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提案第20120196号
案 由:关于我省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能力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黄樟翰(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1.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现状堪忧
2011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对我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行了检查验收。从验收情况看,通过此次改革与建设,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在较大程度上得到了巩固,但仍存在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是技术人员到位率低,人员工资落实不到位。二是基础建设薄弱。近30年来,我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缺乏专项资金投入,手段不强,缺乏试验示范基地、仪器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严重影响了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的服务效果。同时,绝大部分县乡两级推广机构都没有设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较大隐患。三是队伍建设滞后。县乡两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编制普遍不足,多数只有2-3个编制,在编不在岗也比较突出;水产技术推广队伍缺乏活力,年龄偏大,知识老化,难以满足现代渔业发展需要;待遇偏低,多数推广人员工资在2000元左右,地方经济较弱的县乡,人员工资仅1000多元;现行人事干部组织制度制约,技术推广人员缺乏晋升空间,留不住人才。四是财政投入不足。地方政府投入县乡技术推广机构建设资金较少,一是没钱,尤其是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财力不足,没钱投入;二是不愿投入,财政投入只投钱“养兵”,不投钱“打仗”,每人每年仅安排1000-2000元工作经费,仅能维持日常水电、电话费。
目前,全省拥有一支2000多人的水产技术推广队伍,但由于未能为他们解决“有人干、有事干、有钱干”的问题,这支队伍难以有效推动渔业科技成果转化,难以为我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长此下去,从2006年开始的这一轮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势必在几年后消化殆尽。
2.我省水产技术推广体系面临的新任务
渔业是节粮、节地、节能的传统产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动物蛋白来源,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有效补充。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来,我省渔业迅猛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实现持续二十多年增产增收,致富数以亿计渔农民。2011年我省水产品总量754.8万吨,是1949年36倍,是1978年的10.5倍; 2011年全省水产品人均占有量为89公斤,是1949年的11.7倍,是1978年的6.2倍。而渔业作为“生物碳汇”的重要途径,其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正受到国内乃至国际的关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省技术推广人员的技术指导。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在渔业领域,需要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负担更重要的责任。一是水产品质量越来越对生命安全与健康产生威胁,需要水产技术推广人员。近年来,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一直存在,虽未发生重大事故或“人鱼共患”流行病,但事故和隐患不断,呈一触即发态势。比如水产养殖产品出现氯霉素、孔雀石绿超标及肝吸虫病等事件,都对人民生命健康带来挑战。这就需要一支活跃在基层的水产技术推广队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政策,为建设和谐社会、幸福广东做贡献,为广大渔民提供新技术、新模式和新品种,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健康的水产品。研究表明,日本水产品人均占有量(120千克)是广东省水产品人均占有量的1.3倍,而日本国民平均寿命81岁,而我国国民平均寿命才72岁。日本人平均寿命比我省居民高的重要原因是他们大量摄入健康的、优质的水产品。二是全省水产技术推广乱象纷呈,需要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成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水产技术推广队伍的地位和能力逐渐弱化,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到位,编制、待遇、经费得不到落实,不少水产技术推广人员被派往它用,技术推广体系出现“网破、线断、点散”,机构出现“无人办事”、“无钱办事”、“无力办事”,新中国成立以来活跃在田间塘头,深受渔农民欢迎的技术推广人员的身影日渐稀少。由此,各色人等均以技术推广为名,推销产品、药品、技术,以至于伪技术、伪劣产品、伪成果大行其道,伪劣药品、禁用药品充斥市场,渔民群众深受其害,渔业行业深受其害,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政府的形象也深受其害。究其原因,除了渔农民“短期行为”等客观因素外,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现在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连自己都养活不起,更无法负担起对现代渔业新科技、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导致渔业科研与推广应用脱节,科研成果闲置,渔业科技贡献率下降,还将会引发食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影响社会民生和建设幸福广东。
办 法:
1. 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正式颁布实施,广东省人大于1995年出台了《广东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国务院于2006年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省政府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府[2008]24号)。建议对国家或省政府出台的政策进行全面疏理,检查落实情况,以保证各项政策得以落实。
2. 保证足够资源投入农业推广部门,做到人员编制到位,经费到位,使之真正成为提高农民收入的技术支撑。
3. 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成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中坚力量”,提倡水产推广体系队伍深入生产一线,与养殖从业者一起建立良好的行业道德规范,最终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