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美育教育工作的建议

2021-02-26 01:21:2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之二
  吴淑丽委员的书面发言
  ——关于新时代美育教育工作的建议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当前我国美育教育的发展高度重视。在新时代,人们对于美的需求日益热烈,美育教育已经成为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建议:
  (一)统筹力量,全力配足美育教育师资力量。我国艺术教育促进会、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中心发布了《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美育师资状况分析报告》,从数据看,近10年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美育师资队伍的规模正在不断扩大,生师比有所改善,人才结构也在进一步优化。2015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美育教师占全部专任教师总数比例达6.5%,但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美育课程的课时量应占全部总课时的9%至11%,这就意味着即使义务教育阶段美育课程按最低标准课时量开课,也存在由6.5%的教师承担9%的课程这样一种配置不足而且不均衡的状况,对于教育相对落后地区和偏远山区,情况就更为严重。当前我国美育师资总数未能满足基本的美育课程教学需求,“若要使各个省份都能满足最低标准开课目标的需求,全国尚缺美育教师45566名”。因此,建议优化省内师资培训和配置,推动美育师资建设,建立美育师资的合理流动机制。教育主管部门要遵循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特点,加强兼职教师遴选、培训、流动、聘任和管理。省有关主管部门更应该加大区域统筹力度,一方面要加强重点城市的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确立更高的中小学美育发展目标;另一方面,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强教育相对落后地区和偏远山区的师资配置,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相对平衡。
  (二)提高认识,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美育教育工作格局。美育工作者严重短缺的现实问题不但直接影响立德树人的美育使命履行,更有可能耽搁立德树人历史进程的推进。因此,各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层应该提高认识,行动起来,各司其职,相互补充,形成联动效应。在此基础上,应该主动引进社会资源,激活美育工作的社会活力,为学校美育工作提供充足的实践保障;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层面的美育教育机构和美育工作者开展进校园义务教育活动,推动和支持学校美育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同时注重发挥好家庭的示范作用,通过家长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让家长了解美育教育理念,让家长支持学校美育工作,让学生在家里时时刻刻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价值,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美育教育工作格局。
  (三)学校美育教育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多维度拓宽学生的审美视野和审美意识。学校教育是主渠道,美育教育需要以多种学生喜闻乐见的载体呈现,引导学生辩证地认识审美的对象与流行文化之间的关系,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之精髓的欣赏和感悟能力。学校应不折不扣地开设艺术课程,作为开展美育工作的主要渠道。教师通过不同的形式让美育教育得以传播,让学生在感受、欣赏美育的过程中产生对美的感性和理性的思维。如果学校美育教育缺乏系统性、高质量的艺术基础知识普及和鉴赏,缺乏艺术美育思想的传播认知,那么传统文化中的文化瑰宝(如戏剧、戏曲等)对大多数学生而言,也仅仅是空洞的概念或者没有内涵的艺术载体,缺乏灵魂和内在。因此,学校的美育教育要尊重教育尤其是美育教育的规律,重视学生审美意识的提升。
  (发言者系潮州市高级实验学校办公室主任,中学音乐高级教师,文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