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 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

2021-02-26 00:53:2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之二十三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统筹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对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但是,目前医养结合工作仍存在下列问题:
  (一)多头管理造成权责不清,资源尚未整合。以广州市为例,据民政部门统计,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17家,总床位53268张。因原有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分属不同部门,整合上存在权责不明晰的问题:医养结合、医疗卫生服务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养老服务由民政部门负责,医疗保障政策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存在权责分散交叉现象。据调查,广州市仍有10%左右的养老机构不能提供医疗服务,在能开展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中,仅有1/4纳入了医保定点。各部门对各项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造成医疗、养老、医保等资源不能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老年人医养结合问题不能有效保障。
  (二)缺少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合作门槛较高。医养结合工作多由各城市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政策。以广州市为例,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深度结合,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但没有具体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服务准备。《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为内设医疗部门的养老机构增设了15万—20万的一次性“医养结合”补贴。虽然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轻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的经济负担,但其中要求养老机构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申请的规定却把大多数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养老机构拒之门外,政策的扶持效果有限。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等部门分别执行各自的政策管理服务标准,医养结合没有具体统一的政策支持体系,在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等方面没有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缺少科学合理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标准。
  (三)“医”和“养”相对独立,缺乏融合发展。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都是独立设置、独立管理、独立服务,服务标准、服务规范也不相同,没有统一、完整、有效的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时,性质不明、利润偏低、规模较小的医养服务对目前已满负荷运行的医疗机构缺乏吸引力,从而使养老机构常常在合作协商中处于劣势地位。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系统化合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不利于医养结合的深度融合发展。特别是社区医疗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医疗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各自独立地开展医疗和养老服务,基本没有实现组织机构、管理服务和服务内容的融合发展。
  建议:
  (一)建立统一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为推动医养结合的深度融合发展,建议成立由卫生、民政、医保、财政、人社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组织解决医养结合中遇到的管理服务壁垒问题,明确各部门在医养结合中的地位和作用,卫生、民政、医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管理监督责任,推进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深度融合发展。
  (二)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支持体系。学习各地医养结合推进中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完整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健全完善机构医养结合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及时调整医保政策,推进医保异地结算,解决医养结合中存在的部分服务项目老年人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
  (三)推进社区医疗和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鼓励社区与基层医疗机构联合试水社区医养结合模式,整合社区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成立社区医养服务联合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将社区医疗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结合起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作为延伸服务点,联合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开展老年人康复护理、健康随访、健康教育、保健咨询和心理卫生服务,实现社区医疗和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
  (四)推进居家医疗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协同发展。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结合起来,实现医养结合进社区进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医疗和养老服务。
  (五)推动发展中医药康养特色模式。发挥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康养特色优势,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以及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
  (六)建立“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探索开展远程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整合卫生和民政医养结合服务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通过信息技术将居家老年人、社区、政府、服务提供者联系起来,搭建老年服务热线、紧急呼叫系统、数字信息管理等平台,实现对老年人健康管理、应急救助、生活照料等全方位服务。发挥互联网经济优势,试点O2O养老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和养老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
  (七)加大医养结合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教育部门指导有关高校、职业学院开设老年人护理服务专业,培养医养结合服务高技术人才;人社部门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规范服务标准,会商有关部门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职称评定目录,鼓励更多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