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案第 20241209号
案 题:关于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系列提案
提 出 人: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7号
分 类:科技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科技厅
会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审计厅,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委港澳办
摘 要:
内 容:
(由255、259、51、111、617、774号提案整合而成)
提案者:九三学社省委会(2件)、民革省委会、民盟省委会,林浩添、梁永生等委员
内容:
近年来,我省出台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以及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的措施,包括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积极推动集群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化应用等,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显著提升,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支撑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尚不成熟,缺乏有关标准及规范。二是科技成果供给不足且与市场需求存在脱节。项目承担单位频于考核结题,缺乏长期系统性成果转化工作的思考,且高校、研究院所研究内容和方向偏离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成果大多只能束之高阁,导致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严重脱节。三是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普遍存在功能单一、服务能力不高,缺乏成熟商业模式等问题;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仍然较为匮乏,人才引进模式发展相对滞后。四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政策落实和引导扶持有堵点,转化制度机制体系有待健全;成果供给和应用范围有限,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有待提升;投入产出和专利转化比率低,成果转化积极性有待提高;评价缺失和人才匮乏并存,成果转化服务链建设有待深化;第三方参与转化和收益分配少,市场化转化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促进政策协同落实
一是加强科技部门与财政、税收、人才、审计等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推动建立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系统谋划,切实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难点,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落实政策措施。二是强化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破除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四唯”问题。三是健全个税优惠、赋权参股、尽职免责等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化解高校院所在横向项目管理、奖励发放及绩效工资管理等方面的顾虑。
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搭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
一是优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立项前转化前景评估,确保科技成果供给从源头上更加符合企业的现实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二是引导科技人员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寻找承担科研课题,密切对接企业和产业需求,与企业联合开展契合市场前景的前沿性研究,实现科技成果高质高效转化。以新机制邀请企业参与科技研发的全过程。传统的科技研发流程中,研发和转化是脱节的,研发没有围绕转化的目的展开,研发出的所谓“成果”要么不能满足商业化的要求,要么与市场的实际需求相去甚远。要探索以“揭榜挂帅”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发挥技术专家作用,到企业中共同挖掘技术需求,破解企业技术需求“提不出、不精准”等痛点。邀请企业参与到科技研发的全流程中,建立科技人员和企业人员双向协作机制,科研单位可以通过科技特派员的形式选派科技人员到企业工作,也可以聘请企业人员为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研发成果不断在企业的生产实践中“熟化”。三是推动深圳证券交易所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的建设,实现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效链接,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评估、咨询、匹配、投融资对接等一揽子生态服务。四是整合各种创新资源,全要素加速转化服务。整合社会上产业化创新资源,如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咨询中介机构等,挖掘成果潜在应用价值,建立成果数据库,提供评估、入库、推介、法律、金融、市场、落地孵化等一站式解决方案。面向科研院所科技项目,为其提供专业科技服务技术服务及行业资质认证服务等,实现“共享技术实验平台+快制中试平台+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政策服务+人才服务+法律服务+财税服务+市场应用”等全要素精准加速转化服务,帮助科学技术快速完成向应用市场的转型。五是完善技术经纪职业资格体系。加快培育高质量的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提高中介机构的标准化程度,建立技术经纪人培育和管理体系,培育多层次技术转移人才队伍,重视技术经纪人培训和评价的实用性。
三、强化机构建设,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一是对紧贴国家和广东发展需求的优秀技术转移机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加强对全省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的指导和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二是充分发挥我省海外科技园、海外研发中心等离岸基地和国际猎头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延揽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等专业平台,开展国际化、系统化、分层次人才培训,打造具有湾区特色、产业特色、国际化特色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
四、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粤港澳成果转化生态体系
一是进一步落实“科创12条”,优化科研人员因公赴港澳审批制度;积极争取国家完善资金过境拨付程序,给予广东科研单位科研资金过境港澳项目合作单位税收优惠。二是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建立一批粤港澳合作成果中试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港澳高校与大湾区内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推动高质量成果产出。三是依托粤港澳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技术转移专委会、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服务平台开展三地科技服务机构间合作,并以港澳为“桥头堡”引入国际科技服务资源,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开放性和国际化水平。
五、加大成果产业化和孵化基金的扶持力度
现有的各类科技计划经费主要集中在研发阶段,而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孵化等关键环节投入不足。建议科技主管部门对现有各类科技计划进行优化,有针对性地安排一些科技计划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验证、中试进行支持。同时,通过政策和政府资金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设立产业化研发基金、孵化基金或成立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多层次、多渠道地加大产业化前期的研发和孵化投入。
六、加快推进概念验证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加速基础研究成果“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转化,弥补基础研究成果和产业技术产品之间的“断裂带”,建立概念验证中心,验证科研成果理论上的可行性,技术上的迭代性;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把主要的研究精力投入到产业需求的科研成果上,助力产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不断发现新的需求,满足新的需求,推动科研成果的闭环螺旋式上升;践行链长制理念,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实现产业多个领域的概念验证中心集成,助推科技从自强到自立。
一是强化对概念验证平台建设的政策支持。加快研究出台全省概念验证平台建设指引或管理办法,明确概念验证平台的建设布局、管理模式和政策措施,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建立或联合建立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概念验证平台。对概念验证平台给予创建、运营补助。对获批创建的概念验证平台,省财政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开展概念验证平台建设运行评估,对于运行情况良好的,给予评估后补助。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市场化遴选机制,改革传统专家打分评优的项目遴选方式,组建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重点围绕项目的技术突破性、成果可转化性和未来市场潜力等方面,采取项目路演等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遴选评价。
二是加强对概念验证平台建设的科学引导。借鉴天津模式设立概念验证平台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科技专家、企业家、创投家、法律专家、安全及环境评估专家等各界专家作用,对概念验证平台建设进行分类指导,为概念验证平台的组织管理、建设运营等提供高水平决策咨询,推动概念验证平台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强化概念验证平台建设的科普宣传,如定期开展互动交流研讨,总结典型案例与经验做法等,推动各类创新主体深入了解概念验证平台的作用功能、建设模式及运行机制,鼓励概念验证平台探索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建设模式。引导概念验证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一支涵盖成果转化带头人、专业技术经理人、知名专家等在内的专业化运营管理人才队伍。
三是设立专项资金实施概念验证资助计划。设立省级概念验证资助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概念验证资助计划,对具有市场化潜力的基础研究成果,给予技术可行性和市场可行性研究接续支持,推动项目研究成果转化为技术成熟度和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成果,加速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实行概念验证项目全国申报机制,面向全国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广泛征集概念验证项目,择优予以资助,吸引省内外优质概念验证项目来粤落地转化。支持概念验证平台设立种子基金,资助一批概念验证项目,并对纳入政府概念验证资助计划的项目进行跟投;鼓励概念验证平台参加或举办各类创业孵化活动,支持获得概念验证资助的科技成果进一步获得风投等创业支持。
四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有条件的研发单位开展医药产业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通过优化整合人才、成果、资本和市场等要素,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初一公里”,助力科研团队跨越科技成果转化“死亡之谷”的新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开展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及关联服务。
七、促进中试和熟化基地开放共享
建立产品、系统和平台的中试、中测基地,一是建设能够生产出基于科研成果的产品、系统和平台。科研成果理论上不仅可行,还要具备产品、系统和平台的生产能力;二是要有适宜的测试条件能够对产品、系统和平台进行测试,保证产品、系统和平台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市场需求;三是中试、中测基地要紧跟技术发展,不断完善升级,能够满足不断增长的技术需求。建议支持科研单位通过自身建设、依托参股企业或者联合合作企业建设研发项目工程化中心或中试基地等多种方式发展中试资源,促进自身成果中试的同时,加大开放和共享力度,推动中试资源在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的开放共享,为其他科技成果提供中试和孵化服务。
八、加强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协同创新
一是提升成果转化全流程服务体系。构建专利转化服务体系,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建立涵盖省、市行政机构和行业服务机构的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其优势在于发布的创新产品对应的受众更专业,平台资源更精准,促成合作的可能性更大;且可有效与产业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创新应用及规模化应用等。此外,还需鼓励各研发单位内部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管理机构,专人专岗,并形成此类工作人员的专业晋升渠道,由内向外激发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意识、提升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效率。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建议政府在资金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构建更为完善的支撑体系,比如设立专项用于资助知识产权保护或科技成果转化潜力项目的孵育。同时,建议政府还可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将已经实现市场化或产品化应用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或退税。对于医院等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应进一步明确对事业单位部分的奖励政策。
三是培育高价值专利。知识产权的高价值是科技成果成果转化的必要条件,通常培育一批具有高价值的专利,需提前布局,早期介入,且需要交叉学科或复合型人才。建议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机构或各研发单位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
四是着重加强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工作。医药领域的科学研究,不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还是临床研究,其研究成果更接近临床应用,具有良好的成果转化前景。我们可以利用现有较好的医药领域科研平台,通过推进医工融合,设立专项或示范点平台等,推进医学诊疗技术进步、优化医疗服务、转变医疗模式等,加强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工作。开展专利导航及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开展医药领域科学研究专利导航工作,以专利数据为核心深度融合各类数据资源,全景式分析创新主体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可以有效服务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决策精准度和科学性。针对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对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规划,包括自有知识产权、专利风险及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摸清知识产权家底,探明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避免侵权风险,为立项提供决策参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探索建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职务科技成果作为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应探索建立资产单列管理等创新举措,免除科研人员“不愿转、不敢转”等后顾之忧。完善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转让、损失核销等相关程序。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先转化后奖励”和“先赋权后转化”两套办法并行实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九、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深化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机制体系。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国家各项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深入落实,进一步细化科技成果评价、成果权属改革、尽责免责等实施措施,切实化解高校顾虑。支持高校统筹完善成果转化和产学研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有关产学研奖励不纳入工资总额的政策。加强实施指导,促进高校不断完善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制度,避免对个人奖励两极化,探索成果转化成本分担机制,清晰、明确的界定对科技人员、转化机构、高校及其他参与主体等“关键贡献者”利益分配原则,科学确定留归单位比例和成果转化服务分成,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可持续发展。建立成果转化绩效与专职人员收入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合理对技术经纪(经理)人及技术合同登记人员进行直接激励。探索设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职称评聘序列,畅通专职转化人员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加快构建高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标准和规范,探索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制。
二是强化转化导向,加大高质量成果供给。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高校的科技创新定位,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和发展定位。确立以转化为目标的科研立项机制,要求应用类研究项目立项时明确成果转化目标,并把成果转化绩效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点考核指标;重大应用类研究项目,项目团队应从立项就确定专人负责成果转化工作。加快完善稳定支持与竞争支持、研发支持和后补支持相协调的资源分配机制,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纳入科技资源分配衡量指标,以成果转化为导向分配科技资源,激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鼓励科研人员将个人科研植入企业发展,精准对接地方、产业和企业需求,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探索跨校跨专业跨领域多要素参与的协同攻关,为地方、行业、企业解决系统化研发难题,实现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三是推进以评促转,提高成果转化成效。优化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充分发挥科技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适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考核奖励等相关指标权重。完善科研项目评价机制。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重点评价创新成果的转化成效。引导高校加快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构建成果应用转化第三方评价体系,由市场检验科技成果的实际贡献和效果,赋予高质量成果应有的市场价值,形成“需求导向—市场认可—高效转化”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良性循环。加快成果转化时效,支持高校对一定时限内未转化的成果,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
四是健全转化机制,促进转化市场化运作。建设我省统一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以此为纽带,联结各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建成我省权威、公开、透明的高校科技成果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一体化运营。实行高校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对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进行登记管理(涉密成果除外),同时支持和鼓励非职务科技成果登记。强化科技成果信息披露,主动向社会披露高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信息共享,面向市场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机制,提高科技成果对接效率。联合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载体,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市场化交易服务,降低高价值成果交易风险,消除成果受让方融资障碍。引导金融资本和企业资本参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高校科技成果二次开发、集成、优化,开展中试,熟化技术,有效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成功率。
联 名 人:
答复单位:省科技厅
答复文号:粤科函区字〔2024〕1715号
答复类型:A类(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答复日期:2024-12-30
联 系 人:汤明
粤科函区字〔2024〕1715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提案”
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民革广东省委会、民盟广东省委会,林浩添、梁永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提案》收悉。该系列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系列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集中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迫切要求和希望,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
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该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省政协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立案的提案中遴选出“关于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提案。省委书记黄坤明同志亲自审定,牵头督办该系列提案。省委专门成立由陈建文、王曦同志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科技厅主办,省委组织部、省委金融办、省委港澳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2个单位会办;将6个独立提案细化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体制机制”、“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推进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熟化基地建设”、“优化科技金融供给”、“加强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成果转化体系”等8个专题共16项具体任务。各办理单位分别制定办理计划,加强沟通协商,邀请提案人扎实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考察,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各项工作。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提案提出和调研发现的问题,系统研究梳理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深入剖析从政策部署到实践探索的经验做法,综合各单位意见,经报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同意,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体制机制的意见
(一)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一是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省科学院等参与科技部牵头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工作。支持试点单位建立完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多项赋权项目进入实质性转化阶段并取得成效。截至2024年10月,3家试点单位共完成1153项成果转移转化,转化合同金额6.12亿元;其中成果赋权251项,完成转化244项,协议金额1.82亿元。针对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等问题,2024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已于9月公开发布),提出4项改革任务共8条重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高校、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2024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谁来管”、“怎么管”、“谁来用”。2024年10月,《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正式施行,专设第四章“成果转化”,明确高校、科研机构等自主管理、处置职务科技成果及其作价投资形成的股权,并就探索开展成果转化分阶段、整体性考核和建立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作出系统规定。二是优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方式,从供给源头确保科技成果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改革选题方式,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改革选题方式优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以“谁被卡谁出题”为原则由产业链应用方提出研发需求,加快探索技术攻关的新机制新模式;优化项目遴选机制,在“芯片设计与制造”战略专项、“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中试点实施“主审制”;创新组织实施机制,采用“业主制”组织实施“工业软件”、“显示制造装备”战略专项,在有关重点专项中试点“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创新应用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的项目评价机制,推动应用方开放应用场景,促进攻关成果示范应用和迭代升级。三是组织实施企业和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采取“揭榜制”实现科技特派员与企业技术研发需求的精准对接,累计入库特派员3341人,成功对接技术需求1100多项,带动企业创造效益超过30亿元,395项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被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工作,选派901个团队2812名特派员下乡帮扶,服务农户超16万户,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超6400项,培训农户和农技人员超21万人次。创新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将派驻任务视同科技成果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纳入职称评价、职务晋升考核体系。四是坚决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可享受税收优惠、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所得递延纳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所得减半征收等政策,有效发挥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
(二)探索建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一是率先启动成果转化能力提升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工作的意见》,探索对试点医院采取与支持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创新同等政策,并在国家有关政策基础上,围绕扩大科研自主权、加强科研成果转化支撑、收益分配向一线科技人员倾斜等进一步突破创新,形成与高水平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相适应的管理运行机制。二是充分激发医学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聚焦临床研究“主战场”,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为牵引,推动全省50家高水平医院近两年实施成果转化253项、金额30.2亿元。建立广东省医学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广东省临床研究科技成果库,为科研人员提供成果对接、成果交流、成果评价、加速转化等服务。三是明确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明确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在科研自主权、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与科研机构适用同等政策。
(三)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一是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落地。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按照“谁委托科研任务谁评价”、“谁使用科研成果谁评价”的原则,提出32项具体改革任务。二是强化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根据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和产品开发、应用示范、平台基地建设等不同科研活动类型,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从技术自主可控、促进技术变革、实现技术推广等角度评价技术价值,从经济收益、市场占有率、市场前景等角度评价经济价值。三是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法。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中综合运用用户评价、市场检验等方法,以用户评价为导向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推动破解“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选题与市场需求贴合不够紧密”、“产出的成果转化率不高,未经过市场检验和用户检验”等问题。四是建立成果推向市场前的成熟度评价机制。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中全面推广技术就绪度评价方法,客观评价科技项目所处研发阶段和对预期目标的完成潜力。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是落实落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政策,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具体操作细则、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二是全面推动实施《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贯彻工作格局,推动出台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等配套举措。三是推动科技成果成熟度评价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应用技术类项目的立项指标要求,鼓励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第三方机构等构建本行业领域的科技成果成熟度评价指标体系。四是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公开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事业单位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结合推进“百千万工程”建立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面向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征集高质量科技成果入库,将结题验收后3年内未实施转化的科技项目成果纳入库中,优先供县(市、区)免费试用、后付费或免费转化。五是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解决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产生的闲置专用设备处置问题,探索开展科技政策一致性评估。
二、关于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的意见
(一)完善高校成果转化激励和收入分配制度。一是针对纵向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明确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规定对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转化收益具体分配方式和比例由单位按约定办法确定。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二是针对横向项目收益管理,对经科技主管部门技术合同登记认定为成果转化工作中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的现金奖励,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基数。三是针对离岗创业保障管理,允许科研人员在岗创业或到企业、其他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兼职,并按规定获取报酬,明确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并按规定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及晋升薪级工资。四是针对技术转移机构激励管理,鼓励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合作培育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可从成果转化收益留存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奖励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转移机构人员,提取比例由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五是针对成果转化激励对象,支持各单位按照“保基本、强激励”原则优化完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关键岗位、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向承担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
(二)强化高校成果转化评价导向。省教育厅将高校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的情况作为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动高校破“四唯”,把专利创造运用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化等指标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以及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初步建立横向课题、成果转化与纵向项目、成果奖励等学术业绩等效评价机制。目前,全省118所高校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及晋升制度中增加成果转化的考核权重,105所高校建立明确的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管理制度,60所高校明确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参与成果转化收益奖励,36所高校设立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合作及管理制度。其中,华南理工大学“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创新人才考核机制”和广东工业大学“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务实强化考核管理”入选科技部监督司发布的科技评价改革案例。
(三)加大高质量成果供给,提高成果转化实效。一是鼓励优秀科技成果创造和转化应用。修订《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将优秀科技成果大规模推广应用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取得显著效益、有效促进本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个人、组织,授予“科技成果推广奖”。修订《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2023年广东高校以第一专利权人身份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14项、居全国第2位。二是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转化运用。省教育厅支持相关高校围绕优势学科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优化普通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评审条件和标准,将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重要条件和打分依据,指导20所公办本科高校建立专利导航和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2023年,全省高校拥有专利达10.3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5.75万件,当年转让专利1171件、许可专利555件。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是确立以转化为目标的高校科研立项机制,把成果转化绩效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点考核指标,重大应用类研究项目从立项之初确定专人负责成果转化工作;把成果转化纳入科技资源分配衡量指标,在新的科技资源分配中减少对一定时限内成果不能转化的主持人(单位)的支持。二是提高横向课题和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考核奖励等相关指标权重,探索将对到位经费达到相应金额的横向课题按规定视同省级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推广华南理工大学经验做法,鼓励高校探索建立与成果转化效益挂钩的职称直评通道。三是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抓好高校和科研机构(含部分高水平医院)科技成果底数盘点和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加快专利转化和产业化。四是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领域,以新机制、新模式构建“中心+节点”的广东特色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推进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重组,搭建校企联合研发、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的平台,加大高校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供给。
三、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一)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一是全方位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发展统筹谋划。将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发展纳入省“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等政策文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推动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引进科技创新服务领域高层次人才。制定科技金融、涉外法治、知识产权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增设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为省重大人才工程平台单位,充分发挥海外科技园、海外研发中心等离岸基地和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力度引进科技创新服务领域高层次人才。聚焦科技前沿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持续引进培养一批“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三是围绕重点领域支持培养本土科技创新服务优秀人才。增设省市场监管局为省重大人才工程平台单位,鼓励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的企业、高校等单位组成产学研合作团队“组团式”揭榜,遴选支持一批在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领域理论水平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本土优秀人才,给予相应生活补贴。
(二)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一是在全省构建初级、中级、高级专业化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专业化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截至2024年10月,累计开展培训93场次,培训技术转移人才5661人次。二是建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理人队伍。依托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面向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从业人员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以“名师面授+模拟演练+实地走访”的教学形式,建设一支具备理论基础和实战经验的复合型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2018年以来,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组织40期技术经理人培训,培训2920人次,覆盖全省198家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和科技创新平台。三是加强医疗卫生领域技术经理人培养。加快构建高水平医疗机构技术转移人才体系,省临床研究质量控制中心、省医学会、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等学会协会联合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单位开展高水平医院初级、中级、高级技术经理人认证培训,截至2024年10月,培训271人次。
(三)完善技术经纪职业资格体系。一是建立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将技术创新和创造、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取得的业绩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技术转移项目技术交易额在职称评审时可替代纵向课题;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纳入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二是建立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价体系。省科技厅印发《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明确建立涵盖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等3个专业类别的全省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在制度上确立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宽人才发展空间,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目前,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组织开展3次评审,共399人取得该技术职称;其中,正高级21人、高级178人、中级33人、初级167人。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是以更大力度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探索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赋予战略科学家更充分科研自主权。依托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和11家省实验室,发挥大科学装置带动作用,集聚培养一批战略科学家。实施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基础研究人才专项等,分层分类完善长周期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新模式。实施国际和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二是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人才培养,在大湾区打造影响力更强的技术转移人才联合培训网络,积极融入国际创新网络。三是持续推进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技术经纪工程专业职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设置相关专业技术岗位,支持高校在教师、科研人员系列相关标准中增加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指标,结合实际提高相应比重。
四、关于推进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一)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一是大力建设创新型成果转化枢纽平台。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大湾区国创中心)建设,着眼构建“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大湾区科技创新枢纽,推动出台《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在科研项目组织与经费管理创新、成果产业化改革创新、高端人才强化激励、尽职免责与协调保障机制等方面予以支持。二是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依托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造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打通科技成果展示、评估、交易、投融资对接等关键环节。截至2024年10月,发展各类合作伙伴68家,服务各类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和科技企业项目3628项,促成技术交易24.28亿元。三是推进国家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发挥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在加速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上的引领示范作用。目前,全省建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31家,居全国第3位、拥有从业人员5319人,1-10月,促成技术转移项目3.37万项,成交金额62.84亿元,组织技术推广和交易活动759次,培训2.82万人次,服务企业2.12万家,解决企业需求2.03万次。四是推动专业化区域性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骨干平台引领作用,推动华南技术转移中心构建覆盖“技术需求—成果供给—技术交易—孵化育成—创业投资”等关键环节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截至2024年10月,平台汇聚4116名全球高端科技人才为大湾区企业服务,培养技术经纪人超1万名,2390家企业发布技术需求1763项,1172项关键技术成果对接转化,实现技术交易额超8亿元,带动企业创造经济社会效益超40亿元。与教育部共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推动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初步建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库、技术需求库和供应链库,以“管理中心+线上服务平台+创业园”的“1+1+N”模式运营,为省内外高校乃至全国各行业企业提供技术经纪、概念验证、中试制造、园区运营、项目投资等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
(二)推动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一是打造量质双升的科技孵化育成载体。截至2024年10月,全省孵化器1064家、众创空间1023家,居全国前列;国家级孵化器220家,占全省孵化器1/5,数量居全国第2位;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274家,占全省1/4,数量居全国首位,省级以上孵化载体逐步建设起集基础服务、科研技术服务、金融服务、产业资源整合服务于一体的全要素孵化服务体系。二是发展粤港澳孵化载体、高校、科研机构自有物业试点等多样化载体。认定粤港澳、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25家,引导各地级以上市结合区域产业方向建设省级加速器5家,建成国家级大学科技园6家、省级大学科技园18家,由中山大学、广州市政府及广汽集团、广药集团联合建设的“生物医药与新型移动出行未来产业科技园”成为全国首批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单位。三是发挥孵化载体对区域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孵化载体累计毕业企业3.21万家,累计培育上市(挂牌)企业764家,累计培育出小马智行、探迹科技、云鲸智能等17家独角兽企业,累计带动49.53万人就业,其中吸纳应届大学生就业人数超4.6万人。
(三)提供多类别加速转化服务。一是打造一站式综合型技术转移转化生态系统。依托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粤科金融集团等平台构建“一站式对接、一条龙服务、全生命周期、全要素网络”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动华南技术转移中心打造全国首个科技服务电商平台“华转网科技MALL”,建立科技成果数据库,集聚各类优质创新资源7万余项,吸引华为云、天翼云、工信部电子五所等750多家优质科技服务机构入驻,超过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受益。二是培育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累计培育25家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我省企业提供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计量检测、认证认可等基础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产业运行分析、信息查询、知识产权分析评估等信息化公共服务。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国电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多个国家(省)级运营交易平台,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服务机构50多家。省内建立15家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信息发布平台,全省有122家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参与开放许可,发布专利开放许可超过10000件次,达成专利开放许可5468件次。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是推动大湾区国创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大湾区国创中心研发、中试、验证能力。加快科研产业化基地规划和建设,拓展大湾区国创中心空间载体,满足未来科研产业化需要。二是推动孵化育成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校、科研机构自有物业试点单位、未来产业科技园等特色孵化载体建设。三是持续完善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辐射带动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四是完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支撑服务体系。以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服务平台为纽带,联结各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建立权威、公开、透明的全省高校科技成果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一体化运营。积极推动“粤科发布”平台同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合作,加强科技成果投融资对接服务和跟踪工作。
五、关于推进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熟化基地建设的意见
(一)强化概念验证平台政策、资金支持。一是完善实验室体系,在相关领域依托实验室体系建设一批省概念验证中心。截至2024年10月,共有15家全国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已建11个领域共23家省实验室及459家省重点实验室。依托省实验室开展概念验证服务首批项目试点,对科技成果开展技术可行性、商业可行性研究,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题。二是鼓励和支持各地级以上市加快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目前,广州、深圳市已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并认定建设一批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广州市印发《概念验证中心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同一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每年获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绩效评价后补助资金;深圳市印发《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通过“先建设、后认定”,给予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不超过500万元的事后资助,后续通过评估持续给予支持,2023年认定首批10个概念验证中心项目。
(二)科学建设中试平台,促进开放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全省中试平台体系的布局建设,实地走访省内外近50家重点平台,访谈近100位专家,收集梳理省内500多个相关平台信息,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我省中试平台体系布局有关情况的报告》,推动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低空经济、生物制造、新型储能、量子材料、现代种业、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启动首批7个省中试平台建设、总投资约18亿元,计划到2025年新增30-50家省中试平台。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已经或正在制定出台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建设相关配套政策。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是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效应,在省实验室运行期投入经费统筹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完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等参与建设。鼓励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建立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熟化基地。二是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会同相关地市优先认定和集中资源建设一批亟需“锻长板、补短板、惠中小”的省中试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全省重点产业领域的中试平台体系。健全财政差异化支持措施和要素保障。三是打造省中试服务和产业发展生态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试服务中心,组建中试产业联盟,提升中试供需服务能力水平,构建立足湾区、服务全国、吸引全球的高水平中试产业生态圈。出台省中试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建立省中试资源网络管理服务平台,促进中试资源充分共享、供需高效匹配。
六、关于优化科技金融供给的意见
(一)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2024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即“科金15条”),推动省市县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统筹联动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我省关键技术领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支持培育设立概念验证基金,支持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二)加大成果产业化和孵化基金的扶持力度。在省科技专项资金“科技金融”财政事权相关政策任务中研究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基金后补助”、“孵化及概念验证基金后补助”等专题,根据实缴出资额按照一定比例对新设立的孵化基金和概念验证基金进行后补助。引导孵化器、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实验室、大湾区国创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发起设立或参与设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或联合技术源头单位设立概念验证基金。补助期内设立3支孵化基金,实缴金额共1.71亿元,对外投资12家科技型企业,其中9家为3年以内注册成立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较好地助力孵化器内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三)充分发挥政策性基金的引导作用。一是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截至2024年10月,省内新设政府引导基金认缴规模6416.34亿元,居全国首位;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人4767家,数量全国第一,管理基金规模3.26万亿元;我省企业获投资案例数1949起,获投资金额1064.11亿元。持续优化71亿元的省创新创业基金管理,推动组建省创新创业基金实体粤科创投公司。积极引导100亿元的省产业发展基金、100亿元的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一期)等政策性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10月,省创新创业基金总认缴规模615.09亿元,实现财政资金放大8.66倍,总实缴规模423.26亿元,实现财政资金放大6.32倍;累计投资734个项目及1个基金管理公司,合计投资金额293.76亿元;投资培育88家企业上市。二是引导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落户广东。推动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广东)等2支高水平国家级基金落户广东,认缴规模共达210亿元,累计投资超100亿元。截至2024年10月,已累计投资105个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并通过“以投促引”引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是推动“科金15条”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二是推动粤科创投公司与技术源头单位合作设立科创类基金,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设立孵化基金或概念验证基金;通过“粤科发布”平台组织初创项目专场,组织天使投资机构进行对接,扶持初创企业发展壮大。三是统筹现有各级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推动省市区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协同联动,引导构建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基金体系。四是加大财政资金“补改投”改革力度,选取更多具有商业应用前景和成果转化潜质的项目纳入试点范围。五是指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科技成果转化保险”等新型产品;出台《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或首次贷款的科技企业提高补偿比例,引导银行加大对初创企业支持力度。六是探索“财政补助+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科研项目后补助+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科研项目资助新模式。七是依托广东区域股权市场积极探索“公益资助+认股权”、“科技成果+认股权”等模式。八是推动覆盖全省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体系与地方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科技企业、科技园区“结对共建”。
七、关于加强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的意见
(一)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培育高价值专利。一是强化科技攻关高价值专利布局。积极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制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30条”政策,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企业“创先军”。截至2024年6月,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4.22万件,占全国总量的18.68%,保持全国第一;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6.93件,保持全国第三,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03件。二是知识产权助力提升科技创新质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新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80家;截至2024年6月,全省累计培育455家。
(二)开展医药领域专利导航及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加强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一是完善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政策。出台《运用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支撑“制造业当家”的实施方案》,建设完成广东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专题专利数据库,合计收纳约350万件专利。二是构建“政、医、研、企、资”协同创新转化机制。开展“双进”专项工程,推动医药成果进园区、医药企业进医院,积极探索新型医企协同、医工融合成果转化合作新模式。三是建立医药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省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构建全省大健康专题数据库,采集产业相关数据600万余条。建立15家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专利开放许可超1万件次,达成专利开放许可5468件次。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是强化科研项目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围绕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重大科研项目,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医药领域研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引进培育一批CRO(合同研发组织)、CMO(合同生产组织)、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TDMO(合同检测、研发和生产组织)、中试平台等服务平台,并予以资金支持。三是提升医药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组织开展医药领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探索建立我省生物医药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四是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精准度。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评议指标体系及方法,研究探索重大科技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评价管理体系及有效措施,构建主动型全过程融入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新模式。五是鼓励风投创投机构与医院对接,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八、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成果转化体系的意见
(一)加速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一是健全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战略规划和工作机制。把深化粤港澳合作、促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列为省科技厅推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的重点内容,在粤港、粤澳政府层面合作联席会议框架下,设立粤港、粤澳科技创新合作专责小组,推动落实《粤港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协议》、《粤澳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协议》,进一步夯实科技合作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科技创新规则衔接与科研资金过境。聚焦“钱过境、人往来、税平衡、物流通”等体制机制难点、堵点,推动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跨境港澳地区使用管理规程(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科研项目跨境资金全过程管理。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以及深圳市深港创新圈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等面向港澳机构开放。全省科研经费跨境拨付至港澳累计超过4.6亿元。三是推动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天河二号”超算中心对港澳开放共享,面向港澳用户建设网络专线。中国散裂中子源所有谱仪均面向包括港澳在内的全世界用户开放。推动粤港澳三地共建高校,香港浸会大学-北师大珠海国际联合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先后营运。支持港澳科研力量来大湾区设立新型研发机构,6所港澳高校在粤参与共建9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二)落实科研资金和人才跨境流动便捷政策。一是落实好财政科研资金税收政策。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等规定,过境港澳项目合作单位取得的科研资金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在境内不缴纳增值税。二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围绕“更加便利”采取务实措施,在申办材料规范、完备的情况下,减少审批环节和报批材料。推动科研人员以人才签注、商务签注形式便捷往来港澳开展科研合作交流,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推荐首批400多家科研机构名单,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提供便利。
(三)引进国际科技服务资源。一是支持香港研发中心营运“过河”。超过30家企业和研发中心入驻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涉及领域包括微电子、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二是推动中国-葡语系国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建设。举办“巴葡科技企业(澳门)创新创业大赛”等多项活动。三是携手打造“粤港澳创新服务协作圈”。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举办湾区创新论坛、粤港澳科技成果转化暨产学研合作交流会等系列活动,推进三地成果对接交流合作。截至2024年8月,联盟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举办活动逾百场,覆盖人数近40万人,开展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培训近10场。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拓展国际科技合作,东莞松山湖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多期湾区技术经理人高峰论坛,联合香港理工大学、牛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开展国际认证注册技术转移经理人(RTTP)培训,累计培训214人次。
下一步,将着力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是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力推进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创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衔接,联合港澳推进“有组织科研”。二是进一步便利创新要素有序高效跨境流动。继续配合落实科研人才流动、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拨付等便捷政策和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持续推动粤港澳三地创新创业平台共建共享。提高中国散裂中子源、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等设施向港澳开放水平,持续推动建设一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孵化载体等。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等平台,引入国际科技服务资源,赋能中小企业发展。
在办理成果转化系列提案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和材料研究,全面系统梳理我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我们认为,束缚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看得见的“粗绳子”已基本解开,“解绑”、“破冰”体现了有为政府的责任和担当。下一步,要充分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将科研人员的知识价值转化为经济社会价值。围绕成果转化的“供给端—需求端—服务端”全流程,将持续做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产学研结合工作,将产学研合作作为成果转化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构建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实现企业的真需求和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的真成果直接对接,促进产学研用融通创新。二是强化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成果转化导向,在项目任务书中明确成果的成熟度指标,在研发中同步考虑成果转化的问题,构建“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的新型科研体系,一体化推进研发和成果转化。三是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挥科技金融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助推器作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协同发力,推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四是以创新创造为导向,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
成果转化的“高速路”已经打通,下来需重点发挥有效市场作用,通过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研发转化一体推进,加以科技金融助力,我们一定能将广东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最佳地。
专此答复。
附件: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提案中关于科技成果转化
问题及解决情况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不公开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委组织部、省委金融办、省委港
澳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
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省市场
监管局、省税务局。
附件
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提案中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解决情况表
待解决事项
解决状态
解决结果/解决办法
一、政策与体制机制专题
1.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障碍(提案255号)
已解决
2024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明确扩大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高校、科研事业单位作为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人,在成果处置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扩大高校、科研事业单位成果无形资产评估自主权,简化资产评估流程和备案审批程序。2024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立法形式在全国首次提出构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单列管理制度。
2.尽职免责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未能真正落实到位、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性不高导致政策激励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提案255号)
已解决
2024年8月,《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印发实施。
3.科技成果评价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提案51号)
部分解决
持续推进
计划外产生的科技成果已通过市场化手段获取专业化的评价服务。计划内产生的成果,围绕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已完成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方法的创新,以及技术就绪度评价方法的运用,但还缺乏后评估制度,下一步将加快建立重大成果研发过程回溯和阶段性评估、科技成果中长期评价与后评价、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专利申请前评估等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推动科技成果成熟度评价指标纳入到科技计划应用技术类项目的立项指标要求中,鼓励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第三方机构等构建各行业领域的科技成果成熟度评价指标体系。
4.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未纳入赋权及单列管理改革适用范围,同时需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提案255号、617号)
已解决
2024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明确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在科研自主权、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与科研机构适用同等政策。已启动成果转化能力提升试点,从整合优化管理体制、加大医学科研平台建设力度、打造人才培育高地等11个方面探索对试点医院采取与支持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创新同等政策。
5.需要优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方式,引导科技人员面向市场和企业寻找承担科研课题(提案255号)
已解决
已组织实施企业和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采取“揭榜制”实现科技特派员与企业技术研发需求的精准对接。同时通过改革选题方式,优化项目遴选机制,创新应用评价机制,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中综合运用用户评价、市场检验等方法,引导科技人员对接企业和产业需求。
6.需要健全个税优惠(提案255号)
已解决
已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可享受税收优惠、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所得递延纳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所得减半征收等政策,有效发挥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题
1.高校科技成果供给不足且与市场需求存在脱节(提案255号)
持续推进
确立以转化为目标的科研立项机制,把成果转化绩效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点考核指标;重大应用类研究项目从立项之初确定专人负责成果转化工作。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纳入科技资源分配衡量指标,在新的科技资源分配中减少对一定时限内成果不能转化的主持人(单位)的支持。
2.高校在科技成果评价激励政策等方面仍存在落实难点,需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提案51号)
持续推进
提高横向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考核奖励等相关指标权重,探索将对到位经费达到相应金额的横向课题按规定视同省级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3.高校高价值成果较少,服务企业有限,投入产出和专利转化比率低(提案51号)
持续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抓好高校和科研机构(含部分高水平医院)科技成果底数和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加快专利转化和产业化。
三、人才队伍建设专题
1.人才引进模式发展相对滞后(提案255号)
部分解决
持续推进
以更大力度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探索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赋予战略科学家更充分科研自主权。探索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新模式。实施国际和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
2.专业化和高水平的技术转移人才缺乏,尤其是高级技术经理人严重不足(提案255号、259号)
持续推进
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等专业平台开展国际化、系统化、分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训,积极开展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培养更多高质量职业技术经理人。
3.高校专职成果转化工作人员匮乏(提案51号)
部分解决
持续推进
依托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面向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从业人员以“名师面授+模拟演练+实地走访”的教学形式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
四、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专题
1.缺乏高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案259号)
持续推进
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为核心,高标准建设“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权威平台,在科研项目组织与经费管理创新、成果产业化改革创新、高端人才强化激励、尽职免责与协调保障机制等方面予以支持。依托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打造全国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粤科发布”平台同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加强科技成果投融资对接服务。
2.技术转移机构普遍存在功能单一、服务能力不高,缺乏成熟商业模式(提案255号)
部分解决
持续推进
推动专业化区域性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转移骨干平台引领作用,推进国家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
五、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熟化基地建设专题
1.支持概念验证平台建设的政策设计缺位,科学指引缺失,项目资助计划缺乏(提案111号、774号)
部分解决
持续推进
广州、深圳市已认定建设一批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下一步,省级层面将在省实验室运行期投入经费统筹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完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等参与建设。
2.由于中试投入高、风险大、需要专业化工程人才等种种原因,科研事业单位大量科技成果缺乏中试条件(提案259号、774号)
部分解决
持续推进
2024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按照“授牌一批、新建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优先认定和集中资源建设一批亟需“锻长板、补短板、惠中小”的省中试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全省重点产业领域的中试平台体系。
3.促进概念验证的项目资助计划较缺乏(提案111号)
持续推进
在省科技专项资金“科技金融”财政事权相关政策任务中研究设立相关专题,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设立孵化基金或概念验证基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资金建立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熟化基地。
六、科技金融专题
1.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的力度不足(调研发现)
持续推进
推动“科金15条”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2.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产品不多(调研发现)
持续推进
统筹现有各级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加大财政资金“补改投”改革力度,指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研发新型金融产品,探索科研项目资助新模式。
3.科技金融服务深度不足(调研发现)
持续推进
推动覆盖全省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体系与地方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科技企业、科技园区“结对共建”。
七、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专题
1.项目立项前的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和布局不足,高价值专利培育有待加强(提案617号)
部分解决
持续推进
强化科研项目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围绕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评议指标体系及方法,研究探索重大科技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评价管理体系及有效措施。
2.医学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率低、转化方式单一(提案617号)
持续推进
构建“政、医、研、企、资”协同创新转化机制,开展“双进”专项工程。建设省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组织开展医药领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鼓励风投创投机构与医院对接,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八、大湾区成果转化体系专题
粤港澳成果转化生态体系等有待完善,粤港澳合作机制对接有待进一步顺畅(提案255号、调研发现)
部分解决
持续推进
大力推进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推动粤港澳创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衔接。进一步便利创新要素有序高效跨境流动。继续配合落实科研人才流动、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拨付等便捷政策和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持续推动粤港澳三地创新创业平台共建共享。
2、提案第 20241214号
案 题:关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系列提案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员会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7号
分 类:科技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会办单位: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省科技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摘 要:
内 容:
(由32、63、104、186、708、1093、1207号提案整合而成)
提 案 者:民建省委会、民革省委会、民盟省委会、民进省委会、台盟省委会,贾鹏程、贺建风等委员
内 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列为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加快培育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近年来,广东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以创新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广东制造的“含智量”“含绿量”“含金量”,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但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基础与应用研究薄弱,尚未全面覆盖全球科技进步的核心领域,科技创新驱动力有待提升。二是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土地、人才、资金等要素支撑不足,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待提升。三是新兴产业集群规模效益有待提升,如卫星直连手机产业等。四是集成电路产业处于产业链中下游,自给率低,高度依赖国外巨头供给,关键产业链环节“卡脖子”。五是新材料产业发展生态体系未形成、研发支持偏弱、研发成果落地难。
为此建议:
一、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机制
(一)加强制造业当家一体推进战略统筹。分类制定实施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构建跨市域、跨部门的制造业发展组织协调体系,深化规划联动、功能联动、产业联动、交通联动、机制联动和政策联动,形成目标明确、路径清晰、保障有力的推进格局。强化高位协调和跟踪督导,定期开展全省制造业发展分析推进会,及时分析研判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聚焦精准解决问题。建立推进制造业当家考核评价机制,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体制机制。重视发挥民营企业集群作用,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国家和省创新计划项目,打造多样、灵活的产业集群布局。探索建立新兴领域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白名单”制度。
(三)构建高能级创新型平台网络。扶持一批特色产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提质升级,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谋划筹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省级实验室,大力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攻关能力。鼓励引入专业化运营管理服务商,推动园区服务功能从简单的物业服务向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升级,建立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业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园区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一)布局建设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以智能制造为重点,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深入推进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以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现代高端装备为龙头,以新型储能、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为先导,以海洋经济、低空经济为前沿,加快形成若干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特色产业集群。加快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海洋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等行业领域,打造“产品+服务”模式,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智”造转变,助力培育若干特色产业集群。
(二)强化科技创新,激发产业集群发展内生动力
推动“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做好关键技术攻关,立足我省制造业基础和优势,积极探索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以技术研发服务为主业,有效整合创新资源,强化源头技术服务供给,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围绕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海洋经济等领域,支持相关企业联合服务业企业特别是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组成协作机制,开展与制造业服务化升级相关的协同攻关,开展集成应用、可靠性测试验证等相关对标研究和咨询服务,加强共性技术研发服务,以技术溢出焕发产业集群创新活力。构建科技创新产业集群重点领域技术资源库,鼓励行业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打造成果转化、标准规范、认证检测、市场推广等一批公共技术平台。
培育“制造+服务”品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服务型制造向“高端化、智能化、价值化、专业化、协同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产业,依托特色产业集群孵化特色工业设计产业,积极发展个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引导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构建“设、研、产、销”综合设计服务生态体系,提供需求分析、工业设计、创新试验、原型开发等服务,与制造企业开展嵌入式合作。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开展跨界合作,加快向行业性平台服务商转型。推动龙头企业的专业服务部门剥离形成针对行业的软件开发和云服务提供商。
(三)加强主体培育,夯实产业集群发展基础
强化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集成电路等龙头企业的吸附力、影响力、号召力,通过“以商引商”方式吸引上下游重点企业,谋划延链、补链、强链。培育更多的“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集群培育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从全球视野布局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上下游企业协调发展,填补中高端配套空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和稳定性。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内产业集群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找准产业链中的关键项目和缺失环节,编制招引目标企业清单。发挥龙头企业产业链推动者作用,在技术、产品、服务等领域进行创新突破,推动形成一批引领带动作用强的融合型载体,引领产业链深度融合和高端跃升。围绕科技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健全完善链主型企业、高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队培育模式,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整合各类支持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创设优质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强化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指标考核。
鼓励支持“链主”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和联合创新主体。强化企业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责任担当,将“卡脖子”产业目录作为引领科研攻关的方向。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带头作用,利用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由点及面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升级,并推动全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放。对“专精特新”企业建立的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前期运营经费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任务。
三、增强新兴产业发展关键要素资源保障,建立适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创新生态
(一)优化新兴产业用地供给方式和标准,降低产业的用地成本和门槛。依据不同产业特点创新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和产业创新升级机制,在土地指标、能耗指标、排放指标等资源要素,对优质企业(项目)给予分类支持。对“工改”项目进行统一规划,有节奏释放土地资源。
(二)推进产才融合发展,精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完善紧缺人才动态清单,分类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培育计划,营造宽容失败的体系性氛围,进一步为科研人才减负松绑。围绕新型储能、人工智能、新材料、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海洋经济等重点发展领域,开展新兴产业紧缺人才需求预测。以“两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为导向,制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急需紧缺引才目录,绘制新产业图谱与人力资源版图,以人才数据库与分布地图提升引才“精准度”。做好人才与产业供需对接,出台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政策,加强引才平台的支持、加强人才创业支持,做好人才输入、人才成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根据科技发展新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优化人才聘用制度,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机会和展示平台,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挑大梁”。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培养一批符合学科交叉和产业融合发展趋势的复合型人才及懂得技术迭代和营销迭代的高水平职业经理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加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的分配方式和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和特点,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全周期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创设制造业当家产业基金,加大对重点产业链关键项目、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并购重组等项目资金支持,并实行合理的风控机制。建立“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制造业当家发展机制,设立制造业企业贷款风险池,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政府+银行+企业+担保”合作等金融服务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以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在信贷业务中的运用,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两业”融合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在授信额度、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等各个环节给予优惠的融资政策。扩大科创再贷款的适用机构范围和支持额度,加大“首贷”支持力度,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由政府牵头组建知识产权担保中介机构,接受企业发明专利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抵押,向企业提供担保等增信手段,协助企业从银行获得急需的资金贷款。引入社会力量,与社会机构合作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相应的补助和优惠。
四、提升集成电路产业链韧性
(一)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加快产业链数字化转型。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突发事件,加快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深圳中心升级改造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高速互联网连接和数据存储能力,利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设备和系统的实时监测,实现产业链的可视化,致力于为产业链畅通提供更为精准的信息服务、分析与预测,以进一步提高产业链的响应速度,从而提升产业链的稳定性和韧性。依托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积极构建产业链大数据平台系统,利用数字化技术,借助历史数据及算法模型等,通过模拟、预测产业链的全生命周期过程,实现对集成电路产业链生产、销售的分析和优化,为产业链快速响应能力的提升提供智慧化的平台支持。借助已有的区域贸易协定,依托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四大合作平台及广交会等贸易展会平台,创建数据要素流通创新平台,制定数据、软件资产登记凭证标准和规则,建立关键产业链环节跨境联合清单,推动信息共享、常态化协商等合作机制,加强数字贸易交流合作,使其在发生负面冲击时能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推动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促进上下游产业链融合发展。依托广东现有的国家级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等平台,以集成电路设计为重点,建立共同投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测试评价共享平台”等创新型产业技术机构与机制,开展跨领域、跨学科的产学研用资的全产业链融合创新。以广州、深圳、珠海为核心,打造涵盖设计、制造、封测等环节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全产业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积极探索设计、制造等环节更紧密的合作模式。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与芯片制造厂商合作,利用集成电路工艺平台,进行相关集成电路IP核开发与验证的教学培训。支持终端应用龙头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人才引进和培养、核心技术攻关、产品优先应用等合作方式培育国内高水平供应链,带动原材料、核心电子元器件、设备、关键软件等上下游配套企业协同发展。
五、促进资源共享,加速新材料研发成果转化
一是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有关部门联合牵头建设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共信息平台和新材料产业专业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网络,推动新材料研发与关键工艺技术体系同步发展,推进研产用结合。二是强化科技基础资源共享。加快建立完善省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省大型科学装置等各类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共用机制,提升新材料产业化应用效率。三是鼓励企业资源共享。推动广东省传统制造业龙头企业与新材料企业“结对子”,开展新材料协同应用试点示范,推进传统制造业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以政府、国企采购为抓手,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创新新材料产品,帮助新材料企业度过科研转量产的瓶颈期。四是发挥广东国资平台投资基金的产业引导和助推作用,重点支持实现国产替代、与传统产业升级结合紧密、有重大示范意义的新材料产品。加大对新材料产业重点研发项目及示范工程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力度。建立新材料推广应用重大成果奖补机制,鼓励相应产品应用于龙头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实际采购额或投入资金予以奖补。
六、加快推动卫星直连手机产业聚集和发展
随着航天技术创新发展,卫星通信等前沿技术正在逐步深度服务人们生产生活各领域。我国提前布局、大力推动卫星直连手机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一是明确卫星直连手机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强化卫星直连手机产业作为拉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的战略地位,按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优化”全链条创新发展路径,制订低轨星座卫星与手机产业发展的系统性规划。二是加大对卫星直连手机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专项产业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源要素向低轨星座卫星产业聚集,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加快开放民营企业参与卫星互联网产业的门槛限制,积极开放卫星直连手机所需要的频率资源。加大针对卫星直连手机产业“链主”型企业创新和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其做强做大、带动全局。三是加快推动卫星直连手机产业聚集。鼓励扶持卫星直连手机产业链上、中、下游“链主”型企业进行技术产品化能力与科技创新能力的融合,提升科技产品化效率。重点依托承担卫星互联网战略项目的科技力量,规划布局和重点培育一批卫星互联网领域各具特色的创新平台和企业。四是加大开拓卫星直连手机产品和服务国际市场的力度。随着自主产业链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以卫星直联手机为代表的系列国产化高端产品和服务国际竞争力正逐步增强,为进入“一带一路”友好国家市场创造了坚实基础。建议进一步打通销售渠道、完善销售网络、丰富营销场景,为中国制造带来新的动能。
联 名 人:
答复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文号:粤工信案函〔2024〕409号A
答复类型:A类(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答复日期:2024-12-09
联 系 人:何浩杰
粤工信案函〔2024〕409号A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214号
系列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广东省委会、民盟广东省委会、民建广东省委会、民进广东省委会、台盟广东省委会,贾鹏程、贺建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系列提案》(第20241214号由第20240032、20240063、20240104、20240186、20240708、20241093、20241207号7个提案综合而成,以下简称系列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政务和数据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会办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系列提案办理工作,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推动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办理提案作为听取民声民意、科学民主决策、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办理任务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是事关广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各位政协委员围绕这一主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的系列提案聚焦中心选题准、问题导向调研深、服务大局建议实,符合中央要求、契合广东实际,为我省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有益决策参考。
(一)系列提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充分体现了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政治站位。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加快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总书记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其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各地区要更好地利用自身资源禀赋,推动高质量发展。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从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紧紧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资政建言,充分体现了胸怀“国之大者”、认真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
(二)系列提案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言献策,为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提供了重要参考。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习近平总书记去年4月视察广东时,要求我省始终坚持以制造业立省,更加重视发展实体经济,强调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省委“1310”具体部署对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加快培育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要求完善新兴产业专项政策体系,重点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紧密结合广东省情,立足我省制造业基础和优势,针对新兴动能成长不足、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不畅等问题,围绕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机制,特别是高度关注集成电路、新材料、卫星直连手机及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等关系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三)系列提案紧紧抓住创新这一显著特点,精准提出强化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的措施建议,有力促进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总书记深刻指出,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强调必须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系列提案抓住新质生产力的特点和关键,围绕强化科技创新、激发产业集群发展内生动力,提出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成果转化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产业”深度融合等一系列措施建议,有力促进我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扎实办好提案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黄坤明书记专门作出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省政府、省政协将“关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系列提案确定为2024年王伟中省长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王伟中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全体会议,亲自审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与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王曦、王胜同志带领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指导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府专门成立由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陈敏同志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督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7个单位会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编制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核心内容,进一步梳理凝练形成“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建强科技产业创新体系”“开展质量强企强链强基行动,构建完善质量提升保障体系”“推动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构建新质生产力支撑保障体系”等4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各办理单位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制定详细的办理计划,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加强沟通协商,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各项工作。
二、坚持把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战略之举、长远之策,以系列提案办理为抓手,形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省政府坚持将系列提案办理工作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协同工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坚持高位部署推进,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省委、省政府对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高度重视。黄坤明书记在省委全会、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省委财经委会议等一系列会议上对这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2024年2月,黄坤明书记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强调,广东要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要将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广东的战略之举、长远之策;9月,黄坤明书记在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建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重点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10月14日,黄坤明书记在省委财经委会议暨全省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强调,要把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牵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战略性、系统性工作,抓住技术这个龙头聚力攻坚突破,强化技术应用积极发展新产品新产业,深化制度创新。10月17日,黄坤明书记在全省科技大会上再次强调,要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全过程创新链,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王伟中省长多次在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强调要把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型储能、商业航天等作为主攻赛道,集中资源力量进行培育,打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商业应用”的闭环,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黄坤明书记、王伟中省长、省人大黄楚平主任、省政协林克庆主席等省领导多次就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实地调研。省政府领导定向联系负责若干战略性产业集群工作,张虎同志牵头负责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王曦同志牵头负责优化调整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推动发展5个未来产业,王胜同志对以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新赛道新领域政策支持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政府各位副省长深入推进分管领域相关工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注重统筹协调,构建贯通协同的工作体系。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主抓。在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全局性统筹力度,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抓制造业当家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联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在各地落地实施。二是强化跟踪督导。印发《广东省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方案(2023—2024年)》《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2024年综合作战图》等,推动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开辟发展低空经济、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以及卫星互联网等新领域新赛道等主要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广泛发动各方共同参与。出台《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开展规上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形成各地“比超赶学”良好氛围。构建以制造强省建设专家咨询委为核心的智库支撑体系,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提供决策参考。打造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机构为核心的产业促进体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发挥行业协会连接作用,支持企业在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加强制度保障,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内率先出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为广东全面提升制造业当家优势、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出台《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推出多项全国首创政策措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推进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实施《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强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人才支撑。二是强化政策供给。加快构建以“制造业当家22条”和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为纲领的政策体系,推动科技、人才、土地、金融等要素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今年以来已完成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修订,出台推动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光芯片、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以及5个未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积极构建全过程创新链,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广东实践”重点改革事项工作方案》《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大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三是探索创新工作举措。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动新型储能、低空经济、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聚焦重点产业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强化支撑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省科技厅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我省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完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不断推动资源要素、政策举措、工作力量向战略性产业集中。省市场监管局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突出抓好质量强链强企强基,着力提升新兴产业质量竞争力。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政务和数据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强化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有力推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三、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我省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坚持新老产业并举,持续强化各类要素投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1—10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3.34万亿元,同比增长4.5%。作为新质生产力的突出代表,高技术产品产量保持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分别增长33%、16.5%、24.3%、35.3%。
(一)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1. 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坚持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未来产业一起抓,加强产业链发展水平综合研判,绘制重点产业链图谱,修订完善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持续优化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策略。一是积极布局新型储能、商业航天、生物制造等新赛道。加快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建设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创新中心,吸引隆基绿能、TCL中环等头部企业落地、扩产,2024年6月,全国首套百千瓦级电氢双向转换装置在广州投运。加快建设商业航天产业体系,支持广州、深圳打造星箭研发制造基地,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已具备年产30发固体火箭的能力。加快培育生物制造产业,2024年7月,全国首个国家生物制造产业创新中心在深圳启动建设。前瞻布局未来电子信息、未来智能装备、未来生命健康、未来材料、未来绿色低碳等5个未来产业方向,抢抓产业“新风口”。二是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高地。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成立广东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统筹开展低空空域管理协同运行和低空飞行管理服务等工作。加快布局低空基础设施,支持广州、深圳等地市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平台,构建低空智慧物流、城市空中交通、航空应急救援等体系。着力提升低空制造能力,亿航智能EH216-S成为全球首个获得型号合格证(TC)的无人驾驶载人航空器。三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融合应用。全省布局建设11个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广州、深圳获批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集聚华为、腾讯等一批人工智能核心企业。加快推动面向行业的高质量语料库和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建设,试点推进打造省多模态数据集管理平台。广汽集团发布“广汽AI大模型平台”,与广汽智能网联底层能力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链式改造”,建设4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组建产业生态联合体,共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的数字化升级。
2. 巩固提升集成电路产业。充分发挥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基础优势,强化与港澳产业合作,加快构建以设计为主攻方向,以装备和零部件为突破口,制造、封测与材料等领域协同发展的集成电路发展布局。一是持续完善产业生态。设立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以投促引吸引多个项目到广东发展,粤芯一二期已达产,粤芯三期、增芯科技、润鹏半导体等项目进展顺利,越海集成、安世半导体、韶华科技等封测产线已投产。不断壮大集成电路服务外包,深圳软件园集聚全国1/4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规格举办中国IC30人圆桌会、“中国芯”产业促进大会等,不断增强广东集成电路产业影响力和吸引力。二是加快建设全产业链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持续加强香港科技大学先进显示与光电子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澳门大学模拟与混合信号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国家重点实验室交流合作。支持建设新一代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综合研发平台等19个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依托季华实验室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与澳门科技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共建粤港澳智能微纳光电技术联合实验室。支持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联合集成电路头部企业,建设省级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平台。南方科技大学“高速高频通信芯片研发”成果已交付重点客户使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实现PSPI光刻胶等“卡脖子”材料的成果转化。三是完善人才支撑体系。目前,全省开设集成电路本科专业的学校已达20所,本硕博在校生规模突破1万名。广东工业大学与华大九天、粤芯等企业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与中芯国际、粤芯等企业联合创办IC班、粤芯班、匠心班等特色班,深圳技术大学与昂纳信息等一批半导体产业上下游企业建立科产教融合实践基地。
3. 加快推动卫星直连手机产业集聚发展。强化省市联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推动广东省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深圳、东莞等地市出台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移动终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行动方案,提前布局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星地融合等前沿领域。一是加快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布局建设广佛肇量子安全通信示范网、粤港澳量子通信骨干网以及量子卫星地面站,为卫星互联网产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广州南沙持续推动吉利航天将总部、高精定位等板块迁入,吸引更多卫星企业落户。二是积极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在材料方面,实施“面向宇航应用的第三代半导体大功率器件抗辐射加固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项目,实现 SiC、GaN 等材料功率器、倍频器等核心器件国产化。在芯片方面,实施“新一代卫星通信与北斗全球系统导航核心芯片研发与产业化”等项目,提高卫星导航和通信精度。在卫星通信方面,实施“天基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关键技术与验证”“高通量卫星泛在信息网络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项目,为手机直连卫星业务模式打造坚实的技术基石。三是加速产品迭代升级。支持企业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产品,推出华为Mate 60、中兴Axon 50 Ultra、OPPO Find X7 Ultra等多款卫星通信手机。其中,华为Mate 60 是首款获得天通卫星通信性能、北斗卫星通信性能的双五星等级认证的大众智能手机,中兴Axon 50 Ultra是行业内首款支持卫星通信的5G安全手机。充分发挥卫星直连手机在应急场景中的通信保障作用,为快速高效抢险救援提供保障。
4. 推动新材料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加快突破形成一批产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一是深入实施重点专项。先后布局实施“材料基因工程”“石墨烯与碳纳米管材料应用”等重点专项,高性能陶瓷劈刀产品实现全流程自主量产,8英寸导电性4H-SiC单晶和衬底制备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等。截至目前,全省累计3家企业共3个项目纳入国家产业基础再造产业链。二是推动科技基础设施面向产业企业开放应用服务。在前沿新材料领域布局各类创新平台近460家,着力突破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东莞散裂中子源完成10轮开放运行,在锂离子电池材料、新型高温超导、功能薄膜等方向取得一批重要科研成果。三是加强新材料应用示范推广。围绕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持续开展国家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争取我省更多新材料产品纳入国家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5. 以生产性服务业赋能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编制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一是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全省共培育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1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47家、以工业设计为主题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2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459家,涌现出浪尖、东方麦田等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及企业设计中心。推动建立工业设计人才培育体系,全省工业设计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二是推广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生产制造向“生产+服务”转型,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目前,全省入选工信部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平台、项目)共51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162家,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市入选工信部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广州市被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评为“全球定制之都案例城市”。三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引进培育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点供给方,培育华为、树根互联、腾讯等9家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居全国第一。推广产业链供应链整条式转型,累计培育300多个转型标杆示范,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转型。构建“全布”工业互联网平台,累计服务织造服装企业超1万家,帮助企业增加订单量50%,降低原料采购成本8%。
(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建强科技产业创新体系。
1.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完善全过程创新链“1+N”政策体系,抓住技术这个龙头,加大省级科技研发投入,强化原始创新能力,聚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产业共性技术攻关的“稳定器”。一是实施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持续将1/3以上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投向基础研究。组织实施量子科学战略专项,牵头发起“人体蛋白质组导航”国际大科学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建设以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为引领的高水平多层次实验室体系,发挥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加强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开展跨学科、大协同科学研究。二是在全国率先推进“揭榜挂帅”“首席科学家+板块委托”等改革试点。牵头探索央地协同新型模式,推动“工业软件”等专项纳入国家首批央地协同科技重大项目试点,部省市联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脑科学等重点专项。三是深入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牵头实施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广东强芯”工程等重大科技工程,“卡脖子”技术取得多点突破,如麒麟高端芯片实现自主规模应用,体外膜肺氧合系统、高端核磁共振设备、高端手术机器人等打破国外垄断。四是加快布局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目前我省获批建设5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3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覆盖10多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累计培育25家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可靠性试验、标准验证、计量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
2. 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成果转化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入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一是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构建“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大湾区科技创新枢纽,强化技术应用发展新产品新产业,不断提升成果转化能力。二是扩大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自主管理权改革。实施《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转化和产业化,全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突破59亿元(不含中直驻粤机构)。三是建设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中山大学等4所高校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华南农业大学等6所高校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开展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孵化载体试点,建设大学科技园,实现在孵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总数近900个,其中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量470多个,占比超50%。初步建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库、技术需求库和供应链库,提供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等专业化服务。四是构建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支持企业、研究机构依托大科学装置开展技术研发、产业应用和成果转化,实现更多的“沿途下蛋、就地转化”。目前,校企共建总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创新联合体超过200个,总投资过亿元中试、概念验证基地约10个。推进检验检测中试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建成国家质检中心87个、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1个。五是探索产业科技金融融合机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支持体系。探索“补投贷”“公益资助+股权投资”等机制,探索组建大湾区基金,引导创业投资聚焦关键领域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优惠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开展融资对接和授信签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首次贷款。
3.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应用技术、适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明确骨干企业主导地位,推动中小微企业发挥能动作用,融通创新链产业链。一是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等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中企业牵头项目超半数、企业参与项目达90%。引导企业强化研发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64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38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621家。目前,95%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建实验室或研发中心,30%的企业拥有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二是大力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构建“国家—省—市—链主企业”四级协同工作机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压实地市和有关链主企业工作责任,开展“百链韧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政策支持,统筹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标志性产品攻关任务。三是培育壮大优质企业。广东制造业企业进入世界500强9家,累计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9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91家,省级“链主”企业53家、省级造业单项冠军727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2.7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超4.2万家。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 7.6万家,连续 8年位居全国第一。印发实施《贯彻落实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截至10月底,完成500家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入库工作。
(三)开展质量强企强链强基行动,构建质量提升保障体系。
1. 做优一批质量强链重大标志性项目。以重大标志性项目为抓手,“一链一策”联动提升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标准。一是绘制广东质量图谱。聚焦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汽车等15个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纺织服装、新型陶瓷、定制家居、动漫产业等35个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组织绘制50张质量图谱,全面摸清50条重点产业链上下游的结构、覆盖21个地级以上市32个县(区)的地域分布、6800家链上企业构成等情况。二是扫描识别质量问题。对全省重点产业集聚区开展产业链“问诊把脉”,聚焦产业链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等核心领域,形成重点攻关项目清单268项、质量政策工具清单163项,并从中识别和剖析关键质量问题共825项。三是瞄准问题补弱图强。开展“一链一策”试点工作,发动52家“链主”企业、325家链员企业、1305家链上中小微企业及129家专业技术机构开展质量攻关,有效解决一批质量难题。
2. 遴选一批质量创新领军企业。在信息通信、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等重点产业领域选树一批质量水平领先、带领产业链质量提升的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一是突出抓好质量强企行动。出台《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绘制“广货名品图谱”,首期收录各领域头部企业、知名品牌4.1万个,全面开展重点产业链品牌培育,打造产业链“品牌矩阵”。推动“链主”及龙头企业牵头建立质量提升培训基地27个,搭建一批产业链关键技术标准和质量体系,有力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二是突出企业质量管理提升。修订《关于深化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等文件,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全省企业首席质量官联席会议,指导全省3万多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带动质量管理转型升级。三是突出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增效行动,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建设“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公开发布质量信用“红榜”企业名单。全省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4.8%,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91.1,位居全国前列。
3. 建强一批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加强优势产业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资源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一是优化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广州),获批筹建国家碳计量中心(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计量区域中心。全省首个新能源领域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动力电池安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筹建15个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通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累计为中小微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难题10.5万个。二是打造协同领先标准群。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技术向自主标准转化,鼓励龙头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产业链50多项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深入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553家标准创新型企业,引导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三是加强质量标准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国家工业机器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功打造基于模拟实际工况的中试平台应用测评,为汽车厂商等提供全链条的试验验证和质量标准等保障。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医用电子仪器先进制造质量基础设施关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项目获批主导国家NQI专项项目。
(四)推动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障体系。
1. 精准配置产业人才资源。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引进培育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一是推动产业需求与人才培育同步谋划。实施海外名师、粤港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等专项,高质量建设制造业相关领域博士后创新平台,在站博士后约1600人。实施制造强省“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推动省、市协同培育产业创新人才联盟(集聚中心),支持培养制造业优秀企业家、卓越工程师和“新工匠”,锻造梯次衔接的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二是建设制造业高水平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大力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共12家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申报第二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省市共建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累计组织25所省内外高校与近400家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4000多人,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3200多个。开展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职称评价试点,评审出207名港澳工程师人才。全省技工院校开设专业基本覆盖我省现代产业主要领域,并与79家世界500强企业及国内1300多家大中型企业深度对接合作。首创技工院校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建成30所校企双制示范校。三是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推出人才优粤卡2.0版,目前优粤卡审核通过超3000人,其中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近600名。在清华等6所高校开设制造业当家、新型工业化等专题培训班45个,组织开展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机构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等专题培训。四是开展高层次人才对接活动。加强粤港澳三地联动举办各类资源对接、创业交流等活动,创新举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共吸引3351个项目参赛,同比增长55%,报名人数突破1万人,参赛项目及人数均创新高。
2. 构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一是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统筹编制省级专项资金预算,2024年省财政安排预算250.57亿元支持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重点用于产业有序转移、集成电路和半导体产业发展、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技改十条”在设备事后奖补政策基础上,增加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落实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精神,对重大项目和重点资金在设立前开展重点绩效评审,对重点资金和到期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开展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全面覆盖、重点核查、专家论证、结果运用”的绩效评价机制。完善奖惩并举的财政支持机制,严格落实“四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资金,相应扣减下一年度预算。三是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引导政策性基金、省属企业基金加大对战略性产业集群的投资力度。省产业发展基金采用“链主+专精特新”产业链投资模式,在智能制造、智能汽车等四大领域进行投资布局,截至9月底累计投资项目317个,投资额385.5亿元。恒健控股先后发起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战略性产业促进发展基金、总规模200亿元的广东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群、100亿元的广东创新联合体基金群,为制造业增量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本支撑。粤科金融在国内率先提出创投、产投、投后赋能“三大联合体”模式,在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等多个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加强国有资本投资效能。四是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党中央延续、优化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助推培育新质生产力,2023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000亿元,今年前三季度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超过1400亿元。
3.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力引导金融资源向制造业倾斜,提升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一是推动制造业金融提质增效。引导金融机构推出“制造业支持贷”“科创制造贷”等特色产品,创新推进“星火贷”,着力解决小微企业无贷款抵押物等难题。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用评价机制,将非财务性指标纳入企业授信评价模型,推动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打造“科创企业多维评价体系”,提高财务信息积累不足的创业型科技企业信贷融资可得性。鼓励银行机构基于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真实交易,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2024年前三季度,省内银行机构(不含深圳)为产业链核心企业提供日常周转资金余额同比增长7.8%,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余额同比增长14.5%。二是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我省获批成为全国首批扩大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的地区之一,全面推进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与20家银行分别签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活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科技型企业通过专利许可资产支持计划等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直接融资,截至2024年10月底,全省共发行107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规模达230.9亿元。三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积极引导银行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推出专属融资服务,2024年1—10月,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等8家银行机构为2.31万家次专精特新企业新增融资1852亿元。实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服务方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对接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今年1—10月,共推动13家专精特新企业在A股成功上市。
4. 优化新兴产业发展环境。增强新兴产业发展关键要素资源保障,建立适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创新生态。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家放宽外资准入政策,出台新一轮外资激励政策,湛江巴斯夫一体化基地项目首期竣工投产,埃克森美孚惠州一期项目竣工。探索数据赋能产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起依据、机构、规则、程序、载体和效力“六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支持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创新发展数字贸易,促成一批数据要素市场项目成功落地。率先试点登记确认制改革,启动“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申请材料精简50%、办事时限压缩70%。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1—10月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6103宗。二是推动要素资源向战略性产业集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保障,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带方案”供应,指导各地按需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超600万亩,全省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完成改造面积2.94万亩,部省市联动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用地指标保障。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选址等方面的应用,强化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有效联动,创新实施环评办理时限承诺,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全省统筹调配,有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落地。三是强化园区专业运营能力。推动园区管理机构向产业生态服务运营转型,加快引入更多主体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加快培育引进万洋、联东U谷等园区集成服务商和专业服务商,高标准打造产业招商、金融投资、资本运作、科技创新等专业特色队伍。四是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携手港澳在海外联合推介招商,第三届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达成投资项目1933个、总金额2.26万亿元。开发“投资广东”信息平台,建立全省招商数据库和招商地图,累计发布项目资源8047项,撮合投资意向1738项。畅通外资企业政企交流渠道,组织举办25场外资企业圆桌会,参会外资企业近 300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加快推动提案办理成果转化应用,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统筹抓好产业布局、科技创新、质量提升、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战略性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优化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策略,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产业链条式、集群式发展。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农业、教育、健康等重点领域。全力打造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第三极”,争取更多产业链重大项目落户广东。做好卫星直连手机产业规划布局,加大力度推进卫星互联网相关技术、基础设施发展。持续推进重点新材料创新发展,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综合性研究基地与原始创新高地。进一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聚成势,高质量建设生物医药强省。出台关于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建立完善省级推动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议事协调机制。充分用好“两重”“两新”等激励性政策,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技改和数字化转型,努力培育更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二)抓住技术这个龙头聚力攻坚突破,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全面实施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推动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全域铺开、纵深推进,重点支持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持续将1/3以上的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向基础研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量子科学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优化国家实验室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实验室体系作为源头创新重要策源地的功能。实施一批产业技术攻关旗舰项目,积极承接国家科技重大战略任务,联合港澳科技力量参与重大科研攻关。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百链韧性提升”专项行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省属国有企业拓新工程,打造一批创新型国有企业。构建金融服务科技生态圈,开展“补投贷”联动试点,争取国家支持在大湾区开展科创金融改革试点。
(三)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开展质量强企强链行动。搭建质量强链“三协同”机制,建立“实验+试验+检验”三位一体的质量技术创新模式,以更大力度推进质量强链工作。面向高端工业芯片、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6G、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打造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省动力电池安全重点实验室、智能机器人安全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技术能力。加快培育一批质量创新领军企业,指导“链主”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依托“链主”及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一批质量提升培训基地。
(四)深化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依靠改革打通发展新兴产业的堵点卡点。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的统筹力度,完善“链长+链主+应用”多主体生态体系,强化对新兴产业发展的资源要素配置。推进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建设,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建立合作机制,探索通过数据交易场所规范数据采购活动,探索粤港澳三地数据跨境流通机制。优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引进培育一批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战略人才。加快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政策,为企业创新研发、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更具专业化、体系化和高水平的金融服务。落细落实《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制造业当家用地保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快构建“管委会+开发公司”的管理模式,支持国企和金融机构参与园区建设,提高园区开发公司市场化运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