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

2016-12-16 23:41:38 来源:广东政协网

2015年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报告

和2016年工作设想  

 

2015年,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先后在省政协领导覃卫东、姚志彬、温兰子同志的领导下,按照省政协党组、常委会、主席会议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三严三实”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选择推动广东绿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注重选题科学、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年来,共完成专题调研3项,专题视察1项,组织了协商会3场和12次考察活动;报送调研考察报告建议3件,得到了省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同时被省委办公厅摘编选送领导及相关部门参阅,引起了省主要媒体的关注。把学习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努力提高履职实效。搭建平台,主动与全省市县政协对口部门进行工作沟通联谊。增进委员之间联谊、政协之间的了解和相互促进。

2015年主要工作和特点

一、积极落实年度视察、调研、提案督办等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专题视察。为推进我省农村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状况的改变,人资环委组织省政协委员第四视察团,于4月中旬赴湛江、云浮市开展视察。从视察情况来看,自2012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决定,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省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初步建立,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如果未能建立长期有效的保障机制,光靠政府发文、媒体曝光,运动式、阶段性治理,农村卫生环境过一段时间又会回到“脏乱差”原点。当前,制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不足等问题。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视察团提出了:完善投入管理机制,将治理工作抓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村民卫生保洁的自觉性;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选择适当的处理方式;发挥市场功能作用,提高治理能力;加快法规条款建设,探索资源化、减量化治理有效途径等5条意见和建议,并专报省委、省政府领导。许瑞生副省长在报告上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研处。

(二)组织开展“加强广东海员队伍建设”提案督办和调研。年初,围绕国家“一路一带”和广东自贸区建设的实施,人资环委提交了《关于加强广东海员队伍建设的提案》,该提案被省政协办公厅列为2015年重点提案,由人资环委领衔督办。为推动该提案的落实,于5 -7月,先后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组织委员先后到广州、深圳、大连、天津、上海、汕头等市听取所到地政府有关部门、航运企业、航海院校等关于加强海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

广东是经济大省、外贸大省、海洋大省,全省90%以上的外贸货物、50%以上的内贸货物运输由航运完成,航运是我省进出口业的生命线。在广东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加强自贸区发展等重大战略进程中,海员作用尤为突出。然而,广东海员队伍建设与我省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人员流失严重。“十二五”以来,我省注册海(船)员数量以平均每年15%的速度递减。二是社会从事海员职业的意愿低。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各层次航海院校航海类专业的招生人数逐年减少,即使读了航海类院校,毕业后从事航海事业的人数也不多。三是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30岁以下年轻海员数量偏低、后继力量不足。高级海员人才严重不足与远洋的“大型化、远程化、科技化”不相适应,“有船无人开,有船不会开”。造成海员职业吸引力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工资待遇低,税负高,职业风险大,后顾之忧多等。我委在提案督办的基础上,提出了“实行航海类全日制教育免费政策;出台个人所得税财政扶持政策;将高级海员列入当地高端人才名录;建立广州海事大学;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员人才中心”等5条《关于实施国家“一路一带”战略中加强海员队伍建设的建议》。引起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视,3位省领导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批示:转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阅研。陈云贤和温国辉副省长都作出批示。同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南方日报》用整版进行专题报道。

根据办公厅的安排,人资环委还负责《关于尽快启动‘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立法工作》提案督办。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过3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但在环境保护方面欠帐多。环境保护与环境教育息息相关。为此,杨中艺委员建议广东尽快启动环境教育立法,明确各类主体的环境教育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和强化全省环境教育工作,推动环境教育持久、深化开展。5月,组织召开了提案办理座谈会,听取主会办单位的意见。主办单位--省环保厅对该提案非常重视,积极办理,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小组,组织赴已先行立法的北京、天津、哈尔滨学习调研,提出办理意见。下来,省有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初稿)》,争取该条例的制定列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推进条例尽早出台。

(三)组织开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专题监督调研。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省政协党组今年工作安排,人资环委组织开展专题监督调研。为深化对该专题研究,于4月开始,在省政协办公厅“委员之家”网络平台开展该话题讨论,50多位委员、专家等发帖发表意见;5月,组织委员赴湖南学习考察,借鉴他们在水源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6月,联合农工党省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赴肇庆、潮州、惠州等地开展调研,同时,委托茂名市政协开展书面调研;6月26日,召开对口协商会,邀请省环境保护厅等省直7个相关部门,与部分省政协委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形成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调研报告》,提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谋求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协调和合作机制;提高饮用水源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等6条意见建议。送省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许瑞生副省长批示:“省政协委员的意见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请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工作予以吸纳。感谢省政协对广东省环保工作的支持”。

二、组织委员积极参政议政

(一)把加强学习落实到政协日常履职活动之中。学习是提高委员履职实效的基本要求,我们利用一年两次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委员集中的时机,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全国“两会”和省委会议精神,学习人民政协基本理论,还举办一些具有知识性、专业性、时局性,且社会关注、委员关心、群众盼解决问题的专题讲座,同时,注意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大家思想引导到中央、省委和省政协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人资环委工作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今年3月,在本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上,针对今年初网络热播《穹顶之下》专题片,社会热议的大气污染问题,我们增加了“当前我省大气污染情况”专题讲座内容,邀请我省大气环保专家系统介绍我省当前大气污染状况,通过正面宣传,为委员能够知情明政、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创造条件。

(二)把政协工作宣传出去,委员意见反映上去。委员会今年开展的《农村垃圾治理》《加强海员队伍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等3项视察、调研履职活动,在办公厅的支持下,都制作成专题片,在广东卫视“政协委员”栏目播出;6月,协助办公厅完成了第25期《界别圆桌会》(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网络访谈节目;新闻稿五十多篇。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经常性的工作,我委报送《政协信息》40篇,省委采用10篇。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撰写提案,人资环委关于《加强海员队伍建设》以及李丽娟、施继成、龙丽娟等的提案被省政协评为2015年度优秀提案。

(三)做好联谊服务工作。今年4月,全国政协人资环委“进一步规范政府土地审批与项目环评行为”调研组来粤调研,我们按照他们的要求积极配合,协助调研组在粤的工作任务。年内,我们接待了上海、湖南、重庆、北京、宁夏等兄弟省市区相关专委会来粤考察工作。主动做好服务,注重委员们相互间的沟通联谊。先后组织走访了7个委员及其单位,近百人次参加,增进相互了解。

9月,组织委员赴山西学习考察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情况。10月赴广西学习考察生态环境保护与新农村建设情况;赴日本、韩国学习考察环境立法情况。11月,在深圳召开“全省地级以上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联系会议”。学习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了解广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情况,交流我省各地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经验与做法,实地考察深圳环保产业。会议内容丰富,对于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增进共识,推进全省政协人资环委的工作很有帮助。

(四)做好2016年工作安排的调研。在广泛书面征求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温兰子副主席先后率队赴东莞市考察水乡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召开会议,听取省直有关部门、部分省政协委员关于人资环委明年工作的建议。赖诗仁主任带队走访了省发展改革委,听取对人资环委明年开展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履职工作建议,以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安排。

三、创新务实提高履职实效

(一)选题实在。省政协王荣主席提出政协履职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要注意履职着力点要与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互补。视野要宽、聚焦要准、切口要小,注意选择党委政府已经关注到,但一时没有时间顾及的领域和方面,政协组织开展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空谈。这样的履职成果更有实效。我们按照王荣主席的指示精神,“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选择课题开展协商、调研、提案及督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形式多样。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开展的履职活动,既有提案、又有提案督办;既有在网络平台上的讨论,又有面对面的协商,甚至与民主党派的合作;既有实地调研,又有委托调研;既有省内调研,又有省外调研,甚至到国外考察学习。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正如许瑞生副省长批示:省政协委员的意见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

(三)注重学习。政协工作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强,知识密集、智力密集的特点。人资环委工作所涉及内容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养成与时俱进学习的良好习惯,重视充实自身知识储备,重视提高综合素质,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前提。近年来,我们围绕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前沿知识和社会热点,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如核电安全与发展、转基因食品与安全、广东省空气质量形势分析等,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四)有声有色。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话语权、影响力,是不可替代的。政协开展工作靠的不是“说了算”,而是“说得对”。我们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同时,积极将政协履行职责工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传播出去,提高政协的影响力。

2016年工作设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高度融入未来五年直至更长时间的发展规划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指出:“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胡春华书记在省委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讲话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广东。“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建设的开局之年,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工作重点:认真贯彻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聚焦促进我省绿色发展问题,发挥委员会专家和人才众多的优势,深入实际,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在工作安排上做到“三个注重”,注重补齐短板,注重问题导向,注重求真务实,为广东绿色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一、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

1、关于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调研。绿色发展主要包括均衡发展、节约发展、低碳发展、清洁发展、循环发展、安全发展等的要求,就是要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降低能耗和物耗,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相协调。绿色产业是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但目前广东绿色产业现状如何、存在哪些带有亟待解决的全局性问题、难点问题,影响政府对绿色产业的有效扶持。围绕这些方面的问题,拟组织开展调研,分析原因,并提出有建设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我省促增长、调结构、助转型,建设小康社会建言献策。

2、创新思路,推进我省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调研。几年来,农村污染问题和农村垃圾治理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全面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建立专业队伍,配套基础设施、农村环境有很大的改观。但农村垃圾没有资源化利用,造成资源流失,加大处理成本,形成二次污染,难以长期坚持。据了解,目前山东、湖南等地已有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较好的做法,其技术成熟、资源利用好,政府投入少,适宜市场化运作。拟对这方面进行调研。在前两年调研考察基础上,结合我省农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认真分析提出方案,为“美丽乡村建设”献策。

3.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和利用”视察。水生态污染治理是我省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我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工厂众多、环境容量受限。加之地处江河下游,大量客水流入,跨界治理需多方协调。年内,拟联合深圳、东莞两地政协,组成视察团,对跨深圳、东莞两地的茅洲河治理进行视察监督。以此为切入点,对我省加强湿地保护,珠三角恢复和建设美丽水乡进行考察。

二、组织委员关注社会热点,注重民生,反映社情民意。重点关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社会反映及带来的影响,包括审批、生育、妇幼保健、幼儿教育等方面以及老龄化社会的应对等问题。拟组织委员研究,运用各种方式及时反映问题。通过多方进行论证,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具体实在的建议。

三、继续推动“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提案办理。 今年,我委负责督办这一提案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更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环境保护必须教育先行,在全社会推进环境教育,要有法律保障。目前国内已有部分省市先行立法,明年适当时候拟组织委员赴台湾学习考察环境教育立法的经验与做法,进一步推进我省环境教育早日立法。

四、通过提案督办,推动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新发展。2015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我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我省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现状仍不令人满意,明年,我们将结合提案督办,组织对省政府办公厅《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斩断病死畜禽回流餐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做出积极的努力。

五、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提高委员政协活动的参与度。围绕提高履职能力组织委员学习,有计划地举办小型座谈会和考察活动。相互学习交流,增进共识和了解,增强民主和团结,提高履职实效。年内拟组织委员到福建、浙江学习“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经验。组织委员到云南考察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