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处理交通违法遇“堵车”交管系统还需再完善的提案

2021-01-22 00:27:37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 出 人:叶子瑜
  内    容:
  2020年6月30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全国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下称《措施》)。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修订后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推出了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改革措施,在试点的基础上,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从目前来看,《措施》的成效显著,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异地处理业务突增。部分基层交通管理服务窗口业务量突增,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原有本地的车管业务基数不大,常态服务能够得到保障,因改革后异地业务量突增,服务人员的配套和设备均承受较大压力。经调研,主要原因是办理异地交通违法业务时,人员身份信息识别过程耗时较长。办理时,需经过人脸识别、扫描身份证、驾驶证电子较验。部分已实施网上预约办理业务的服务窗口尚能让市民错峰办理,但未有网上预备业务办理的窗口就经常出现市民排长队的情况,极个别服务窗口为了控制工作服务时间的业务量,不得以采用“限号”的形式,引发市民不满。
  (二)缴费困难问题突现。交管部门开具的罚单到银行无法缴费,交管与银行无法业务对接,缴费难问题突出。在《措施》实施后,市民可凭异地交管业务窗口打印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罚款,但是中、农、工、商银行本地网点因成本考虑和结算方式复杂等原因,只受理本地非税罚没的业务,无法办理异地非税罚没业务。而《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需在规定期限内缴款,否则加收滞纳金。这使得部分市民在办理业务时不得不求助于“黄牛”代办相关缴费业务。
  (三)数据异常无法申诉。市民无法在线对交管信息系统“交管12123”app的数据异常提出异议进行申诉。目前,“交管12123”申诉类型只提供“手机号码”和“用户(手机)黑名单”两个申诉方式。当市民通过“交管12123”查询到的异地违法信息明显错误(如录入出错或违章发生地点不一致等情形)时,向当地交管部门提出异议,基层交管部门常以“无系统管理权限”为由予以回应。对无法在线处理此类明显信息异常的情况,市民和基层交管服务窗口服务人员均感到无奈。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银行业务对接。公安部门加强与银行对接,协调解决好异地缴纳罚款的业务。在现有“交管12123”平台上缴纳罚款外,探索专门开通异地违法非税罚没结算帐户或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支付支持的方式解决缴费难的问题。可在基层交管服务窗口依实际情况为尚无法实现在线支付的市民提供业务缴费指引。
  (二)加强数据修正较验。加强基层数据采集和“交管12123”平台后台数据对接较验。授予基层交管部门依有效的证据材料修正系统数据的权限。增设异议方式,为市民提供简便的线上申诉方式,减轻线下基层交管部门的业务量,特别是行政复议数量,降低行政成本。
  (三)加强政务数据对接。通过技术手段,在保障数据安全的情况下,逐步实现“交管12123”平台与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务服务数据系统对接,运用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网上预约”等便民措施,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