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广东自贸实验区内引入优质教育办学模式的建议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49号

案由:关于在广东自贸实验区内引入优质教育办学模式的建议

提出人:招祥麒(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提案人:招祥麒、余鹏春、罗君美、陈绍雄、陈幼南、谢礼明、陈耘、叶冠荣、黄德豪、彭晓明、郑李锦芬、吴建芳、叶礼德、李惠民、何闻达、叶世荣、郑程、孟丽红、贺良梅、陈荣濂

目前中国基础教育的办学模式分公办和民办两种。公办学校由政府统一管理,所有学校的营运开支由政府负担,民众无须缴交学费,其好处在推动普及教育时,公平划一,减免争拗纷乱。民办学校由民间企业或私人兴办,可在政府的管辖下向学生收学费,其好处在课程较有弹性,学校能按本身的办学理念,在家长的支持下谋发展;这类学校大概出现两极化,一是辛苦经营,收生困难之余,办学质素也非理想;另一是应家长需求,引入国际化模式,但学费不菲。至于外国/境外教育机构想在国内办教育,必须依循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依法办学,按规定与本地机构合作,始可成事,绝不能单独经营。据了解,国家只有四个直辖市:北京、上海、重庆、天津等地容许营运正式的国际学校,其他省市办的,都名实不相符。

教育是国家培养人才的命脉,谨慎其事,小心处理是必然的,过往到目前的做法实属必要。然而,我省面对“十三五” 规划的开局时刻,政府正呼吁各方面贯切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上广东自贸区的计划,确实可推动前所未有,先行先试的办学新模式。

香港自1989年因应国际大都会的发展需要,在教育的体制上,作出了「多元化」的构想,在官立、资助、私立之外,提出了「直接资助学校计划」,1991年開始出现「直接资助学校」的类型。「官立学校」由政府营运,校长、教师都是公务员;「资助学校」可细分为「津贴学校」、「补助学校」、「按额津贴学校」,则由民间办学团体管理,但所有经费均由政府支付;「私立学校」由私人办理,向政府注册,政府规管性相对少。

「直资学校」则界乎于「资助学校」和「私立学校」之间,由民间办学团体以「非牟利」方式管理和经营,政府按学校取录的学生人数计算资助,以学校的总人数给予每名学生的资助学校学生的「平均成本」,并容许学校在有条例规管下向学生家长收取学费。换言之,假如直资学校收生足,其获政府的资助就相当于一间资助学校,再加上收取的学费,学校的资源自然较多,在学校设备、教职工人数、课程开发、课外活动等等,都比其他类型的学校优胜,加上具备私立学校的弹性,在回应家长及学生要求方面更灵活,效果更好。政府又规定,避免家境清贫的学生对学校收费而却步,要求学校拨出所收学费不少于百份之十用作奖学金/减免学费。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直资学校的总数(73间)不到整体学校百份之八,但都成为香港优质学校的品牌。

因应以上所述,我们建议在广东自贸区内,引入「香港直资学校模式」,让国内、外在自贸区工作人士的子女就读,享受富中国传统特色,又具备与国际课程接轨的教育。而最重要的是,学校以非牟利营运,政府对学校有资助(与公营学校相同),家长所付的学费相对国际学校廉宜得多,使一般专业及技术员工均可负担子女的学费;相对清贫的,亦可获学校减免学费。自贸区要引入资本,也要引入人才,人才未必是大老板,其收入未足以让子女入读昂贵的国际学校。直资学校的出现,正好让他们安心为自贸区内的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香港直接资助学校议会」,会员包括所有直资学校。提案人招祥麒是议会的主席,曾于执委会讨论,愿以议会之力为国家培养人才,作出配合。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