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8年以来,省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民主监督,有力推动了我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2022年省政协继续聚焦乡村振兴“五年见到显著成效”开展协商式民主监督。委员们认为,我省五年乡村振兴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日新月异,乡村面貌发生根本性改观;富民兴村产业蓬勃发展,农业“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凸显;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乡村治理不断增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民主监督调研组建议,紧紧抓住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继续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开创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局面,举全省之力实现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为此,提出五方面建议:突出久久为功,增强改革攻坚的决心和能力,推动乡村振兴“质”的提升;突出宜居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突出高质高效,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共同富裕;突出解放思想,持续深化改革。2018年以来,省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连续5年开展乡村振兴民主监督,有力推动了我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2022年是《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收官之年,省政协继续围绕乡村振兴“五年见到显著成效”开展协商式民主监督。8-9月,王荣主席、各位副主席及秘书长在其联系的涉农县开展监督调研;成立邓海光、黄武副主席为组长,由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牵头的专题调研组,深入佛山、河源、肇庆等地实地调研,还选取9个县(市、区)、72条行政村开展问卷调查及蹲点调研;邀请广州、汕头、东莞、中山、阳江、清远、揭阳7个市协同调研。现将民主监督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年乡村振兴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举全省之力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全省“三农”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化,乡村振兴“五年见到显著成效”目标达成,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5年来,500多人次全国、省、市、县四级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参加乡村振兴民主监督,深入600多个乡镇农村,融入乡村振兴,成为其见证者、传播者、推动者、探索者和实践者。5年来,各级党政和职能部门、各级政协、各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中掌握基层情况,凝聚“三农”共识,在协商议政中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战略实施。5年来,委员们感受最深的是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变,农村人居环境真正“靓”起来;感受最大的是农业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贫困户搬进新楼房;感受最多的是群众精神面貌发生喜人转变,自我发展意识大大提高。农业农村在南粤大地上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调研组问卷调查也显示,99%的受访群众认为过去5年我省乡村振兴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尤其是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农业农村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一)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在脱贫攻坚中,我省累计投入1600多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8万个,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全部稳定实现,省内现行标准下161.5万相对贫困人口和227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出列标准,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解决相对贫困之路;帮助桂川黔滇4省(区)71个贫困县摘帽,创建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为全国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广东贡献,提供了广东智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全省各级全面建立起干部主动排查+群众自主申报+系统监测预警相结合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实现了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创新推行“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科技力量+志愿者+金融助理”组团式“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全域全覆盖推进全省1127个乡镇、近2万个行政村乡村振兴。五年民主监督中,委员们亲历了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及其来之不易,一步步见证了贫困户实现小康走向共同富裕,看到了随着“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深入推进,各地涌现出一个个“一人学厨,全家脱贫”的鲜活例子;看到了各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详细掌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员”生活现状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以制度化长效机制确保“苗头性”问题、“个体化”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解决。
(二)乡村建设日新月异,乡村面貌发生根本性改观。五年民主监督,委员们普遍反映,乡村建设的巨变最让人印象深刻。问卷调查显示,受访农村群众中95.89%认为村庄环境卫生变化显著,70.84%认为村庄的水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超过95%的村民表示自己所在自然村主要村内道路已经硬底化。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5年来,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全省9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5.9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7%,生活垃圾“村、镇、县”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行政村集中供水基本全覆盖,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97%;通乡镇和行政村路面硬化率、行政村通客车率、农村公路列养率均达100%。三是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不断提升。全省各地基本建立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1+N”政策体系,累计完成1239个行政村及6763个自然村整村存量农房微改造。四是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初具规模。启动建设示范带487条,初步建设3420公里,由“一处美”向“一片美”“全域美”转变。各地涌现出一批主题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如佛山“百里芳华”、广州花都“花漾年华”、茂名高州“古色荔乡”、韶关仁化“丹霞彩虹”等等,积极打造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三美融合”的新乡村,大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三)富民兴村产业蓬勃发展,农业“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凸显。5年来,我省农业产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17-2021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5969.9亿元提高到8305.8亿元,增幅达39%,由全国第6位提高到第4位,用全国1.9%的土地产出约占全国4.7%的蔬菜、6.5%的水果、5.2%的肉类和13%的水产品;2022年上半年,一产增长5.9%,比二、三产分别高出3.0、4.8个百分点,“三农”在全局中的“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凸显。一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效显著。5年来,“真心实意地抓、真刀真枪地干、真金白银地投”大力建设国家、省、市三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基本成型。财政资金撬动能力强,调研了解到,截至2021年7月底,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粤东西北省级农业产业园62.28亿元,撬动地方统筹资金94.40亿元、社会资金154.74亿元,资金撬动比达1∶4。园区建设效益显著,调研了解到,肇庆市建成园区2021年主导产业综合产值超127亿元、较创建前增加66亿元,园区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创建前增长30.8%。二是市场导向,倒逼全产业链提升,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狠抓品牌建设、畅通流通渠道,菠萝、荔枝、柚、丝苗米等特色农产品保持产销两旺。调研了解到,梅州市梅县区金柚种植面积达24.5万亩,总产量超50万吨,鲜果产值超26亿元,果农人均金柚收入2.7万元。针对市场需求,组织化、系统化发展预制菜、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三产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调研了解到,潮州市将预制菜产业作为现代农业和食品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潮州菜中央厨房产业联盟,整合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销售资源,全产业链抱团发展,成为疫情中产业逆势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
(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一是5年乡村振兴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2017-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58万元提高到2.23万元,增长41%。问卷调查显示,超过89%的受访农民认为这5年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72.56%认为种养收入增长较大;60.21%的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了租金,有效提高了财产性收入;77.25%的农户与企业建立了一种或多种产业合作,有效提高了经营净收入。二是5年乡村振兴为我省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5年来,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2.6缩小至2.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9年高于城镇居民。实地调研的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万元,城乡收入比仅为1.35;河源市东源县,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万元,城乡收入比也仅为1.43。三是5年乡村振兴大大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问卷调查显示,超过90%的农村群众对生产条件的变化感到满意;超过96%的群众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变化感到满意,其中81.54%对教育的变化最为满意,68.09%对农村医疗条件的变化感到满意。
(五)乡村治理不断增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民主监督,委员们深刻感受到随着两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头雁”工程和南粤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农村基层治理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日益和谐稳定,这是乡村发展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前提和基础。全省21个地市相继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实践,超过90%县(市、区)建立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揭阳市简化农村项目建设流程,全力推行“农民工匠”模式,积极破解农民参与度不高等难题;汕头“村级小清单”、梅州蕉岭“六事”模式、肇庆“六大行动”、韶关“民情夜访”等等,各地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5年来,农村上访案件大幅下降,鲜有发生规模性群体事件;全省10个镇(乡)、96个村创建成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96.83%的行政村达到县级文明村创建标准。
5年来,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成绩来之不易,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创造、形成的经验和认识弥足珍贵,须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高度重视。着力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建立省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指导涉农县工作机制,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纳入市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调研组所到村镇,凡是发展快、变化大的,共同点都是各级书记强有力带头带队,“两委”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头雁工程”成效显著。
——始终坚持聚焦短板弱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5年实践证明,我省聚焦短板弱项,实施“九大攻坚”行动,精准施策真抓实干,咬定目标不放松久久为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不二法门。在加大监督考核基础上,各地普遍采取的“打擂台”、现场会推进等方式,对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加快补齐最基础最薄弱的短板弱项起到了积极作用。
——始终坚持“三农”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凝聚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力量保障。广东农村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特别是县镇财力不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迫切需要持续增加来自各方面的投入。5年来,省级财政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投入乡村振兴,带动各级财政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全面实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持续推进“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各地区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支农、惠农、富农、强农、兴农的强大合力。
——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激发基层内生动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立足点。5年实践证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基层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真正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形成共谋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始终坚持持续深化改革,不断释放发展活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5年实践证明,必须将改革精神深度融入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以改革促进工作,以工作深化改革。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深入推进,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将越来越复杂,我省农业农村改革需要由单点突破向系统集成转变,需要挖掘新潜力激发新活力,需要破解体制机制上的难点堵点。
二、存在的突出短板弱项需持续推进解决
综合五年民主监督来看,尽管我省推进乡村振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三农”领域的突出短板弱项依然存在。新征程上,广东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
(一)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认识仍有待进一步深化。随着市县集中换届,涉农领域的“新手”增加,过去曾经存在的认识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再次出现。调研发现,“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一些面上村由于享受不到示范村的政策待遇,缺乏必要的资金等,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缓慢,“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工作统筹协调不到位,一些地区反映,因教育资助政策调整,造成市外就读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情况不明,增大了相关人员的返贫风险。一些地方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与原有乡村建设规划冲突,缺乏统一的规划指引。改革创新意识不强,驻镇帮镇扶村部分单位沿用扶贫思维和套路开展工作,缺乏对区域发展的整体性、协同性研究,工作打不开局面。
(二)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地区差距仍然较大。一些地方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不到位,人居环境整治存在反弹倾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最后一公里”有待加强,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村内道路等基础设施进村入户到田没有全覆盖。一些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缺口较大,日常运维资金来源尚不明确。问卷调查发现,污水处理运营维护经费,32.78%的受访村干部表示全部依靠财政拨款,表示由本村自行解决的不到15%;69.16%的受访群众认为自来水供应不稳定、水质不够好。小型农田水利、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普遍较薄弱,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明显,粤东西北生鲜农产品产量占全省65%以上,但冷库占比不足20%。
(三)产业基础薄弱,联农带农机制不够健全。由于比较收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调动依然困难;由于“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落实不到位,“分”得彻底、“统”不得法,各地存量撂荒地复耕复种难度较大,土地碎片化问题依然严重,小农户分散经营依然是主体;三产融合度不够高,产业链短,精深加工能力仍然不强。一些产业项目联农带农能力弱,大多是收购原料、雇佣劳动和土地流转关系,与农民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带动农民共同富裕效果不明显。调研组随机问卷调查发现,种养大户在农村群众中的占比只有5.64%,73.41%的农户表示种粮只是为了满足自家生活所需;与产业项目相关的土地流转租金、集体分红分别只占受访农民收入的3.63%、1.58%。
(四)防止返贫、农民持续增收压力加大。由于粤东西北县域就近就业产业支撑不足,我省仍有20个县(市、区)农民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近53%,且以省内县外为主要务工形式,近2年受疫情灾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农民群众外出就业增收困难增加,防止返贫工作压力加大。据防止返贫工作信息系统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272.84元,同比6月底减少1351.66元,减幅8%;其中,有劳动力脱贫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685.92元,比去年6月底减少1413.03元,减幅7.81%。
(五)农村改革步伐不够大。城市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仍然面临成本偏高、效率不足、壁垒较多等困难,农村资源要素持续向城市净流入的格局并未根本改变,农村庞大的沉睡资源仍有待进一步盘活,农业农村“潜力板”有待进一步激发。珠三角地区城乡二元结构改观不大,长期存在的“城中村”现象尚待破解,农民市民化所涉及的“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虽然已出台指导意见但各地推进缓慢,一些地方只改“旧村”、不改“旧制”,只推“地的城市化”、不推“人的城市化”。粤东西北地区拆除危旧房与农房风貌管控、农村宅基地管理结合不够紧密,深化宅基地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不足。农村“三块地”改革、“三变”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长期处在基层试点阶段,有待总结提升为全省性改革举措。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建议
我省要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继往开来,蹄疾步稳,创造新辉煌。要紧紧抓住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以新思路、新举措,开创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局面,举全省之力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
(一)突出久久为功,增强改革攻坚的决心和能力,推动乡村振兴“质”的提升。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对乡村提出了生态保障、优质农产品、高品质休闲旅游等巨大需求,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支持,各地区应充分认识并牢牢抓住乡村振兴面临的重大机遇和广阔平台,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信心。各地区应充分认识并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工作重点已经由“点”拓展到“面”,工作要求已经由“量”提升为“质”,工作思路更强调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工作方式更多的将是打硬仗、啃硬骨头,切实增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决心和能力。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科学制定《广东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3-2027)》,科学设定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调,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各地工作,形成举全省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宜居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为抓手,推进乡村建设补短板行动,提升乡村建设品质,为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工作奠定基础。一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服务并重,充分保护和挖掘乡村的生态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美学价值、经济价值,因地制宜把乡村运营盘活起来,因势利导引导群众发展产业,增强造血功能,逐步将“示范带”变成“宜居带”“致富带”“城乡融合带”。二是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方式,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排查非正常运行的设施,有序开展整改,提升设施有效运行率。拓展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规范污水治理运维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纳入专项用地规划。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系。四是强化农房管控,体现岭南特色。加快出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强化规划引领和设计指引,规范新房建设,持续推进存量微改造。五是深入开展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补齐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着力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提升教育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圩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三)突出高质高效,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实施“产业强县”工程,以产业发展为核心,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推动农业标准化、全链条发展,着力培育三产融合特色产业体系。一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联合经营,加快发展涉农社会化服务业。二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大力发展“三农”普惠金融,促进农业农村资产实现抵押、担保等权能。进一步深化并推广广州增城区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等经验。三是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对接涉农高校院所,开展田间课堂、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四是积极推行智慧农业。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加强与电商龙头企业合作,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开展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农业大数据综合统筹使用。五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尽快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定位和管理等,鼓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公司法人,培育市场主体。在集体经济“统和联”上多下功夫,整合土地,加快推进“三变”改革,支持村集体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和生产性社会化服务。
(四)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共同富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是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化智力帮扶,统筹推进保障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资源优势,以消费帮扶培育和支持帮扶地区产业发展。二是深入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各主体各尽所能、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优化资金使用管理流程,提高资金效益。探索把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相结合,促进县镇村共同发展。三是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强县富民”工程。坚持并进一步拓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深化与农户就业创业衔接。扶持小农户扩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不断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完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农户镶嵌到产业链上。
(五)突出解放思想,持续深化改革。“三农”领域亟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扬广东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把准稳定与发展的平衡点,抓住人地关系的基本矛盾,持续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一是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严守“三条底线”、落实“三条红线”,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方向,激活农村沉睡资源要素,实现农村土地财产价值。特别是优化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强化金融资产实现权能,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为乡村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用地支持。二是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落实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农村权益保障和退出机制。三是探索粮食种植耕地增减挂钩新机制。落实好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产量不减少,通过异地补偿调整省内粮食生产布局,实现粮食规模化、产业化高标准种植,破解部分地区出现的种粮积极性不高、经济作物无地可种的困境,促进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四是建立健全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实现“两山转化”。以乡村为重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改革。明晰产权,培育发展交易市场,促进“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