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之二十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广东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近年来,我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进程不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依然存在可以优化的空间。
一、存在问题
(一)创新驱动能力不足,数字人才与数字岗位缺失。政府发展规划较多集中在产量、产值类计划性指标,许多企业数字技术研发规划高度依赖于政府财政资源补贴。顶尖学府数量、高素质人才培育数量以及数字专业设置、师资培养、招生规模等教育水平不足。科技投入主要流向应用领域,基础研发经费低,核心技术多依赖于进口。
(二)两化融合进程较为落后,工业互联网发展滞后。大湾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在核心技术、融合质量和数字治理等方面仍然面临约束,全社会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尚未形成整体合力。一些重点行业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不理想,庞大的数据资源还未能实现有效的开发利用。数字经济新业态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缺乏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兴业态大企业,未能形成新的消费动能与产业体系。
(三)数字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基础设施水平差距较大。大湾区内部城市间的发展差距较大且缺乏整体协同性,制约数字基础设施的发展。历史遗留因素以及社会制度差异导致港澳与珠三角九市在设施联通方面存在困难,数字经济发展碎片化严重。
(四)数字空间监管制度亟待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需要提升。大湾区网络交易类平台治理问题日渐突出,信息内容类平台治理形势较为严峻。平台间数据争议纠纷不断,企业责任亟待明确,垄断规制面临挑战,算法价值观遭受冲击。
二、建议
(一)发挥大湾区龙头作用,构建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开放发展格局。将大湾区作为发展数字经济的主战场,组建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全面统筹制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深化不同区域不同领域数字经济合作。各地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应该在大湾区整体规划指导下结合各区域自身特点制定,建立合作创新的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打破目前分散的、各自为政的发展规划和政策,避免重复建设,形成分工与协同的数字经济创新体系。
(二)深入推进数字经济综合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各区域数字鸿沟。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点加大对珠三角西岸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运营商对欠发达地区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城市网络覆盖广度及深度,推动全省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同时在各地服务类场所推进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高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
(三)加强核心数字技术研发与创新,重点培养和吸引数字人才。加强对关键数字技术的指导,组建我省强研发性创新企业,突破技术瓶颈以避免过度依赖进口。制定法律措施加强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行业创新。加大对科研资金和人才培养的投入,引领企业、科研院所与知名高校协同合作,重点培养一批核心技术人才。
(四)制定数据保护和网络空间安全准则和法律,打造绿色创业环境。加快数据和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加强对专利权保护的法律保障,将网络交易平台纳入到法律监管之下。运用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交易进行监督,并增加知识产权审查过程,严厉追究侵犯私人和企业数据安全及信息知识产权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到互联网交易过程可查可控,交易后如有侵权及违法行为可问责。
(五)加强信息技能培训和服务质量,提高全民信息意识和数字素养。采取激励措施将学习任务下放到基层,鼓励高校和民办教育开设相关课程,进一步加大对公民信息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