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之二十七
谭日兴委员的书面发言
——培养德才兼备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增强国际话语权
美国自2018年挑起中美经贸摩擦,在贸易与科技领域对中国实施了严厉的“长臂管辖”,这些“长臂管辖”存在严重的程序公正与透明度等问题,极大地损害了中国国家利益。此外,中欧之间以及中国与澳大利亚也频繁产生经贸摩擦,澳大利亚甚至威胁要将与中国的贸易争端提交WTO。除在外交领域坚决反击美国霸凌行为外,我国也亟需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个人以及企业在海外的利益和应对中美、中欧以及中澳贸易争端,增加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此,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也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要求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广东积极发挥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在全国率先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目前,共有5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所在广东设立33家代表机构,合伙联营律师所10家,协议联营律师所1家。在做好法律服务“引进来”的同时,广东同样大力支持省内律师“走出去”,在1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5家律师所境外分支机构。此外,广东还搭建涉外律师人才网,广东省律师协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立广东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省律协今年已举办了39期涉外律师培训班。广东省律师协会还遴选443名律师组建广东涉外领军律师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推荐98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建立粤港澳三地律师服务专业领域名录、省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库。但我省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涉外高端律师人才培养缺乏规划和系统性,涉外高端法律人才非常紧缺。
(二)跨境投资并购、“双反双保”、涉外知识产权等涉外法律服务的培训项目缺乏,导致涉外律师等实践经验和实务能力不足。
(三)缺乏对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养建设的财政支持保障。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尽快补齐建立涉外高端法律人才服务业的短板,建议:
(一)推动政府设立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等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一些留学人员在国外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二)积极实行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等一系列举措,在省内大学中注重跨外语、法律、金融,经济等专业的人才培养或鼓励双学位人才。
(三)由省政府牵头,商务、外办、国资委、贸促会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专门针对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贸易摩擦、“双反双保”、涉外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等涉外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广东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四)发挥香港、澳门的人才优势,加强香港、澳门一些大学和内地大学合作。吸引香港和澳门以及境外法律人才到教育、培训、司法、仲裁等相关机构工作。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必须坚持立足国情、服务大局,以不变的“使者精神”应对万变的国际形势和纷繁复杂的涉外事务,成为中国与世界各国携手共建伙伴关系的推动者,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促进者,文明互鉴的践行者。
(发言者系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特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