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80222号
案 题:关于从法治入手,建设广东省一流营商环境的提案
提 出 人:游忠惠(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联,省委政法委,省总工会
内 容:
案由:
一、问题的提出
2018年元旦刚过,亚布力毛振华的喊话引发东北“投资不过山海关”,即营商环境的大讨论。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他在十九大报告里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总结广东省近几十年来的经验,其中重要一点是以法治化推动市场化,给企业家提供稳定的未来预期。
站在这个粤港澳湾区发展的新节点,广东省需要对标全球一流城市进行体检。近几十年的积累造就了城市一流的硬件,但广东省的软件尤其是法治环境,是否能为广东省的再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撑?广东省目前的法治环境尚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在建设营商环境上始终坚持法治原则,确保公平和长远。
建议:
关于建设广东省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如下:
第一,应当加强立法规划推进开门立法。
建议相关部门专门就广东省营商环境做一个全面系统的立法规划。涉及负面清单、园区建设、企业用地、项目落户等硬件建设,以及税收减免、产业基金扶持以及人才安居等政策配套软件,在整体规划后持成熟一项立法一项,最终形成一整套制度。
让听得见炮火的人来呼唤炮火,坚持需求主导。建议委托高水平国际化的专业咨询机构每年对广东省企业尤其是外资和民营企业进行营商环境调查,对标新加坡美国硅谷等全球一流创新城市,聚焦广东省全球资源链接能力的制度障碍,形成年度报告。从而找准企业在广东省发展的痛点,针对痛点委托高校、智库进行专业立法,克服管理者立法过多从管理角度出发的固有弊端。
第二,应当持续加强信用建设作为法治抓手。
目前我省信用建设分布在省电子政务中心等多部门,分散建设存在多种弊端,建议考虑整合资源,形成一个机构主导。同时,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继续强化信用法律建设,在2017年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抓紧推动出台《广东省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
第三,应当健全制度保护企业家权益坚定企业发展信心。
广东省要健全相关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创新权益以及企业大小股东的股权,对于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应当建立制度切实破除玻璃门,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大小企业在企业融资、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应当开前门,堵后门。建议省政府多部门机构建立制度,通过网络和线下多个平台,畅通企业家的意见表达和政企之间的沟通交流,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制。将“有求必应,努力做到只找一次;无事不扰,完全市场公平竞争”通过制度固定下来。
第四,应当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目前,广东省市区法院已进入诉讼爆炸时代,法官早已不堪重负。但广东省企业也在抱怨,一些案件受理后至少半年后才能排期开庭。广东省应当加快推进此项改革,尽快出台相应条例,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较低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将宝贵的司法资源用到最该用的地方。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制定相关规定,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公共财政支持,促进各类纠纷解决组织的发展。行政机关、工会、妇联、共青团、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组织依据各自职责,设立调解组织调解相关民商事纠纷,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依法提供公益性的纠纷解决服务。同时,应当将民商事案件发案率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以督促党委政府推进此项改革。
第五,应当严格执法以确保公平。
建议广东省对产业园区再次进行统一规划,由政府主导统一开发,建设高标准写字楼和厂房,除商业配套服务企业外严格租金标准,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企业进行统一对外出租。逐步减少工业用地出让建设总部基地,同时严格执行园区房产退出制度,对符合条件企业坚决清退房产土地。做到大小企业、先来后到企业一视同仁。锦上添花固然重要,要对重点企业予以照顾,但雪中送炭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成长,更有利于广东省的长远发展!
建议严格市区两级产业配套资金、产业扶持基金以及创新基金的使用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用前审批用中监管和用后评审制度,严厉打击以权谋私和利益输送,建立良好的产业扶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