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之四十六
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体系的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粤港澳三地在疫情信息对接共享、支援检测、物资供应与保障、防疫技术交流与患者救治、严防境外输入、口岸通关协调等方面展开密切合作,特别是全国首次报告境外输入关联本地病例后,共同探索和创造了一系列具有区域特色的“传染病风险协同防控”经验、做法。
一、疫情防控暴露出粤港澳三地在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有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的领域和模式总体上仍较为单一。截至2019年,粤港澳三地已举办至第19届“粤港澳防治传染病联席会议”,交换传染病防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联合开展应急演练,携手组建结核病防治联合体、新发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治医学中心等。但从整体看,三地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合作领域较为局限,由于联席会议制度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缺乏较固定的日常化管理或协调机构、平台,而与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紧密相关的健康教育、心理健康促进等领域合作几近空白。
(二)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缺乏整体性的专项规划和统筹。2019年,粤港澳三地共同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共识》,但缺乏配套实施方案。粤港澳三地携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立了健康码、人员隔离和豁免检疫人群等互认机制,珠海与澳门建立了珠澳同城政策,签订了珠海提供澳门新冠患者救治后备医院协议等,大多为应急性、局部性举措,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三地之间在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中的技术壁垒,更缺乏统一的系统性专项规划,包括:三地公共卫生标准、政策等尚未全面对接,缺少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区域性传染病科研和救治合作机制等。
(三)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未能充分发挥三地各自优势。三地在医学人才培养及就业、日常疾病监测与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医学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医药产业等方面各有所长,例如澳门是世卫组织认可的首批健康城市联盟成员,广东中医药服务、产业发展和平台建设都走在全国前列,珠三角九市先进制造业较为发达等。但是,如医用口罩等应急物资前期出现明显挤兑等“看菜下饭”被动式应对,说明三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未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四)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政策、效果以官方交流为主,民众参与度不高。粤港澳三地关于大湾区内公共卫生风险防控的交流主要局限在官方层面,集中在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相关的医院、医学院等。普通民众对大湾区内常见的传染病风险、协同防控的主要措施和构建大湾区卫生健康共同体均缺乏了解、认同,导致部分民众对协同防控疫情不配合或配合不当。
二、建议
(一)拓展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的广度和深度。一是有步骤地破解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中现存的技术壁垒,如建立大湾区内统一的传染病诊疗、流行评估等标准并启动区域性常见传染病风险研究,建立三地患者紧急转诊的绿色通道等。二是推动三地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的日常化、预防性,使其更多地从疫情应急性合作,向与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紧密相关的卫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促进等领域转变。三是珠三角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发展前沿地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应当以国家和广东制定“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推动率先建成健康城市群。
(二)制定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专项规划。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专项规划是预防性解决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抓手,应当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包括:一是研究制定共同的或相互衔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联合演练。二是联合建立三地传染病等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联盟,加强区域内公共卫生风险研究、监测和防控。三是设立大湾区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专项基金,用于资助相关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平台建设等项目。
(三)统筹发挥粤港澳三地在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中的各自优势。珠三角地区具有世界级的规模化制造业集群优势,在储备和生产公共卫生风险防控物资、规划建设应急医疗设施机构时,应多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立场出发,科学测算三地之间协同防控的联合需要;珠三角地区在争取率先建成健康城市群时,可借鉴澳门作为世卫组织认可的首批健康城市联盟成员的成功经验等。
(四)加强大湾区内民众之间有关公共卫生风险协同防控的合作交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要坚守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念和立场,提高三地民众对区域内公共卫生风险的知晓率、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价值观的认同度,增加协同防控公共卫生风险的参与度、配合度。三地应注重搭建普通民众交流渠道,如:举办粤港澳携手抗疫图片展,通过高校、统战部门等多渠道开展面向在珠三角地区学习、工作的港澳学生或居民的抗疫经验交流座谈会,邀请港澳医护人员或代表性、影响性人士、媒体来粤参观交流抗疫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