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海洋旅游 打造海洋经济强省

2016-12-16 02:21:12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62)

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大力发展海洋旅游  打造海洋经济强省

  发展海洋旅游既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度假需求的需要,也是我省打造海洋经济强省的重大举措。

  一、我省海洋旅游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省是中国海岸线最长、海疆最广的省份,占全国海岸线的三分之一以上,省内有很多风格各异的海岛。目前省政府已制定了《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了广东未来十年滨海旅游的总体发展格局。全省滨海旅游业稳步增长,2013年上半年,仅深圳市滨海旅游业就实现增加值约100亿元。但目前广东海洋旅游与规划所要求达到的阶段性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海洋旅游开发层次较低,产品特色不足,缺少拳头产品、知名品牌和精品项目。滨海观光是我省目前海洋旅游的主要形式,海洋旅游主要局限于滨海地区,对海岛、远洋、海空、海底的旅游资源挖掘不足,利用不够。省内部分海岛旅游由于定位不准,产品单一,缺乏高层次的设施及服务,未能拓展产品开发的广度和深度。

  (二)部分地区海洋资源保护不够,更新改造难度大,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挑战。我省海洋资源丰富,可供开发的滨海沙滩有174处,沙滩总长572公里。拥有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江门、阳江、湛江等14个临海城市,海岛众多,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759个,有着中国大陆架上面积最大、保护最完好的珊瑚礁群——徐闻珊瑚海。但良好的海洋资源却没有很好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突出表现在:一些滨海景区不重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海洋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不够;一些旅游者也缺乏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海洋旅游资源不断遭到人为破坏。

  (三)海洋旅游公共服务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海洋旅游软环境差。省内很多海岛交通建设严重滞后,尤其是东西两翼滨海地区的交通状况,旅游接待与配套设施跟不上。另外,相当部分海岸和景区综合环境欠佳,缺乏诚信服务,欺诈顾客的现象时有发生,旅游软环境差。

  (四)海洋旅游管理机制不健全,难以形成协调统一的发展格局。主要存在旅游资源按行政区域划分、同一行政区域内分属不同部门、同一景点又分属不同开发商等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的问题,使原本丰富的海洋旅游资源被人为分割,不能形成资源互补、协调开发的发展局面。

  (五)支持海洋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我省虽然已制定了《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但相关配套政策却未能及时制定和落实,如在发展邮轮游艇产业方面就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发展海洋旅游的政策建议

  (一)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发展海洋旅游的重要意义,科学规划海洋旅游发展蓝图。发展海洋旅游是柔性的海洋强国战略,能够有效提高国家掌握海洋、主导海洋的能力,培育国民海洋意识,支撑和保障国家的海洋建设,因此,我省必须把发展海洋旅游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同时,发展海洋旅游既是我省发展幸福导向型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度假需求,也是发挥我省海洋资源优势,提升海洋经济与旅游经济总体实力,打造海洋经济和旅游强省,建设海洋经济综合示范区和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优化广东旅游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品质;有利于拓宽粤港澳旅游经济合作领域,密切我省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联动融合;有利于探索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方式,为实现我国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示范。建议在《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基础上,将旅游资源开发延伸到近海、深海、大洋,以全球视角进一步规划我省海洋旅游的发展蓝图,将海洋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打造成一个完整的海洋旅游经济结构。

  (二)发挥资源优势和特点,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海洋旅游产品系列和品牌。海洋旅游是对以往滨海旅游内涵和外延的深度立体化拓展。广东历史悠久,滨海地区保留了大量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既有有形的古代建筑、战争遗址,也有无形的宗教信仰、民俗风情。要充分发挥我省海洋旅游资源丰富的自然优势,挖掘深层次的海洋文化内涵,打造出独具广东特色的海洋旅游产品系列和强势品牌。海洋民俗风情是海洋文化的重要名片,我省可以借助于岭南文化、妈祖文化、疍民文化、侨乡文化、海洋祭祀文化等丰富的海洋文化资源,做大做强自己的品牌,从而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要以市场为导向,打破当前产品开发中“一刀切”的格局,明确市场定位,通过市场细分,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的游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积极开发欢乐海岸旅游项目、SPA、温泉、中医养生足疗等室内康体养生旅游产品和家庭亲子游乐产品,形成完整的海洋旅游产业链。要通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高端旅游,推动整个旅游业由粗放型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三)强化政策扶持,调动民间资本力量,加快海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大省市各级财政资金对海洋旅游业的投入,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税费优惠、规费减免、金融支持、土地使用等方面为海洋旅游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我省民间资本实力雄厚,庞大的民间资本也正在寻求更好的出路。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旅游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介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BOT或者TOT投融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出台融资、用电、用水等方面的倾斜政策,鼓励支持外资、民间资本投资开发海洋旅游业,尤其是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从而建立起投资方式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的投融资格局。

  (四)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旅游管理体系和开放的市场运行体系。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旅游法》颁布实施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我省海洋旅游相关管理办法。依托信息技术,提升海洋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具有宣传促销、咨询、预订、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性海洋旅游服务平台,健全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建立健全海洋旅游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救援、公共医疗、卫生检疫防疫等安全救助体系。强化海洋旅游质量监管与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和修复。

  (五)突破瓶颈,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先行先试的政策。针对目前我省在发展邮轮、游艇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建议我省积极向国家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深化粤港澳游艇旅游合作,研究制定港澳游艇进出我省涉及的便利通关模式,完善口岸通关配套设施。建议借鉴香港模式,即入境游艇在24小时内,将游艇开到指定口岸,接受工作人员上游艇检查,同时船长带上驾驶证、行驶证等游艇相关证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即可;出境游艇在48小时内填写出航表格即可获批出境。建议增设一批口岸对外开放的省内港口、游艇码头和停泊点,尤其是开放公共游艇码头,解决来粤游艇的停泊问题,扩大游艇的旅游活动区域。对邮轮出入境的政策予以特殊支持,放宽中国公民在境内登船搭乘国外邮轮的管理限制,参照国际惯例,实行一系列符合国际惯例的邮轮抵离港政策,比如提前对入境旅游者实行检验,运用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方便邮轮和旅客通关,简化邮轮陆上补给、维修等通关程序,全面优化现行邮轮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