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海洋商渔船安全监管的提案

2022-01-18 09:38:0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农工党广东省委会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

  内  容:

  案 由

  广东地处南海航运枢纽位置,水上交通繁忙。全省海域面积达42万平方公里,现有渔港135个,纳入登记管理的海洋渔船多达4.4万艘,渔业从业人员多达134万人,渔业经济总产值稳居全国前三。近年来,沿海城市高度重视临港经济和渔业的发展、临港自贸区、高新区、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得如火如荼,商渔船碰撞风险升高。据“广东海事局”官网数据,近两年的“海上搜救公告”就达150多条。水上交通安全存在以下问题:

  一、商渔船航道纵横交错,航标配布不足

  商船的海上习惯航路与进港航道、渔船传统捕捞作业区域有交集交错,渔船此区域内无序航行拉网作业。随着进港商船数量增加,水上交通流量日益增大,这对航标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省航标配布、维护不足,在一些使用不发光航标的区域,渔船夜晚作业时误闯航道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渔船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商渔船沟通不畅

  部分渔船作业人员素质不高,对海上避碰规则不熟识,安全意识不到位,常乱抢大船船头航行。部分渔船作业时号灯号型使用不规范,夜间抛锚休息时不显示锚泊信号灯。部分渔船船员瞭望不到位、未能正确使用雷达、AIS或北斗设备。商船与渔船甚高频无线电话强制守听频道不相同,商船驾驶人员与渔船驾驶人员相互间沟通不畅。

  三、渔船硬件配置亟待完善

  部分渔船为了节省成本,未完整配备雷达、雷达反射器(板)、AIS、北斗设备、号灯等安全设备,或使用有故障的设备,未能充分接收来自职能部门、附近船舶发来的信号,致使错过规避时机,发生险情。

  建 议

  一、共建水上交通安全联管体系,建缮高质量航道航标

  目前,渔船由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商船由海事部门监管,建议以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生效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为契机,建立监管部门沟通联动机制,从商渔船船员教育、作业区和航道划定、地方航行规则的制定、商渔船事故联合调查、商渔船违法行为的相互通报、联合执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多方监管监督部门、相关社会团体组织、商渔船集思广益,编制《安全示范渔港建设标准》或《安全示范渔港创建细则》并推广试行,进一步量化监管手段,建立对渔港、渔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理体系。

  针对我省航标配布问题,建议在繁忙、安全隐患较大、渔船夜晚作业较多航道优先优化航标配布,并加强航标维护;对渔船夜间作业较多航道和区域,配布智能航标,在光线水平不足的情况下,航标可自动启动闪烁,提示渔船主动规避航道区,且为应急救援作出快速反应打好硬件基础。

  对交通情况复杂多变的航线航道,航标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征集船舶业主和船员的意见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航标布局,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推进全省电子航道图建设,充分发挥航标的助航效能。

  二、搭建船员多维度安全培训交流平台,组建“水上交通安全志愿者”团队

  搭建安全培训平台,由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渔船船员开展强制安全培训,课程包括避碰规则学习、碰撞事故案例分析、分道通航制知识、辖区内航道航路分布情况、商船习惯锚泊区域分布情况、禁止张网作业区域分布情况、应急求助救助知识等出航必备技能知识,尽量做到培训全覆盖。

  搭建商渔船船员交流机制,定期组织渔船作业人员登上商业船舶,了解其导航设备、航行区域、救生设备等,并组织双方就商船锚泊习惯、渔船作业方式等问题进行交流,促进双方相互了解、熟悉对方作业程序及习惯,规避碰撞风险。

  编制《防商渔船碰撞实用技能手册》,由有关职能部门将商渔船沟通的日常用语、商渔船操纵习惯等编撰成册。更新广东省海域主要港口情况、主要渔场、历年商渔船碰撞案例等内容,为商渔船船东(船长)提供学习资料。

  在渔船船员中选择安全知识丰富、水上作业经验充足的船员组建“水上交通安全志愿者”团队,向船员普及宣传水上安全知识、持续开展水上安全救生值勤、积极拓展水上安全救生培训、加强航道航标巡检、推动水上交通安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等。团队活动由相关职能部门、验船机构、渔业协会与社工机构等提供业务指导与经费支撑。集政府监管、技术规范保障和民间力量,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三、建立船舶全方位智能监管系统

  搭建渔船数字化、智能化监管平台,全过程、全方位实行安全监管。平台可实时监控通讯设备。如在渔船办理船舶检验时,布控联网监督设备检测其雷达、AIS、北斗设备、甚高频无线电话等是否按照要求安装、运作是否正常等,实时发送位置等信息,全面掌握船舶动态。

  平台可探索承载撞击预警功能。如动态更新暗礁、漩涡、新安装水上设备(如风电设备)等位置,并对船舶航线进行预测,若路线遇障碍,或与其他船舶航线有交叉,立即进行提醒,避免碰撞事故发生。

  建立综合预警平台。可联合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一体化搭建集气象预警、事故预警、安全监管、沟通联系为一体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气象灾害、碰撞事故等预警,发布协助救援等信息,提升安全监管智能化、全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