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之八十一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在粤创新创业发展便利化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三地青年人才所肩负的共同使命。随着粤港澳人才要素的流动日益频繁,港澳青年到内地发展将越来越常态化,港澳青年与国家发展大局的融合将更加紧密。
一、港澳青年在粤创新创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制度性的壁垒导致沟通上的障碍。通关便利化、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等互联、互通、互认环节仍有待提升。需要建立解决港澳青年内地创新创业商务纠纷的公信机制。
(二)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需求存在错位。现有创业基地及政策主要针对拥有资本、技术优势的优质人才,覆盖面不广。港澳青年以商务、法律等专业为主,与珠三角紧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业匹配度存在错位。
(三)政策措施的执行精准度有待提升。港澳青年内地初创企业的运维成本相对较高。申请初创项目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并不容易。青创基地建设方案、措施等需要进一步抓落实。
(四)港澳青年内地生活存在诸多不便。调查显示,60%的港澳青年受访者认为在内地居住、就业、交通往来等涉及的手续办理过于繁琐。
二、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在粤创新创业发展便利化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商务规则衔接。鼓励港澳青年在内地金融、会计、法律等行业就业创业。探索自贸区内率先将港澳资本视为内资,实现粤港澳资本在市场准入与经营范围的“平等对待”。允许港澳企业、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在粤备案审核后开展业务活动。加快推动粤港澳行业标准和认证标准的统一。加快实现货物通关、融资汇兑、税收征管(规避两地同时征税)、法律仲裁、司法信息通报等对接,最大限度减少跨境企业运营的制度性成本。
(二)建立粤港澳青年发展促进协调机制。建议团省委、香港青年事务局、澳门青年事务局牵头,建立粤港澳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实施“优才计划”,举办粤港澳青年创业家峰会、行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在高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社区等建立港澳青年见习服务基地;加强与港澳社团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引导三地高校交流活动,推动港澳青年创业平台与高校、校友会等合作,建立高校港澳青年服务工作站。
(三)完善港澳青年内地发展平台和服务支撑。构建港澳青年内地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和个人职业发展数据库,就人才供需、科研成果对接、创业孵化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和系统匹配。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系统化指导,协助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多渠道引进融资平台,完善成果转化所需的科创环境。借鉴香港科学园与前海合作模式,协助将创业培育计划或创业比赛中获胜团队引入内地,或推荐已成立的优秀创业公司来大湾区设立分公司。内地人事部门应加强与港澳的合作,为港澳青年提供专门的劳动技能培训,并颁发内地认可的就业证书。
(四)及时掌握创客群体需求,提升政策精准度。与粤港澳三地的青年团体或青年协会展开合作,组织开展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平台服务措施成效的抽样调查,倾听和传递港澳青年的心声,动态掌握他们的实际需求,及时了解港澳青年创客发展现状与特征。调动港澳青年创业者积极参与港澳青创基地的建设过程,通过他们的亲身经历提出针对性、客观性的改进建议,使政策的制定、执行更为“接地气”。
(五)因企施策厚植初创企业茁壮成长沃土。建议调整优化创业基地孵化器在用地和营收上的政策支持。以自贸区为试点,推动实现“港人港税”,符合港澳青年创业的所有行业企业均给予15%企业所得税优惠。围绕港澳青年创业项目构建双向的教育、科研协同创新体系。将港澳国际化融资平台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内资市场结合,为初创企业提供从初创种子、风投到上市等全过程金融服务。
(六)出台宜居、宜业、宜创等便利措施。例如,可将港澳创业青年纳入内地社保体系,允许在港澳也能使用内地缴存的五险一金;通过电子化申请以及一日内往返特别申请通道等为港澳牌照车辆提供更灵活的通关安排;在置业上,在粤港澳征信体系衔接基础上,积极探索港澳青年内地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时,贷款政策上给予国内居民同等待遇。鼓励三地普通教育资源的整合,把合作办学从高等教育领域向义务教育领域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