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对《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决定对《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的贯彻情况开展联合检查。4月12至13日,以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黄卓为组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健为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同志及部分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等一行11人组成的检查组,赴深圳、惠州对《规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深圳、惠州等两市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情况汇报,就党委、政府支持和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动提案办理创新等与当地市委、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并就实施《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对《政协广东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讨。
另外两个检查组分别由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和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同志带队于4月下旬和5月中旬,赴有关市和省直单位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报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
(提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