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56)
台盟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为广东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打造更加良好的软环境
截至2012年底,广东累计引进台资企业25262家,合同利用台资630.1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520.8亿美元。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第一家台资企业落户广东,至今约有30年。他们为广东经济的腾飞,为两岸关系的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但是近年来受全球经济低迷以及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影响,许多台资企业陷入了发展的瓶颈。国家和省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是广东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台资企业摆脱困境的重要途径。据我们调研,目前在粤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存在如下问题:
(一)转型风险高、投入大。隔行如隔山,转型升级对企业来说风险很高,在经营策略、资金、技术等方面都需要很大的投入。广东台资企业中有95%是中小企业,主要承担加工装配等“贴牌”生产业务,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产品单一,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不高;并且许多企业主现在已50-60岁左右了,相比冒险在新行业中寻求新发展,更倾向于缩小规模、原地观望。
(二)中小型台资企业融资难。中小台资企业贷款的困难比大型台资企业要突出。虽然国家和省政府在台资企业融资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这项工作还需要更多的推进和创新。实际能从现有惠台信贷政策中受惠的台资中小型企业仍然有限。台资中小企业难以在大陆贷款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台资中小企业由于“两头在外”,抵押担保物不足。二是两岸金融合作相对滞后,信息不对称。大陆银行难以了解台资中小企业在岛内的资信和财产。台资银行也不了解这些企业在大陆的具体信息。
(三)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在企业转型升级的工作中尤为重要。随着台企转型升级,在大陆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情况会越来越多。但是大陆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都饱受诟病,仍然是企业发展新科技的后顾之忧,也使得台资企业不愿意在大陆设置核心技术的研发中心,甚至于不愿意在大陆申报专利。
(四)政策宣传和执行环境仍有待改善。政策宣传不足,再加上台商对大陆的政策信息有一层隔膜,常常觉得政出多门、纷繁复杂。许多台商因为不能及时了解掌握某些的经济政策,错过了最佳决策时机。
有些台商反映,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违规处罚的裁量,因执行人而异,权利寻租问题仍然存在;在某些劳动纠纷仲裁案例中,过于偏袒本地务工人员,使台商在诉讼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某些惠台政策,并没有被切实地落实到位。
根据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积极落实政策,加强扶持引导。2013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粤台经贸合作和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出台,这个意见非常好,涉及了内销市场、科技创新、融资等支持台企转型方面的具体问题,也涉及了两地经贸合作的各方面工作。省内各地市应加紧落实,出台各地相应的实施办法,并且对有法不依的情况要有明确的处罚办法。《意见》颁布一年后,可以由省台办牵头,组织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台商代表等对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推动台资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大力推动金融、物流、法律、会展、文创、咨询、医疗等台资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方面提高在粤台资企业产业结构整体水平,另一方面对生产性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服务产业链基础。1、对于高端现代服务业台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2、积极引进台湾知名的文化品牌,在行政审批等各事项上加快办理,在宣传等方面也给予支持,积极帮助其落地广东。
(三)解决台商融资问题。尝试多种途径创新粤台金融合作的方式。1、积极寻求中央特惠政策支持,在全国率先成立一家台商银行,由台商自主筹集资金入股银行,主要服务于台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2、成立专业的台商信用担保公司。主要由政府和台商入股、注册资本超过五亿元人民币、专门服务于广东珠三角地区台商的大型信用担保公司,再选择熟悉广东珠三角地区经济金融情况和台商情况的金融、法律精英作为主要高管。3、成立台商担保基金,财政出资和台商协会各出资50% ,专门对那些为台资企业提供了担保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出现的担保风险进行补偿。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建议在高新技术园区或对台资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鼓励并保障企业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2、建议粤台两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体系,可协商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监督机构,加大对台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五)建立机制、加强台商权益保护。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台商权益保护机制,帮助协调解决台资企业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台商投资项目督办机制,将台资重大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名单实行督办;建立台资企业定点联系制度,方便台商直接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