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疫情时代我省文化旅游全媒体融合发展建议的提案

2021-01-22 23:49:52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 出 人:杨鸿海 
  内    容:
  新冠疫情的爆发,对文化和旅游行业造成了较大的冲击,行业服务力、社会影响力、产出收益、人员可到岗率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职能部门单位整合所在(属)地各级(类)文化和旅游机构、产品与资源点,协调相关行业渠道与平台,发挥宣传媒体矩阵的制度优势,创新地运用新媒体直播、视频化,虚拟体验等传播推广模式开展全媒体与文化和旅游实地互动的“云文旅”。既满足了出行受影响期间人民群众对于文化旅游的实际需求,也宣传推广了文化旅游景点场馆所在地的文旅特色优质产品,产生了较好的社会价值及一定的实际经济性收益,实践与探索了文旅行业在后开疫情时代全媒体融合发展的一种新的业态模式。基于市场的实际功能性需求,进入后疫情时代国际疫情状况反复在未来对我省文旅行业所产生客观性影响的长期性,“线上线下”交叉全媒体融合的文化旅游产业模式将会在一定时期内成为业态的重要组合部分。
  由于该功能需求的整体性出现较为突然,现有的文化旅游资源端整合模式、职能机构事权结构与产业管理模式、专业机构功能设置、从业人员职业体系仍以疫情前的因素进行设置,无法满足后疫情时代文旅行业全媒体融合的新业态发展需求。我省应抓住文化旅游全媒体发展这种新业态所带来的其中积极性影响的一面,在后疫情时代助推我省文旅事业在恢复振兴的同时同步提质升级,建设新型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模式,切实落实回应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的,“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综上所述,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按照全媒体融合发展的特征对文旅资源组合模式进行适应性优化,整合分散性资源端,打造重点IP产品,探索建立适用于新业态模式的相关弹性灵活的良性激励制度。着眼于公众对文化和旅游全媒体融合化发展后新形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进一步协调相关行业协会,提升加速我省文化与旅游行业IP化发展,多层级出台激励性政策鼓励相关有实力行业从业单位对现有散点状文化与旅游资源端进行重组与整合,在各层级、多角度的扶持与打造一系列具文化与旅游的大IP,有效地地运用全媒体融合打造的重点IP化文化旅游产品。打造有独特价值和竞争优势的专业化、多元化全媒体化融合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产品。在“十三五”以来文化和旅游发展带来的硬件提升及资源数据的软件为基础,突破文旅行业内流量资源统筹与管理相对独立现状,市场化竞争模式为准则,在资源输出端口选择上给于企事业机构更多的自主权。多种形式探索性解决文化与旅游产品真实性和体验感的问题,线上的虚拟文化与旅游体验和现实经济消费的融合,鼓励相关产业模式有序进入文旅行业。扩宽文化与旅游消费性产品结构的广度与深度,提供更立体多元、互动性更强的全方位体验,创新性提供公务文旅服务的新模式。在我省探索一套建立政府搭台、企业主导、线上线下融合、百姓参与互动的我省文化与旅游行业全媒体化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可选以广州、深圳、中山等基础条件较好的作为线上线下全媒体文旅融合发先进性试点化发展。
  二、整理相关事权结构,优化与适度放宽产业政策。深入挖掘线上线下文化旅游全媒体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及行业高时效性特点,进一步优化政策,整合分散于文旅、网信、工信、新闻广电等各职能部门中现有涉及该类问题的法规及事权中管理壁垒,明确事权,减少重复性审批与监管,尽快细化对应实施条例及细则。抓住线上虚拟体验和线下实景体验全媒体化融合出现的全民性群众文化旅游需求的新动向,及全民性互动参与性的特征,细化现有行业准则,引导良性参与,出台文化与旅游全媒体从业单位机构及个人的容错机制。在将传播流量因素对于文旅事业发展的影响纳入行业发展规划之中,灵活量化将流量因素纳入现有实际承担流量传播的机构职能之内,相应增加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该功能上的专业技术岗位编制。
  三、优化现有文化旅游相关职业体系与人才建设体系。结合现阶段文物旅游服务行业职业体系,灵活多元化现有职业标准、等级评价。优化编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将文化旅游全媒体融合发展因素纳入实际承担全媒体融合流量传播的文化旅游相关企事业工作人员的职称评量、评比表彰项目及人资质申请体系之中。进一步梳理职业分类,根据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未来发展需要在人才培养进行提升与创新,加快培养文化与旅游行业全媒体融合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并培训我省文化与旅游行业内受疫情影响无法满额到岗的从业人员向全媒体融合式公共文化服务方向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