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有“度”的思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提案

2019-01-28 00:16:17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130、提案第20190130号
  案    题:关于以有“度”的思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提案
  提 出 人:赵莉瑜(共1名)
  分    类:政法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一、当前政商关系的问题分析
  政商关系是政治与经济、政府与企业、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关系。当前,以“亲”“清”为目标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已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营企业以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同努力的紧迫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亲”“清”二字的政商关系,是官与商处理政商关系的准则。但是微观层面的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之间微妙的关系还一直存在着,这也是政商关系中最为核心的矛盾,更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急需解决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政治生态得到了很大改善。官商勾结、称兄道弟的不良现象有了很大改观,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歪风也得到了有效遏制。与此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为了避嫌,采取了保守姿态;而一些企业家面对官员的无作为,从内心产生了抵触心理,与政府官员形同陌路,政商关系也从过去的“勾肩搭背”变成了“背对着背”,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通过运用有“度”思维创新手段进一步解决“亲”“清”两者内在与外在失衡的问题已是当下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落实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商关系的论述以及“亲”、“清”二字的表述,内涵丰富、全面系统、可操作性强。接下来,关键在于怎么落实,党政有关部门如何进一步量化、细化,逐步形成模块化管理。2018年4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回答了政商交往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并重点对“政”“商”交往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对利益冲突回避做出规定,为政商交往提供了具体指引。作为民营企业的一员,结合自身实际以及所见所闻所感,现就如何落实新型政商关系特别是解决当下少数领导干部“谈商色变”,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以及政商之间的行贿受贿、钱权交易等现象谈几点具体建议。
  (一)建立挂钩帮扶服务管理台账。建议纪委监察部门建立一套完善的四套班子领导、机关直属部门与本地重点企业挂钩帮扶服务的管理台账。领导干部与机关部门挂钩2至3个企业,机关部门作为联络单位,每年集中解决2至3个问题,以1年时间为期限,问题解决后该企业由帮扶为重点转向侧重服务为重点,同时另一家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及时补位。问题在限期得不到解决,继续由相关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挂钩。而挂钩的标准应立足实际,领导干部与机关部门应属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领导干部分管领域与民营企业业务范围应有一定的相关性;帮扶什么,重点帮扶企业目前急需解决的主要困难以及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问题,提早谋划,防范于未然;服务什么,重点服务企业对当前国家政治经济政策以及当地政府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和最新发展定位思想的宣讲,形成同向同步而行的良好局面。
  (二)成立统一议事的联席会议机构。建议由工商联部门牵头成立以发改、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金融等重点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机构,不定期或定期召开会议,如遇到急需解决的问题,由挂点领导牵头召开,统一发力。此外,定期由党政其中一位主要领导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开展工作的情况,分析当前经济形势,解决还没解决的难点问题。
  (三)创新角色互动交流机制。建议由上级部门制定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可参加或组织活动的正面清单,创新互动交流机制。开展的有关活动必须在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举办方提前向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备案,这样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之间不但多了几种加强沟通的渠道,还可以打消领导干部不敢作为的心态,引导企业家回报社会、回报家乡,同时也可以引导民营企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建议由纪委监察部门开发一个内容涉及领导干部、机关部门、企业的基本情况,挂点领导部分政务活动、企业每日新闻推送,需解决的困难问题,企业下一年发展计划,国家、省、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以及具有互动交流功能的app平台。通过交流平台可随时随地进行沟通,提高效率,服务到位,同时也是将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互动交流置于阳光下,有迹可循,解决领导干部不敢为的问题。
  (四)制定完善有效的考核奖惩制度。建议由组织部门根据纪委部门建立的工作台账牵头进一步量化任务目标,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推拖绕”,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廉洁用权、搞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或查处。将落实新型政商关系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同时,针对少数企业家不主动参与的行为,也进一步量化目标,不达标的企业或企业家不能参与本年度本地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有关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