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共建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

2021-01-23 01:14:25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出人:孙省利 
  内    容:
  乡村振兴是农业农村的全方位振兴,需要对农村未来发展方向有更加系统性、更加长远和更加全面的认识,要更加重视农业科技和农村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同时不断完善农村农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农村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的根本良策。2020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实现有效衔接,要以发展农村产业为核心,也是抓住乡村振兴的核心“产业兴旺”牛鼻子。
  回过五年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果,贫困户贫困村全部脱贫,乡村人居环境得到老明显改善,这些成绩最为显著。短板也是明显的,那就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分缓慢,缺乏农村农业相关的技术人才的现状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技术化和机械化以及劳动人口社会化分工程度依然较低。
  广东省是工业强省,也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总人口近乎一半,到2035年要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中就包括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农业现代化是建立在规模化土地使用的基础之上的,只有规模化的土地集中使用,才能有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才能有效降低粮食及蔬菜的单位成本,提高农业产业发展的效益,进而吸引大量的农村青年回归农村参加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农村的精细化社会分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战略目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实现。
  目前我们广东农村绝大多数依然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绝大多数农村没用集体经济或集体经济非常薄弱,很难发挥农村劳动人口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更不能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提高农村人口的消费能力,为此建议:
  1.农村党委书记是上级党委考察任命的,可以由书记组阁村党委,在此基础上,可以改变村民票选村长的制度,通过协商选取一个责任心强、有公心公信力的村长,形成党委领导下的村长负责制,为发展集体经济奠定村级领导基础;
  2.强化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意识,并宣传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好处,提振村民对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和决心,尤其要做好示范试点工作;
  3.总结国内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模式,选取2-3个模式分析研究其优缺点,对村民进行分析宣传,由村领导抉择适合本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模式,并在每个县区进行示范,待示范成功后再行推广;
  4.没有规模化的土地经营,就不可能降低劳动成本和提高村民收益,更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家一户很难降低土地经营成本和提升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由村民管理委员会组织全村土地统一经营,形成合作社、股份公司+农户等形式,提高农村经营专业化水平,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杜绝土地过度利用和丢荒的现象发生。
  5.针对沿海渔村而言,由于其土地面积小,主要是以海洋捕捞为生,随着渔业资源的严重退化,渔民收入也明显降低。为了有效保护近海渔业资源,沿海渔村应成立属于集体的捕捞产业和海洋游钓业,淘汰小渔船,建设可以远海作业的大型捕捞船,提高捕捞收益;可以在合适的近海海域建设公益性海洋牧场,涵养渔业资源,组建集体经济型式的休闲渔业队伍,提升海洋渔业旅游品质;组建专业的养殖队伍,提高集体养殖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通过一系列的组阁形式,逐步形成捕捞专业化、种养殖专业化、旅游专业化等集体经济发展队伍,吸引青壮年返乡,投入到乡村振兴中去;
  6.政府应建立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对于需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村子,可以支持其启动资金,对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子及村干部进行奖励,提高村民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