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会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
内 容:
推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是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大真理力量、实践伟力的重大部署,是广东服务“一国两制”大局的战略抓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战略平台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
当前,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稳健起步,但也面临规则衔接难、法律制度各异、制度创新不足、产业互补不够、开发开放程度不高等问题。为此,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高质量推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
一、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重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支持合作区建立高标准商事制度规则,推进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高度便利准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
二是支持合作区推进粤港澳监管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打造审慎包容监管环境,促进企业依法规范发展。
三是完善允许前海合作区内港资企业适用香港法律和选用香港作为仲裁地解决民商事案件的机制,深入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互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四是支持合作区在执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等领域与港澳规则对接,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发展先行示范、积累经验。
二、以法治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两个合作区制度创新
一是通过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积极进行“立法变通”,加快构建与大胆试、大胆闯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
二是赋予合作区更加充分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行政审批、科技创新、规划管理、综合监管等方面加大放权力度,为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三是完善合作区涉外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加快在合作区建立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尽快研究允许境外知名仲裁等争议解决机构在前海设立业务机构事宜。
三、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重点,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跨越式发展
一是以深化合作为前提,加快夯实金融基石。通过服务业的聚集,吸纳更多的金融、保险、风投机构在前海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同时,借鉴旧金山湾区风险投资发展的经验和模式,推动前海成为深港金融合作离岸创新的基地、深港深度合作的前沿阵地。
二是以服务贸易发展为目标,推动前海成为香港青年创新创业的热土。加快在前海打造以深港合作为主的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吸纳更多的香港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创富,找到更多的事业发展空间和理想实现载体。推进制度创新,推动两地法律、会计、知识产权、医生等执业便利性,让前海成为香港青年宜居宜业之地。
三是以前海合作区连片扩容为契机,充分发挥大空港作用,与香港形成优势互补,让服务贸易更便捷、更高效,成为面向一带一路等世界各地的“空中丝路”。
四、以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为指导,引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适度多元发展
一是依托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重要载体,以中医药产业为发展重点,大力引进知名中医药企业,携手澳门建设国家中医药创新发展基地。
二是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重点聚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抗肿瘤药物等领域,努力打造成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中心。
三是积极推动大健康与旅游、文化创意、大数据、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产业生态圈,加快建立“健康+”产业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