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省政协办公厅是省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各项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包括:1.负责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主席会议、专题协商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2、组织、征集、交办委员提案;3、负责与委员的联系以及委员视察、参观、调研、座谈、研讨等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市县政协的工作经验、共同性问题及解决的办法;5、负责宣传报道,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联系全国政协、本省市县政协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7、联系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等有关团体机关,互相沟通、协调处理好共同的有关事务;8、负责本会与华侨、港澳台胞的联系以及对外友好交往工作;9、负责省政协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民主党派大楼后勤服务工作及民主党派新办公楼建设工作;10、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机构调整;11、承办全国政协办公厅、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报本年度汇总报表要求,纳入省政协2014年度决算汇总报表单位有:广东省政协办公厅本部、广东省政协委员(历届委员)活动中心。省政协机关事务中心收支结余数并入办公厅本部决算。《同舟共进》杂志社(事业编制3人),其财政拨款预算数直接列入我厅支出。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汇总单位定编人数共有186人,其中行政编制131人,事业编制55人。年末实有人数共271人,其中在职人员167人,离退休人员104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上年结余6,035.81万元,本年收入12,09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640.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11.16万元,其他收入147.0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9.38万元。我厅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总收入96%,主要是办公厅本部和委员(历届委员)活动中心部门预算拨款。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11.16万元,主要来源于委员(历届委员)活动中心场地出租收入,此项收入经省领导批准,作为活动中心的经费补充来源。其中六榕路81号旧址全部出租场地于2014年8月底财政收回,因此2014年租金收入比2013年有所减少。
本年度其他收入147.08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及活动中心上缴事务中心管理费。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1,94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418.86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392.77万元,占38.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1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7,026.09万元,占61.53%,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参政议政和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75.36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64.89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出国(境)团组2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2人次(含驻港联络员多次往返香港联络委员及港澳台委员会工作人员参加香港委员例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5万元,2014年没有更新购置及报废公务用车,公务车保用量64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5万元,平均每辆1.7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8.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政协、各兄弟省市政协来粤视察调研团组。
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