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廖永通
分 类:科技
办理类型:
内 容:
科技创新力量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要依靠,是合力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地重要途径。近年来,粤港澳三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大力推进粤港澳协同创新,科创协同步伐明显加快;随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的出台,三地科创协同空间将得到进一步拓展;但在实际落地操作上,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科创协同发展上仍仍存在障碍与短板。
一是大湾区内城市协同创新发展不均衡,广州、深圳、香港、澳门、佛山、东莞等城市间协同发展创新程度较好,而其余城市的协同创新发展程度相对偏弱等。
二是各城市缺乏资源共享的理念,存在资源独享独用与利益固化等藩篱,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等。
三是大湾区内的科技创新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尚未达到,缺乏长效且完善的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协调机制,湾区内各市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与动力仍不足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短板,提出以下建议:
探索制定实施大湾区区域联合创新发展战略,对区内城市进行深入调研,依据各自的既有优势,两个城市或三个城市进行深入研发合作,共建产业集群;同时由政府牵头指导,成立协同创新专业合作联盟,进行顶层设计与整体协调,并制定具体的发展举措,同时邀请各行业专家、投资机构、各地龙头企业及中小企业代表等组成督导委员会,针对大湾区各城市的产业优势与原创科研方向,以及兼顾大湾区内各创新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因地制宜重点挖掘各地创新潜力,全力扶持新兴科创项目、企业,全方位给予不同阶段的科创项目、企业资金支持与指导培训等专业服务。
搭建大湾区创新共享平台包括区域产业数据共享、创新人才资源共享、创新资源、优势产业资源共享等,对各市的科技创新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加强各市创新资源的联动与合作,实现错位发展形成优势互补,避免各市之间的同质化竞争及各自为政等;同时健全跨区域人才多向流动机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龙头企业、优秀中小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全面推进大湾区的协同创新和发展。
各地政府积极探索管理制度创新,首先健全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各城市分管领导参与联席会议以及实地调研活动,定期召开大湾区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的主题论坛活动,邀请各市政府、管理部门、产业园区、企业代表、高校代表、科研机构等,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制定统一的科技创新产业标准与激励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逐步打破地方贸易、产业的壁垒与垄断,减低各企业之间创新合作成本与各项行政及税收成本,营造更创新宽松的政策环境。
探索成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各市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在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产业链完善延伸等方面与中小企业进行合作交流与指导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将自身的发展需求与协同创新需求相结合,帮助中小企业发掘新潜能,盘活中小企业创造能力,支持中小企业扩充发展,从而推动中小企业的创新及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