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会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政府横琴办
会办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 容:
当前,支持和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是我省一项重大任务。为积极参与支持合作区建设,我们就合作区建设所涉及民生领域中较为突出的住房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有关建议如下。
一、合作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合作区目前建成和在建的各类保障性住房,主要是在横琴新区时期规划和启动的,全岛共有约7200多套,其中已建成和将在2021年底前建成的约有3300余套,其余的将在今后2-3年内建成。目前已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约有2379套,包括创意谷的人才公寓518套、横琴新家园的公共住房111套、长隆深井企业宿舍560套、大横琴高级人才公寓1182套等。按照此前横琴新区管委会所做的有关规划,远期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共有产权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超过1万套。可见,合作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力度大、进展快,总体成效明显。但综合考虑合作区发展前景和区内企业诉求、就业人口需求,需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理由有:
一是合作区未来居住需求预计将大幅增加。合作区作为国家战略,正在释放巨大的政策红利,将吸引大量产业人口向合作区汇集。此外,横琴作为国际休闲旅游岛,未来与澳门旅游深度融通,将吸引巨量游客前来。由此,合作区需要抓紧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满足未来大量就业人口涌入形成巨大居住需求。
二是合作区就业人口普遍有在岛居住诉求。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止2020年底横琴常住人口约43618人,而目前合作区就业人口总数预计超过10万。因此,超过一半人口是住在横琴岛外。据调查,区内多数企业职工想住在岛内,但因区内居住成本高、公共住房少、生活设施不完善、公共配套不健全等原因,不得不住在岛外。因此,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更多优惠便利宜居的公共住房,有利于区内企业发展和人气聚集。
三是区内商品房供给缺口和高房价影响在岛居住。目前合作区内居住性质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比例较小,职住比严重失衡,存在一定供给缺口,且商品房均价已突破5万元/㎡,已售住宅中有相当比例属投资购房。要满足合作区未来不断增长的居住需求,保持合作区商品房市场稳定,需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是市场租赁住房难以满足工薪阶层居住需求。合作区租赁住房居住综合成本与珠海主城区水平相当。据了解,创意谷的单间公寓,租金及其它费用折算后接近每月50元/㎡,而建成的商品房租金更高,一般就业人员较难承受。因此,合作区需要不断增加价格实惠、环境宜居的租赁住房供给,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条重要途径。
五是保障性住房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合作区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中,有约73%是供给个别大型企业职工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居住;而在建的保障性住房中,约60%左右是人才住房,而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比重较小,难以满足合作区一般就业人员的居住需求。因此,合作区需要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的配比结构,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以满足各类群体居住需求。
二、对策建议
一是超前做好保障性住房规划。结合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测算未来合作区的人口总量和居住需求,统筹已规划和在建保障性住房情况,合理确定合作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与布局,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用地配比,纳入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中,必要时编制合作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有规可依、路径明确。
二是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结构。统筹考虑合作区未来年轻人、创新创业者、中高层次人才和一般就业者的居住需求与承受能力,对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专用宿舍、共有产权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均衡合理配置,加快形成以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其它类型住房为重要支撑的供给结构。
三是积极拓展筹集房源。合作区在加大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同时,可以出台支持政策,通过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改建、收购、配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探索对合作区内村居住房进行集体收购改造;提高区内产业园区、住宅小区中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和范围;支持企业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对自有物业改造成为公共住房或企业宿舍,用以满足自身及周边企业员工居住需求。
四是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要坚持以住户需求为导向,按照“应配尽配”原则,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首先在选址布局上要考虑周边商业、交通等情况,尽可能做到交通便利、购物便利;其次要注重与周边公共资源的衔接,推进周边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设施布局,构建宜学宜居宜业、便民利民惠民的“十分钟”生活圈,让广大住户能充分享受合作区优质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