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的提案

2021-01-21 23:03:5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 
  内    容: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民营养行动计划(2017-2030年)》明确提出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开展临床营养行动。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营养治疗可以增强各种临床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加快患者康复,是未来医学发展的重要趋势,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关键。
  一、我省特医食品产业尚处于“刚起步”阶段,发展动力不足
  (一)特医食品产业起步晚,行业整体发展缓慢。自2016年7月启动特医食品注册工作开始,截止到2020年10月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共批准注册的特医食品55个,其中广东省注册产品仅2个,均为2020年获批,目前只有一个产品获批在产,远远落后于江苏、浙江,与我省食品产业大省、医药强省的地位极不匹配。
  (二)医疗机构对临床营养科室和营养医师队伍的建设重视不够,特医食品的普及使用缺乏良好的宣传教育渠道,特医食品认知度不高、使用渠道不畅。法律法规规定特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所以特医食品的普及使用有赖于临床医生和营养师的正确推荐和对患者的宣传教育。但调查发现,我省大多数医院包括一些三级医院对营养治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临床营养科室的建设重视不够,大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没有设置临床营养科,将其作为一般的后勤辅助科室看待,人、财、物方面投入不够,目前大部分医务人员甚至包括一些临床营养医师,对特医食品、固体饮料、特殊食品、普通食品等概念混淆不清,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导致出现如将固体饮料作为特医食品错误推荐食用的广州“贝儿呔”事件。
  (三)特医食品临床使用制度建设滞后,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采购和使用管理不规范。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特医食品临床使用制度规范,但部分省市已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天津、四川、江苏、湖北、山东济南等陆续出台了特医食品临床使用制度规范。而我省尚未研究制定相关制度,一方面导致特医食品进入医院难、使用难、收费难,另一方面因存在灰色地带,给医生带来责任风险。一些医院为避免责任风险,对所有食品类产品“一刀切”,禁止包括特医食品在内的相关产品进入医院。如“贝儿呔”事件发生后,我省部分医院已暂停使用特医食品和开展相关营养治疗项目,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也影响了特医食品的正常合理使用。
  (四)生产经营环节不规范,大量类似特医食品的普通食品挤占了特医食品市场。由于特医食品注册制度严格,生产条件要求高,部分企业不愿投入,生产经营类似特医食品性质用途的产品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抢占特医食品市场,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医务人员。尽管这些产品看起来和特医食品相似,但其准入门槛低,配方科学性、产品安全性等与特医食品有很大差距,作为特医食品食用有较大隐患。
  二、对策与建议
  (一)出台政策措施,扶持我省特医食品产业快速发展。针对目前国内和我省特医食品行业现状,建议政府负责产业规划、经济发展的部门组织各方专家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出台扶持我省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研发、注册申报、生产流通和使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医保报销等各个环节进行规划,加大科技投入与政策配套,培育一批创新型、实力强的特医食品企业,加快产品研发上市,提高市场供给力和竞争力,为医疗机构有效开展营养治疗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有助于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减轻我省医保费用支出压力。
  (二)重视临床营养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室规范化建设。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认识营养治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临床营养科室规范化建设,提升临床营养诊疗能力和学科地位,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建议二级以上医院将营养诊疗科纳入临床一级科室,负责对特医食品在内的肠内营养制剂的统一管理。加强临床营养专业人才的培养,将临床营养学知识、特医食品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纳入对所有临床医生、护士培训教育的内容。
  (三)加快制度建设,规范和推动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建议借鉴天津、江苏、湖北等地的经验,由卫健部门牵头加快制定出台我省特医食品临床使用制度规范,为各级医疗机构规范使用特医食品提供明确指引,明确将特医食品纳入医疗机构诊疗目录,鼓励医疗机构将特医食品纳入信息系统自行编码收费,并对接处方、医嘱、收费和库房管理等子系统,实现对特医食品的集中统一规范管理。同时建议医保部门将少数重大疾病患者所急需、临床上效果得到验证的特医食品逐步纳入医保目录,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四)加强特医食品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特医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医食品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查处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虚假标识、夸大宣传、假冒特医食品的违法行为。严禁未依法注册的产品打着“特医食品”的幌子进入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