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省城镇社区老旧房屋升级改造的提案

2021-01-22 23:20:5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 出 人:赖建利 
  内    容:
  一、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打造“宜居生态城市”成为各级政府的主要目标,但是城镇老旧房屋建成年代较早、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因此,对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以及制约城市发展的社区老旧房屋进行改造已迫在眉睫。社区老旧房屋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鉴于以上情况,特建议如下:
  二、建议
  (一)强化组织保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省有关部门出台并实施支持社区老旧房屋改造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高效推动。各市、县要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街道(乡镇)实施、社区协调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全力推动组织实施。
  (二)坚持统筹规划。市、县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将社区老旧房屋改造用地安排纳入规划。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社区老旧房屋改造规划、改造实施方案,科学划分改造区域,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
  (三)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省级财政在预算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镇社区老旧房屋改造奖补;支持市县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改造资金;鼓励居民个人参与城镇社区老旧房屋改造;引导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城镇社区老旧房屋改造提质;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