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的建议

2021-02-25 23:46:3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之七十五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的建议
  近几年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幼儿家庭。“难”难在公办幼儿园少,公办幼儿园学位少,入公办幼儿园难;“贵”贵在盈利性幼儿园自主定价,收费奇高。一项调查显示,近九成尚未生育二孩的家长表示,当前“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生育二孩的意愿。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
  一、现状
  国家统计局2019年12月6日公布报告显示,全国共有幼儿园26.7万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1万所,民办幼儿园16.6万所,公办幼儿园占比38%。全国在园幼儿超过4656.4万人,公办幼儿园2016.4万人,占44%。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相对偏低,占比率已连续8年出现下降现象。
  截至2019年底,我省有幼儿园19885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园10276所,占52%,公办园及盈利性民办园数量未发布,但也可看出,公办园数量占比要远低于48%;在园幼儿总数达464.5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367.04万人,按照普惠性民办园占52%预测,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约241.54万人,公办园在园幼儿数约125.5万人,占比约27%。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办园数量及学位严重不足。从我省情况看,无论是省会城市广州,还是发达城市深圳,以及粤北欠发达地区的韶关,都是这种状况。虽然我省2017年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和《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2018年出台了《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但从各项数据看,要达到国家要求,难度不小。
  (二)许多新开发住宅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老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而现实情况是许多新开发住宅小区都没有配套幼儿园。
  (三)民办幼儿园质量普遍不高。受投资人财力、投资水平、师资投入、教学场地设施等条件限制,其教学质量与水平相对较低,与公办园造成两极分化的情况严重。以某行政区幼儿园师生比例为例也能发现一些问题,该区公办园师生比例为1∶8.2,民办园师生比例为1∶24.5,两者相差甚远,而国家对于幼儿园师生比一般要求达到1∶5—7之间,由此可见该区民办幼儿园质量堪忧。
  (四)民办幼儿园收费高低悬殊。以某行政区为例,公办园收费2700元/学期,普惠性幼儿园是3500—4000元不等,盈利性幼儿园(市场调节价)则收费5000—25000元,高达公办幼儿园的10倍。在没有配套公办园的住宅小区,为了就近入园,家长只能被动承受高额入园费。
  三、建议
  (一)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责任,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投入。在2018年出台的《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中,已明确规定:将学前教育工作列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省政府要启动考核问责机制,对未落实责任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问责,确保文件的有效落实。
  (二)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级政府财力有限,由于在学前教育方面历史欠账太多,要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满足群众的要求,对很多地方来说都是难以承受之重。省财政要加大拨款力度,支持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公办幼儿园建设,让全省的公办幼儿园建设能均衡推进。
  (三)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一是科学设置,应建必建。依据区域人口总量,合理布局城乡幼儿园网点,加大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村级幼儿园等建设力度,形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随着公办幼儿园的配套增加,对民办幼儿园高收费现象必将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同时也会促进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的提高。二是支持政府购买,以民转公。对地理位置适合,硬件达标的民办幼儿园,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政府可予以收购,改造建设成公办幼儿园。三是落实“交钥匙”工程。对老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