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的建议

2021-02-25 23:52:5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之六十九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加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的建议
  近年来,青少年自残、自杀以及校园霸凌等伤害其他同学的事件屡见不鲜,通过网络传播的放大效应,在社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这反映出部分青少年对生命的正确认识和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严重不足,加上法律观念淡薄,在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与挫折时,容易漠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从而造成本人或受害人及家庭的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社会,凸显出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强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存在问题
  (一)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力度不够,协同配合不足。围绕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已制定相关政策规定,设置相关课程内容,但在课时安排、师资力量、教师培训、经费等方面仍支持不足。除教育部门外,还需要民政、司法、卫生、文化宣传等更多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学校开展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形式单一、效果有限。长期以来,学校普遍注重应试教育、成才教育,对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往往流于边缘化、形式化,大多照本宣科,对学生没有吸引力。此外,虽然大多数学校已建有学生心理档案和心理咨询室,但缺乏心理学和法学专业背景的专职老师,对于心理健康评价、危机干预的胜任力不足。
  (三)家长开展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的能力不足。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专业性较强,大多数家长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手段对孩子进行相关教育。在社会普遍的成功焦虑下,家庭教育也往往只关注学业成绩,亲子沟通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家长甚至将自身的压力和焦虑传递给孩子,造成其行为情绪问题。
  (四)社会尚未形成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强大助力。社会实践有助于青少年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法律观念,但目前学生可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偏少。此外,共同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广受儿童青少年喜欢的网络媒体、影视文学作品、游戏视频等缺乏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主题和内容,制作单位也大都没有主动对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内容进行分级和阅读(观看)指导。
  二、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一是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司法部门研究编制全省统一的、与各学龄段相适应和衔接的课程教材,在课时、师资、培训、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并将课程质量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二是相关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民政部门和青联、妇联要加大对家庭困难孩子的帮扶力度,公安、司法部门对于虐待孩子、校园霸凌行为等要及时介入,宣传、文旅、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配合集中治理好中小学周边环境和净化校园文化环境等。
  (二)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体系。一是保证课时比例,丰富教学模式。结合防校园欺凌、禁毒教育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青少年发育成长中的困惑进行心理减压和人际沟通练习,帮助增强对生命的正确认识和心理调适能力,树立良好的法制意识。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学科间的知识渗透。加大有心理学和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比例,配齐专职心理教师。加强全体老师的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培训,提高教师对学生情绪行为问题的预判和心理辅导能力,在学科教学中适时、适量、适度地融入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内容。
  (三)提升家长开展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的能力。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家长线上学习平台和线下咨询热线,制作学习视频,作为家长必修课;二是通过家长学校和家长课堂,发挥家委会作用,帮助家长掌握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知识,以及亲子沟通、交往方法和技能,构建和谐家庭亲子关系,从根源减少学生行为情绪问题。
  (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促进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及街道社区的合作,共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法制教育活动等;二是通过电影电视、网络媒体、游戏动漫等传播媒介,借助新媒体,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三是加强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网络不良信息打击力度,营造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