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建立资金筹措机制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2021-10-08 14:40:06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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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建议:建立资金筹措机制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羊城晚报》2020-12-11A5版)

  政协委员议事厅141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成为一项“稳投资”举措。自2017年至今,我国已在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其中广州、韶关为广东省首批试点城市。省政协委员刘宏调研发现,当前小区改造存在着缺乏奖补和评估机制、协调难度大、设计难度大等问题。为此他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提案建议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日前,省住建厅联合发改委、财政厅等单位对提案进行联合答复表示,省发改委正在指导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谋划储备,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此外,还将研究出台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每年安排奖补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四点建议

  刘宏调研发现,当前老旧小区改造还存在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缺乏奖补和评估机制、协调难度大、设计难度大等问题。为了破解上述难题,刘宏建议——

  ●建立资金筹措机制

  建议借鉴宜昌老旧小区的做法,遵循“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小区红线外市政配套设施的改造费用原则上由财政负责;小区范围内公共部分的改造费用由政府、管线单位、原产权单位、居民等共同出资;建筑物本体的改造费用原则上由居民、原产权单位自行承担,区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贴。

  ●建立摸查评估机制

  对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查和评估,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的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制订“一社区一册”改造方案,落实项目库。

  ●建立项目建设管理机制

  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动小区居民通过协商形成共识,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中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建立后续管理机制。

  ●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制度

  加快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制度,吸纳各专业人才全程参与老旧小区的提升改造,发挥专业人员作用。由专业人员参与老旧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

  答复

  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通信管理局等多部门对提案进行了答复。据悉, 广东10个市2020年共计划改造345个老旧小区,预计投资额为20.5亿元。截至6月底,广东省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项目已完成改造老旧小区27个,涉及3.7万户,正在开展改造老旧小区102个,涉及8.1万户,按户数统计开工率达64.68%,累计完成投资额约2.5亿元。

  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一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根据改造内容的权属和使用功能与居民关联的不同紧密程度确定居民出资比例,居民按不同比例承担出资责任,支持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内共同收益等方式落实出资。二是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涉及财政出资的,通过统筹整合现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予以支持,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正在指导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谋划储备,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研究出台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每年安排奖补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地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及时有效使用资金。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建立健全摸查评估机制

  省住建厅答复表示,将在摸清底数基础上,按照“谋划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划分轻重缓急,统筹开展安排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防止“一哄而上”。

  首先是对照城镇老旧小区的认定标准,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形成城镇老旧小区基础数据库。

  推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指导各地建立本地区的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储备库,将所有项目纳入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台账式动态过程管理。联合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本省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督促市县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

  省住建厅表示,将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落细粤府〔2019〕71号文及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加大对微改造及公益事业项目的激励力度,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有效的政策工具。

  加快改造项目审批。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推进改造方案联合审查、优化用地手续办理、优化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简化施工图审查和推进联合验收等举措,进一步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加快审批速度,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提供便利。

  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相关设施规划计划的有效对接。要求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推进相关改造计划同步实施。

  制定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提案答复表示,将制定《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指导。指导各地市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技术细则。完善老旧小区的日照间距、占用绿地等公共空间的设计标准。同时积极提出特色改造指引,如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等,以满足老旧小区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需求。

  鼓励各地探索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老旧小区改造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将依托“新基建”实现未来社区的联网化和数字化,打造智慧社区。

  探索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制度

  省住建厅表示,接下来将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鼓励各地邀请高等院校、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单位作为顾问单位,组织城市规划师、建筑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社会工作师等相关专家进社区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对改造实施方案开展专家评审,从设计源头提升项目品质。

  推动专业力量进社区。积极招募社区设计师或组建设计师、工程师等志愿者队伍,全过程参与指导项目设计与实施,提高规划建设水平。

  (文/薛江华 邵启文 周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