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6-12-16 02:22: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广东省政协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

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6年2月7日)

 

根据省委部署,2006年全省县以上机关单位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现结合机关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在坚持“继承、创新、提高、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破除制约科学发展观的各种难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实现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

 

(一)推动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破除妨碍当好排头兵的各种思想障碍,做到“五破除五树立”:破除片面发展、粗放发展的思想,树立统筹兼顾、又快又好的发展意识;破除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破除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岗位争先的责任意识;破除消极等待、坐享其成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的机遇意识;破除党建工作是“软指标”、难出实效的思想,树立党的建设是保障、主动抓党建的政治意识。

 

(二)推动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配套实施,加大改革攻坚和体制创新力度,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创新履行政协职能的内容和形式,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调动委员积极性的工作机制,为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以实施“十一五”规划为契机,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参政议政的重点要在实现“六个促进”上下功夫: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和绿色广东建设。

 

(四)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办事效率、办事水平,想委员之所想,急委员之所急。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拓宽委员参政议政的渠道和形式。扎实推进“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

 

(五)推动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扩大。认真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抓思想、抓班子、抓骨干、抓作风、抓制度,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安排

 

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开展要分阶段、有步骤进行,要统一认识、找出差距、循序渐进、落实整改。要与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头看”结合起来,与“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机关各处室、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开展教育,夯实当好排头兵的思想基础

 

1.组织动员。2月初,召开动员大会,对排头兵实践活动进行部署。机关各处室、各党支部要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

 

2.学习讨论。2~4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省政协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我省发挥排头兵作用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组织好三个专题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广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当好排头兵。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省政协机关如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

 

上述三个专题的学习讨论,同时列入机关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教育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直工委党校举办的“三个走在前面”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知名教授到机关作专题报告,安排机关干部观看相关内容的《广东学习论坛》录像,并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对“三个走在前面”的理解,增强当好排头兵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5~9月,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各处室、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1.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机关各项工作要紧密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近年来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联系实际,制定相关措施,认真对照检查。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全面发展的大局。

 

2.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推动机关工作的创新发展之中。结合政协机关的实际,着力抓好排头兵实践活动“五个推动”任务的落实,在思想观念、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工作方式上大胆创新。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由机关领导带队,围绕如何进一步创新政协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等课题,组织课题组下去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写出调研报告,形成新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推动解决一、二个重点问题。

 

3.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之中。机关要结合排头兵活动进行一次先进性教育“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继续做好机关“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梅州市梅江区扎上村的工作,切实为当地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组织评议,检验排头兵实践活动成效

 

10~11月,对照“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组织开展机关作风评议,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以他评为主的方式,对机关及各处室、党支部落实排头兵实践活动“五个推动”任务的情况进行评议。

 

12月,对“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进行总结。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要重实践、抓落实、见实效。为切实做到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与机关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省政协机关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率先垂范,活动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成立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责任到人。组长由杨懂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彭秋野同志担任,成员有黄国建、杜重年、黄绍龙、邵忠、郭晓莉、吴华钦、赖悦辉、何丹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秋野同志兼任主任,何丹同志为副主任,江英、余家明、廖珍玉、吴章荣、陈丹虹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不集中办公。办公室将不定期向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

 

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建立各级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位。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办公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处室领导、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机关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各级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亲自组织,亲自研究,当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带头人。

 

(三)与机关日常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各处室要按照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并组织实践。要善于抓准结合点,努力创新。把排头兵实践与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日常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纪念建党85周年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日常工作中合理安排学习,在平时工作中体现标兵精神。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质量。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时间和进度要服从质量。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处室的贯彻落实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把好每个阶段的质量关,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扎实而不表面,取得实效。

 

(五)建立群众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把群众路线贯穿排头兵实践活动全过程。学习教育,要动员群众参加;查找问题,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评议,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有力、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

 

(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搞好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利用墙报、简报、信息、杂志、网络等多种形式,搞好舆论宣传,把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先进典型、经验成效等及时告诉群众,使排头兵实践活动深入人心。

 

 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各处室、各党支部贯彻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