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链”融合下大湾区金融创新的提案

2020-01-12 01:18:0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182
  案 题:关于“双链”融合下大湾区金融创新的提案
  提 案 者:民盟广东省委会
  类 别:经济
  内 容:
  粤港澳大湾区(下简称“大湾区”)拥有11座城市、1.36万亿美元的GDP总量、16家世界500强公司,金融业务体量极大,在金融创新背景下,金融科技能否促进大湾区内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生产要素的高效便捷流通,实现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的进阶融合,是大湾区金融“先行先试”的重点和突破点。“双链金融”是“区块链+金融”和“产业链+金融”的融合体,目前,大湾区已有部分“双链金融”实践,但在平台项目实际运行、企业应用推广、融资效率提升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政府主导开发的不同“双链”平台缺乏对接与融合
  2018年9月“湾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在深圳正式上线。同年10月,区块链贸易融资技术平台“贸易联动”亦正式推出。2019年9月,依托广东“数字政府”建设的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上线。以上三个项目均是政府主导的“双链”平台,尽管存在定位差别,但三个平台重复建设多条联盟链,技术差异明显,相互之间割裂运作,不可避免地增加了企业的上链成本,削弱了服务能力
  2、互联网企业主导开发的“双链”平台未触及底层痛点
  截至2018年底,国内区块链企业已达672家,区块链产业初步形成规模,其中金融行业超90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东。其中不少具有产业创新意义的平台,比如“微企链”、“双链通”等,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开放式信用流转网络业务平台,可为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基于供应链信用流转的融资。但供应链交易数据涉及企业的采购及资金管理,属于核心商业信息,仅为提高贸易融资背景核查效率目的而要求交易各方开放供应链交易数据的理据并不充分,存在对数据安全的信赖风险。同时,各节点也缺乏有效手段保证上链数据的原始真实性,故平台接入信息的局限性突出,无法得到金融机构的有效认可,导致企业级的“双链”平台的应用仍停留在融资环节,并未触及贸易背景真实性核查的底层痛点。
  3、银行系“双链”平台缺乏自主可控的底层技术平台
  目前,国内已有平安银行、建设银行等搭建了区块链贸易金融平台,但银行在投入规模、人员方面尚无法与互联网公司相比。跨境支付、轻结算等区块链+金融应用场景虽相对成熟,但尚不具备颠覆性,业务应用效果并不明显。金融系统对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要求严格,虽有以太坊等相对成熟的区块链开放技术,但融合相关技术的自主可控平台并未得到充分的实践检验,在智能合约安全性和技术架构成熟度等方面都与金融系统要求相去甚远。此外,在自主研发过程中,过于严格的持牌金融机构监管使得银行无法在密码学应用领域进行创新,难以提供安全可靠的授权和加密数据保护。
  建议:
  “双链”融合是推动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新动能,通过区块链技术赋能贸易金融,以金融平台连通大湾区等地区的国际贸易枢纽,可构建起金融贸易的“空中走廊”,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大湾区金融生态圈建设,更好服务大湾区实体经济发展。
  1、政府应从顶层设计的高度谋划大湾区“双链”金融创新
  建议在省级乃至中央政府层面推动对大湾区内的金融创新进行顶层设计,推动大湾区内“双链”金融创新发展研究、人才培训、经验交流、产业应用等多方面的紧密合作,争取构建标准规范、统一可靠的“双链”平台,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运用金融科技的手段加速金融数字化转型,打通政府主导的现有“双链”平台接口,破除产业链金融业务发展链条中抵押、清算、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障碍,赋能大湾区金融创新发展。
  2、建议设立大湾区金融创新融合发展委员会
  建议设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融合发展委员会,建立大湾区金融多边对话和争议解决机制,为“双链”融合跨境金融创新营造趋同的监管和发展环境。以“一会制审批”方式,在跨越三个关境和法域的大湾区内,核准业务创新,统一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RegTech”(强化监管科技)建设,推动“双链”融合跨境金融创新应用的统一制度与通用基础设施建设落地。
  3、鼓励金融创新,创办“大湾区区块链实验室”,研发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
  建议创办“大湾区区块链实验室”,由工信、科技等政府相关部门协同湾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互联网公司扎实做好区块链基础研究及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专项扶持计划,研发基于国密算法的国产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及操作系统,避免在应用生态开发上受制于人,进而从性能、隐私、监管等多方面解决区块链技术大规模应用于产业链金融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应在平台技术架构和源代码层面解决区块链技术支持下对供应链信息的防伪溯源、链上企业之间封闭可信社区的建设与扩容以及政府资源传导下的公共可信社区的创建,保证上链数据的真实性、安全性、可用性,使交易各方放心地将其商务流信息接入区块链平台。同时,建议政府设立“金融科技创新”奖,对在金融创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研发人员进行奖励,鼓励金融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动大湾区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