构开发“广东科企支持贷”等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全省科技信贷余额2.2万亿元。聚焦汽车制造、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发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根据企业所得税最新季度数据,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有6.2万户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金额达3283亿元。四是提升制造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发布《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工作指南》地方标准,建设455个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全省拥有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071家。健全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出台数字化时代专利导航工作指南,推动建设国家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专利导航服务支撑机构12家、备案基地28家。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建成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5个国家级运营交易平台,培育发展50多家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服务机构。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试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线上试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入园惠企”对接活动,推动合作银行为制造业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授信服务,有效缓解创新主体融资难问题。2019—2023年11月,粤港澳大湾区九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3130.13亿元,占全省同期总额的93.36%。组织开展“护航·2023”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2023年1-11月,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3775宗,案件总值1.49亿元。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对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涉案企业2000余家,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超500件。
(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一是构建国家-省-市三级协同的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安全补短板锻长板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国家重点产业链补短板专项行动,对工业母机、关键软件等9条重点产业链,部省合力支持国家“链主”企业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研究编制“百链韧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滚动支持92条重点产业链,构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稳定的工作体系。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重点产业链布局,将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建设责任明确至地市、重点企业,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成为珠三角重点产业链的“替补链”承载地。2023年1-10月,15个主平台累计新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项目629个。二是分批次出台重点产业链专项政策。深入实施“广东强芯”工程,围绕高端模拟、智能传感器、化合物半导体等特色工艺领域,引进建设中芯国际等一批重大集成电路产线项目,12英寸芯片制造规划月产能超过20万片,有力承载中国集成电路第三极建设。实施汽车零部件产业“强链工程”,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加快构建自主高效、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体系。加快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央地全力共建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跟踪服务星源材质、孚能科技等一批超百亿项目,全省在建新型储能重点项目投资额超2000亿元。推进核心软件攻关工程试点应用。三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高水平开放合作。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粤企开展境外投资并购或设立研发机构,对企业对外投资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认定首批7个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粤港企业入驻,打造企业走出去的境外投资平台支点。深入推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优势,为制造业物流提供更多选择。
(四)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一是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全国首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汇聚超500家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9家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30多家优秀行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等重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数字化集成应用创新,累计培育300多个制造业数字化和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其中100多个项目入选各类国家级标杆示范,数量及示范效应均居全国第一。支持“链主”企业牵头,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协作。深入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平台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者提供超过400项价廉质优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累计推动2.9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超过75万家中小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10月末,全省累计建设32万座5G基站,数量居全国第一,5G网络已实现全省所有县区主城区室外连续覆盖、所有乡镇主要区域基本覆盖。持续打造数据中心资源和算力供给体系,我省大中型数据中心机架规模为28.14万个,其中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共62个,分布在广州、深圳等11个地市。二是提升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水平。培育智能制造良好生态,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累计遴选了534家生态合作伙伴。打造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成功创建一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标准化应用项目(示范工厂、优秀场景、智能车间等)。在智能手机终端配件、石化加工、装备制造、大规模家具定制等重点行业建成一批具有行业示范意义的智能化车间,项目实现生产效率普遍平均提高2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20%左右、产品升级周期缩短平均30 %以上、产品不良率降低20%左右,单位产值能耗平均降低20%左右。三是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全产业链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绿色制造体系,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02家、绿色设计产品1070种、绿色工业园区1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58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总数量持续居全国首位。研究编制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业能效提升实施方案,将“支持绿色化发展”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重点支持范围,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在全省范围持续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全省省级以上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的比例超80%。近年来,全省共推动3800余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推动国家碳计量中心(广东)落户广州市南沙区,逐步实现粤港澳三地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数据、标准等方面实现协调一致与互认。
(五)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一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研究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有关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工业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2023年成功举办“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系列活动,研究起草“虹湾奖”工业设计国际大赛工作方案,力争打造工业设计国际品牌赛事。工业设计行业现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37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406家,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1家,首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1家,涌现出多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及企业设计中心。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综合实力和发展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细分领域涌现出一批领军企业和国家级试点示范应用。累计培育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试点单位226家,示范单位48家。二是推广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积极促进生产制造从“生产”到“生产+服务”转型,通过培育示范单位,引领全省服务型制造发展。目前我省共51家企业(平台、项目)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92家被评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广汽埃安已建成全球第一条具备互动式定制能力的总装工厂,索菲亚家居成为国内第一家上市定制家居企业。三是开展生产性物流赋能制造业专题调研。编制关于生产性物流赋能制造业降本增效的情况报告,深入分析我省生产性物流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提出发展生产性物流有关措施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并举,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并进,加快挺起广东现代化建设的产业“脊梁”。一是坚持以制造业为核心、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根基。加快出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加大传统产业数字赋能、绿色转型力度,加快轻工纺织、石化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海洋牧场、硅能源、人形机器人等新兴产业新赛道,加快出台未来产业培育政策,引领发展6G、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基因技术、深海空天等未来产业,培育具有广东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加快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于千行百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台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加快发展专项政策。推进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引进先进制造技术对传统农业进行升级改造,强化先进制造与现代服务协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制定出台我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围绕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及重点任务,制定营造环境、政策支持、监测统计的保障措施。深入推动工业设计赋能行动,创新打造国际化工业设计大奖,积极培育各类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等载体,提升设计创新服务能力,加强设计供需对接,持续开展工业设计粤东粤西粤北行专项行动,提升设计成果转化,以设计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坚持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完善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促进更多“从0到1”的源头性创新成果涌现,力争突破更多关键“卡脖子”技术。积极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组织模式,打造核心技术突破先行地。做大做强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为枢纽的成果转化支撑体系,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推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加快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工作。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项目。三是坚持强化风险监测和应对,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战略储备,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产业链供应链“百链韧性提升”专项行动,形成一批标志性重大技术储备。深入参与国家重点产业链补短板专项行动,省部合力支持国家“链主”企业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构建相互嵌入的产业链体系,制定“联、稳、缠、拓”多策略应对措施,加强外资动向分析,及早掌握外资企业异常撤资转移情况,做到稳企留企并重,持续引进高质量外资企业、有序引导本土企业转移,减缓减弱产业链外迁影响。四是大力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加快制造业绿色转型。摸查数字化转型痛点难点,逐一梳理转型路径,汇总产品服务供给方案。构建智能制造发展生态,推动制造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加大对智能装备及核心零部件、工业软件、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制造过程的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数字化水平。五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高制造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制造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动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面向制造业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组织开展制造业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储备布局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标准必要专利。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模式和扶持补贴政策,探索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运作模式,联合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题对接活动,支持银行加大知识产权融资力度。继续联合港澳举办年度“湾高赛”和“湾商赛”,树立制造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典范。支持建设20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和20个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形成支撑制造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全生态链条。
二、关于高标准建设一批园区载体的意见
(一)探索建立全省工业园区统筹管理机制。一是全面优化园区管理体制制度设计。建立全省统一的园区管理体制,以全省制造业考核为依托,将园区考核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针对园区管理机构、体制机制现状,重点强化园区管理机构职能,实施园区目录式管理,赋予县域省级以上园区更大经济权限,推动园区整合优化。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依托现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按照“好中选优、重点突破、以园带市”的思路规划建设,对标国际、国内高水平园区,全面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产业发展与城市配套深度融合,为投资兴业打造最佳品质的载体环境。推动对口帮扶协作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县两级全覆盖,明确要求各对口帮扶协作双方在主平台范围内共建1个市级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为产业发展提供助力。二是着力加快园区运作机制创新。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高标准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的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市依托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大型产业集聚区以及省级以上园区实行“管理机构+开发公司”管理模式,着眼提升运作效率,探索运作机制创新。着眼增强园区内生发展动力,指导各地坚持聚焦做大做强园区开发公司,创新实践市场化、专业化、实体化运营服务,不断提升园区运营能力。三是多措并举凝聚园区工作合力。每年召开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大会,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坚持目标引领,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分解明确各地市主平台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省产业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产值超千亿省产业园数量等目标;建立月监测、季讲评、半年交流、年度总结机制,常态化督促提醒,定期召开线上会议通报讲评园区工作,促进各地持续加快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产业园区“创先争优”实地学习交流活动,邀请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同志和部分园区及开发公司负责同志等开展实地学习交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一是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实施“节地提质”攻坚行动,督促指导各地优化土地供应程序,推行“标准地”、“带方案”等多种供应模式,高效配置工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印发《广东省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推动园区从源头把好项目准入关,累计出让“标准地”超1.5万亩,切实提高园区用地效率。鼓励各市增加用地效益、管理绩效等园区评价指标,对评价结果较好的园区予以奖励,提高地均产出率。分区分类确定园区最低综合容积率,除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要建设多层厂房。加强用地用房供需对接,支持地市建立工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提供供需对接等服务。二是扎实推动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落实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截至2023年11月末,全省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面积6.6万亩,完成改造面积2.9万亩,投入资金780.3亿元。推动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充分利用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后腾挪的土地空间。其中,中山市推动整备园区土地2.77万亩,可用千亩以上连片用地9块,可供出让100亩以上连片用地达22块;“工改”项目容积率从改造前的0.65提高到3.0以上。三是优化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手续。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扩大了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范围。精简施工许可证办理材料,实现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将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从7天压减为3天。
(三)推进“工业上楼”。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地市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上楼”。出台加强制造业当家用地保障等政策,支持各地开展“工业上楼”厂房空间建设计划,向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定制化的产业空间,要求原则上建设多层厂房,规范“工业上楼”不动产登记,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标准厂房建设,支持各地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上楼”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打造“工业上楼”示范样本。强化与粤科、深创投、华发等国有企业,以及金融机构、专业园区运营商对接,引导推动国有企业、金融资本、民营企业参与支持园区标准厂房等设施建设。推动省属企业创新产业园建设运营方式,多渠道探索推进产业空间拓展路径,建设东莞市塘厦镇工业园区、佛山市南海粤海智能制造产业园、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等“工业上楼”项目。珠海打造“上下楼就是上下游”的5.0产业新空间,提高园区城产融合度,截至2023年10月末,全市已开工项目49个,完成建筑封顶面积544万平方米。三是制定高标准厂房设计和验收标准。发布《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DBJ/T 15-235-2021)和《广东省高标准厂房验收技术规程》(DBJ/T 15-238-2022),为全省配置载货电梯的4层及以上标准厂房的设计和验收提供了依据,推动新建成标准厂房298万平方米,促进产业聚集。
(四)高水平推进平台载体基础设施。一是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指导各地按照政策导向,坚持产城融合、城产一体理念,依托原有省级以上园区,完善园区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网络、燃气、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到高速公路、港口、机场、铁路站点等交通节点的快速通道建设,鼓励园区围绕产业特点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今年以来,省财政安排42.5亿元注入资本金支持主平台建设,以“补改投”形式安排5.5亿元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引进建设产业项目,安排174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广东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高起点布局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建设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7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6个、国家标准检验检测验证点2个、国家质检中心87个,成立全省首个新能源领域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动力电池安全重点实验室,建设广东省NQI-质量安全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智能机器人安全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智能传感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共辐射服务168个产业园区,推动265项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全省建成“一站式”服务站点数量157个,覆盖34个制造业行业,已为7.2万家市场主体提供服务近6.72万次,帮助企业解决质量难题1.2万个,助推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增加产值22亿元。三是加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网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品质。加快推进广湛高铁和广汕高铁建设,助推粤东粤西地区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提升沿海两翼地区区域经济地位。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大力实施“大平台”提升行动,强化平台载体建设,打造一批“万亩千亿”产业发展平台,有力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落实国家关于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意见,推动全省统一的省级以上园区管理体制落地落实;在制造业考核体系中开展园区考核,实施“红黄牌”机制,用好园区建设发展指挥棒;抓住修订新一轮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契机,推进全省省级以上园区整合、调区、移位,理顺管理范围和管理关系,提升园区运转效率效益。二是持续推进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高标准推进15个主平台、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和96个省产业园建设,优化园区布局,发挥主平台、大型产业集聚区引领示范作用,辐射带动省级以上园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配套建设,加强园区与高速公路、物流场站、交通枢纽、周边城镇的互联互通,推动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等参与园区开发,促进金融机构加强与园区对接。因地制宜推广深圳“工业上楼”和珠海“5.0产业新空间”等模式,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园中园”等载体,小范围形成完备的配套环境,满足产业与园区同步发展的需要,提升开发效率。三是着力推动园区发展提质升级。持续开展省级特色产业园培育建设工作,指导各地按照全省战略性产业规划布局,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加快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集聚;持续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推动加快处置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空间,推动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省专项财政资金引导放大和杠杆撬动作用,引导做强做大园区开发公司,推动园区建设运营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加速迈进。四是在打造高水平平台载体基础设施上力求新进展。紧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及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建设契机,全面提升主平台等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标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要求,结合广东产业链质量链提升需求,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持续提升质检、标准、计量、特检等省级综合质量机构能力。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广东)等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国家战略性需求。面向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等产业优化升级领域以及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试点。
三、关于推动工业投资扩容增量的意见
(一)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举措和工作机制。一是实施制造业专项招商引资系列政策举措。先后印发实施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工业投资跃升计划等政策,推动制造业领域招商引资。2023年1-11月,推动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3.0%,连续35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速。其中,先进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7.0%。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21.4%。实施《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多层面支持外资企业在粤设立总部和制造业总部型功能机构。编制《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招商地图》、《广东投资指南》、《广东省招商引资政策集锦》,为企业来粤投资提供指引。二是建立健全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招商,王伟中、黄楚平、林克庆等省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分别率团赴东南亚、欧洲、中东等地区开展系列经贸交流活动,高位推动制造业招商。推动健全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粤港澳三地联合招商推介机制,成立“泛粤港澳大湾区外来投资联络小组”,加强吸引外资形成的协同效应,构建与国家投资促进平台的常态化招商交流机制,拓宽招商引资网络渠道,加大对各地市投资促进支持力度。其中,粤港澳三地政府在德国共同主办了“粤港澳大湾区—欧洲经贸合作交流会”,达成合作项目32个,投资总金额约349亿元。
(二)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力度。一是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扶持力度。省财政设立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和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2023年省财政安排超6.9亿元落实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安排超3.1亿元落实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不断优化重点制造业项目环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引资项目实施环评豁免等改革措施。统筹先进制造业项目用能需求,支持各地依法依规通过汰劣上优、能耗等量减量替代等方式腾出用能空间。同时,指导督促地市在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避免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二是完善支持外资企业政策举措。在全国率先颁布外商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高标准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后国民待遇,确保支持内资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企业。在全国率先实现外资鼓励类项目快速比对确认,办理时长压缩至3个工作日,受到企业高度认可。对外资大项目实行奖励政策,已累计支持超300个外资大项目,其中包含众多制造业项目。2023年1-10月,我省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443.9亿元、增长15.1%,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为31.1%、较去年同期增长4.5个百分点。三是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举措撬动社会资本作用。通过融资奖励、贷款贴息、设立基金等方式,积极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发展,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其中,省级设立省产业发展基金、省创新创业基金等政策性基金,财政实缴出资292亿元,撬动社会资本实缴出资近千亿元,资金放大率约3.2倍。
(三)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招商。一是分门别类开展产业链内外资一体化精准招商。搭建招商引资重要平台,与商务部共同主办“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启动仪式暨广东专场推介活动,签约外资项目74个、投资金额905亿元;举办2023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在沙特、卡塔尔、阿联酋三国举办投资论坛,在日本、韩国举办经贸合作交流会,与日韩多家龙头企业对接了一批投资合作意向。开展系列产业专题云招商,其中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初步达成31个外商投资意向合作项目,投资总额超485亿元。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工作,梳理我省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绿色石化、汽车、食品加工、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链的薄弱环节,明确招商引资目标,进行靶向招商,如推动现代汽车集团海外首个氢燃料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基地项目落地广州建设;挖潜上海、苏州相关产业“专精特新”企业情况及投资意向,推动浙江禾美汽车到广东开展华南生产基地项目考察,促成矢崎公司与小鹏汽车对接探讨合作事宜。二是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招商引资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开辟绿色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千亿级零碳产业新赛道,全力推动沙特阿美原油制化学品茂名项目落地落实。汕头市围绕国际风电创新港建设,加快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动一批创新型风电项目落地。搭建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市招商平台,联合香港中联办组织华润集团、招商局集团等驻港中资企业赴粤东四市考察。举办粤东粤西粤北片区专场招商推介会,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电子信息、智能家居、化工及园区产业对接会,组织8场次百名企业家赴汕头、梅州、揭阳等市投资考察,累计达成投资项目256个、总投资2375亿元。三是推进产业平台载体招商。推动各类园区载体成立专业的招商队伍,创建外资企业服务平台,强化园区龙头+产业链靶向招商力度,千方百计做强产业。增城、南沙、花都、三水等经济开发区形成乘用车从整车到零部件的体系化、规模化发展,打造汽车产业主要生产基地;湛江、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建设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巴斯夫新型一体化基地项目、埃克森美孚惠州石油化工综合体项目和中海油壳牌石化项目顺利推进。强化监测分析,加快提升产业平台载体综合发展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扎实做好战略性产业集群招商工作,构建大招商格局,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招商引资平台,推动工业投资扩容增量。一是建立全省大招商工作格局。健全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省级部门协调、省市联动招商新机制,切实加强对内外资一体化招商、制造业招商工作的领导。畅通省、市、县各层级招商信息网络,打造精简高效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广东省全球招商顾问等常态化联络机制的作用,不断提升我省对跨国企业投资服务水平。做好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履约跟进工作,推动签约项目加快落地。以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为范本,擦亮广东招商“金字招牌”,打造品牌招商活动。二是强化制造业和战略性产业外资招引。重点瞄准新一代电子信息、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行业全球头部企业,精选招引一批高能级、强带动的大项目,增强我省产业链供应链控制力。围绕第三代半导体、人工智能、空天产业、未来网络等未来产业,招引一批创新型企业落户,抢占产业革命新赛道。落实我省先进制造业项目扶持政策,调整优化外资专项奖励支持方向,加大对制造业倾斜支持力度。聚焦总部经济和研发中心,提升利用外资质量能级。主动出击赴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及国内重点城市开展境内外系列招商引资活动,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开辟海湾国家外资新战场,打造产业链命运共同体。三是狠抓工业投资跃升落实。将坚持工业投资当家作为支撑保障制造业当家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广东省工业投资跃升计划(2023-2027年)》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项目为王工作导向,着力在增量引进、存量优化、要素保障上发力,全流程促进项目落地,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促进工业投资稳增长、扩规模、优结构,严格把控高耗能工业投资项目,全力做好制造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全力推动工业投资跃升。
四、关于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的意见
(一)狠抓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一是加大技改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双增”、广东“技改大会战”专项等行动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扎实推进技术改造工作。制定出台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政策措施,强化技改工作理念,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进行改造提升,支持企业通过增资扩产扩大生产规模、软硬件一体化改造等提升产业竞争力。优化现有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推行“政府贴息、银行让利、保险增信、租赁补贴、风险共担”的技改金融政策,探索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技术改造新模式。2023年1-11月,引导推动8565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22.8%,为5年来同期最快增速。二是分门别类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行动。出台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现代农业与食品等集群行动计划,实施消费品工业“数字三品”三年行动方案、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加快引导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推进消费品行业与新一代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推动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开展“粤造粤强、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粤食越好、粤品世界”推动食品工业提质升级专项行动,促进优质产品消费,助力提高粤品牌知名度。三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省财政安排资金38亿元,重点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与开展智能化改造,推动扩产增效和绿色发展。修订完善原有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励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改造设备事后奖励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研究通过信贷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融资租赁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落实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支持政策,2023年共支持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27个,支持金额共7718万元。
(二)加强适用共性技术研究攻关和应用转化。一是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全面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研究设立省级产业基础再造专项资金,围绕汽车关键零部件、家用制冷设备、纺织印染、汽车芯片等产业方向,组织开展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制造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力争推荐一批基础条件好、产业需求大、带动作用强的项目获国家支持。按年度印发实施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企业主动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开展转产转型。二是加大适用共性技术转化和推广力度。依托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产业共性技术攻关的“稳定器”。国家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整合产业链优势资源,为产业链企业提供技术成果从中试到量产的共性技术开发和验证的公共技术服务,加速技术成果首次商用的进程,已完成多个关键工艺模块开发和器件结构设计,多款射频芯片已完成流片,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家超高清视频创新中心(共建)围绕超高清音视频编码技术、SoC核心芯片等核心技术和关键器件,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的产业化,构建超高清视频产业生态圈。三是着力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水平。打造试验检测等高水平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产业技术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新增7家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开展新一轮平台培育。目前,我省累计培育建设25家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数量居全国第二,为企业提供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计量、检测认证等基础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产业运行分析、信息查询、知识产权分析评估等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技术改造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推动适用共性技术转化应用。一是推动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将技术改造作为当前做好工业经济的重点和坚持制造业当家的关键工程,全力推动工业投资跃升计划、“技改十条”等政策落实,优化省级技改资金支持方式,分门别类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行动,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形成更多工业技改投资增量,力争年均开展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家数达到9000家以上。二是深入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作。按程序设立省级产业基础再造专项资金,印发实施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百链韧性提升”专项行动,每年遴选若干条重点产业链支持一批工程化攻坚和平台建设项目,积极推荐我省项目申请中央财政制造业发展相关资金的支持。三是持续做好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制造业创新平台区域布局,加速汇聚产业创新资源,有效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高标准建设一流创新平台,不断构建完善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着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更多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标杆,提升基础关键技术研究服务能力,为我省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五、关于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意见
(一)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是增强国有经济优势主导作用。发挥恒健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服务制造业发展作用,对其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未设准入门槛,其中粤科集团在管项目85%以上属于制造业。加大省属国有企业在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强在集成电路、新材料等新兴领域布局。2023年1-11月,省属企业投资制造业项目127个,实际完成投资104.55亿元。推动国有制造业企业建立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着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和产业发展瓶颈,开展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省属国有制造业企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以不到8%的资产份额贡献了25%左右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明确建立投资容错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国有企业担当作为。二是释放民营经济活力。落实稳经济“131条”、接续政策“83条”等扶持民营经济系列政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出台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31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51条”、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31条”等一揽子政策,形成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截至2023年11月末,全省实有制造业经营主体165.73万户,较上年末增长6.21%,占全省经营主体(1794.11万户)的9.24%。出台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大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家及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重大科技战略任务、重大项目建设。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进一步提振我省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在广东深深扎根,我省民营经济单位数、实现税收、进出口总额等多项指标连续多年保持全国首位,2023年前三季度,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为53.4%,同比增长4.8%,民营企业新登记数量同比增长15.8%,实现税收收入占全省税收总额超过6成。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先后与工农中建等8家银行开展金融合作,2023年1-11月,累计为超1.5万家次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超1600亿元。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对接专项行动,2023年1-11月,推动39家专精特新企业挂牌上市。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在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稳步增长至6181亿元。截至2023年11月末,推动全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13.1%,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3个百分点,今年新发放的企业贷款中近6成投向民营企业。
(二)打造以“链主”企业为核心、单项冠军攻坚、专精特新筑基的多层次制造业企业体系。一是做好培育发展世界一流企业群的谋划设计。研究制定加快培育优质企业,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群实施意见,实施“大企业”倍优增效行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十百千万”计划,优化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针对类企业面临不同的痛点、困难和发展任务,按照问题导向,分门别类、系统梳理,提出发展路线图。二是加大对“链主”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印发实施《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建立“链长”通过“链主”企业抓产业链,进而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企链群”传导机制。累计遴选出广汽、格力等53家省级“链主”企业。大力推动“链主”企业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26家重点企业入选国家“链主”企业,承担工业母机、关键软件、服务器等9条重点产业链42个标志性产品的联合攻关任务。三是加大对单项冠军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加大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财政支持力度,2022-2023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组织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工作,新入选企业47家,约占全国七分之一,数量为我省历届最多,超过我省前6批入选数量总和的一半。出台《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管理办法》,着眼于“出政策”“建机制”“优服务”,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组织遴选第一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51家。四是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出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小升规”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等政策,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2023年,我省652家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历史新高。截至2023年11月末,累计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28家,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459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9万家,位居全国前列。认定首批35个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获批7个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获批数量并列领跑全国。五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织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52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96家,为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培训、融资等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打造省级涉企政策网上发布平台——粤企政策通,已发布超过3.3万条政策信息。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长效机制,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2020年9月至2023年11月末,累计收到投诉线索3316件,办结2731件,办结率82.36%。
(三)全面提升制造业企业质量品牌水平。一是着力提升制造业质量水平。持续推进9个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聚焦省内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创新开展“问诊治病”质量帮扶工作,为全省制造业企业提供全天候、零距离质量“问诊”、“提升”帮扶服务,累计帮扶14535家企业,助推中小企业破解质量技术难题。全省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等质量指标领跑全国。落实《关于深化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推动3万多家企业建立了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完善省、市政府质量奖励梯次培育机制,截至2023年11月末,全省共有62家组织获得省政府质量奖,36家组织和1位个人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二是推动共建标准化和认证协同工作机制。省政府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协同港澳统筹推进大湾区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组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和大湾区标准化高端智库,公布食品、粤菜等25个领域110项“湾区标准”,发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指南(试行)》,启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湾区标准”LOGO。支持三地认证机构等经营主体组建粤港澳大湾区认证联盟,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开展“湾区认证”首批项目及认证规则研发,并推动实施。三是积极实施品牌区域高质量发展工程。率先探索开展广东省商标品牌国际化试点,建设全省首家商标国际注册服务中心,推动广东商标品牌发展指数稳居全国首位,帮扶企业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出台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共有中华老字号57家,并有序推进广东老字号认定工作。连续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标品牌经济高峰论坛和展览推广活动,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澳门国际品牌连锁加盟展,粤港合作推动实施“粤贸全球”品牌工程,树立“广货”品牌良好形象。鼓励我省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国际性展会,并对参展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打造“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展览平台,举办美国、德国、俄罗斯、法国、日本、土耳其等境外线上、线下上百场展会,覆盖全球31个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
下一步,我们将实施“大企业”培优增效行动,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群。一是加快构建优质企业培育梯度。加大对省级优质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打造科技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引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攻坚、专精特新企业筑基的世界一流企业群。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引领、公共服务和战略安全等作用,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完善中小企业多层级评价体系、优质高效服务体系。二是切实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抓紧出台我省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以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和做强产业链基础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以县域为基础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计划,5年累计推动3万家以上企业“小升规”。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在广东举办2024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全面落实落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政银企对接和信息共享,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金融支持。三是持续提升我省制造业质量品牌水平。出台《广东省全面提升制造业质量品牌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助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及品牌。发挥首席质量官作为企业中第一质量人的关键作用,推动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产业质量变革创新。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完善技术、管理、质量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擦亮“政府质量奖”金字招牌,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支持“链主”、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从合规走向卓越。
六、关于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氛围的意见
(一)建立完善“制造业当家”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完善“链长+链主制”,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总链长”,10位省领导同志分别担任相关产业集群的“链长”,高位推动开展集群工作。组建“1+20+21”产业集群专班工作机制,形成“省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系统推进“五个一”工作体系。构建以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核心的智库支撑体系,推动构建“政府-集群-协会-企业”协同创新体系。二是不断优化制造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落实省领导同志牵头联系服务大项目工作方案,每位省领导同志牵头联系一个制造业重点项目。明确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办公室和制造业重大项目专项指挥部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省市联动,分级负责”跟踪服务机制,印发2023年制造业等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全力推动制造业项目建设。2023年1-11月,制造业专项指挥部制造业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06.8%,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不断优化省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机制,分别将环评审批、施工许可办理时限平均压缩至10个、2个工作日。完善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积极为巴斯夫、埃克森美孚等多家外企和境外机构协调解决在粤困难。三是不断优化优质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建立“链长”通过“链主”企业抓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企-链-群”传导机制。持续做好大型骨干企业诉求办理工作和省长直通车企业服务,2023年将大型骨干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支持范围扩大至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链主”企业等优质企业。2023年共转办优质企业投资项目诉求39项,其他事项诉求143项,转办省长直通车诉求事项1项,省市两级及各部门联动协调,及时办理企业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完善省领导同志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直通车企业累计成员数量增至77家,涵盖半导体和电子元器件、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要制造行业。
(二)健全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政策体系。一是强化制造业领域立法和政策制度保障。围绕“制造业当家22条”,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和精准度。深入落实《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进《广东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立法进程,统筹考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制度支撑和要素保障,明确了要素资源配置、财政支持、产业基金、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用能保障等内容,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强化广东制造业的地位和作用。出台《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降低制造业成本十条”),涉及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税收政策、降低医疗保险成本、降低用电成本、强化用电要素保障、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等十方面举措,全方位推动降低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企业成本。其中,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能源成本与电价联动机制,综合施策推动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二是持续完善资源要素保障政策。印发《关于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省级安排1万亩用地指标支持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15个地级以上市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200亩用地指标对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市给予奖励;省统筹保障珠三角部分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指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的通知》,提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十条措施,重点加强先进制造业用能保障。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机制,遴选出第一批63家“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培育单位,大力支持企业培训万名制造业新工匠。出台《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实施“金融+”工程,创新“牵头行”服务模式为我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集群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出台财政支持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税收支持广东高质量发展等财税政策,为制造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打造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落实《关于强化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的意见》、《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方案》,加快组建制造业产业创新人才联盟(集聚中心),支持培养制造业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适应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锻造梯次衔接的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一是精准引进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实施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精准引进、培养广东制造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打造全链条制造业人才创新支撑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势,推动人才集聚、科学研究与基地平台建设协调发展。围绕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制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充分发挥以才引才、以企引才、以“侨”引才、平台聚才等作用,加大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外国人才来粤工作服务质量,积极推动珠三角9市外国高端人才资质互认,为高层次人才来粤工作提供便利。二是支持培养本土制造业优秀人才。瞄准半导体、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面向全省制造业企业征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难题,以榜单形式广泛征集解决方案,鼓励“组团式”揭榜,揭榜成功的负责人作为重点支持培养对象,给予相关生活补贴。持续壮大青年科技人才队伍规模,目前,全省制造业领域相关一级学科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0余家,制造业领域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约300家,在站博士后约4500人。三是加强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加快培养复合型技能人才,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布局建设248个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117个省中职“双精准”示范专业。2023年,高职院校为战略性产业集群培养14.7万技术人才,占毕业生人数的47%。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班等校企合作人才精准培养模式,全省职业院校每年输送近百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拓展职称评价新领域,积极开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设计等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价。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制定实施《广东省职称自主评审管理服务规定》,目前,已经有深圳华大基因、潮州三环集团等民营企业开展了职称自主评审。深入推进工程技术人才、实验技术人才等职称制度改革,向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实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全省共33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数量居全国首位。大力推进“广东技工”工程,加快推动技工院校专业群调整设置,全省有115个专业对接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82个专业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占全省技工院校招生专业总数的75.47%。省财政投入超4.8亿元,扶持建设省级重点专业283个,省级特色专业60个。
(四)推动要素资源向制造业集中配置。统筹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的保障力度,2023年省财政年安排资金272.43亿元支持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制造业用地空间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指标由地市优先保障,不足部分由省给予支持。优化建设用地供给结构,合理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稳定工业用地总量,全省初步划设工业控制线面积601.88万亩。探索实施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粤产粤优”综合评价,研究制定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办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园区高质量完成制造强省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引导要素资源向制造业优先配置。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机制,建立省级排污权储备库,推动建设项目所需总量指标可通过排污权交易购得。加快推进广东省数据条例立法,出台《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全省一盘棋推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挂牌成立广州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广应用“投资广东”平台,实现精准招商、协同招商、智慧招商。创新“数据+系统+场景+案例”数据共享模式,为“粤信融”平台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数据支撑,累计撮合银企融资对接34.35万笔、金额1.92万亿元。建设数字工信平台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进一步促进产业治理多部门跨地区协作。加大金融支持制造业力度,截至2023年11月末,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超4万亿元,同比增长21.63%;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25万亿元,同比增长32.67%;制造业信用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42.79%。
(五)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一是召开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11月16日,广东召开了“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大会”,以最高规格抓动员;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优质企业代表等出席本次大会,省委主要领导作讲话,全面吹响推进新型工业化冲锋号。二是深入推进“制造业当家22条”宣传活动。召开政策新闻发布会,邀请央视网、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平台纷纷对政策进行了解读报道。组织召开广东省宣讲培训会,创新宣讲培训形式,采用“零距离上门服务”的形式,组建省宣讲团队,走出办公室、走向基层、走进企业,主动下沉地市开展政策宣讲,分赴珠三角以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举办4场“送政策上门”宣讲会,超5000人参会。各地媒体开展滚动式立体宣传,主动推送“制造业当家22条”政策全文、百问百答电子手册、二维码和一图读懂等内容,掀起新一轮“制造业当家”热潮。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动“制造业当家22条”落地落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氛围。一是完善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工作机制。深入实施“粤产粤优”亩均效益资源配置改革,加快建立对各地、各部门、各园区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规上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估。以“制造业当家22条”作战图为抓手“挂图督战”,明确期限落实责任,扎实推动“五大提升行动”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和供给。抓好“降低制造业成本十条”贯彻落实,强化企业服务,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分级分类进一步强化制造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持续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制造业用地开发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推动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更多保险产品和服务,为实体经济稳健运行提供风险保障。引导各类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投早投小投高投新。以“清单+机制+指引”策略,纵深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建设,持续提升涉企政务服务能力,持续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赋能实体经济。三是加快建设制造业战略人才力量。优化实施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好制造强省建设“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推动产业集群与人才集群密切联动、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深入融合。统筹战略科技力量与战略人才力量建设,携手港澳链接全球高端创新人才。加大力度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引领标杆作用的制造业优秀企业家、卓越工程师及新工匠,打造高水平产业人才集聚高地。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权下放和转移工作,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构建人社部门主导、行业部门主管、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推动落实产教深度融合、“产教评”融合技能培训等工作,培育壮大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对我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能源局、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
2、提案第 20230961号
案 题:关于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牵引,以产业兴村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系列提案(省长督办重点提案)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7号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省农垦集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农科院,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摘 要:
内 容:
(本系列提案由075、107、123、345、429、917号提案汇总整合而成)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了专门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建设农业强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东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聚焦用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要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产业链条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拓展,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乡村振兴的核心是扶持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最终实现广大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目的。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出台系扶持列政策,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在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当前我省产业兴村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业产业发展要素资源配置不合理;农产品供给和需求信息反馈机制不健全;农业品牌和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影响力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不足,农业生产和销售成本较高;农业产业园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农业产业融合不足;资金、技术、资讯和市场渠道等资源不足,机械设备和企业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相对滞后,缺少高端和高质量的龙头企业带动;北部生态发展区农业产业发展空间受限,农产品加工业用地难以保障,效益不突出;水产种业研发不足,深水网箱养殖发展缓慢,海水养殖经营模式较落后,产业发展动力不足;沿海空间资源使用管理粗放,空间资源趋紧。
为此,建议:
一、加强要素赋能,推动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加强土地要素供给。通过完善用地配套制度,尽快打破制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瓶颈。一是要尽快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按照中央深改委关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意见,确定试点县区开展入市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二是要加快村庄规划和产业专项规划编制。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地编制村庄规划,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编制乡村振兴产业专项规划,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合理布局、有序发展。三是要坚持存量和增量统筹,鼓励盘活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发展融合产业项目,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开展经营。四是要建立点状供地快速落地机制,对现有的“串联”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全面整合精简点状供地全流程审批事项,实现点状供地项目快速、精准、高效落地。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利,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产业融合项目的长期投入和运营。
(二)加强金融资本要素供给。金融主管部门要充分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融资需求,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政策。政策性银行要带头增强服务“三农”的主动性,通过优化政策性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发展融合产业。鼓励商业银行加强涉农金融服务、创新信贷产品,提升服务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能力。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额度与融资条件,放宽抵押、担保等限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发挥资金、管理、品牌等优势,带动农民在经营合作中共同发展。
(三)加强劳动力要素配置。继续推进人才下乡战略,推动人才与技术进村的可持续化。建立乡村产业人才引进战略与激励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人才技术库”与“乡村产业项目储备库”,大力促进人才进村,技术进村。大力推广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农业技术指导、加工技能培训等领域发挥好助农作用。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才等参与乡村振兴,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在原籍地或创业就业地落户,探索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乡村振兴人才卡”、可依法合理享有村民权益。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通过公益性培训、企业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农产品加工技能、经营管理能力。
(四)推进城乡融合,构建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导流器”。现代农业既连接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又是城市人才、技术、资金流向乡村的重要载体。其在运行中会产生“增长极效应”,新技术、新设备、新理念等各种创新活动和部分资金都能向周边农村地区辐射和输出,带动非“增长极”地区共同发展。同时,乡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可带动形成辐射县域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最大限度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因此,政府要以财政支农政策引导资源要素向农业流动,把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实施企业,给予企业充分自主权,自行开展资金使用、产业发展和市场开拓。政府部门做好政策导向设计、管理清单制定、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并通过发展现代农业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引领带动广东书写出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答卷。
二、加强平台服务和设施建设等统筹谋划,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平台服务。推进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各地市分节点建设,在人口、农业、生态等领域建设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推动部门垂直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回流应用。加大特色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搭建农村农业大数据应用管理平台,整合生产主体、农村自然资源、农村宅基地等基础大数据,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智慧农业应用。谋划开展数字农业试验区创建,打造数字农业硅谷,以国家、省级园区为重点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适用的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建设园区农业种质资源、资产和经营主体大数据,构建覆盖省、市、县、园区的农业云平台。制定农业行业物联网标准规范,以园区为重点建设养猪、养虾、养鱼、大棚种植等行业市级通用物联网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农产品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产品需求和供给信息,免费为农户、物流业和供应商等服务。建立农产品价格预警机制,引导经营者、农户及时调整生产和经营,尽量避免损失,争取较为稳定的收益。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加快农业产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农机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解决项目区灌排、田间交通等基本生产条件,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机械化生产适应性。合理布局农产品产地烘干和初加工等为一体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对新建农产品厂房及购置设施设备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性投资进行奖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和物流基地,推进分等分级、包装仓储、智能配货、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省、市、县三级财政继续加大农业产业扶持力度及资金补助力度,加大对培育基地、大棚、冷链仓储、果园道路、供水浇灌等产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基础设施的实际投资额补助额度,促进基础设施改造和提升。建立新型农业产业、乡村产业创客中心为并给予启动资金补助与奖励机制。
(三)构建农村现代化物流网络和惠农流通服务体系。出台更多的物流优惠措施。为大型农产品物流公司提供周转的低价仓储用地和冷链设施;为小货车进城提供便利,让物流直接从农户到终端消费者,打通最后一公里等。加强线上线下销售统筹,支持鼓励大型平台拓展农村业务,提供免费网店服务。整合线下销售渠道,引导超市、水果蔬菜等零售企业与个体户直接与农户、园区对接,减少中间商销售环节,降低营销成本。
(四)加大乡村产业品牌宣传力度。将每年6月30日定为“广东省乡村产业振兴节”,开展多种多样的产业兴村与乡村振兴主题活动,巩固、拓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业,表彰在乡村振兴中突出贡献、成效优异的产业集体、单位与个人。以省、市、县为单位组织并开展多渠道各式各样的产业兴村与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活动,人才与技术引进活动,不断为地方乡村振兴引进资金、项目、人才、技术,实现产业换血、注血,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打造广东乡村振兴新引擎
(一)优化农业园区顶层设计。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定位,将其与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同等对待,使园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国土空间、产业等规划有机衔接。健全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国家、省、市三级农业产业园分别由省、市、县三级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和担任园长的机制,允许农业园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成立实体化运营管委会。出台政策措施形成园区发展支撑体系,将产业园建设用地纳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范畴,采取“点状”供地模式支持产业园建设。
(二)提升园区科创发展能力。借助科创高地建设机遇,打造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聚焦主导产业为园区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建立依托农科院所、科技型农业企业以及院士专家、博士后工作站等聚集技术和人才的合作模式。支持园区的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科技体制创新,营造创新文化和氛围,提升园区对创新人才的吸引力。针对重点园区搭建产学研金平台汇聚创新资源和激励研发投入,加速推动科技与产业、企业、人才、金融等要素融合。
(三)推进乡村产业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推进土地整备,大力发展规模化经营,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延长农业产业土地流转期限,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乡村产业。推动建立全省乡村产业市场标准化体系,助推优质产业链建设。整合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特色乡村、特色小镇,实现三产融合发展,建立农业跨界产业园,结合乡村产业优质旅游资源,拓展乡村产业链。
(四)壮大预制菜产业集群。按“一核一带一区”分区谋划布局建设一批预制菜产业园,将其纳入第二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及我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范畴,形成预制菜产业集聚效应。同时,农业部门要从预制菜产业发展需求出发,倒逼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业现代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带动农户就业增收,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四、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一)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助力兴村产业同步壮大。一是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产业融合引领作用。农业龙头企业在依托政府的重点扶持、利用更多的资源和要素取得蓬勃发展、拥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情况下,各地主管部门应引导龙头企业担当富民兴村产业的“领头羊”,尽力激发其传、帮、带的动力和活力,助力富民兴村产业同步高质量发展。二是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资源要素聚集优势的平台作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协助富民兴村产业的要素优化配置,带领相关乡村企业共同开发当地特色资源。合理整合和利用农业与现代产业的相关要素,连接产业上中下游各个环节,创新兴村产业模式,打造乡村产业特色发展新高地,拓展富民兴村产业发展新空间。三是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创新驱动的中坚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利用人才、技术、市场、资讯等实力优势和研发能力,与富民兴村产业之经营主体共享市场信息和研发成果,提升兴村产业的质量。协助乡村企业提高其设备、技术、管理和经营水平,及时转型升级,促进乡村企业良性运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致富,推动富民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引领兴村产业能力。一是创新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机制。要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各区域富民兴村产业发展方向,定位农业龙头企业质量指标,认定培育乡村产业龙头企业。准确选择当地有特色、有影响、有潜力的企业,有意识、有计划地助力其成长为农业龙头企业。对被选定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的涉农经营主体,相应增加质量指标所确定的相关资源的配置和投入,通过系统、具体、有效的运作,助其做大做强。二是增强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能力。要以高质量的基准要求龙头企业,应用减排减损新技术和节能装备,致力于企业绿色发展。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全链条数字化改造,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注重原材料综合利用和新型产品开发,创建响亮品牌,扩大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依托龙头企业引领,共享富民兴村产业红利。一是由各地主管部门牵头,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富民兴村企业为成员,成立“农业乡村产业协会”,把协会办成一个交流互动、互学促进、共谋发展的平台,紧密双方合作。要发挥乡村骨干在富民兴村产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提高乡村居民素质和从事相关企业工作的本领。二是在市场规律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起新型密切的合作关系,采取“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料供应)+公司(龙头企业•生产销售)”等创新合作发展模式,打造多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合作中,努力创新乡村居民多元的创业就业形式,创造创业就业机会,通过契约、合同等方式,与乡村居民建立稳定长期的良性合作和用工关系,让乡村居民充分发挥在兴村产业中应有的作用,共享富民兴村产业红利,加快乡村居民致富步伐。
五、加强政策支持,促进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提出产业发展指引。一是深化生态补偿机制,按分类、分区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偿,特别是针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等为国家、省做出重大生态贡献的地区,在生态补偿上应有一定的倾斜。二是完善农业产业指导,结合最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契机,建议制定省市县镇四级农业发展规划,针对各地方不同的资源、地域特点,以落实具体实际项目为导向,对全省、各市、各镇农业产业进行实地摸查,在落实国家“非粮化”“非农化”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全省农业结构调整,避免在省里某一县域出现高价值经济作物后,因地理条件类似,其他地方也一窝蜂进行种植,导则农产品价格烂市、产品滞销。三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韶关、河源、清远等地域特色显著的山区,指引建立符合当地实情的农业绿色发展机制体制,以生态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规划指导各镇各村形成特色产业,发展“一镇一业” 、“一村一品”,对具有特色的镇、村给予专项扶持。
(二)突出区域产业特色,加强乡村政策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乡村振兴的旅游发展要充分考虑本土地域历史文化及特色,突出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古道文化、禅宗文化等,以乡村休闲旅游带动乡村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文化自信。省财政应同步给予一定的资金政策支持,提高培育和壮大北部生态发展区特色优势产业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政策资金支持;试点乡村休闲旅游项目通过整合宅基地进行银行贷款或融资等政策。
六、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服务乡村产业振兴
(一)构建完善高效的水产育种研发体系。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以水产龙头企业为核心、科研院所为科技支撑、市场需求为牵引力,建设全国一流的水产种业中心,形成具有现代水产种质创制和保存、种业生产和示范、种苗交易和供给功能的水产种业“硅谷”。加强育种人才队伍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对水产种业急需突破的核心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
(二)加大深水网箱养殖政策扶持力度。对深水网箱养殖给予政策支持,将深水网箱及配套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补贴项目给予补贴。扶持发展深水网箱、智能渔场养殖,在“品”“业”“园”基础上,突出规模化、集聚化,优中选优支持粤东粤西地区连线连片打造深海网箱养殖岭南优势产业带。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海水养殖企业、水产科技企业建立渔业创新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风险投资,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三)转变经营方式,建立现代渔业发展模式。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引导渔民走合作社、公司化道路,创新生产模式。完善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鼓励渔业龙头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品牌打造,发展好保护好现有的品牌以增加海水产业附加值。推动实现海水养殖产业数字化,充分利用包括气象信息、市场需求、生态环境等在内的大数据,通过“产业大脑”等数字技术,打造水产品产销对接平台,为海水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健全海洋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为海水养殖业发展提供机制保障。健全海洋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坚决避免海洋自然岸线大量破坏、海域空间无序占用等不可持续的开发利用行为。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时序和结构的科学合理安排,提升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确各养殖海域的占有权、经营权、支配权、抵押权、收益权,探索通过市场化配置手段建立海岸线使用指标交易制度,促进海域使用权流转,逐步推动海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联 名 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台盟广东省委员会,崔俊贤,李再丰,陈国华
答复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答复文号:粤农农函〔2023〕1116号
答复类型:A类(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答复日期:2023-11-02
联 系 人:温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牵引,以产业兴村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系列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民革广东省委会、民盟广东省委会、台盟广东省委会,陈国华、李再丰、崔俊贤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20230075、20230107、20230123、20230345、20230429和20230917号提案,经省政协提案委综合形成《关于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牵引,以产业兴村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系列提案》,并确定为省长督办2023年度省政协重点提案。作为主办单位,我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深入调研,充分吸收提案建议并推进成果转化。2023年10月26日,王伟中省长专题召开重点督办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对办理工作予以肯定。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结合系列提案办理工作,着力开创产业兴村富民新局面,奋力推动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办理提案作为听取民意、科学决策、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扎实推进各项办理任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广东实践的重大任务。各位政协委员围绕这一主题积极建言献策,系列提案站位高、选题准、建议实,契合中央要求和广东实际,为我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建设农业强省提供了有益决策参考。
(一)系列提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紧扣“国之大者”,充分体现了高站位。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专门部署。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建设农业强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指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系列提案认真贯彻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紧扣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重大课题资政建言,彰显出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胸怀“国之大者”、认真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
(二)系列提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助力推进“百千万工程”、破解广东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充分体现了大局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视察广东时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省委书记黄坤明同志强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最大的潜力在农村,农村也是最稳固的底盘。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百千万工程”, 瞄准的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服务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是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系列提案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紧密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高度关注补齐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短板,充分反映了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对我省改革发展大局的关心支持。
(三)系列提案深刻把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中之重,深度聚焦产业振兴这一关键环节,充分体现了专业性。让农村农民富起来,振兴乡村产业是关键,各具特色的乡村产业蓬勃发展,将为高质量发展拓展巨大空间、注入强劲动力。系列提案聚焦产业兴村富民这一关键环节,围绕农业产业园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等领域,提出夯实产业基础、加快平台建设、发展海水养殖、培育富民产业、加强政策支持、加强要素保障等一系列措施建议,富有针对性、建设性、可行性,有利于助推我省加快乡村产业振兴、建设农业强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黄坤明书记多次就办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省政府、省政协将《关于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牵引,以产业兴村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系列提案》确定为2023年王伟中省长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王伟中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全体会议,亲自审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与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21个单位会办,成立由省政府秘书长陈敏同志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协调小组,并建立由各办理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提案办理工作小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围绕产业兴村核心内容,进一步细化凝练成20项具体任务。各单位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力有序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二、把实施“百千万工程”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以办理系列提案为抓手,形成强县促镇带村、全面推进产业兴村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进。省委对实施“百千万工程”高度重视,黄坤明书记先后在省委全会、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等一系列会议上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2月,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黄坤明书记就统筹推进建设农业强省和实施“百千万工程”,在新起点上推动我省“三农”工作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把“百千万工程”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举全省之力推进实施;王伟中省长要求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大抓县域经济。2023年6月,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明确将“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纳入“1310”具体部署。黄坤明书记、王伟中省长、省人大常委会黄楚平主任、省政协林克庆主席、省纪委宋福龙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陈良贤同志等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就推进“百千万工程”开展专题调研。10月21日,王伟中省长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支持“百千万工程”有关资金保障工作。省人大召开专题会听取“百千万工程”工作进展汇报,进一步强化相关立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省政协围绕实施“百千万工程”开展专题议政,助力“百千万工程”落地落实。省政府各位副省长按分工扎实推动分管领域“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配套建立领导挂钩制度,省领导同志定点挂钩市、联系县,市领导同志挂钩联系中心镇和欠发达乡镇,县领导同志联系村,督促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打造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省市县贯通的指挥体系。省层面设立“百千万工程”指挥部,由黄坤明书记担任总指挥、王伟中省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成立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立省市县“百千万工程”指挥体系,各地市(含县区)统筹编制,配齐配强干部队伍。21个地级以上市指挥办和122个县(市、区)级指挥办投入实体化运作。省指挥部下设实体化运作办公室及8个工作专班,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县域经济专班,重点推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成立城镇建设专班,重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强化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等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成立乡村振兴专班,重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乡村“五个振兴”等工作;由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牵头,成立要素保障专班,重点做好资本、土地等要素支持保障工作;由省委政研室、省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牵头,成立决策咨询专班,邀请智库、高校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力量参与,共同为“百千万工程”出谋划策。此外,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成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重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由省教育厅牵头,成立“双百行动”专班,重点做好省属高校结对有关县(市、区)助推实施“百千万工程”等有关工作;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成立金融专班,重点做好金融要素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二是形成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从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两个维度共选取11项指标,将65个区和57个县(市)分别划分为创先、进位、消薄三类。制定实施《“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坚持分类考评、突出重点、兼容高效、考准考实,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运用乡村振兴考核、纵向横向帮扶考核、乡镇分类示范创建成果等结果,既考工作成效,也考工作进展,既考总量,也考增速,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坚持群众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推动工作。动员引导广大企业发挥优势、找准切入点,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认捐认养认种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施“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组织省内高校院所与县结对共建。发挥群团组织、慈善机构等的渠道优势,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与,做好“侨胞”“乡贤”文章。建立“百千万工程”专家智库,强化智力支撑。推动成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汇聚社会多方力量关注支持乡村振兴。
(三)强化政策供给,形成有力支撑保障。制定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了“一年开局起步、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显著变化、十年根本改变”的目标任务,推动各职能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1+N+X”政策体系。省农业农村厅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持续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人、地、钱等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省发展改革委聚焦县域经济提升,大力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向粤东西北地区有序转移,稳步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省级特色小镇与农产品冷链存储设施建设,做好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促进产城产村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发挥省城镇建设专班作用,完善城镇建设政策扶持体系,积极推进结对帮扶,提升镇乡建设水平,强化乡镇联城带村功能。省财政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财政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省自然资源厅创新用地用海投入机制,保障好现代化海洋牧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领域重点项目所需。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垦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等单位立足各自负责领域,对标“百千万工程”各项任务,聚力推动金融、科技、人才等要素资源向乡村集聚,服务乡村高质量发展。近期,《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3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商务厅字〔2023〕28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通知》(粤环函〔2023〕328号)、《关于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措施》(粤供〔2023〕3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3〕4号)、《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粤办函〔2023〕231号)、《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农业融资担保作用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财金〔2023〕23号)、《广东省科技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粤科农字〔2023〕116号)、《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2.0”建设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密集出台,为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富民兴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牢牢把握“百千万工程”开好局起好步重要契机,着力培育壮大富民兴村产业,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我省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牵引,以振兴乡村产业为切入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夯实镇域产业发展基础,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强县促镇带村,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持续强化各类要素投入保障,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强化对镇村发展的统筹力、带动力
加快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向粤东西北地区有序转移,构建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载体平台体系,优化完善生态补偿等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发展水平。
一是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承接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能力。制定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与14个省级配套文件,指导15个有关地市制定出台市级实施方案,形成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1+14+15”的政策体系,在目标考核、对口帮扶、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予以强有力支持保障。支持粤东粤西粤北12市和珠三角3市各打造1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支持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探索发展双向“飞地”、支持各县(市)立足比较优势打造县域特色产业园区,形成“1+1+1”园区平台体系。研究实施一批激励性政策举措,省级层面统筹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和要素资源指标,包括设立总规模达240亿元的省粤东粤西粤北产业转移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平台载体和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实施差异化支持。举办2023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招商会,促成一批项目落地。今年1-9月,全省15个产业转移主平台累计新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产业转移项目547个、计划总投资约2567亿元,为粤东西北地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关于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广东省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等,明确提出建立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在用地、用能、金融、财政、投资和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加大对北部生态发展区支持与补偿力度,引导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地市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在北江、东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与污染联防联治,促进流域生态环境共治共享。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开发利用好本地特有的自然生态、民风民俗、农耕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自然人文资源,因地制宜发展预制菜、乡村休闲、乡村民宿、农村电商等融合业态,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农业与文旅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区域综合发展水平。韶关乐昌九峰山奈李、清远连南千年瑶寨、梅州客家文化小镇、河源林寨古村等一批区域符号成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响亮名片。
三是构建产业园区等多元化平台支撑。统筹推进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制定实施《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积极推进粮食、蔬菜等10 个千亿级子集群以及茶叶、南药等5个数百亿级子集群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措施的通知》,全省布局建设9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75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均含农垦)与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农垦)与14个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产业园区等平台载体基本实现涉农县区全覆盖。
四是提升农业园区科研创新能力。推动优质科研资源向园区集聚,截至目前全省布局建设73家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196家“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集聚农村科技特派员3077人,入驻科研单位178家、研发机构641家、测试检测中心81家、院士专家工作站37个、科技企业孵化器42个、涉农高新技术企业173家,园区科研创新实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夯实镇域产业发展基础,强化联城带村功能
充分发挥镇域作为联城带村关键节点的作用,积极开展乡镇分类示范创建,着力做强产业、补齐短板、强化服务。
一是推进分类建设。制定印发《广东省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广东省做大做强中心镇行动方案》,组织各地结合乡镇建设实际,因地制宜遴选推荐110个典型镇,带动全省乡镇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广东省乡镇(街道)分类办法》,统一科学划分全省乡镇(街道)类型,推动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引导全省乡镇(街道)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之路,实现差异化、品质化、特色化发展。加快谋划推动镇村项目实施落地,持续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截至2023年9月底,全省共谋划、实施镇村项目7607个,总投资约3477亿元。
二是做强主导产业。指导支持有条件的镇(乡)选定、聚焦一个农业主导产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重点支持河源市东源县柳城镇、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等9个镇创建农业产业强镇。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建设75个(含农垦)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覆盖全省19个地级以上市(深圳、东莞无),主要分布在粤东西北等农业大市,打造出粮油、果蔬、水产、畜禽、茶叶、南药等一批特色主导产业,镇域平均农业总产值达9.66亿元,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平均产值9.15亿元。
三是补齐设施短板。农田与农机装备方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配套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与粮食育秧、烘干设备,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在全省布局建设1252个农业生产全程服务中心。2023年上半年,新增建成高标准农田50.38万亩,建成小型农田水利试点项目84个,启动建设集中育秧中心283个,新建投产粮食烘干机440台。冷链设施方面,推动省供销合作联社、农垦等多方力量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先后创建8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试点县,支持高州等地探索建设“田头智慧小站”,2021年以来全省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680个。省供销集团在全省布局冷链项目73个、库容162万吨,已建成运行43个、库容113.7万吨;市县供销社布局项目15个、库容10.86万吨。广东农垦建成14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库容0.51万吨。农村公路方面,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8.35万公里,路面硬化率100%,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5个、省级示范县50个,基本建立起“外通内联、联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为畅通农业农村物流运输、激活富民兴村产业发展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服务“百千万工程”实施方面,编制《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评估报告》,制定出台《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方案》,依托数字政府平台和大数据优势,建设省“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农产品信息平台方面,按照“数字政府”改革统一部署和《广东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0-2025)》等要求,建成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形成渔业、农业自然资源等13大专题库,创立了大数据驱动的政务信息化服务与决策支撑新模式。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预警方面,紧盯重大节日和极端天气,面向556个省级“菜篮子”基地、51个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35个基点县持续开展生产情况调度和市场动态监测预警,定期编制发布主要农产品产销形势分析报告。推动“互联网+农业”深度融合方面,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两大工程,截至2023年8月底全省建成5G基站31.4万座、用户7832.9万户,5G网络已实现全省所有县区主城区室外连续覆盖、所有乡镇主要区域基本覆盖。
五是畅通产销对接。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配套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工作机制,线上线下联动举办多场次产销对接活动,全省一盘棋做好广东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2023年荔枝、菠萝、兰花等广东特色农产品全面走向全国大市场。省供销集团牵头在20个市建成运营区域配送中心52个,着力构建直接连接田间与餐桌、全程标准化可溯源的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网络,助推农产品出村进城。大力发展农村电商,2023年1-8月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589.8亿元,同比增长22.8%。
(三)完善乡村产业体系,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抓好农业生产,培优培强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全产业链升级、全价值链提升,着力构建体现广东“三农”特色、展现广东比较优势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一是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建立粮食目标任务分工和生产进度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压实到市县镇村。把推动甘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养殖,应用推广“多层建筑畜禽养殖”“集装箱水产养殖”“大棚鱼菜共生”等现代高效技术模式,全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充足稳定供应,牢牢端稳“广东饭碗”。2023年,全省春收粮食实现面积、产量“双增”,早稻实现面积、产量、单产“三增”,果菜茶、畜禽水产产量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387.3亿元,同比增长5%,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二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村选树培育工作方案》,选树培育1062个典型村,推动一批村庄建成组织强、产业兴、村庄美、农民富的典型样板,着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方面先行示范,以点带面建设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相匹配的富有岭南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制定《广东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及种植业、畜牧业、乡村休闲产业等单项规划。建好用好省级农产品加工中试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打造一批岭南特色突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集群发展区。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成立广东省预制菜产业投资基金,在广州、珠海、佛山、韶关、惠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等10个地市布局建设11个预制菜产业园,举办首届中国国际(佛山)预制菜产业大会。2022年广东预制菜产值达545亿元,成为全国预制菜产业发展排头兵。推进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与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推进《预制菜产业园建设指南》《预制菜术语及分类要求》《粤菜预制菜包装标识通用要求》《预制菜感官评价规范》《预制菜冷链配送规范》《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预制菜生产卫生规范》等地方标准的立项与编制,压实属地责任和原料生产企业责任,指导产供双方合作建立预制菜可追溯体系。成立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持续举办广东乡村休闲精品推介活动,认定一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2022年全省乡村休闲旅游接待游客数量达1.31亿人次。
三是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与广东证监局共同建设涉农企业上市后备库。支持涉农企业开展强强联合、同业整合、兼并重组与挂牌上市,引导企业加大科研创新投入,全面提升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与市场竞争力。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总研发投入规模达124.66亿元,累计申获发明专利7580个、实用新型专利1.5万多个。推动建设省级、深圳、梅州、河源、中山、江门、茂名、湛江等一批区域性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整合集聚优势涉农经营主体资源,打造成为区域特色产品及文化的“展示厅”、跨域交流合作的“会客厅”、科技交流推广的“报告厅”、商贸投资对接的“交易厅”,培育壮大农业总部经济。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省、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5525家,实现总营收规模超9400亿元,经营范围覆盖现代化种养、农产品加工、预制菜、农资农药、涉农服务等全产业链各领域各环节。
四是培育“粤字号”农业精品品牌。创响一批“粤字号”农业品牌,以品牌赋能促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认定“粤字号”品牌示范基地194个、入库农业品牌目录2092个,认定“绿色、有机、地标”产品1019个,增城荔枝、清远(麻)鸡、顺德鳗鱼入选全国首批农业精品计划。充分放大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效应,推动各地开展产业推介、民俗文化展示等主题活动,集中展示乡村产业振兴丰硕成果。
五是建立多元化联农带农机制。发挥好各层级、各领域行业协会作用,探索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多元化联农带农机制,推动优质涉农企业向粤东西北地区进行产业转移布局。根据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底有50家珠三角地区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赴粤东西北地区累计投资额达60.37亿元;全省各级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就业务工等多元机制辐射带动省内外1136.38万户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吸纳93.95万人实现就业,为稳就业、保民生贡献了农企力量。制定《广东省“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推动村企结对帮扶、共谋产业兴村。截至2023年6月,全省累计组织发动各类帮扶企业16188个,帮扶村16284个,开展对接帮扶项目11000个,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39.82亿元。2023年1-9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86元、增长6.2%,比城镇高2个百分点。
(四)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培育壮大蓝色经济
深入践行大食物观,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耕海牧渔,打造“蓝色粮仓”。
一是系统谋划。启动编制全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总体规划,印发《关于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配套开展海洋水产种业攻关、冷链物流配套建设、海产品期货设计、“蓝碳”金融产品创新、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设立产业基金与专项保险等工作。
二是抓实项目。坚持“疏近用远、生态发展”,加快近海养殖设施升级改造,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2023年14个沿海市预计开工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项目56个、总投资超246.76亿元,已开工33个、总投资106.6亿元。2023年以来,全省新建成重力式深水网箱461个。广东首个3万立方水体智能渔业养殖平台“海威2号”已在湛江下水投产,明阳风渔融合试点项目“正菱台”状桁架类网箱已组建完成并下水投产,风渔融合发展模式迈出实质性步伐;全国首台、广东制造的自升式桁架类网箱在湛江下水投产。至此,广东已有6台桁架类深水网箱下水投产,数量较2022年底翻一番,海洋资源开发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科研先行。深入实施“深蓝种业”工程,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种业体系,支持各类涉海涉渔科研院所联合组建深蓝种业工程研究中心,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装备技术体系,开展抗风浪网箱、网衣清洗、智能投喂等技术攻关,促进海洋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转型升级。2021-2022年在中央渔业相关补助资金中安排1.24亿元转型支持水产种业振兴类项目;省财政投入2550万元支持“抗病优质凡纳滨对虾分子设计育种技术研发与新品种培育”“水产重要疫病智能诊断和预警技术的研究与示范”等项目,助推海水养殖良种培育、疫病监测等关键领域尽快实现技术突破。
四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海岸线占补制度,规范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推动海岸线整治修复。2022年5月,印发《海岸线占补试点工作方案》,选取广州、汕尾、东莞、湛江和茂名5市开展海岸线本地市修复、就地修复、异地修复、购买海岸线指标等占补方式分类试点。
(五)完善投入机制,增强要素保障力
整合汇聚财政、金融、用地用海、科技、人才等要素,合力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2023年省级年初预算共安排1412亿元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年度重点任务,比2022年增加约150亿元,增长11.2%。其中安排86亿元聚焦支持县域产业发展,安排 205亿元支持乡镇联城带村,安排312亿元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安排637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年中又新增安排92.69亿元,加力支持重点任务,加上年初预算的1412亿元后,省级“百千万工程”资金达到1475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长16.9%,增量超过200亿元。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债券额度,2023年中央累计下达我省4633亿元,其中广东地区3995亿元,近8成(3088亿元)落实到“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争取到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亿元支持发展金鲳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4亿元发展国家级渔港经济区。现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现代化海洋牧场专项债项目17个,专项债券额度29.19亿元。安排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140万元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广东国际渔业种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支农。建立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担保服务体系,组建粮食、预制菜等专项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乡村振兴板、省金融支农促进会、广东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联动作用,构建“政银保担基企”金融支农大格局。截至2023年6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43万亿元,同比增长21.6%。2023年1—7月全省农业保费收入总额67.94亿元,同比增长37.76%;提供风险保障1634.03亿元,同比增长24.24%;保险赔款34.23亿元,同比增长46.91%。与此同时,举办“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2023年全省募捐规模超50亿元。
三是强化自然资源投入保障。用地保障方面。制定《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等,明确支持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盘活宅基地、房屋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第一批122个重点项目入库管理,在规划、用地计划等方面优先支持。精简用地审批手续,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允许各地按照20%的比例使用省预支下达的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满足重大项目、关键产业用地需求。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实现同权同价同责。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扶持政策体系,明确产业园所在地级以上市按照不低于50亩/园的标准一次性安排用地指标,积极探索点状供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举措。按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自然资源支持方案》规定,结合国家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则,省层面每年安排9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粤东粤西粤北经省认定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市给予奖励;每年安排 16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且年度批而未供处置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加权值在粤东粤西粤北范围内排名前三的主平台给予奖励。用海保障方面。2023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海洋资源要素保障 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加强海洋空间规划支撑、加大用海政策创新、优化用海审批服务等方面提出十条措施,探索实施“标准海”供应,统一完善用海前期工作,实现单个项目“拎包入驻”“拿海即开工”。落实《广东省海域使用资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将围海、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分别降低27%、78%。围绕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建立环评影响“绿色通道”,推行环评管理优化模式,试行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
四是推进科技兴农。深入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育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截至2022年底累计发现保存农作物资源7.6万份、畜禽资源9.6万份、水产资源9.8万余份、农业微生物资源6.5万余株。在核心种源等19个方向实施技术攻关,超级稻品种数居全国各省份第一,白羽肉鸡、南美白对虾等品种选育取得重大进展。组建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上半年遴选发布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108个、主推技术121项,组织开展农技“轻骑兵”乡村行专题活动超1000场次。筛选发布9项荔枝保鲜技术,荔枝保鲜天数取得新突破。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截至2022年底省市联动共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901个、农村科技特派员2812人,累计服务企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等机构3200家、农户8.5万户,为当地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超3600项。
五是强化人才支撑。统筹推进农业技术人才、农业工程技术人才和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人才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者技能水平与职业素养。制定出台《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组织选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以及农村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人员、高校毕业生志愿者、金融助理等多元帮扶主体组建帮扶工作队伍,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动员7000多个组团单位、1000多个工作队、1.7万多名干部人才投身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在广州、茂名、韶关、汕尾、肇庆5市各选择10个有条件的村开展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在粤东粤西粤北12个地市和肇庆市涉农县、重点帮扶镇推进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已建成涉农县乡村振兴人才驿站79个、重点帮扶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600个,成为基层柔性引才、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省将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度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动提案办理成果转化应用,围绕建设农业强省,进一步建体系、强链条、显特色、育主体,扎实做好“土特产”文章,奋力开创产业兴村富民新局面。
一是统筹抓好县镇村,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在全省层面继续推进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等载体平台建设,启动现代农业产业园“补改投”试点,以地方特色产品为纽带,村联镇、镇通园、园入群,将专业村、产业强镇、产业园、产业集群串点成带,打造一批三产融合发展产业带。在重点支持区域层面,继续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牵引,结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完善提升财政、用地、环保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体系与支持力度,重点支持57个“创先、进位、消薄”县(市)与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快发展现代化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休闲产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特色产业,提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镇村层面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完善涉农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畅通、拓宽农产品产销衔接渠道。
二是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力保粮食面积稳定、产量增长。统筹抓好甘薯、玉米增产增效,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大食物供给体系。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林下经济、农业微生物等产业,念好向山向海要食物的“山海经”。
三是做好“土特产”文章,促进农业全链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将汕头粿条等一批广东特色食品打造成为享誉全国的主粮类食品爆品;培育壮大涉农服务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打造更多“粤字号”品牌,助推特色优势农产品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鼓励龙头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完善“农村创业大赛+农业农村创业学院+乡村产业投资联盟”三位一体的创业孵化体系,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后备力量。探索建立多元化联农带农机制,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红利。
四是建好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海洋强省。继续实施陆海接力、岸海联动,培育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支持沿海县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园,打造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启动海洋渔业种业攻坚行动,近期重点攻关破解海鲈、硇洲族大黄鱼育种难题。分类分批推进14个沿海市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落地建设,探索海上风电与现代化海洋牧场高效集约融合发展模式。推进海洋牧场专项发展基金组建,引入更多金融投资支持。
五是进一步强化资源要素供给,为产业兴村富民提供坚强保障。金融支农方面,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创设推出更多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与服务,探索县域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新模式,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向主要种养品种拓展覆盖。整合广东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省金融支农促进会、乡村振兴板、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等平台渠道资源,引导更多金融社会资本关注投资乡村产业发展。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充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重点突出对县域发展重大平台特别是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的空间保障。强化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调控监管,落实土地要素直达县(市),精准高效保障县镇村发展用地需求。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立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支持,抓好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各地依托土地、海洋、矿产等资源,因地制宜显化资源潜在价值,加快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拓宽县镇村高质量发展“新路径”。科技兴农方面,抓好农村科技特派员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技术创新专业镇转型升级,开展深远海养殖育种设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领域科技攻关,努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兴农方面,发挥职业院校涉农高水平专业群、“双精准”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技工院校涉农专业建设。继续优化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强乡村工匠培养,组织做好百万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构建职业经理人选拔、培养、激励等工作机制。持续优化组团帮扶机制,整合区域帮扶协作和珠三角6市派驻粤东西北地市对口帮扶指挥部(含驻县帮扶工作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各方力量,建立分工合作、叠加用力、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好人才驿站引才功能,吸引更多涉农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一线。
对于“延长农业产业土地流转期限”的建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且根据《民法典》第705条第1款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该建议受已有法律相关规定约束不予采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主办单位: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垦总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2023年10月31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农科院、省供销社、省农垦公司,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