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建议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72号

案由:关于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建议

提出人:盛强(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党和国家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提出:“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扶贫攻坚战”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近期,省委胡春华书记又强调,要补齐扶贫开发的短板,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将扶贫开发列入“十三五”规划十大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经济社会长期保持高速发展,但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突出,粤东西北12个地市人均GDP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珠三角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贫困地区的10倍多,可以说全国最富的、最穷的都在广东,扶贫任务十分艰巨。自2009年起,省委、省政府创造性提出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战略,经过连续两轮的帮扶,累计投入405.78亿元,使全省5978个贫困村、406.6万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大幅缩小了贫困面。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成果,我们建议在抓好现有扶贫政策落实的基础上,要认真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精准化”,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精准筹划指导。我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积极发动各级各类力量广泛参与,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优势,在帮扶帮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各抓各的、自帮自建、统筹不够等现象,尤其是脱贫标准与广东省“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没有形成对接。建议在第三轮帮扶中尽快修改目标任务,细化规划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特别是要强化精准筹划、精准指导的观念,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省“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科学统筹,加大项目、人才、资金投入力度,指导贫困地区制定脱贫计划,相关县(市、区)、乡(镇、街道)根据上级总体要求,结合贫困村(户)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帮扶抓手,逐级上报、核准备案,使整个脱贫帮扶的计划措施既与省的总体发展向衔接,又符合基层的实际。

  二是精准扶贫对象。当前,省有关单位正在进行第三轮帮扶对象核查,统计贫困人口数量和经济收入,但由于“全面二孩”政策即将落地,又会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据我们初步了解,梅州五华县现有贫困人口48885人,人均收入约7068元,但不少超生人口由于是“黑户”,没有纳入统计范围,明年将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估计贫困人口将增加1万人左右。我们认为这种现象在广东具有普遍性。建议帮扶对象的核查工作,一定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仅要把帮扶对象的人数搞准,而且要把人口的年龄、性别、受教育和身体情况搞清,为实施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精准优惠政策。随着帮扶的深入开展,建议根据各贫困地区的不同情况,将优惠政策进一步精细优化,使其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家庭。重点要做好“减、免、补”的工作,比如:适合农业发展的地区,积极鼓励发展适宜当地的种养项目,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减免相关费用;富余劳动力较多的地区,优先投资发展环保、节能、高效的新型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较好,又有特色文化或景观的地区,扶持开展旅游行业;对老弱病残、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进一步提高低保(社保)水平等等,使贫困村(户)能够普遍享受到优惠政策。

  四是精准帮扶力量。目前来看,没有脱贫的大多是地理位置偏远、自然灾害多发、基础设施薄弱的“硬骨头”,需要集中优势精英力量、选派骨干专家能手,加大帮扶力度,克服帮扶人员不懂不会、抓建不力和“出公差”等现象,切实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建议各帮扶单位要提早与帮扶对象接洽,根据自然条件、生产环境和发展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调配”的原则,精准抽调与帮扶项目相对应的专家、学者和骨干力量,积极参与脱贫计划措施的研究制定,采取派得力人员蹲点驻村与定期派工作组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任务节点狠抓帮扶工作落实,提高扶贫开发质量效益。

  五是精准夯实基础。扶贫实践证明,要实现稳定脱贫、长期脱贫,核心在于打牢贫困地区组织基础,提高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建议要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尤其是要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提高贫困村干部的工资待遇,鼓励优秀退伍军人、大学生、脱贫致富带头人进入村委;重视抓好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帮带,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要优先提拔使用;把一线堡垒搞坚强,留下“不走的工作队”。要重视提高贫困人口的文化素养,既要确保每名适龄孩子都能接受正规教育,又要开办文化学校,组织学时事、学文化、学技能、学法规、学网络,提高自强自立的能力,同时,要大力运用身边典型,搞好引领示范,使他们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切实调动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是精准责任时限。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关键是要把帮扶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任务完成的时限具体到月。广东 “十三五”规划明确,2018年为广东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年,这就意味着2018年底前,不仅要完成扶贫攻坚任务,而且要跟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实现广东经济社会的全面跨越。建议要加快完善省负总责、市抓衔接、县乡(镇)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省、市、县(区)、乡(镇、街道)要组成联合帮扶工作组,捆在一起抓,避免出现省和村两头抓、中间环节“挂空挡”的现象;除了帮扶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外,县、乡(镇)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把手”当“主角”、当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考核到位、赏罚严明,确保如期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