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提案

2021-01-22 23:36:2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 出 人:李卫东 
  内    容:
  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19号),将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作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当前,集团化办学还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容易流于“贴牌子”、“做样子”等简单化操作,不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切实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当前集团化办学存在的问题
  (一)优质校缺动力,持续发展困难。 
  集团化办学是基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过渡性制度安排,是化解教育矛盾的新实践。但是,名校集团化办学往往呈现出表面“成团”,而实质上各学校独立的局面。出现办学目标“集”而不“团”;权责模糊,办学主体互动乏力;模式同质,办学方式创新失活;管理疏漏,办学机制运行不畅等现实困境。因此,深入推动新时代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式发展,要做到效能与公平并重,厘清集团化办学目标;调整权力结构,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办学格局;允许多种办学类型并存,创新个性化办学模式;健全集团化办学机制,提升集团化办学效率,最终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优质发展。
  (二)学校资源配置不平衡,师资力量不足。
  名校的基础是有一支一流的教师、管理队伍,在集团化过程中,名校大量输出了管理、教学人才,在实现优质资源扩张的同时,有可能产生优质教育资源的稀释,产生“削峰填谷”现象,导致 “牛奶”被稀释,“金字招牌”含金量下降。尤其是部分优质校在读家长对名校集团化更是心存顾虑,担心学校要接管另一所新校,好老师会不会都被抽到新校区去任教。另一方面,优质校名教师不愿离开名校,即使要输出,也要求其身份必须保留在原名校。如果不能合理配置集团教育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也是名存实亡的。
  二、切实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建议
  切实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是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和受益面,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使集团内的优质学校充分发挥辐射作用,从而使集团的整体教育水平能达到甚至超过原来的优质学校的水平。为更好更快推进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为家长和孩子提供更优质的教育,特建议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集团章程、建设制度。
  加快教育集团内章程制定,明确细化各方的责、权、利。核心校校长作为集团理事长,必须被赋予一定的推荐权和考核权,全面负责集团的组织运作与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推动,基于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搭建共建共享平台,促进集团内各校教育品质的整体提升;各成员校校长,作为独立法人全权负责本校所有事务,同时接受集团核心校校长的监督和考核,根据各集团的章程和相关制度履行成员校的义务,实现校际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进步;各集团日常组织工作可实行轮值制,每年由其中1所学校负责,定期开展集团内各项交流研讨活动。
  (二)建立全面的师资交流制度。
  教育集团按照“以强带弱、结对帮扶、捆绑发展、协同进步”的原则,实行师资交流互动。各集团梳理分析集团内教师队伍专业能力现状,积极推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交流。对集团内各校中层干部和教师进行统一调配,促进师资均衡。教育集团各校统一实施教师培养工程,统一选派干部外出进修、培训或挂职学习,促进教师素质均衡提升;教育集团新分配教师可全部安排到优质学校任教最少一年,让他们在高起点与浓厚的教学氛围中成长,一年后再回到原分配学校任教。
  集团内通过结对带教、师徒结对、跨校教研、名师工作室、评先评优等方式,全面盘活集团教师资源,形成集团内新老教师交流互动,为集团内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师资流动做到因材而用,实现各校区师资力量的均衡。对教师而言,接触到更多工作面,面对不一样的学生群体,也能促进自己的成长。
  (三)建立科学的教科研制度。
  采用“连横策略”的方式,建立教师教研共同体,涵盖所有校区、所有学科、所有年级、所有课堂。教育集团实施大集体备课制度和学科带头人制度,学科带头人统筹安排学期、学年集备计划,抓好活动的开展和落实。集团内教师在学科带头人的统一组织下,共同确定研究课题,共享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统一组织教学质量分析,及时进行阶段性检测、教学反馈活动,保证集团内教学质量共同提高。
  加强校际教研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通过紧密型教研、科研团队与机制的建设,围绕共性问题、瓶颈问题开展项目研究;要通过专家指导与引领,丰富教研内涵,提升校本教研、科研的有效性;要通过多种教科研形式,实现集团内优质资源互补增值,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师的课程执行力。
  (四)建立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机制。上级教育部门对教育集团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年终教学考核,使其成为“利益共享、荣辱共担、校兴共荣、校衰共耻”的教育实体,促进集团内教学工作的共同发展和提高。集团各校作为一个整体享受上级统一分配的各类奖励表彰名额;同时,各成员校分类制定针对各自的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学校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