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助力乡村生态振兴的提案

2021-01-23 01:26:02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出人:张军
  联名人:唐冬生,唐明,黄显良,吴振先,廖鹏洲,胡庭胜,朱颖恒,林至颖,陈仲策,李朝明,黄晓波
  内    容:
  一、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工作亟待推进
  乡村生活垃中的厨余垃圾可用来堆肥、有毒有害垃圾送专门部门处置、可回收垃圾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垃圾被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乡村垃圾分类收集与分类处置,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环节。然而我省乡村垃圾混装、混运、混合处置现象突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管理体系尚未构建,乡村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工作亟待推进。
  (二)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备设施配备不齐
  首先,部分村镇没有对农户配备必要的垃圾分类收集桶,农户难以从源头进行垃圾分类与投放,导致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或就地焚烧。其次,由于没有配备分类垃圾桶,农户对厨余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加区分的进行混合投放,加大了垃圾处理成本与环境污染风险。再次,部分村镇建设的垃圾收集点站、垃圾填埋场不规范,收集点的垃圾露天堆放,垃圾填埋场没有进行有效的无害化及防渗处理。
  (三)乡村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较为粗放
  作为乡村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的主要方式—填埋或焚烧的负面效应显著,一方面,垃圾填埋产生的废气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身体健康,简单的垃圾填埋还可能出现渗漏,污染地下水、形成二次污染,同时垃圾填埋还占用大量耕地。另一方面,混合收集的垃圾焚烧产生大量二恶英,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垃圾填埋或焚烧场选址时,往往因“邻避效应”而遭遇村民抵制而引发群体事件。构建科学的乡村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关于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建议
  (一)推行“二次四分法”垃圾分类,促进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
  “二次四分法”是指农户按照“会烂”和“不会烂”的分类标准先对垃圾进行第一次分类,将“会烂”与“不会烂”的垃圾分别投放到分类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初分基础上进行再分,将“不会烂”垃圾再分为“好卖”和“不好卖”两类,对“会烂”垃圾就地堆肥,“好卖”垃圾送再生资源公司回收,“不好卖”垃圾经乡镇转运进入城市填埋、焚烧处理,对有毒有害垃圾进行特殊处理。按照“二次四分法”模式对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后,可以大幅减轻垃圾运输成本、减轻垃圾填埋场、焚烧处理厂的处置压力。
  (二)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构建乡村垃圾高质量处置体系
  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设置垃圾收集点、分拣站、处理场,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高效处置”的乡村生活垃圾高质量处置体系。一是为每户农户要配备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投放经过农户初分的“会烂”、“不会烂”垃圾。二是村一级要建设垃圾分拣站,由保洁员分拣并存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是在各村可采取“一村一建”、“多村联建”方式,建设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对易腐烂垃圾就地堆肥处理,建议借鉴垃圾分类的“金华模式”,由村建设阳光堆肥房,将易腐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供苗圃基地使用。
  (三)加大垃圾处理终端技术研发,推动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
  为解决垃圾填埋、焚烧选址时遭遇的“邻避困境”,需要加大垃圾处理终端技术研发力度,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消除民众恐慌。一是对垃圾焚烧项目要制定废气排放标准,研发高质量的清洁焚烧技术,切实减轻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污染。二是要研发垃圾卫生填埋技术,重点研发垃圾渗漏液处理技术,减轻垃圾填埋对土地和大气造成的二次污染。
  (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乡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
  乡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投入巨大,需要建立多元资金来源渠道。一是整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及其他省级各项涉农专项资金,实现“以奖代补”,带动地方各级政府投入。二是按合理分担原则,将乡村垃圾治理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三是创新乡村生活垃圾治理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BOT、PPP方式参与乡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四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收取保洁费,村民收费标准通过“一事一议”或村规民约确定。
  (五)创新工作载体,构建乡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全省乡村垃圾治理工作由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住建厅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县一级设置乡村垃圾管理部门保障日常运行的要求,乡镇设环卫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村配备保洁员,建议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二是加强环保宣传和垃圾分类培训学习,引导村民充分认识垃圾污染的危害性,养成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良好意识。三是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各网格责任单位和目标任务,定期对网格保洁情况进行督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