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
内 容:
案由:
发展免税经济有利于吸引消费回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建设中国特色免税体系。做大做强免税经济,有利于广东更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发挥内外循环链接地的优势,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对推动“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及支持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广东发展免税经济起步较早,上世纪80年代初就获批开展免税品经营,但目前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存在一些发展中的问题。
1.广东省内尚无市内免税店,免税业态亟需完善
与其他类型免税店比较,市内免税店可营业面积更大、周边交通更为便利,能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在吸引消费回流上潜力巨大。我国的市内免税店细分为针对外籍人士的离境市内免税店与针对国人的外汇商品免税店,目前国内共有15家市内免税店,分布在北京(2家)、上海(2家)、重庆、杭州、南京、青岛(2家)、郑州、大连(2家)、厦门、哈尔滨(2家)等省外10个城市。广州、深圳虽在积极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但尚未获批。
2.对离岛免税业务参与度低,难以分享政策红利
一方面,广东省未获批开展离岛免税业务,在出境游基本停滞、赴港澳旅客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大量潜在消费被分流,我省也无法吸纳这些潜在的消费力;另一方面,我省免税品经营企业较晚进入海南离岛免税市场。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及其控股企业已独占市场近十年,直至2020年底,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免”)才通过招标方式获得离岛免税经营资质,2021年1月31日在海口观澜湖度假村开设免税店,而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免”)还未开设离岛免税店。
3.省内免税品经营企业竞争力不足,增长空间有待拓展
珠免、深免均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是国内最早一批经国务院批准开展免税品销售的国有独资公司。由于国家政策限制,两家企业长期在当地经营口岸进出境免税店,近几年才被允许在全国范围拓展免税业务。受疫情影响和海南离岛免税业务高速发展的挤压,两家企业与中免的差距进一步拉大。2020年,中免占据国内免税品市场92.3%的份额,珠免居全国第二、占3%的份额,深免排名第三、占2.4%的份额。另外,广州没有本地免税品经营企业,无论免税店类型、数量还是免税品销售额都与京沪有差距,影响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建议:
1.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市内免税店项目落地
高标准规划布局市内免税店,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一是省财税、发改、商务、文旅等部门积极支持推进积极推进广州北站免税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营业面积大、入驻品牌多、辐射人群广的市内免税店。促进市内免税店与旅游等多业融合发展,加强市内免税店与周边商圈及旅游、餐饮、交通等消费场景的衔接。二是向中央建议放宽市内免税店经营资质,除另有规定外,对原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口岸或市内进出境免税店经营资质的企业,准予其平等竞标市内免税店经营权。三是推动国家层面制度创新。向中央建议或申请在广东先行先试,从对市内免税店的分类监管向对不同身份消费者的分类监管转变,实现市内免税店业态统一监管,居民离境、居民入境和非居民离境等模式融合发展。
2.促进深度合作,探索离岛免税业务新模式
以横琴即将实施与海南岛类似的分线管理模式为契机,探索离岛免税新模式。一是善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申请设立横琴离岛免税运营新主体,未来运营收益主要用于合作区开发建设。二是争取出台具有大湾区特色的离岛免税政策,在购物金额数量、提货方式、监管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三是在经营品类上错位发展。考虑到澳门零售行业利益和横琴建设高品质进口消费品交易中心的要求,横琴离岛免税店可重点经营腕表、珠宝首饰、服饰鞋靴等奢侈品及国潮国货、澳门重点发展的中医药产品及保健品等。
3.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免税购物供给侧改革
进一步培育壮大免税市场主体,加快推动建设竞争有序的免税市场体系。一是加大力度支持珠免、深免扩规模拓渠道,在大湾区城市和口岸增开各类型免税店,参与海南离岛免税和岛内居民免税业务、开设更多离岛免税店和岛内居民免税店,拓展省外口岸免税业务,支持前海建设“三店两平台一中心”。二是支持广州企业申请免税经营牌照,助力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挥广州商贸业发达的优势,推动当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申请免税经营牌照,争取全免税渠道经营资质。三是吸引中免继续加大在广东投资力度,同时研究引进中服免税、王府井等更多免税运营商,鼓励企业把免税采购、仓储、服务等更多业务环节放到广东。