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列入我省“十四五”规划的提案

2021-01-23 00:53:02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出人:廖鹏洲
  联名人:陈宇,唐明,刘少波,吴振先,林至颖
  内    容:
  将珠三角“村改居”综合配套改革作为“十四五”重大改革项目,作为“双区建设”的基础工作,在“十四五”规划中予以重点部署,通过由省委省政府出台进一步深化珠三角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意见提供上位法支持、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协同作战等形式,力争在“十四五”期间使相关问题能够得到较好解决,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珠三角”样板,为粤东西北乃至全国贡献广东智慧。
  (一)以城市社区为发展定位,深化村改居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整体征转、货币补偿等多种形式,推动村改居社区农村集体土地逐步转为国有;探索构建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村改居原村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鼓励城市规划区外农村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城镇住房方式,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
  (二)以市场化为方向,深化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明确集体产权基础上,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原则,一是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类改革。一类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公司;一类可以在有限期内,过渡过为市场主体;一类按照自愿原则,在解决好债务资产问题,自行注销或解散。二是加强集体“三资”监管,保护好原村民合法权益。三是改革原农村股份合作制股权分配方式,让村民持股进城,或持股进城成为新市民。 
  (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村改居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按照城乡一体化目标要求,借鉴北京等做法,推进“农转居”人员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同城镇职工标准接轨。建立覆盖常住人口的镇街政务办理平台和窗口,重点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统一城乡基础设施管护标准,补齐村改居社区污水管网、环卫、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四)以城市社区为发展定位,实施一体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统筹安排村改居社区与城市社区的规划建设,对村改居地区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统一安排和部署。根据区域内不同社区、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发展条件、资源禀赋等,因地制宜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实行“城中村-社区化”“城郊村-特色化”“纯农村-功能化”的差异化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