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提案

2018-01-26 01:33:4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245号
  案    题: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马清亮(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委农办,省财政厅,中国电信,广东联通,广东电网公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省环境保护厅
  内    容: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九大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与我省区域发展极不平衡的省情十分契合。为更好完成中央交给广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历史使命,过去几年,我省大力实施粤东西北振兴战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为拉动粤东西北加速发展追赶珠三角作出很大贡献。
  但是,以粤东为例,汕头、潮州、揭阳三市,都是拖着一串农村的城市。汕头虽然是经济特区,但与深圳、珠海相比,农村盘口大,农业人口多,全市常住人口558万人,农业人口却有405万人,超过70%。此与同时,汕头还是典型的人多地少地区,全市耕地面积55.92万亩,人均只有0.1亩,人多地少造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细碎化给推动农业现代化带来极大挑战。由于经济发展滞后,长期投入不足,造成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差,公共服务缺位,青壮年人口大量外流,农业农村问题成为制约汕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2016年,汕头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62元,仅比全国平均数12363元高出1299元,比全省平均数14512元低了850元。
  当前,我省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成了必经之路。由于粤东西北经济总量小,农村基数大、村落人口密集,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历史欠账较多,希望省委省政府加大对粤东西北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建议:
  首先,省财政要加大对粤东三市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粤东三市村落人口密集,汕头市超过10000人的行政村(涉农社区)有117个,超过人5000人的行政村(涉农社区)有402个,农村环境治理和公共服务投入压力大,建议省财政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奖补采取差异化政策,充分考虑行政村(涉农社区)人口规模,对超过5000人的大村(涉农社区)加大支持力度。
  其二,要加大对农村(涉农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力度。加快水环境综合整治,协调解决好练江综合整治和韩江、榕江、练江流域水系连通。加快农村(涉农社区)电力、通讯、网络“三线”整治,建议由省政府统筹出台政策,协调电力、电信、网络等部门,加大对农村(涉农社区)“三线”整治的投入。
  其三,加大农村(涉农社区)新产业新动能的培育支持力度。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要在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补齐发展短板,培育发展新产业新动能,因而,省级的支持资金不能只局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要扩大到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以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
  其四,要建立省内帮扶连结机制。总结省内产业帮扶的成功经验,建立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农村的帮扶连结关系,用珠三角地区先进的发展理念、优秀的管理经验和丰富的人才优势推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要加大人才政策倾斜,吸引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农村就业,为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注入新鲜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