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 推动需求侧改革

2021-02-26 01:24:4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之十二
  张建琦委员的发言
  ——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  推动需求侧改革
  2020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要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由于国际环境的巨大变化,未来国外需求下降、出口放缓的趋势短期难以扭转,只有提升国内需求,才能保持经济健康发展。但2020年1—11月,我国社会消费品的零售总额下降了4.8%。而且从整体来看,未来仍有增幅收窄的趋势。
  目前,我国居民消费占GDP比重不到40%,比全球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居民消费需求不强主要原因在于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压力,这些因素严重削弱了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仅就住房问题来看,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末,住房贷款占全部居民债务总额比例达53.9%。从增量来看,2008至2019年,住户部门贷款增长了49.6万亿元,而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54%。在现实中,城市绝大多父母甚至祖父母都要为子女和孙辈出资买房,城市中绝大多数中低收入的年轻人都承受着房贷压力。
  经济实践和理论研究都表明,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高部分最容易转化为直接消费,因此提高这一群体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是有效进行需求侧改革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内循环的重要途径。然而在这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多的制度和政策上的堵点、痛点、空白点。
  建议:
  (一)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购租房负担。住房是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最大的经济压力。政府要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建立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应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税费,采取有关政策鼓励企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如考虑多缴纳公积金可适当减税。针对一些中小微企业无力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用财政收入为中低收入群体补齐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
  (二)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向中央建议提高中低收入群体应税收入的标准。同时坚决查处和杜绝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社保费用,员工工资由公司发一部分、老板私人账户转一部分的阴阳工资制,提高和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目前六七十岁的老人照顾八九十岁父母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要大力发展以公立养老院为主体的多元和多层次养老机构,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同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和老年福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为中低收入的老年人提供妥善的养老服务。
  (四)切实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通过增加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将更多的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切从患者出发,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发言者系广东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战略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教育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