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振涛同志到专委会第三分党组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2023-07-05 16:37:34 来源:广东政协网

  2023年7月4日上午,省政协专委会第三分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省政协党组成员郑振涛同志参加专题学习会,并以“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履职动能”为题,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省政协专委会第三分党组书记、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潘享清主持会议。

  郑振涛同志指出,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性锻炼,筑牢党性根基,自觉把党的创新理论运用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运用到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的“1310”具体部署中。一是始终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中开宗明义明确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牢记并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一切从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二是深刻践行实事求是。从制定“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战略思想,到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再到党的二十大作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始终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洞察时代大势,把握历史主动,创造了伟大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我们要科学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特征,深刻把握实事求是的根本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政协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紧扣中心大局,认真履职尽责,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三是坚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党的重要组织原则。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时对开展主题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经验,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不断增强组织纪律性。《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我们要把严守党的各项纪律作为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时刻坚守党性、挺纪在前。

  郑振涛同志强调,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要在前期“学思想”“强党性”基础上,着力在“重实践”“建新功”上多下功夫,扎实做好各项履职工作,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要聚焦加强推进现代化建设中的人才建设广泛协商。重点开展好“加强高质量发展中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题调研,促进更好保证工人阶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二是要围绕强化推进现代化建设中的民生保障持续发声。聚焦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乡村规划法治化水平、推动民族地区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主题,积极献真言、谋良策。三是要着眼汇聚推进现代化建设中的共识力量多出实招。深入开展“我省民间信仰工作有关情况”专题视察,加强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广东实践。

  潘享清同志指出,振涛同志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省政协履职工作实际所讲授的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有力指导我们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对我们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汇聚奋进力量,进一步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围绕深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发力履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贡献政协力量,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议政,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效能;要不断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

  省政协专委会第三分党组副书记、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李秀英,省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岑靖,分党组成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在寅,分党组成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贺恒芳,分党组成员、十二届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谢学良,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民族宗教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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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法委办 蔡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