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提案

2021-01-21 23:36:25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
  内    容: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案件日益增多。许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如盗窃、霸凌等,往往因违法情形较轻、不到量刑标准,违法主体是未成年人等,导致公安部门只能进行口头训诫,不少未成年人从“初犯”变“惯犯”。从公安部门统计的相关数据来看,目前未成年人因违法而记录在案数已逐年呈上升趋势,作案主体大多不满16岁,多数是留守儿童或事实孤儿,以盗抢为主团伙作案居多,文化程度偏低,利用法律的空子反复作案并逐步向暴力犯罪转化,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影响,极大影响社会稳定。
  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成因有不少:从家庭方面来说,父母与孩子没有进行有效沟通,孩子们得想通过自己的行为引起父母的关注,故意“做错事”。从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的角度来说,由于青春期精力、体力过剩,加上逆反心、好胜心及利己欲等心理因素扭曲,得不到及时引导。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目前《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对未成年人犯罪并无具体量刑标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的免予处罚,导致这些孩子的“小恶”只能被忽略;目前没有专门的机构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纠偏,导致这些“迷航”的孩子不能及时回归正确的人生旅途。
  孩子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和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是一项复杂工程,但对社会未来发展十分必要,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工作:
  一、强化法律责任,明确各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义务
  一是应进一步细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因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为他人造成伤害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通过签定责任书、管教协议,以及开展帮教家庭会议、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化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教育。二是应明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学校、未成年人常住社区应履行的帮教责任,将其纳入对相关部门的考核。
  二、加强源头治理,减少社会因素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必须将工作重点落在源头性治理上,实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创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一是要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应在进一步强化法律进校园、普法教育等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创新性地推出“见习检察官”、“少年陪审团”等特色项目,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同时,针对校园霸凌事件,一方面要对施虐者及其监护人实施法律及经济制裁,另一方面要加强校园排查,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犯罪和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方法以及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三是要强化网络监管。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定期开展排查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网站,防止扩大蔓延。并通过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及学生家长代表任网吧义务监督员,完善举报机制,打击“黑网吧”。同时,采取网上巡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严查传播低俗色情信息网页,及时封堵网上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三、加强教育引导,建立专门学校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建设专门学校的政策要求。但到目前为止,我省相关政策并未正式出台。目前全省此类专门学校仅有3家,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建议从省级场面尽快出台政策,推动各市分别建立一所专门学校,有效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帮教。基于这些孩子多数已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建议这一专门学校是中职类的学校,毕业时可取得中职专门学历,为其走向社会正常生活提供保障。同时,对于专门学校的建立及管理,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专门学校更应注重心理干预和引导。专门学校不应是以前工读学校的复制粘贴。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及犯罪倾向的青少年,如果只是找一个场所进行约束和纠偏,而不适时进行心理干预和引导,并不能起到将他们引归正途的作用。所以应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干预和引导,确保每一个“迷航”的孩子都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专门学校更应注重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学校应设置诸如汽车修理、卫生护理、美容美发等多个技术专业,确保这些孩子能与同龄的孩子一样享受被教育的权利,并确保他们能有一技之长,在走向社会后能靠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收益。三是专门学校更应降低学校存在的特殊性。学校对外应尽量弱化“专门”这一特殊性,学习深圳育新学校办学模式,在招收具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作特殊帮教的同时,按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标准对外招收普通学生,实施分类教学的模式,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弱化专门学校等同于工读学校的社会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